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浮生骨>第七章 三年
  转眼间就过了三年。

  南怀瑾独自走在森林中,背上背着一头野猪,右手中的猎刀还有血顺着刀身缓缓留下,血槽处隐约有些黑色的污垢。这是放血太多干涸后留下的痕迹,已经不是很容易用水就能冲去了。

  “砰。”

  背上的野猪突然被南怀瑾扔到了地上,同时右手中的猎刀横举在胸前,对着前方树木的阴影处戒备着。

  阴影处缓缓走出了一只有着大黄花斑的金钱豹。很显然,豹子是被野猪散发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金钱豹狭长的眸子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少年,纵横深山多年的经验告诉它,这个人并不好惹。

  不过它并不打算放弃,看了看地上的野猪,这足够它饱餐一顿了。当然,前提是赶走眼前的这个人或是杀死他。

  “吼。”金钱豹发出一声低吼,希望凭此让眼前的人离开。

  南怀瑾全身肌肉紧绷,右手紧紧的攥着猎刀,心咚咚的跳着,显然并不打算放弃。

  金钱豹看着眼前人的姿势,有些恼怒。顿时后腿一蹬,向前扑去。

  南怀瑾感觉自己有些发热,这是极度兴奋导致的。

  金钱豹如箭一般扑向南怀瑾,由于速度太快,空中留下一抹残影。

  南怀瑾身体快速恻偏,右手的猎刀随之奋力向前劈去,带起一道刀风。

  金钱豹显然没有料到敌人有着这么快的反应,此时速度太快已经没法及时避开了,不过多年的狩猎经验还是起了作用,在半空中它偏了偏身体,避过了要害。

  “砰。”金钱豹重重地跌在了地上,带起一片尘土。

  它一个翻身,随之站了起来,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腹部还是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染红了周围漂亮的皮毛。

  不过它还没有放弃,细长的眸子依旧紧紧的盯着南怀瑾,流露出仇恨的光芒。

  “吼。”金钱豹发出一声愤怒的兽吼,紧接着又扑向了南怀瑾。

  “乱山刀法第三式!”南怀瑾大叫一声,显然决定解决了它,不再继续耽搁下去。

  只见南怀瑾快速的移动起来,手中的猎刀不断的挥舞着,刀影映在金钱豹的眼中,它发现眼前的刀好像多了起来,迷乱了它的双眼。

  金钱豹眼中闪过一丝后悔的光芒,它有些后悔,因为它此时嗅到了死亡的气味。

  “咚。”

  刀起刀落,金钱豹重重地跌落到地上,全身大股的鲜血如小溪流般流下,打湿了周围的地面。

  金钱豹眸子黯淡,眼皮无力的下垂,显然是活不成了。

  南怀瑾喘了一口气,如今的他施展出乱山刀法还是蛮吃力的。

  走上前去,没有理会金钱豹仇恨的目光,用刀尖轻轻一挑,割断了它的喉管,结束了它的痛苦。

  南怀瑾拿金钱豹身上还算干净的地方擦了擦猎刀上,抹去了上面的血迹。接着干净利落的剥下了金钱豹的皮。

  虽然有些损坏,但是金钱豹的皮毛还是很受欢迎的,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收拾好金钱豹后,南怀瑾重新来到野猪的面前,双手用力一提,小臂上的肌肉微微鼓起,野猪就被他背到了背上,重新开始赶路。

  重新上路的南怀瑾加快了速度,现在他经过一场大战,体力消耗了很多。如果再有野兽闻着血腥味追来,死的可能就是他了。

  一路小心谨慎,终于没有再碰到野兽,南怀瑾顺利的回到了小山谷。

  回到小山谷的南怀瑾明显感觉送了一口气,不再像在森林里那样提心吊胆。这儿就是安全的避风港。

  茅草屋依旧坐落在小山谷的尽头,和三年前相比,小屋的前面被开垦出一片菜地,显得生机勃勃。

  此时日将要落下,染红了天边的片片云彩。

  南语堂站在屋前,显然正在等着南怀瑾归来。

  南语堂身穿一身素色衣衫,花白的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整齐的束在背后。

  与三年前相比,南语堂脸上的皱纹更多了一些。尽管身体站的笔直,还是显得有些佝偻。

  “辛苦了,快进屋休息一下。”南语堂对着归来的南怀瑾说道。

  “嗯。爷爷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一只金钱豹。”南怀瑾放下背上的野猪,又拿出了身上的金钱豹的皮毛,笑着对南语堂说道。

