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昕取下信条,看了一眼,神色明灭不定,然后将那密信在残留的烛火上烧了,挥了挥手,斥候退了下去。
剑雨刚刚端着早饭进来,见他神色不好,也不敢多问,慕容昕看着那白纸化成灰飞,嘴角突然扬起,慵懒而讽刺:“老四写信给褚勐,说自己被困鸭嘴渡,命令他即刻挥师北上营救福王。”
剑雨皱眉:“四王爷这是把难题都留给了王爷您,不救,是延误救人,一旦福王有事太后必定怪在您头上,如果挥师,那正好是中了赫连老贼的下怀啊。”他愤愤:“真是阴险狡诈。”
慕容昕没理会他这些埋怨,他摸了摸那只蹲在案上啄米的信鸦,信鸦的翅膀被利刃刺伤,伸手一触,淡淡的血丝涌出来。他洒了一小把米:“兵不厌诈。”
天色已经大明,又是一个不眠夜,夜里呼啸的风声随着日光逐渐弱下去,打开揽云堂大门,慕容昕看了看日头:“是时候了。”
安北城的战鼓敲了起来。这样的鼓声每天早上都会在城中敲一次,城外的蛮人只是懒洋洋的抬头看了一眼,又转过头去。
但是他们显然不知道,这一次的集结和以往都不相同。
围城的这段日子,阿布勒的队伍人数由原来的数百人变成了不到一千人,从首领到兵卒,阿布勒的军队奉行的是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即使是百夫长,也随时有被自己部将杀死的一天,只有足够强大,才能在这里活下去。当然,他们至少不会吃自己的同袍。
但是他们对自己同袍的界定,也仅仅止于此,即使同为北狄的另外几个部落的兵卒,也并在此列。
剩下的不多的女奴已经吃光了,吃人就像是吸食寒食散一般,一旦入口,轻易难戒,而阿布勒这些擅长快攻和掠夺的兵士来说,固守并不是他们的专长,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从第一个部落开始失踪年轻的男子开始,这已经是第五个了。
即使只是实力弱小的部落,但也是血性的草原男子。
战鼓刚刚擂过的这天早上,阿布勒的队伍正围着篝火烤东西,一支冷箭射了出来,转着烤物的蛮人一个反手,冷箭射在了人腿上。
然后只见十来个穿着单薄但是气势凌人的骑手逼了过来。
为首的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他喝问:“你们在吃什么?”
一个兵卒笑嘻嘻的回答:“吃什么,吃想肉啊,堂金都侯大人,您也有兴趣了吗?”
堂金呸了一声,冷声道:“一群……我的侄儿昨晚失踪了。是不是你们干的。”
“哎哟,这可冤枉啊。”另一个百夫长模样的人嬉皮笑脸,“您的侄儿,那是天上仙人般高贵的人,怎么会在我们这里呢?也许,说不定被城里的那些大烮人捉走了也不一定。”wWW.ΧìǔΜЬ.CǒΜ
“那你们,这吃的是什么?”堂金指了指火堆上还在滋滋冒油的人腿。
“这是城里的人羔啊。”百夫长吞了口口水,“昨晚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新鲜得呢?”他踢了踢火堆旁一堆剥下来的大烮兵卒的军装,正好印证他们的话。
即使火堆上那个是一个敌人,也让他没有半分快~感,堂金满脸厌恶,只觉得胃里翻涌,他看了看远远在另一边削着木箭的阿布勒,只觉得多看一眼都恶心欲吐,暗骂道:“真是一群畜生。”刚刚待要催马前进,忽然眼睛被那堆军装里面一个闪光的东西吸引,他眉间一动,催马几步,马鞭卷起的瞬间,一把小小的匕首露了出来。
他的心口猛地一跳,一把握住了匕首,锋利的刀尖划破了他的手掌,鲜血顺着刀锋落下,他一瞬间的怔忪,忽然疯了一般嚎叫起来,几个还在火堆旁烤人肉的兵士面面相觑,下一刻,带着倒刺的铁鞭卷上了他们的头颅,堂金目眦欲裂,拔出腰刀,连砍两人,一人的胳膊直接落了地,还有一人的半张脸削没了,都滚进火堆,毛发烧焦的恶心味道顿时随着火光窜起。
身后的十来个骑兵一看首领动手,顿时都明白了,那火堆上的人正是自己苦苦寻找的少主,顿时一个个发了狂一般,纷纷冲了出去,他们早有准备,弓箭和马刀都淬了剧~毒,士气如虹,一时之间,十来个人竟然生生逼退了阿布勒上百人。
已经集结的队伍在各个城门口,马儿不安的踏着步子,慕容昕骑着一匹全身漆黑的烈马,屏声静气的等着这一幕。
他穿的是寻常将士一样的棉甲,不同的是腰间那柄雁翎刀,刀把上面的用金丝黑锦缠绕,低调而奢华,拇指上翠绿欲滴的扳指彰显着主人不为人知的身份。
