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攻破潜龙帮,主要就是切断它在江上的生意来源,在这江上,潜龙帮主要以盐运为主,这可是他的主要经济来源,长宇先用了一本万物录博取曹轩的信任,并且通过这部万物录调走了潜龙帮大批下属,让曹轩等人都把心思放在了开采矿石之上,这才给了长宇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调查这漕运的关键。
长宇通过安插暗线韩天少和发现潜龙帮中二公子的各项疑点中调查到了这漕运的关键在炫音坊的妙英姑娘身上,并通过送信办事取信妙英,且两人达成协议,长宇需帮妙英除掉秋狄的儿子秋泽,同时得到漕运的具体信息。
长宇对这个秋泽也做了基本的了解,所以春天已经到来,他身边也需要一定的人手,于是命沈诚飞鸽传书给圣明会中的沈忠,让他挑选10名会中的精英,务必在四月中旬之前赶到羽宅。
沈忠接到家主命令后,便开始着手训练人手,挑选精英的事情,看沈忠如此忙碌,行云便问道:“沈忠大哥,这几天每天看你训练兄弟们,早出晚归的,这是有什么事要办吗?”
沈忠是个直肠子,面对自己会里的人,从来不藏着咽着,况且问他话的还是一个姑娘,对待行云流水两姐妹,沈忠一直比较害羞,这行云姑娘这么一问,他什么都说了。
“哦,原来如此,可去年家主那边只有我和沈诚两个人,今年怎么突然要那么多的兄弟啊?”行云好奇的问道。
其实行云根本就是关心长宇,要知道,长宇想要妙英成为左膀右臂的时候,行云可是吃醋来着,自从行云和流水跟着长宇以来,两人除了报恩之外,都带有了喜欢的感情,这事情沈忠和沈诚自然是看不出来了,及时他们两人能看出来,也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可长宇又怎么会看不出来,所以他这次才没在信上说要让行云或者流水一起前行。
“这我就不知道了。”沈忠淡淡的说了一句,说完又出去训练兄弟们了。
长宇安排好圣明会的事情后,就开始着手让沈诚命令暗线观察秋泽的行动,一个多月后,得到暗线的汇报,说这个秋泽无非是就这几个地方,晚上睡飘香院,白天醒来就去各大赌坊赌钱,不过心情好不好,都要去打下昆仑奴。
“哦,这秋泽,还有这嗜好啊?改天我们去看看,到底是哪个摊子上的昆仑奴。”长宇好奇的说道。
对于秋泽,长宇了解的甚少,但是对于昆仑奴,他却知道的特别多,天机阁就处在昆仑山上,而这些昆仑奴大多都是从各国逃亡的刑犯,这些犯人大都都有武艺,而昆仑山是个各国都不敢靠近的地方,一方面天机阁之内的人,每个都能以一敌百,而且智慧超群;这二么,都知道天机阁是由墨家祖先建造,里面机关密布,别说是人了,就算是由野兽经过,都会被陷入机关之中,也正因为有这样的庇佑,那些犯人在敢在昆仑山脚下集聚,而那边的人把这些人叫做‘昆仑奴’。
虽然这些人有了天然强大的天机阁的庇佑,但是有时候碰到边城战乱,免不了被守城的将士抓住,就算他们武功再高,也抵不过这边城的几万士兵,而这些被捕获的昆仑奴,就会转卖给商人当奴隶也好,当赚钱工具也好;当然因为他们武艺高强,卖给商人的时候,都一个个穿着琵琶骨,甚是可怜。
而那些商人经常则就地起摊,有的是让人来发泄私愤的,有的则是用来比力气的,靠这些手段来谋取利益,而秋泽每次去赌坊都会输个精光,所以他就专找那个发泄私愤的摊子,付钱去打那些昆仑奴,来发泄心中的怒火。
第二天,根据暗线的线报,长宇和沈诚来到了那个靠昆仑奴赚钱的摊位,长宇坐在马车里,就听见一大堆百姓,在那呐喊,于是掀开帘子往人群中望去,只见一个赤身肉搏,体壮如牛,长相粗犷,身高7尺,满脸络腮胡子的昆仑奴站在场地中间,任两个人在那拳打脚踢,一旁的商贩,便在那高喊:“10文钱一次,只要能将我这昆仑奴打倒,就给10两银子,推动他,就给5两银子。”
很多百姓当然抵不住这么大利益的诱惑,上去了一个又一个,一会功夫,就有7-八个人在那推那个昆仑奴,只见那个昆仑奴纹丝不动,以长宇之前也是一等一的高手眼光看,这个昆仑奴要不是被穿着琵琶骨,想必以他的武功,沈诚和沈忠联手都在他手上走不过0个回合。
这沈诚和沈忠已经是江湖上的高手了,连他们两都走不过0个回合,那昆仑奴是何等实力,这让长宇对这个昆仑奴越来越有兴趣了,不过眼下还是要把漕运的事情放在第一位,所以也就看了那么一会,就吩咐沈诚离开了。
马车才行驶了那么一会,长宇便说要找个茅房解一下,于是沈诚看前方就有个茅房,便停下了马车,长宇跳下了马车,往茅房敢了过去,等他解完出来,捋了捋衣服,这才闲下心来看了下四周,原来那放昆仑奴的地方已经是城外了,说了也是,要是在城内,这潜龙帮还不得跟他们要收保护费,在往前便是一个公家的牛棚。
公家的牛棚里圈养这好多头牛,这些牛是城中一些大户人家圈养的,是农忙的时候,租给百姓耕田用的。
“家主,还是先上马车吧,前面就是西城门口了。”沈诚提醒道。
说来,这羽宅在东城门外,而这西城门则里徐府和狄府比较近,而长宇如果被知府大人那些下人发现他在此处,免不了又要令这个知府大人生疑了。wWW.ΧìǔΜЬ.CǒΜ
“沈诚,这回还算考虑周到,从刚才昆仑奴的摆摊地回狄府,是否只有这条路可走?”长宇问道。
“回家主,要是不饶远路的话,的确只有这条路可以走。”
当然,谁没事会绕个远路呢,秋泽这种浮夸子弟,更不会走那么长的路,况且这种公子哥,在这地界上,强势惯了,也没人敢欺负他,所以出行都还不带下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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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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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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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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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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