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一个整体,
历史又是一些碎片,
历史的冷暖,和历史的趣味,
就藏在这些碎片之中。
年号的故事:古代皇帝为什么要有年号?
新垣平
年号,是中国或中华文化圈特有的纪年方式,但现在,只有日本还保留着。当今的日本年号“平成”,取意《左传》的“内平外成”及《尚书》的“地平天成”,不过日本天皇正打算退位安度晚年,到时候新皇登基,必然会改换年号,不知道继“昭和男儿,平成废柴”之后,新一代的日本青年又会被贴上什么标签。
在年号的原产地中国,这东西早已随着帝制的终结而消失了,留下的是一个个色彩鲜明的历史记忆,“建安”“贞观”“天宝”“靖康”“洪武”“乾隆”“光绪”每个年号都承载着不同的历史记忆:兴衰、治乱、荣辱,都早已与中国历史本身融为一体。
但年号是怎么产生的?有什么功能?这却是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
今天,全球通行公元纪年,一般人都能张嘴就说出现在是××年,但在古代,却无此便利条件。如果你穿越到过去,特别是汉初或更早的先秦,想弄清楚“今夕是何年”,实在是不容易。
在古代,用统治者的统治年限来纪年,是一个比较通行的办法,外国也有,比如在雅典,有“名年执政官”,就是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年份,某某执政之年;再比如古代以色列的《圣经·列王纪》,也充满了这样的记载:“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王十八年,亚比央登基做犹大王,在耶路撒冷做王三年。”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古代中国也是如此,但有个比其他文明更麻烦的地方,就是古代中国讲究“避讳”,禁止称呼国君的名讳,不像很多国家那样,国王的名字老百姓随便叫,什么“亨利”“路易”叫得比自己儿子还亲热。所以,对健在的当世君主,没法直接说现在是“某某第几年”,只有当该皇帝过世了,有了谥号,才能把他的时代称为“某某几年”,比如《春秋》自“隐公元年”开始,这是后世才有的叫法。
这就带来一个巨大的不便,古人只能说当下的年份是“元年”“二年”,却没法具体说出是谁的“元年”“二年”,更要命的是,这些国君有时候还会“改元”,就是君主在统治了若干年后,下令将明年重新改为“元年”,一切归零,重新开始。
改元可以追溯到战国的魏惠王和秦惠文王,不过都是因为称王的需要。这些君主即位时名分只是公侯,而后称了“王”,纪年便要从头来过,以示郑重。但并不是称王就一定需要改元,其他称王的国君似乎并无改元。到了秦王赢政时,秦王一统天下后升格为“皇帝”,也并没有改元。始皇崩于三十七年(前209年),是从当上秦王算起,并非从称帝算起。后来,汉高祖刘邦以被封为汉王之年(前206年)为元年,称帝后(前202年)也没有改元。
这种没什么规律又容易记混的纪年方式,无论对当时生活,还是后世文献,都造成很大困扰。这种情况,在汉朝终于有了改观。
汉朝开始,改元越改越乱。汉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改明年为元年,史称“文帝前元”、“文帝后元”;汉景帝更将改元运动推进了一步,二十多年的统治中改元两次(分别在前149年和前143年),所以有了三个元年,称“景帝前元”、“景帝中元”和“景帝后元”。汉武帝干脆将改元固定化了,自即位以后,雷打不动地每隔六年改元一次,过了六六三十六年后又改为四年一次。在其统治时期,总共出现了十一个元年。
汉文帝为什么爱改元,《史记·封禅书》的一个故事可以作为参考。汉文帝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比较迷信,“不问苍生问鬼神”,说的就是他。文帝年间,有个江湖术士新垣平,擅长“望气术”,得到汉文帝的宠信。他装神弄鬼,找人做了一个刻有“人主延寿”字样的玉杯,献给文帝,又不知如何玩了一个障眼法,让文帝以为他能够让太阳往回走,第二次回到中午的位置,所以大喜,于是命以第二年为元年——文帝不知道,这相当于让地球倒着转。改元以后不久,新垣平的骗术就被揭穿,被诛三族,不过改元已成事实,就没有再改回来。
不过也不能苛责汉文帝迷信,改元之年,他已经四十岁了,按古代的标准,人生已经过完了一大半。“日再中”可以说是一个象征,相当于人生的重新开始,生命的再次起步。后来的苏东坡激情澎湃地写道:“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汉文帝大概也有同样的激情,就算返老还童不可能,但搞第二个“元年”,取个好意头,也是不错的。这也是改元之于帝王的意义,它让帝王憧憬着自己的统治岁月不再是一条直到死亡的直线,而成为反复的循环,可以不断重新开始。这多少满足了帝王“做时间的主宰”的意淫。
改元不只是心理安慰,也有更实际的作用:作为新的政治布局和政策调整的象征,让人从观念上除旧布新。汉文帝时期,经过汉初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大汉已有起色,文帝迫切希望开启一段新时代,新垣平正是投合了这个心理,才得到信任,只是后来戏法露馅儿,文帝不太好意思继续,于是一些方针大计的调整,就此作罢。
