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
天刚蒙蒙亮,夜色未褪去,天空还有些昏暗的时候,南怀瑾就醒了。
睁开有些朦胧的双眼,南怀瑾发觉比平常醒的早了一些,可能是今天要回到来福镇,心中有些兴奋吧。
尽管起的早了些,南怀瑾还是第一时间坐起身来,开始穿衣服。经过三年的改变,年纪依旧不大的南怀瑾已经没有了赖床的习惯。
南怀瑾起床后,来到屋边的小溪旁洗了一把脸。初春清凉的溪水打在脸上,彻底消除了最后一丝睡意。
回到茅草屋时,发现爷爷南语堂也已经穿好衣服,开始准备做早饭了。
南语堂一直都醒的挺早,人到老年,就不像年轻时那么想睡觉了,睡眠也很浅。所以南怀瑾起床后,感觉到身边有动静的南语堂也醒了。
南怀瑾见此也过去帮着爷爷南语堂一起做早饭。就这样,二人做好了早饭。
吃过早饭,爷孙二人开始收拾行李。
三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些东西了。原来还有些空旷的茅草屋,如今已经有些拥挤了。
屋子的角落里堆满了野兽的皮毛,这是三年来积累的结果。房梁上也挂着一些晒干的山参,黄精之类的药材。
爷孙两人足足收拾了两大包行李才作罢。两人都过惯了苦日子,所以都节俭的很。看见这个也想带走,看见那个也想带回去。
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从小的这种生活给年幼的南怀瑾造成了很深的影响。
他踏入修真界后,留下了雁过拔毛的传说,也与此有很大的关系。
回到爷孙二人这里,两个人收拾了一个多时辰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南语堂走到小山谷谷口的时候,停了下来。南怀瑾见此也停了下来。
看着眼前熟悉的景色,南语堂一时感慨万千。有些留恋,也有些不舍。不出意外的话,此生此世,他可能再也不会来这儿了。
一旁的南怀瑾也有些感叹。三年前爷爷带他来到这儿的时候,他还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如今的他,虽然不大,才仅有九岁,不过却已经可以和林霞山中最凶猛的野兽搏斗了。
其中这三年收获最大的,毫无疑问是爷爷教的乱山刀法了。一手乱山刀,百兽鬼见愁。
南怀瑾当然也很不舍,这小山谷处处洒满了他的汗水,处处都有他练习刀法留下的痕迹。除了南家老宅,这是他这短短的人生中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
“走吧。”南语堂心中微微一叹,说道。
“嗯。”南怀瑾回过神来,应道。
爷孙二人迈开步子,重新踏上了归家的路。
天边此时才刚刚露出一丝光亮,炸出万道光霞。风景美如画,但爷孙二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些,正在埋头赶路。
毕竟,两个大大的包袱还是蛮重的,哪里还顾的上什么风景。
离开小山谷,爷孙二人进入森林。一入森林,爷孙二人开始小心谨慎起来。这里可是野兽的天堂。
尽管三年来爷孙二人在这里狩猎后,野兽少了一些,但与山中的野兽总数比较,还是九牛一毛的。
二人的猎杀速度,可远远赶不上野兽繁衍的速度。尤其是野狼这种生物,每一窝都有五六只,如果食物充足,每一个都能长成真正的猎手。
回家不同于平时的狩猎,猎杀不是此行的目的。所以爷孙二人尽挑一些野兽罕迹的小路走,就怕遇上猛兽展开一场苦战。
好在爷孙二人的运气还不错,两个人如同做贼般在森林里背着一个大包袱,东拐西折,没有遇到一只猛兽。wWW.ΧìǔΜЬ.CǒΜ
经过半天的奔波,爷孙二人终于走出了森林。
走出森林后,二人不禁长舒一口气。在森林里小心翼翼地,生怕遇到野兽,如今出来了,自然放松了下来。
接下来又是一段长长的路途,不过爷孙二人到没觉得累。尽管背着一个大包袱,但是将要回家的愉悦让他们感觉身上的行李也变得轻了许多。
当然,愉悦是一时的。临近中午的时候,爷孙二人停下了脚步。一是为了吃午饭,二则是休息一下疲惫不堪的身体。
吃过午饭,又休息了片刻。二人起身重新赶路。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上,毫不吝啬的撒下大片的阳光。不过爷孙二人一点也不觉得晒,毕竟初春的阳光并不毒。
反而沐浴在初春的阳光下,人有些懒洋洋的。
终于,来福镇出现在了爷孙二人的视野中。
太阳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西下,如今只剩下一个尾巴露在天边。
看着晚霞中映照的来福镇,爷孙二人有些激动。三年了,他们离开已经整整三年了,如今终于回来了。
依旧从东城门入镇,守卫有些懒散,来福镇又不是什么重镇,周围别说山贼了,连帮派都没有。所以守卫都装装样子,得过且过。
不过爷孙二人进城的时候,爷孙二人受到的盘查比旁人繁琐了一些。二人背着这么大的包袱,而且其中还有猎刀,就算守卫不作为,也仔细检查了一番。
毕竟如果出了问题,他们可就要滚蛋了。守卫还是一个好差事的,他们也不想丢了这个饭碗。
不管怎么说,爷孙二人终于又回到了来福镇。
看着周围熟悉的场景,爷孙二人心中都别有一番滋味。一时之间两人都有些沉默,谁都没有说话。
来福镇还是他们离开时的样子,千百年如一日的样子,并不会因为多了谁或少了谁有所改变。
时间是最公平的,时间也是最无情的。不管你出身平凡,一生碌碌。亦或你出身高贵,一生波澜。都敌不过时间的侵蚀。岁月就是这么无情。
记得看过一句话,不论我们出生如何,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
对来福镇而言,爷孙二人的存在与否,都没有什么影响。它见证着此间许多人的出生,也见证着他们的老去。
“吱呀。”
推开熟悉的家门,爷孙二人走进他们的家。一切都是熟悉的模样。
由于长时间的离去,院子有些荒芜,杂草丛生,地上也堆积着枯败的落叶。
南怀瑾走进自己的房间,一切也都是原来的样子,屋中还是他熟悉的摆设。唯一有些变化的是,屋中落满了灰尘。
来到院子中,南怀瑾和南语堂顾不得休息,开始打扫卫生。
许久没用的井水被一桶桶打了上来,用于擦去家具上的灰尘。
南怀瑾拿了一把扫帚,仔细的清扫着院子里的落叶和杂草。
经过爷孙二人的不断努力,终于打扫干净了房子。许久没有清理的房子重新散发出生机。
顾不得生火做饭,爷孙二人草草的吃了些林霞山中带出的干肉和干粮,便匆匆地睡去了。
上床后不久,两间房子便传出了均匀的鼾声。
背着沉重的行李赶了一天的路,回来后有忙着收拾房子,他们实在是太累了。
离开了三年,南怀瑾归来了,带着满满当当的猎物,还有一颗逐渐成熟的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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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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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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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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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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