于是我忘记什么时候开始起对他有所求,他却对我无所求,直到大二那年的除夕,我们认识半年后,张迈第一次问我能不能帮他。
我至今记得那年的除夕很冷,冰冷的房间里,菜肴已经冷却,那碗老妈精心熬煮的鸡汤,油已经覆盖了整个表层。电视里,本山大叔的小品引人阵阵哄笑,而我,却无动于衷般呆坐在沙发。
两个小时前,父母又一次在我的注视下各自走出家门,一个左走一个右走,却没人来得及和我拥抱说声新年快乐或问过我愿意吗?我想他们或许认为我已经习惯,这种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争吵和冷战。
老爸的方向一直很明确,他在这个城市还有另一个家,或许不像这个家总是到处弥漫着冷漠和硝烟,或许他在那里会笑得开怀,甚至刹那间忘记这里还有一个地址的存在。我想老妈还是会去找她的牌搭子,钱对于她来说,挥霍等同与拥有。
可是不可否认,12点,他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打电话问我,问你爸,问你妈,然后加一句“回来了吗?”每当这个时候,我很乐意欺骗他们,回来了,于是他们放心了,继续在他们呆着的地点一直到天亮,全世界仿佛就剩下我一个人。
空洞的房间,窗外的鞭炮声,还有那每一声炮响就会引发的汽车鸣笛声,仿佛在预示着外面世界的繁华,只有我是孤独的。
陈瑀涵的电话和孟雨的电话如约而至,他们回了老家,相隔万里,却还是把我放在心里,这让我很温暖。
“陈瑀涵,我想你了。”我坐在沙发上,手里的电话线一圈一圈的缠绕在手指,一阵用力便慢慢变红。
电话里的炮竹依旧在响,热烈而奔放,陈瑀涵的语气快乐而满足,“雁子,怎么了?”他估计察觉到我的已与往常的安静。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你了,就是想你了?”我开始埋怨,他电话里的吵闹是我身边如此安静的反衬,我承认我开始羡慕他了。
“初六。”他和以往一样答得干脆。
“不行,我要你明天就回来。”我开始哽咽,没人知道的孤独感此时正开始溢满全身,他当然不会知道,在这些朋友面前,都只知道我的幸福,知道每年学校的奖学金发放日,我爸和我妈,会手牵着手出现爷爷设立的那个奖学金颁奖而已,摆着所谓羡煞旁人的美满。
“你爱我吗?”我第一次问他。
电话里是冷静的呼吸传来,“我以为你从来不会问我爱不爱你,是,秋雁枫,我爱你。”
我笑了,在一个昏暗的房间,因为那三个字笑得腼腆而美丽。
陈瑀涵在电话里着急的叫着我的名字,“雁子,雁子,好,我后天就回去,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张迈没回来,有什么事你先找张迈。”
我微笑的抽泣着,“可我只要你,只要你。”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如何的小女人和不讲理,才会让陈瑀涵在另一端几乎激动的跳脚,“雁子,你别哭啊,什么事,你好好说,好,我明天马上回去。”
孟雨经常说,是我降住了陈瑀涵,一个计算机系的大帅哥就这么被我绑得死死的,那时我总是笑,也许是因为父母那种冰点的关系,让我把这两个男人当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的疼爱和包容,仿佛是抚平我的某种伤吧。
记得和陈瑀涵的电话是在我的哭哭啼啼中放下的,所以当张迈的电话打来时,我似乎还是哑着声音。
“雁子,你怎么了?”张迈的声音听起来挺累,还带着一丝惊恐。
“张迈?”我兴奋的压紧话筒,想到这个离我最近的人,心里难免一阵暖流,抹了几把鼻涕,“张迈,我们出来放烟火好不好。”此刻我能想到的,似乎只有他。
张迈没有搭腔,最后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另一端响起,“你好,请问你是张迈的朋友吗?”
“是,您是?”