  “哦?这种野兽这些年可不多见了。”闻言南语堂眉毛一挑,惊讶的说道。

  “快洗洗手准备吃饭吧,累了一天你一定饿了。”南语堂说道。

  “嗯。”南怀瑾走出屋门,去不远处的小溪处洗手。

  南语堂看着离去的孙子的背影,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色。

  经过三年的蜕变,如今的南怀瑾可不是当初的那个小胖子了。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如今的南怀瑾身形消瘦,完全没有了一身赘肉。

  相比于三年前,南怀瑾的皮肤也变得如同小麦色一样,而且肤色偏黑的健康色了。以前他可是和小胖一样,白白胖胖的。

  其中变化最大的,还是气质。

  经过这三年的森林捕猎,厮杀,南怀瑾身上有了一股危险的味道。人看到他的眼神时,只会觉得他的目光有神,还有些凌厉。至于在野兽眼中,这意味着杀气,代表着眼前人不好惹。

  南怀瑾洗手回来,此时南语堂已经把晚饭摆上了桌子。

  一天奔波下来,南怀瑾有些饿了,就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饭后依旧是固有的活动,有一桶药浴在等着他。不过如今的南语堂只负责调配,而药浴所需的药材,都是南怀瑾自己从深山里采回来的。

  泡过药浴,南怀瑾收拾了一番,准备爬上炕睡觉。明天他还要进山,又有一番苦战等着他呢。

  不过今天显然不一样,因为爷爷南语堂叫住了他。

  “坐下来聊会天吧。”南语堂坐在火堆旁,对着南怀瑾招了招手。

  “好。”南怀瑾有些奇怪,不过还是应道,来到南语堂的身边坐下。

  “算起来我们离开来福镇已经三年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南语堂有些感慨的说道。

  “是呀,我们已经三年没回家了。”南怀瑾也是有些感慨。

  自从南语堂带着年仅六岁的南怀瑾离开来福镇镇,来到林霞山中,已经过去了足足三年了。

  聊了一会后,南怀瑾爬上炕,脱去衣服躺下。一想到明天将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心绪有些复杂。

  这三年来,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锻炼身体。而围着小山谷跑步,已经从刚开始跑三圈都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增长到了十圈了。

  十圈下来,南怀瑾仅仅有些气喘而已。

  至于爷爷南语堂教授的乱山刀法,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早在一年前也已经全部掌握了。

  前两年南怀瑾还没有完全学会乱山刀法的时候,南语堂还是会带着他出去打猎。

  不过自从南怀瑾学会了乱山刀法,以后打猎都是他自己去了。

  摸了摸怀中的一串项链,南怀瑾有些自豪。这串项链是他自己编的,准备送给好朋友小胖。

  当初离开时答应要给小胖带礼物,他可一点都没忘。

  这串项链完全是用野狼的犬牙串成的,这就是三年来南怀瑾努力的成果。

  在房子的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野兽的皮毛。有老虎,猎豹,最多的还是野狼皮。

  包括今天南怀瑾刚刚杀死的金钱豹的皮毛,也被他放在了里面。

  一旁的南语堂心中也是思绪万千。

  经过三年的调教,孙子南怀瑾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出色的猎人了。对于南怀瑾能够通过帮派的考核,南语堂心中也有八九分把握。

  其中最让他满意的是经过他的教导和每天不间断的药浴浸泡,南怀瑾有了一副出色的体格。

  而之所以选择离开,一方面是以如今林霞山出产的药材,调配出的药浴对于南怀瑾作用已经不大了。另一方面是南语堂开始想念起来福镇。

  人到老年总是容易恋旧,南语堂也不例外。他希望自己能送南怀瑾顺利的进入帮派,然后在来福镇的老宅里老去,结束自己这平凡的一生。m.xiumb.com

  生命总是无常。

  南怀瑾在这三年中变化极大,而南语堂却越发的苍老。

  如今正值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南语堂却感觉越发的寒冷。这说明他的身体已经逐渐不行了。

  山中比起来福镇要冷的多。如果在林霞山中在继续待上一年,可能他看不到来年的春天了。

  加之如今林霞山对南怀瑾已经起不到太大的磨练作用,综合考虑之下,南语堂决定回家。

  其实要说林霞山对南怀瑾已经没有磨练作用了,这句话显得有些不真实。

  因为这三年来,南语堂和南怀瑾从没有到过林霞山真正的深处。至于原因,在林霞山中有一道深渊,隔绝了通往深处的道路。

  如果没有这道深渊的阻隔,来福镇能不能存在还是个很大的问题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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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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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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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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