接下来,景帝时代的两次改元,史书上并没有提及原因。不过从时间上来看,除去同样延年益寿的心理需求外,应该也和当时政治上的重大变化有关。第一次改元前一年,废原来的皇后和太子,立刘彻为太子;第二次改元前一年,改革了官制和刑法制度,而且当年梁孝王薨,分梁国为五国。梁孝王是景帝的同母弟,其国土广袤,势力强大,又被窦太后宠爱,几次差点被立为皇嗣,是对皇权最大的威胁之一,他一死景帝也松了口气,这自然也是重要的政治变迁。
汉武帝刘彻在前141年即位,以前140年为其元年,不过最初受制于奶奶窦太皇太后,并未真正掌权,特别是武帝喜爱儒术,窦太皇太后力主黄老,治国政策上的冲突十分激烈。到第六年时,窦太后崩,武帝终于能够推行自己的治国方略,即改明年(前134年)为元年,此后大概认定了“六”是幸运数字,依此节奏,每六年一改元,每次改元时往往伴随一些重大政治举措,如举孝廉,立太子等。
不过武帝最初几次改元并没有年号,仍然只称“元年”“二年”等,因为统治期长,改元又很频繁,到后来就很不方便了,容易混淆时间,便有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将每一次元年记为“一元”“二元”“三元”,以“二元三年”“三元四年”之类的表述来标记年份,搞得和数学方程式一样。
到了汉武帝统治中期,大约在公元前120年至公元前110年之间(具体年份有争议),有些忍无可忍的官员大胆提出了一个建议:
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今元以郊得一角兽曰狩云。”(《史记·封禅书》)
武帝对这个建议拍案叫绝,当即采纳。根据官员的建议,将第一个纪元称为“建元”,第二个纪元根据长星(彗星)的天瑞,称为元光,第四个纪元(第三个纪元为元朔,《史记》中此处有讹误或脱文)因为狩猎抓到了瑞兽——麒麟,称为“元狩”。这些都是事后追认的年号。
把天瑞和改元联系起来,用作每一次纪元的名字,并不只是为了方便,而是有着更加妙不可言的好处。根据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天瑞的出现是政治昌明、上天嘉许的象征,用天瑞来命名改元,可见改元得到上天的庇佑,相应的大政方针也是天命所眷顾;反过来讲,天瑞出现后朝廷若不断宣扬,未免过于刻意,而且也不能年年讲天天讲,融入年号之中,无需特意强调,官员百姓每天都要用,便是潜移默化的心理暗示。
自此以后,以天瑞命名的年号不胜枚举,如从汾河边上挖出来一个鼎,便改号为“元鼎”,昭帝时某地出现一只凤凰(孔雀?),即改号“元凤”……当然年号也不一定都是天瑞,也要换一些新花样,比如武帝时的“元封”以封禅得名,“太初”以改历得名,“征和”以征伐四方的战功得名,总而言之,都是借年号向天下宣示朝廷的大政。
一些史学家认为,汉朝的改元与设立年号,还有一个特殊的用意,即施加对诸侯王的压力。汉代仍然诸侯国林立,诸侯国虽然已经没有实权,但在各国内仍沿用春秋战国时的传统,以诸侯王的统治时期来纪年,如“赵王×年”“楚王×年”等,宛然独立王国。然而皇帝通过“天瑞”获得了独一无二的改元权,不断改变年份的名号,强迫各国奉行,也就将自己命名时间的权力渗透到了诸侯国内。
但至少在武帝时期,虽创设年号,但还不是从一开始就制定好的,而有事后追认的性质,也就是说,改元之后,这几年中出现了什么天瑞或其他大事,便回过头来,以此来命名这一纪元。比如元鼎(前116-前111年)以在汾河得到一个宝鼎来命名,但得鼎是元鼎四年的事,元鼎元年绝不可能知道,所以应当是改元之后,到元鼎四年才确定这一纪元的年号为“元鼎”。由此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公元前88-87年,汉武帝统治的最后两年,也就是其最后一次改元,是没有年号的,或许就是因为这两年中没有等到足以拿得出手的“祥瑞”。这是古代历史上最后一次没有年号的年份。因本次改元后,年号一直未能制定,到第二年武帝驾崩也没定下来,所以付之阙如。历史上称为“后元年间”,这其实不是年号,而是和“文帝后元”“景帝后元”一样的泛称。
下一个没有年号的年份,就要等到公元1912年了。
不过到了古代后期,因为观念的理性化发展,天瑞的意义越来越被怀疑,又因为皇权的进一步集中,没必要通过改元来应对变化的政治局势,所以从明代开始固定为一帝一元制,明清的年号,“洪武”“嘉靖”“康熙”“乾隆”等,几乎成为皇帝的另一种尊称,只有两个半例外:明英宗,本来年号“正统”,因为退位后又复辟,而不得不另起年号“天顺”;清太宗,因正式称帝而改“天聪”为“崇德”;溥仪,清朝时年号“宣统”,当上伪满洲国“皇帝”后另取年号“康德”——当然,伪满洲国的年号是不被承认的。
今天年号只存留在日本,而且也是一帝一元。坊间戏称的“微博元年”“科幻元年”等,亦是其流风余绪。在脱离了帝王专制的掌控后,民间的这些称谓发扬了年号中最积极的一面:依照人们的意志,在剧变的世界中,通过对未来的希冀与决断,驾驭流变的时间。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古代皇帝为什么都要弄个年号?》,作者:新垣平。)
兵器的故事:十八般兵器是怎么来的?
