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宇左思右想,实在拿捏不准,突然一阵尿急,又想上茅房了,可能是这几天茶水喝多了,便起身去了茅房,从茅房出来的时候,他隐约想起,好像忘记了一个重要的关键地方,牛棚,对了就是牛棚。
长宇回屋后,开始计划怎么利用这个牛棚,或许在外人看来,一个牛棚怎么可能是关键呢,可别人不知道,作为墨家的少主怎么会不知道。
牛棚虽然起不到杀人的作用,可牛棚里的牛却是很好的杀人武器,很显然,长宇知道牛一旦见到红色,便会兴奋起来,随后就会疯狂攻击带有红色的东西,而秋泽居然屡次经过都没有问题,是因为这红色只有办喜事的时候出现,平常没人会穿红戴绿的出现在集市上。
那么这红色是个关键点,如何让这个秋泽带有红色而又明显的东西,这个就得好好计划一下。
这天天空微微下起了下雨,长宇和沈诚已经来到了西城门外,在此处等候秋泽的经过,虽然长宇和沈诚都未曾和秋泽照过面,但是从暗卫的描述看,这秋泽身材修长,长着一张大众脸,虽然这样的人非常难以辨认,但是这秋泽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出门随身挂着一块刻又秋字的玉佩,这玉佩有令牌那么大,一般人家哪佩戴的起啊。
长宇和沈诚等候片刻之后,一个花花公子出现在城内,腰间佩戴这一块大玉佩,这无疑就是秋泽了,见秋泽往西城门走来,长宇和沈诚就在城门口外离牛棚不远处演起戏来,还有模有样的。
“先生啊,终于找到您了,我可得好好感谢您。”沈诚故意大声的说道,生怕这个秋泽听不到。
“怎么样,带了我送你的头巾,是不是把那昆仑奴打倒了?”长宇微笑着答话道。
此时秋泽已经走进他们,一听说把昆仑奴打倒了,便竖起耳朵凑了上去。
“可不是嘛,我正是因为此事来感谢先生的,先生叫我带着头巾三天不许拿下来,三天后必定能打赢这昆仑奴,我带上头巾第一天去打,输了,还把先生骂了一顿,第二天去打,又输了,我真想取下头巾,幸好先生及时阻止了我,我看先生不躲也不藏,就信先生一回,这第三天我果然赢了,而且连赢数十次,先生真是神机妙算啊。”
沈诚故意拿出几十两银子在秋泽面前晃悠,还装作硬要塞给长宇的样子,长宇呢,装作不要,说我只是想帮助别人,以助我圆满功德。
其实,这区区几十两银子,对秋泽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钱,但是看这沈诚说的那么玄乎,想必这位先生还真有点本事,于是上前问道:“听说这位先生有办法帮人打倒昆仑奴?”
“这位公子是?”长宇不紧不慢的问道。
“我乃是这雨双城秋府的公子—秋泽。”秋泽盛气凌人的介绍道。
“原来是秋公子,在下乃是昆仑山上的道士,来世间历练,今碰上公子也算是一种缘分,如果公子想知道如何打败昆仑奴,我倒是可以帮你一把。”
长宇以为这种常年沉迷于酒色的公子,是最好糊弄的,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秋泽,没有轻易上当,还考了长宇一次,他问道:“若你真是昆仑山上修仙问道的道士,那你不妨告诉我,这雨什么时候停,要是你算准了,我就相信你,要是算不准,我就让知府大人把你抓了,省的出来招摇撞骗。”琇書蛧
沈诚一听急了,想不到这个秋泽还有点头脑,更想不到的是,他问出这么刁钻的问题,便上前维护道:“秋公子,您若是不信,走便是,何必为难这位先生呢,况且他还是我的恩人。”
“你谁啊,这有你说话的份吗?”秋泽一副鄙视的态度说道。
沈诚气的,只想拔剑,只见长宇一个眼神,便将剑收了回去,随后看了看天空,感受了一下风速和风向,毕竟他少年时便熟读易经星相之书,对于天气变化也略知一二。
然后对秋泽说道:“这雨,午时三刻必停。”
沈诚心想,这家主怕是淋雨淋坏了,从来没听说过家主能洽会算的,恐怕就是这么随口一说,这沈诚自然不知道长宇还会这样,毕竟在墨家军的时候,他们还是百夫长,没有跟少主出去打过一次仗,他们主要是作为后方的补给队伍。
“好,这午时三刻也快到了,我就在这陪你,我到要看看你说的准不准。”秋泽看来还是个有耐心的人。
午时三刻一到,天空突然放晴,天空中还出现了一道彩虹,长宇微笑着站在那,这时秋泽惊慌失措的说道:“先生真乃神人,是我有眼无珠,刚才冒犯您了,您等会,我定要让我父亲招揽您。”
说完,秋泽正要往城里赶去,被长宇拦住了,说道:“秋公子,咋们不急于一时,你现在去告诉你的父亲,他会认为我只是运气好,不如,你按照我的方法先去打完昆仑奴再说,改日我必定到府上拜会你父亲。”
秋泽一听,觉得长宇说的也有道理,于是问道:“那先生,可有何办法让我取胜?”
“这取胜的关键在于输,你先带上我赠与你的头巾,然后去打昆仑奴,记得要狠狠的打,打到他还手为止。”
长宇话还没说完,秋泽就急了说道:“这样我不就被他打了嘛。”
“对,就是让他打你,他打过你之后,第二天,他的力量就会转移到你身上,然后你再去打他,那就必赢,想赢多少次都不是问题。”长宇忽悠道。
秋泽一听想怎么赢都不是问题,于是就从长宇那要了头巾戴上,自然长宇给他的是红色头巾,这秋泽已经在长宇的圈套之中,可他却浑然不知,还指望第二天能赢很多钱。
秋泽按照长宇的话,对着那个昆仑奴乱打,果然激怒了那个昆仑奴,昆仑奴奋起反抗,推了一下秋泽,就遭到了商人用鞭子狠狠的抽打,最后只能乖乖的站到了一旁,而从地上慢慢爬起来的秋泽,推开人群,往西城门走去。
路过遇见长宇处时,发现长宇已经不再了,想必一定是去哪里积功德去了,所以他没有多想,就继续往前面走,路过牛棚时,看到一大堆牛躁动不安,他原本心情就不太好,便走近牛棚,朝那些牛骂道:“连你们这些畜生都敢瞧不起我。”
话还没说完,那群牛就疯了似的冲了出来,直接把秋泽撞到在地,随着群牛的践踏,秋泽吐血而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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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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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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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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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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