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雨按下了座驾边上的按钮,车窗便又合上了,“你不冷吗?这条路是沿海边的,海风这么吹脸会疼。”
我微笑着,把大衣的扣子敞开,眼睛直视前方,这才发现原来路和海一样,不见尽头,笔直的大路,和波涛翻涌的海面,在我的周围相互交映着。
孟雨依旧认真的开车,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只有在等红灯的时候,她才突然偏过脸对着我,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才会酝酿那么久,表情如此严肃。
“上周我去医院,阿姨说你家的公司这次恐怕保不住了,你知道吗?这些年,你爸在医院,你妈忙里忙外照顾着,公司的状况已经和你离开时不一样了!”
我没想到她会问这个,只能悻悻然点头,自己家的困境从别人嘴里听到,竟有些味道不同,“知道了又怎样,我是知道了,所以回来了,可我能做些什么让它起死回生吗?”
“那你打算怎么办?如果你需要用钱,多的我给不了,可是好歹我也可以给你一些,阿文的美容店还行,我让他先别急着扩充。”
“一只蚂蚁怎么撼动大象呢?”我冷冷的说道,“连银行都不想借支的钱,你要给我打水漂吗?还是你要我和陈瑀涵拼到你死我活?”我相信她不会不知道,这次要把我家公司置于死地的是谁,没有里外夹击,堡垒如何能倾斜呢?
孟雨大概是被我的反问噎住了,抿着她薄薄的红色性感嘴唇,双眼疑惑地盯着我,刚好红灯灭了,她便不再说话。
闭上眼,其实我的本意并不是这样,只是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却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好像我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有点不以为意。4年前,它保住了,可不代表4年后,它不会重复旧时的路,就和人一样,四年前我走了,可不代表四年后,我不会因为一些无法改变的事实而回来。
车子绕了个弯,在路口停了下来,孟雨卸下安全带,把后座的大袋子提了过来,一包扔给我,一包她自己拎着。
见我疑惑的看着她不动,便笑了笑,“这里除了警车,普通车不让开进去,前面一段路我们要走进去。”
我点头,飞快的跟上,然后关上车门。郊外的绿色怡人,和边上的高高竖起的雪白墙壁交相辉映,尖尖竖起的铁丝网,仿佛是一道屏障,人为的划分了自由与束缚直接的距离。
路上,我问她给老迈准备了什么,她说是吃的和用的,她还说她并没有经常来看他,因为每个星期几乎都会有人来,一个星期一个人的算,她也就一个月来一次。
我知道,她说的一个星期一个人,包括陈瑀涵。
我抱着那包衣服,随着她走在小路上,旁边的花开的很鲜艳,五彩斑斓,红黄蓝绿,镶嵌其中,而我竟想不起还缺少哪一种颜色。小时候,周末的时候经常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爬山,上了大学后我与陈瑀涵和老迈也经常来这里踏青,这些花我都见过,只是叫不出名字,便通称为野花。
那时老迈说,哪天他没钱了,就进去,舒舒服服的过上几年,只是没想到,一语说中。低头沉思间,几只蝴蝶翩翩而起,似乎更衬托了围墙里的人注定了不能飞舞的世界,当渴望与自由成为跷跷板的两头,就永远达不到平衡。
就这么带着一丝悲凉的思绪走了一会,孟雨突然指着那扇灰色的大铁门示意我到了,就见她熟练的把我手里的大袋子拎过去检查,一边登记。
门口的警卫似乎对她也很熟悉,腼腆的笑着,憨厚的脸上显出一酒窝,“大队长刚说要给你打电话,我告诉他,你今天一定会来。”
“找我?”孟雨刷刷刷的签上名字,把眼睛瞪的老大,“是不是张迈出啥事了。”
“你等等!”警卫拨了个电话过去,捂着话筒简略说了几句,便回头对孟雨笑了笑,“队长让你先去办公室等一下,今天你估计不能在会客室见到308号了。”
“行,我这就去找。”孟雨回头拉着我的手,直接进门左拐,看得出来她很着急。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张迈的编号,就像球衣上的号码一样,一个记号代表一个人。我想问孟雨,为什么不先问问那个警卫到底怎么回事就这么着急的往里冲。无奈那心硬是堵在中间,憋的难受,于是只能跟着她一路快走的到了写着警备区的地方。
路过中间的走廊,隔着围栏,我看见一队穿着淡蓝色格子囚服的人正从面前走过,那些姿势就如同军训时的模样,队形整齐划一,甚至那只脚先起,那只手先摆,都显得那么有节奏和统一。
边上的狱警用哨子指挥着他们的步伐,一声声显得那么刺耳,我看着他们走远,一直走远。琇書蛧
“老迈一定是出事了。”孟雨终于忍不住开口了,被打断思绪的我转过头看她。
她看着我,表情有着一瞬间的松懈,“你说都要出来了,他又干嘛了,都奔三的人了,怎么还这样呢?我都让他这段时间一定要小心了,他怎么老对自己这么不上心呢?”