剑雨看着外面已经开始乱起来,不由咽了口口水,□□的马儿感受到主人的激动,也不安的踏着步子。
“大人。”透过城门一小排特制的孔洞看出去,原来前来寻人的部落已经尽数被打翻在马下,此刻外面骂成一团,为首的那人半边脸上都是血,却瞪着眼睛,青筋暴露,剑雨常在边关也能隐隐听懂他骂的,“□□养的狗杂种”,“母马生出来的畜生”等等不堪入耳的话。
他看见那个阿布勒原本一直在一旁削着木箭,即使是这边已经打成一团,他依旧漫不经心,甚至血溅到他脸上,也是无动于衷,蓬乱的头发始终挡着他的脸,看不清容貌。
听见另一个首领的破口大骂,他终于有了反应,缓缓站起来,两旁的蛮人立刻给他让出一条路。
剑雨有些焦急,低声道:“大人,若是被他们就此结果了那个首领,那我们的计谋就白用了。”
慕容昕扬起手,制止他的话:“再等等。”
他只得再等下去,昨夜慕容昕忽然让他去捉一个人,捉到以后却又不杀,只是给他换上了大烮守兵的衣裳,灌了酒扔在城外。
他当时不明白,现在却已经明了。可是那个年轻人不过是其他几支部落里面最小的一支,按他来说,最好要捉就捉个大的,直接让他们火拼。
慕容昕已经懒得跟他解释,既然你都知道是个大人物,难道别人蛮人自己还不认识?
慕容昕带出来的人不过百余,但是经过这些时间的训练,守卫的民兵穿上皮甲已经有模有样,令行禁止,军纪严明,除了战斗力稍弱,其他已经和一支正规的军队没什么大的区别。
能在这样的安北凑出七八百人的军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他们继续守在城门口,透过城门,可以看到那个野狼一样的男人,此刻已经慢悠悠的走到被踩在地上的首领身前。
他的靴子踩在堂金手腕,清脆的骨头碎裂声顿时响起,然后他忽然转头看了一眼安北城,即使知道他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仍然有种深深的寒意涌起。
隔着厚重的城墙,看不清那个男人的面目,但是慕容昕觉得他笑了一下,这样冰冷残酷的笑容,是死亡的预兆。
他手上的木箭已经削尖了,握着那支木箭,他蹲了下来,然后冰冷的箭簇从堂金的胸口缓缓移动到喉咙。
堂金浑身冰凉,眼睛血红,喊道:“狗杂种,有本事杀了我。看你怎么向单于交代。”
“交代?为什么要交代?”阿布勒看了看那木箭,然后移过他的喉咙,从双唇到了眼睛,正对着他的瞳孔。
堂金的瞳孔猛地变小。
阿布勒笑道:“我以为,你一点都不怕呢。”他抿起嘴唇,薄情而冰冷的线条,“不过,怕的时候还在后面。”他的手捏住堂金的下巴,然后将木箭缓缓插入了他的瞳孔,他的动作很慢很慢,仿佛快一点都会破坏掉这份和谐。
“我最讨厌别人看着我脸的表情。”他哼了一声,浑然不管手下的人在剧痛和咆哮中下巴已经脱臼,“很讨厌他们那个表情。好像在骂我,什么来着,狗杂种?”然后他手腕一动,整个眼球被调了出来,堂金依然昏死过去。
就在这时,忽的一阵箭雨点般落下,紧接着,从四周的芦苇丛密密麻麻冒出了数百上千的蛮人,他们紧紧握着弓~弩,几乎没有任何迟疑,所有人都一声令下,齐齐冲向了阿布勒的军队。
喊杀声惊动一片,剑雨这回老实了:“大人真是明见。”最好等他们杀得差不多,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然而,慕容昕却伸手从怀中取出一方面巾,蒙在脸上,然后带上了手套,将能露出来的肌肤遮了个大半,这是他每次上战场前的准备动作。
剑雨惊诧间,只见慕容昕高高举起雁翎刀:“传我的令,杀了这些吃人的阿布勒队。”
城门洞开,众将士在已经杀得难解难分的蛮人前冲出,众人均是一惊,但是很快发现,城里的大烮人目标只是阿布勒,于是他们更加卖力,一股短暂的结盟建立起来,阿布勒一部即使悍勇,也挡不住两倍于自己的围剿,渐渐落了下风。
就在这时,所有大烮骑兵忽的退后,然后城楼前不知什么时候架起的强弩和劲弓,纷纷将剑雨抛洒开来。
这次的箭雨是向着所有蛮人的。
阿布勒失败的瞬间,同盟不攻自破,然而其他蛮人尚没有喘息之际,整个攻防已经建好。
整个战局不言而喻,天时地利人和,在最恰当的时机,慕容昕推了一把,然后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将两者分而化之,然后同时击溃了围城将近一月的蛮人。
剩下的残兵四处躲避。留守在原地的骑兵迅速集结,他们的速度向来惊人,顷刻间一支小小的队伍集结起来,然后残兵像溪流一样汇聚过去。
