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对他的回忆。
在姜时晴印象中,乔卓一直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自从中学时候与他认识,她便知道,这个人和寻常男生全然不同。
课下实实在在完成作业、不愿在其他事情上花费过多时间不说,上课时,他更总是不肯懈怠,每次开课之前,总要去洗手间把脸洗上一遍提神;课上宁可准备风油精在困时刺激双眼,也不愿意在课堂多打一分钟瞌睡。
对比班上的其他人,他真是太不一样了。如果范围缩小到男生,那么他简直是异界来客。
在看到他之前,他是不相信世界上还存在着如此执着的人;可是见到他之后,姜时晴发现,原来还是有的。
最令她感到内心一震的,是那次看见他背书时候的情景。
一般男生遇到背记类的任务时,通常会心不在焉、精神萎靡;可是这个人却相当喜欢读背东西,并且在读书背书时慷慨激昂,如同一位论辩家在发表己见。
当他领会文中要义时,目光中便含自信,面带笑意。由于模样秀气,生得一双瑞凤眼,睫毛密长,又唇红齿白,每当此时,姜时晴几乎都会怀疑他究竟是不是男儿。
但当他理解困难或心情不适,导致进度无法推进时,目光之中便陡然生出一股寒意,与以往任何时候都不相同。由于眉骨较粗且突,又有一双剑眉,鼻梁亦十分高耸,这时的他,眉目之间便宛如凶神,全然不似往常模样。
在她眼中,他将学习当作是打仗,而自己便是奋不顾身死战的勇士。
但姜时晴对他的印象不止于此。如果仅仅是这样,那就无法让她这位出身高贵的名门千金留意了。
虽然对学习非常严肃与认真,但在平时相处时,这个人则一点没有架子,十分平易随和。并且,他还十分看重同学之间的感情,几乎班上所有人,都和他没有距离感。每当同学起争执时,他也总是尽量协助调和。
一开始,她还觉得是这人爱装,非要每件事都掺一脚;但后来她渐渐明白,他本性如此,展现在人前的,也都是最本真的一面。
也就是从这时起,她对他的看法才完全改观。
然而如果说她对他印象最深的地方,姜时晴只会记得一件事。
彼时她看乔卓在晚自习做完作业后,拿出一本本子写着什么,便在下课时趁其不备,一把掠过他的书桌,抢走了这本子。
因为姜时晴的座位离乔卓近,所以这一系列动作,只在数秒之间。
对于当时发生的事情,她记得十分清楚。乔卓仿若心事被看穿一般红了脸,大惊失色地要夺回本子;而自己翻看那不算薄的记事本,却看见了可以说是毕生难忘的一片内容。
那本子上,每一页满满当当,写满了各种诗词。
并且,除了极少部分摘抄,其他都是她没有见过的。
“这……这些都是你写的?”
姜时晴试探地问道,她仍是不敢相信自己的推测。
“是……是啊……怎么了……”
他倒像一副情书被没收的样子,支支吾吾地道。尽管姜时晴不知道他一个男生,在特定的事情上为什么如此羞怯。
从此,她真正对他另眼相看。
“哎,你能不能,给我也写首?”
临近毕业时,姜时晴问乔卓道。尽管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而乔卓,此前也从来没有为别人而动笔写过诗词。
他听见她这话时没有丝毫回应,只是埋下头来,扎进那一堆书中。正当姜时晴以为了无希望时,她身边已经多出一只拿着信纸的手。
她接过信纸一看才知,原来乔卓在这段默不作声的时间里,冒着晚自习被老师发现的风险,迅速完成了一首词。她看向手表,时间不过十分钟。琇書蛧
“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一张还算体面的纸。下面这首词,希望你能喜欢。”
这一行小字下,是一首词牌名为永遇乐的作品。
永遇乐
明月红颜,光风岫霁,谪仙何处。
曲榭画廊,纷繁胜景,一化尘埃去。
空川过影,翩然如雁,知否幽兰生谷。
望苍天、残阳血染,人间几多朝暮。
壮怀亢烈,目极临阙,谁道海吞鲸度。
气撼崇阿,狷狂横世,踏遍穷关阻。
笑谈非誉,万里鸣剑,尽付炳文昭武。
看江山、龙骧云岳,英雄斥路。
姜时晴看后,惊讶于他的才华,当天久久不能平静。
原本她也没有细看,因此那回虽然已经大为惊讶,但还是认为乔卓所写不过生凹硬套、堆砌辞藻,并且很主观地认为,他写完一首词的时间一定很长。然而,当她真正见识到他的写作过程时,才体会到他的实力之强。
原来这个时代,还存在着如此纯粹的人。
但他们自从毕业,便几乎没有见过了。而这,大抵可以归结于种种原因。
其中一个是乔卓出身普通,他与她的生活几乎没有交集。
然而姜时晴此前根本不会想到,自己家族一直寻找的宸极玄剑之主,居然就是自己的这位中学同学。
所以找到他的时候,她心情十分复杂。
有惊讶,有喜悦,还有一些失望。
惊讶和喜悦自不必说,失望这种情绪,大抵是因为宸极之主的出身,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
一切的一切,都与他们所告诉自己的太不一样了。
因此,在开始的阶段,她实际上是不甚耐心的。这也体现在她近乎是用蒙骗的方式,将他带回的。
姜时晴对他的态度,从这件事中清晰可见。
她欣赏乔卓,但不喜欢他。
他虽然和人都说得来话,但行事总是有种和他人若即若离的感觉,让人很难捉摸,同时又常独来独往;着装上虽然干净整洁,但看上去仍不修边幅甚至有些怪异,仿佛一个与世俗对立的人。
而最令她感到头疼的,是他那股拧巴的性格。
他但凡有事都喜欢自己死拼,全然不顾及其他层面的因素,并且做事相当固执,几乎九头牛都拉不过来。
她真的搞不懂,他这榆木脑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
于是姜时晴在找到他后,便着手对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首先就是外貌与衣着层面,但出乎她意料的是他并未对自己的这一行为多加干涉,这与他从前的个性已有较为明显的差别。他在道场完成第一阶段的训练后的某一天,姜时晴见他,便已不是第一次见那副模样了。