我正准备搭话的时候,刚才一直和我一样站在边上盯着着监狱大院看的男子冲着孟雨挥了挥手,噎回已经到嘴边的话,我盯着那身湛清色的警服有点发呆。
笔直的站姿,不经意间体现着这里最为庄严的肃穆,与刚才路过的那群人比,是否这就是上和下的象征,拥有自由的人看管着别人的自由,那不仅指的是衣服上的区别,而是心上的。
“郭队,刚才警卫员说你找我,是不是张迈出了什么事?如果不是什么大事,能不能请你网开一面,他都要出去了,你知道的。”她为难的垮下脸,带着恳求。
那个被孟雨叫做郭队的男子顿时眉头皱起,原本很深刻的五官变得愈加如镌刻般硬朗,但却随即卸下换上意思柔和,笑了笑,便恢复刚才冷静的神态,“他没做错什么,孟雨,你太紧张了。”他将手搭在孟雨瘦弱的肩膀上。
看的出来,他们已经熟到一定的程度,才会如此的自然而然。
孟雨长吁一口气,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这得怪你,你哪次见我是能让我平心静气的,好吧,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不能见他吗?”
弯曲的嘴角扬起一个很好看的弧度,年轻的队长轻笑了几声,“你这么说,好像我很会没事找事一样。”
他笑得很简单,随性,那单纯的笑和身上的制服搭配起来,在这样的空间里,显得那么高尚,他眼角像是不经意间扫过我,随即离开,止住笑后的他还是一惯的严肃,似乎是和这里的环境相得益彰,不易接近。
“他几天前下楼梯的时候,估计没踏稳,摔了一跤,你不是不能见,而是要在医疗室见。”队长一边说话,一边招手叫来了旁上一直站着的小警员,问话的语气略带点责备,“你没解释清楚吗?”
听到小警员否定的回答,这个一直散发着英气的男子摇了摇头,脸上的严肃突然张扬开来,对着我们歉意的点了点头,“害你们担心了,我让小赵带你们去医疗室见308号吧。”
“小赵!”
“是!”还是那个门口一直跟到现在的警员,只见他礼貌地朝自己的队长敬了个标准军礼,回头就朝我们指了指方向,领头一路前行。
院子里,又一群人走过,狱警有时大声的喊叫偶尔还会充斥着我的耳膜,异常干净的环境,不见一丝杂物的水泥路面。我不经意的回头,看到那抹身影还站立原地,我礼貌的笑笑,对望之后转身。只是手心却已经开始冒汗,我知道,他在里面。
警员在我们进去前敲了敲那扇有着铁窗隔着的白色大门,“308号张迈,有人来看你,说话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回过头,他朝我们笑了笑,态度却明显比刚才缓和很多,“会见时间只有15分钟。”他又一次重复了时间,不大的声音在略显阴冷的走廊里缓缓回音。
孟雨和我点着头,开门进去。说实话,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老迈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他一定会有所变化,四年,没有人不会改变,但是见到他,我依然有点认不出他来。
以前的他喜欢留着落腮胡,因为大我们三届而被我们这群人戏称为“老三届”的他看起来就是比我们成熟。对于外貌,他喜欢走异类路线,就像平时他就很容易为了能用摩丝把头发塑造成刺猬般的造型而沾沾自喜,只有周末偶尔跑到学校打球的时候,才会很飘逸的把头发往后一摞,扎成一戳在后面。特别是没皮筋的时候他还喜欢和我拿,他总是乐呵呵对着我说,你的皮筋耐用。哪怕是后来,他当了老总,还是不改他艺术家的形象包装。
可今天,他坐在雪白的病床上,虽然还是冲着我笑,只是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剔得看到铁青色的头,络腮胡早就没有在他的脸上点缀,一脸干干净净,白皙的皮肤,反倒看起来更像个少年。
“雁枫。”他几乎激动的从床上跳了起来,这是他见到我的第一反应,只是那异常的表现不仅使我呆滞了,也成功引来了门口的警员。
“308号,坐下。”刚才的警员打开门,表情严肃,警棍握在手心。我想他太过敏感,可是曾经张狂,嚣张跋扈的张迈却顺从地点了点头,安分的坐回床上。
“他们4年不见,激动了一下,没什么事。”孟雨赶紧解释,而我只能冲满脸怀疑的警员点了点头,表示这个说法是值得认可的。
是的,我与他,确实4年没见。
关上门,一切又回到了刚才的样子,张迈皱着眉,仔细的端详着我,“雁枫,你饭都白吃了,还是不长个啊,看来美国的大米也没有将你成功蜕变!”
他还是乐呵呵的笑着,就好像平常的故人重聚,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可事实是发生了,我亲眼看着他走进警车,他该恨我,而不是像四年前那样,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只会对我笑,那一年,我知道他喜欢我,那一年,我知道了无论如何,亲情让我选择一条注定对不起他的路。
孟雨扑的一声坐到床上,手指戳着老迈的额头,然后垂下手臂,很自然的将张迈的腰部围了一圈,“你以为大家都和你一样,看看,都快要肥成猪了到处都是骠,人家在里面都瘦的和皮包骨一样,你是肉包骨。”
老迈瞟了她一眼,眼神极具杀伤力,“离我远点,你以为都要和你老公一个样,被你折磨得瘦不拉及的还当锻炼身体呢,那才真是人间惨剧。”
切,孟雨悻悻开口,“还要衣服不,说我。”孟雨说完后,起身就要拉住我的手,“雁枫我们走,让他过几天就穿着他那套破西装出门。”
“大姐!”
“诶!”
两个人坐在那张白色床单上相视而笑,而我愣愣的站在一边,仿佛眼前看到的是场电视剧,剧情从那个清晰的现在,瞬间回到了模糊的大学里,当一点点熟悉而的影像蔓延开来时,我知道,我流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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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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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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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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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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