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汉>第二十四章 小人得志(下)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刚才是丁公技高一筹,仗剑刺向樊哙的头部,而樊哙当时也已经发力,于是刀势毫不停顿,直向丁公胸胁砍去。眼见得两人就要两败俱伤,众人已是吓得呆了。谁知两人不但招式精妙,更兼力道控制也极好,最后不过一个头由被刺,一个衣袖被削罢了。m.χIùmЬ.CǒM

  坐着观看的众人齐齐以手击地,口中“嗬嗬”而呼,表明自己的兴奋之情。就连刘常满身旁的乌骓,也突然昂首嘶鸣起来,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这匹死马,人家是美女爱英雄,你不过一头阉过的公马罢了,还凑什么热闹?”站在乌骓身边的刘常满被它的长嘶吓了一跳,不由伸手在它的头颈上拍了几下,笑骂道。

  “咦?你看人家打架这么兴奋,竟然连汗都出来了?”刘常满看了看手上淡红色的马汗,不由又笑骂道。不过乌骓这家伙,还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呢,哈哈哈。刘常满心里想道。

  “哈哈哈,丁兄弟武艺高强,我丰邑军中,无人可及呀!来来来,今天晚上大摆宴席,为丁兄弟洗尘!”刘邦大笑道。

  几天的赛会下来,原来在项梁帐下只个侍卫,武艺超群却郁郁不得志的丁固,天天都能大出风头,已经和刘邦等人好得什么似的,只差没磕头撮香,结拜为异姓兄弟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稠如蜜,你别说,还真是这么回事!这丁固准是个小人,一帮子得志了小人,看他们那个鸟样!”这天晚上,诸人都喝多了,口沫四溅的在那里互相吹捧,刘常满心里暗骂,一不小心,连自己阿爹刘邦也给骂了进去。

  丁固前来之时,刘邦已经知道,肯定是项梁派他来取回当初借人家兵马的。果然当晚的席上,便听丁固说,项梁已经广遣信使,让楚国境内诸将尽数前往薛城会合,有大事相商。

  不过因为丰邑与薛城甚近,这才把丁固留下欢宴了几天。而趁着这几天的工夫,刘邦也和张良商量好了留守的将领人马。

  当初刘邦小人得志,耀武扬威之时,项梁因见他闲着无事,又是本地的地头蛇,便派人发了一道命令,让他带着手下人马,沿泗水往南直到下邳,把这一带肃清、巩固一下,顺便练练兵。

  攻城掠地是大有好处的事情,不过因为刘邦手下的主要战斗力,多半是从人家项梁那里借来的,所以才按捺着自己,没怎么往南去。如今有了项梁这道命令,那正如犯困时送来个枕头,他便很高兴的带着自己本部数千人马,沿泗水往东掠地去了。

  刘邦心里掂记着张良,在彭城几乎没有停留,直接就奔下邳去了。合该有缘,到了下邳时,正好又遇到张良带着百十个少年子弟,准备北上。

  两人上次就相见恨晚,这次一见之下,张良便投入了刘邦部队中。刘邦也投挑报李,立即封张良为厩将,也算答谢了他上次指点自己的一番功劳。

  在刘常满看来,有了张良做为参谋以后,刘邦行事显然细密稳妥了不少。从这次驻守人员的分派上,就可见一斑。

  刘邦首先指定以樊哙和萧何为首,带领自己病重时仍然跟随的那些子弟兵们,镇守沛县。又让吕泽把起家那千余人马挑选出来,由他和傅宽一起,驻守单父。

  然后再派丁复、纪信带了几百子弟兵,镇守吕氏马场,丰邑则仍由王陵、任敖、吕释之镇守,不过手下兵丁,却换成了单父、丰邑各一半。

  放在以前的时候,他对兄弟们都是一样心思,抓住谁用谁,根本不象这次的安排一样,有条有理,头头是道,将与将之间,兵与将之间,各地人马之间,全都互相牵制,谁也别想造反叛变。

  与张良相见之后,刘常满也很高兴。他身边的那位胡余不害,自然也跟着到了刘邦身边。见张良身体不好,出入常得坐车,刘常满还特地把自己的大车送给了张良,又到马场里挑了一匹最为驯良的健骡替他拉车。

  说起来作为军用骑乘的这些骡驹子,表现上也真给刘常满长脸。

  那些大西驴身高体壮,配种的又全是少有的上等种马,因此这些骡驹子长成以后,全都够得上优等军马的标准。虽然比大宛马略矮,粗壮耐用上可比大宛马好了许多,而且性格温顺,既能拉车又能骑乘,比起那些娇贵的军马还要好用。

  听老人们说,骡子的寿命甚短,只有短短十二年,比起马匹来少了一倍。不过在这种世道中,谁还敢想十二年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只要它能骑乘就行。

  刘邦骑的那匹铁蹄马,本来是头种马,可刘邦骑它很顺心。它的蹄子永不磨损这一项好处,有了刘常满发明的蹄铁之后,效果倒是不大了,但铁蹄马出产于三岔山中,善走山路的好去,却没有马能比得上。

  据说在芒砀山里逃窜时,全靠着铁蹄马翻山越岭如覆平地的本事,救了刘邦好几次。因此刘邦回来后吕泽一狠心,便把两匹铁蹄马都给阉了,刘邦那匹自然还让他骑乘,另一匹则拿来自己做了坐骑。

  刘常满给张良选的这头驯骡,乃是最后出生的一批。传说驴马杂交之时,越难配上种的,生出来的骡驹子越好,不知道传说是真是假,但张良用的这匹驯骡,确实是最好的之一。张遇曾经专门提到过这头小家伙,说拿什么吓它,它都不会怕,拉起车来绝对不会惊了。为此刘常满这才专门挑出来给了张良。

  刘常满的车子,乃是用了超越这个时代的技术做成的,虽然只是把轴承和轮子改进了一下,但那舒适程度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车子能比的,张良自然也很高兴的收下,和刘邦一起前往薛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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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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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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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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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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