而就在这个时候,更响亮的战鼓擂起来了,是那一万贯玉军,势如破竹,直奔城下。
宁卿站在墙头,远远看去,黑压压一片,迅速推进,如同狼群一般。
然而,再后面,她却什么也没看见。
这里的战局基本一定,初战告捷,宁卿看了看还在城墙上卖力的用着□□的女兵们,转身走下城墙。从一开始听见战鼓的声音,她便听出了里面的战意,然后由王珂领着一队女兵求战,慕容昕给了她们一个最偏僻的角落,但是不负所望,她们的战功却是最多了,不少蛮人都往偏僻地方躲闪,偏偏到了这里就被冷箭送上了天。
蛮人在卖力的垂死挣扎,陆陆续续有受伤的兵士被送进来。
宁卿下了城门,正好看到又一个满身是血的兵士躺在简易木架上,她无意扫过去,叹口气,然而脑子里灵光一闪,她脊背一寒,不由自主的跟着那个木架,走了过去。
木架被抬到了伤兵营,里面七七八八躺了好些兵卒,大小呻~吟不绝于耳。城里但凡会点医术的大夫都被送了过来,熬药的锅里热气腾腾的冒着烟,源源不断的药膏和汤水被盛出来。
宁卿刚刚走过去,一个大夫一把将药碗递给她:“你,赶紧给那边的人送去。”
滚热的汤药,烫的她手心一疼,她一眼看去,整个营里面乱七八糟躺着人,都是满脸满头的血,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也好。
她端着药,小心翼翼避开地上的人,从最靠近自己一个人开始喂,有的兵卒已经没有力气,她只得扶起来,让他们靠着自己肩膀,再小心的将药喂给他们,有好几个人,喂着喂着突然开始吐血,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宁卿心头大震,刚刚的一念也被这救治的要紧代替,顾不得自己还在发着热的身体,一趟一趟的帮大夫送药喂药。
这一次,她走到了一个已经昏迷的兵士身旁,满头满脸的血,宁卿拍拍他的脸,没有反应,然后小心扶起他,让他靠在自己膝盖上,先用棉布沾水擦了他的双唇,然后小心将药吹冷,这才一点点喂进去,但是刚刚喂进去一点,药水就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她只得将他扶得更高一点,这才然后用汤勺将药喂进兵士的嘴里。
好歹吃了一点,她擦了擦额头的汗,看见这个兵士身上好几处都是斑斑血迹,有些血都快到眼角了,顾不得血腥,她不由自主伸手用那方帕子擦了一擦,也许是她动作太温柔,也许是药力的作用,那个兵士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看见一双冷冰冰的眼睛,幽深,眼角上扬,但是毫无笑意。
她听见他粗粗的嗓音,带着一点生硬:“谢谢。”
然后她看见他嘴角那道伤疤,她的手不由自主颤抖了一下,她知道,他是谁了。
那个恶鬼此刻坦然的从她的肩膀将头滑下:“真软。”他说。
宁卿几乎用尽这十多年的克制,才没有让自己叫出声,也许,他不认识自己,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认出了他。
她侥幸着,倘若被知道,那几乎立刻的,她不确认自己还有没有生还的可能。
“不用谢。应该的。”她笑了一下。不如不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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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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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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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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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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