经过她这么一设计,乔卓已经可以说是改头换面。他原本底子就不差,只是自己不注意去做形象工程,这段时间下来,她终于得以彻底看见他的真正容貌。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是他与自己并肩作战,去清和各地消灭魇魔。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他的等级不过才达到人四·徵一级,在消灭了两只头魇之后,才升到了人三·角一级。按理来说,对于修完一套功法的镔士,这种情况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对于镔士和法师而言,他们的位阶有专门的等级体系作为区分,这个等级体系,按从低到高共可分为三境十二级。第一境为人境,五种等级按从低到高,分别为人五·羽、人四·徵、人三·角、人二·商、人一·宫;第二境为地境,同样的序列方式,四个等级分别为:地四·无常、地三·无我、地二·涅槃、地一·坚行;第三境,也是最后一境为天境,三个等级分别为:天三·道、天二·灵、天一·元。
因此,按照这个等级体系的高低区别,乔卓确实显得有些太弱了。
但奇怪的是,尽管等级低,他每次战斗中所释放出来的意念,却是宏大广阔,全然不似区区人四或人三所能够发出的。并且,更恐怖的是,他从外行到入门,再从入门到熟练,不过经历了三月的时间。
而她,则是放弃了无忧无虑的童年,从小就开始练习各种技能,还是在自身天赋极高的情形下,不过才达到地四·无常的级别,如果乔卓以这种惊人的速度升级,那将迟早会成为超越自己的存在。
姜时晴不止一次地有过这样的想法。但只要想到另一件事,她心里就会稍稍平衡一些。
乔卓虽然有惊人的潜力,然而他的根骨却有先天不足,右臂更是自出生就有莫名乏力的隐疾,这些都制约了他在等级上的进一步跃升。
罗叔跟自己说,乔卓的悟性非常之高,这也被自己在实际中所证实;然而他的根骨却跟不上自身的悟性,这就导致进行相应的提升会非常困难。
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笨蛋居然将自身的缺陷视若无睹,一次又一次地奋不顾身投入战斗,就是不愿意安分。无论是在道场训练时,还是在实际作战中,都是这样。
姜时晴觉得,这样实在太没必要。明明不能强求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去硬拼?
她一开始没法理解,但渐渐地,竟也认同了乔卓的观念。
因为姜时晴慢慢发现,他的这种执拗与拼命,都建立于一个前提之上。
他有一颗无比炽热的心。
并且,他自从成为镔士之后,就以这一腔炽热,去一以贯之地实行着自己的信条。
他的信条,是身为镔士隐于黑暗,保护所有的民众。
也是在这个时刻,姜时晴才真正明白,比起自己,他才是内心真正强大的人。
而自己,升上地境之后,便一直有所懈怠,更忘记了身为法师的初衷,也是不需争辩的事实。
一切的一切,只有在遇到乔卓之后,姜时晴才真的明白。此时宸极玄剑的归属问题已不重要,她也在后来渐渐发现,自己实际上更加在乎这把被家族世代守护的神兵,究竟是否为正道所用。其他的方面,倒不值一提了。
如果说这些让姜时晴真正明白了自己作为异能者存在的意义,以及理应履行的职责的话,那么乔卓三番四次在战时保护自己,则更加令她感到动容。
尤其是他明明右臂隐疾,却仍在旧楼和地神庙的两次战斗中不顾自身,即使受伤也要确保自己安全,这使得姜时晴一直心存感激,以及更多的愧疚。
按照资历,明明应该是自己提点照顾他,怎么到头来,却变成了他来保护自己?
姜时晴不止一次这样扪心自问,她一开始一直不明白,但最后竟也像之前经历疑惑那般,突然就一下悟出来了。
为了他人甘愿挺身而出,这就是他,这就是乔卓。
当世的宸极剑主。
然而姜时晴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因为保护自己而被魇魔暗算,以致一整条右臂全部受伤,血肉横飞。
那是三月初的一个夜晚,西南死门境内。她与他遭受了出师以来最大的艰险。
当天晚上脱险之后,她看着昏迷不醒的乔卓,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
她觉得自己真的对不起他,害他右臂的情形彻底恶化。严重一点,甚至有可能会落下终身的残废。
姜时晴从未像那时一般恨过自己。要是自己稍微摆正一点心态,不去逞什么强,就不会酿下如此悲剧。
前面她总是急于证明自身实力不输男性、不输镔士,但却忽视了与人的合作,故而导致了作战成效的不理想,而在园林公园这场战斗中,则更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害得乔卓重伤。
她的内心彻底崩溃了。
那个夜晚十分静谧,可她却无比焦躁与伤悲。
也是在那个夜晚,她才发现,自己原来已经喜欢上乔卓了。
只有失去了才懂曾经的珍贵,这可称得上是至理名言。
他在时,她没感觉到自己对他有多么多余的感情;而当他离开,姜时晴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早已对他形成了一种依赖。
而当下,自己挂心的人,却要成为葬送自己的人。
被血神扼住咽喉的一刹那,姜时晴眼中便流下两行清泪。
从前与他的相逢相识,以及近来的打打闹闹,都渐渐在她眼中浮现。
我下地狱已经难逃,但你,我的挚友,你如何才能快些醒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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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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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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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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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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