“你好,张迈因为聚众斗殴现在被拘留在派出所,想到今天是除夕,如果要保释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和保释金来警局。”
放下电话,我甚至来不及再和张迈说句话。于是当我风尘仆仆的来到警局时,我第一次看到灰头土脸的张迈,他的长发已经杂乱的披在肩膀上,眼角的淤青很明显,嘴角的血迹似乎是来不及擦拭,很雄伟的在脸上添彩。
走出警局,我拉高自己的羽绒衣领,调皮的跳到他面前,抬头看他因为疼痛而紧紧揪着的眼角,“干什么打架。”
“他们欺负酒吧的小姐,我看不过去。”他抽动嘴唇,小心翼翼的回答。
我笑,“这是什么破理由啊,酒吧,酒吧的小姐不欺负人就不错了,还要你去帮忙?还有,你怎么会在酒吧,陈瑀涵说你留在这是为了找工作的。”
“打工。”他没有搭话,过了半晌才憋出两字,“那女孩是我老家的,真的是被欺负了。”
我站直了身子,其实我并没有怀疑他的话,但也没有特别的感兴趣,冷冽的风吹在脸上,从冰冷到麻木,甚至到最后是温暖的感觉,扑面而来的雨后气息,带着些许潮湿和鞭炮的火药气味,笼罩在周围。
张迈突然抓着我的胳膊,表情严肃,“雁子,你这表情我不喜欢,好像我骗你似的,我发誓,我对雁子说谎就摔跤。”
扑哧,看着这个总是一副野蛮和文艺并存的男子,我笑了笑,“张迈,我没说不相信你啊!”因为相信与否本就不那么重要,父亲也曾信誓旦旦的告诉别人,他很幸福。
“可是你的表情告诉我你不相信。”他固执的继续抓着我,“你知道吗?秋雁枫,我今天说的话你要记住,以后秋雁枫要张迈做什么,我都义无反顾。”他拍了拍胸脯,豪迈而坚决。
别过张迈的手,我嬉笑般望着他,随手给了他一拳,“张迈,你干嘛,脑震荡啦。”
他摇了摇头,睁大的眼睛里放出比天上的星星还明亮的光芒,“不是的,知道吗,我打遍了这个城市所有朋友的电话,可最后只有你来。我在这个城市很多年了,朋友交到我的手机都要装不下,可是现在,却只有你出现在我面前。雁子,我张迈以后一定不会是在酒吧打工的人,而会是老板,但你要我做什么我办得到就一定做。说话算话,你刚才不是嚷着要放烟花吗,走,我们去放。”他是如此突兀的拉起我的手,奔跑在那个寂静的警局门口。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张迈在那个漫天烟花绽放的夜晚对我说过的话,那一字一句犹如镌刻般留在我们彼此的心里。广场上,那些从无数小卖部搜刮来的烟花,一个个,带着火苗以迅猛的速度窜到天空,然后裂开,开出无数的花朵,开满了彼此的心田。
抬头之间,又是烟花绽开,张迈把手里的烟火递给我,火光似乎映红了他的脸,冷的,冻的,红彤彤的,我们的笑在那一刻是如此纯粹,身边小孩的嬉笑声不断,各种烟火在霎那间通通燃放,我和张迈跟着他们追逐,奔跑,在那个除夕夜。
或许人生有无数个12点,只是每个12点,都曾预示着很多人们不了解的故事在不断上演着,只是猜不到开头和结局。
或许那天夜里,我就不会猜到,有一天,我会在某个时候走在张迈的身后,却不敢多说一句话。
我努力回想那个夜晚到底给自己带来了什么改变,是他开始把我放在一个别人无法比拟的位置,还是他真的开始为了我做了很多,而现在我开始思考着我能回报他什么?回报任何能让我觉得亏欠少点的东西,只要我给的起就好。
我就这样看着他在我面前,在距离那个除夕夜6年之后,我突然很想把张迈和我说的话重复给他,不管他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做,真的。
可是他不会要求,正如他一直在往前走,但是也不会要求我去跟上他的脚步,聆听他现在说的每一句话一样。
罗家伦的车子已经在坡上停留了很久,一看到我们,甩着那手上剩下一半的香烟对我们吆喝,“你们真慢啊,快点!”
人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年龄大了,相貌变了,但是行为个性却还是和以前一样。罗家伦总是喜欢说这句话,只是四年前我们一哄而上的鄙视他,今天是我们气喘吁吁的怒瞪他。
孟雨说,“我们老胳膊老腿的,你还指望我们多快啊。这两轮的自然是比不上你四轮的强。”
孟雨是个坚定的开心果,于是她笑,我们也笑,仿佛笑是能化解尴尬的武器,彼此乐此不疲,那种画面感很美,美到大家都不想去破坏。
孟雨打开车门,“请吧张帅哥,我们为你接风洗尘,你想去哪咱就去哪,大家今天都请假了。”
罗家伦点头,“不过要是有紧急情况,你们别怪我。”他作势双手作揖,直拜老天,“千万今天犯罪率低点,咱有事啊。”
这伙人,总是这样,张迈拍了下罗家伦的肩膀,“走吧,我怀念大学门口的大排档,我们去那怎么样?”
没想到一直和我一样沉默的若菱却在这个时候开了口,“可是张迈,我们帮你定了酒店。”
话一说完,身边的陈瑀涵却立刻摇了下手示意她不要再说,转过身把手里的包扔进车后座,“哥们,你说去哪我们就去哪。”
张迈点头,“若菱,你不知道吧,这家伙就听我的。”他满意的朝陈瑀涵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于是最后,我和张迈都上了孟雨的车,四年,我们又坐在了一起,相近,也相远,彼此的气息犹在,心却无法平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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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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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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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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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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