张不叁
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棍槊棒,拐子流星;带尖的,带刃的,带棱的,带穗的,带绒绳的带锁链的,带倒齿勾的,带峨嵋刺的,十八般兵刃我是样样……稀松。
——(相声《大保镖》)
但凡接触过古典小说的读者,都听过十八般兵器的说法,但具体是哪十八种,则说法不一,《大保镖》中讲的版本只是其中之一,另一个版本来自《水浒传》:
史进每日求王教头点拨十八般武艺,一一从头教起。哪十八般武艺?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
综合各版内容来看,这是个异常丰富的武器体系。可以按攻击距离分成短柄、长柄、投掷、远射等多种,也可以按伤害方式分成砍杀类、穿刺类、打击类等,实在当得起“琳琅满目”这四个字。
在史料典籍中,十八般兵器的概念应该是明代提出的,除了《水浒传》,明朝博物学家谢肇淛的《五杂俎》出现了“十八般武艺”,抗倭名将唐顺之也在《武编》中提到“武艺一十有八”。不过历史上,这些兵器是陆续出现的,而且并不全用于实战。总体来说,外形越朴实无华的,实用性越强,出现得也越早;越繁复华丽的,实用性越差,出现得越晚。
最早出现的兵器很可能是弓箭。《元和姓纂》《通志·氏族略》等典籍都称,黄帝的后代“挥”从天上的星辰中得到启发,发明了弓矢,被任命为“弓正”的官职,又称“弓长”,这就是中国第一大姓“张”的由来。“夷”这个字也是由“大”“弓”组成,看起来像一个人背着一张弓,《说文解字》称它“从大,从弓。东方之人也。”先秦典籍用这个字称呼那些活跃于东南地区的部落,很可能是他们的弓箭让中原王朝的军队吃了不少苦头。
考古发现也验证了这一点。1963年,考古人员在山西朔县的峙峪遗址发现了一批石镞(箭头),来自距今28900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出土年代最早的弓则来自8000年前,出土于浙江跨湖桥遗址,此弓长121厘米,弓身采用桑木边材制作,表面还涂有生漆。
弓箭之所以能最早出现,估计是源于它的高性价比。它先用于狩猎,远射的能力保证了使用者的人身安全,不至于被凶猛的猎物伤到。而且在还没有金属的上古时代,人们只要用木材就可以制成弓身箭杆,再加上兽筋绳索制成的弓弦、骨或石制成的箭镞、羽毛制成的尾羽,一副弓箭就出炉了,即便是发展到先秦时期,也不过是把骨石箭镞换成铜铁箭镞,变化基本不大。
目雷纹大钺
先秦时期,随着青铜冶炼技术的出现,一大批我们熟悉的兵器随之诞生,也出现了十八般兵器的浓缩版——“五兵”。“五兵”同样有好几种说法,颜师古认为是矛、戟、弓、剑、戈,范宁认为是矛、戟、钺、盾、弓矢,郑玄最麻烦,他把“五兵”分为战车用和步卒用两套,“车之五兵”是戈、殳、戟、酋矛、夷矛,步卒的“五兵”是弓矢取代夷矛。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戈。单看与它相关的成语就知道了,金戈铁马,大动干戈,枕戈待旦,同室操戈,反戈一击……能直接成为军事、战争的代称,再没有第二种兵器能够享受这样的待遇了。戈的主要用法是啄,术语是“舂”。《鲁周公世家》记载,鲁国和狄国打仗,俘获长狄乔如,一个叫“富父终甥”的大臣“舂其喉以戈,杀之”。而且戈的头部三面开刃,正反都可以啄砍,往回拉可以勾住对手,甚至直推都能伤人。
商周时期,这种兵器得以大行其道。主流观点认为,它的盛行与车战的方式相关。战车上负责搏杀的是“车左”,他不仅可以居高临下,挥戈屠戮对方的步卒,还可以在“车错毂”的间隙与敌方车左交手,挥动戈勾住敌人,再努力将其拉下战车。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戈与车战的关系并没有那样紧密,考古发现的戈柄普遍不超过1.6米,对比后面要提到的矛,很难想象这样的长度能在车战中够到对方。再说戈早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那时步卒仍是绝对主力,最常见的形象也是左手持盾(又名干)、右手执戈,“干戈”由此而来。
尽管戈有着极高的知名度,但各版本的十八般兵器里都没有戈,它从秦汉时期开始没落,到明代早沦为非主流了。戈的没落有多种原因,但有一点不容忽视:它看起来攻击手段多样,可每种手段的杀伤力都不够,论刺不如矛,论啄不如戟,论砍不如斧,士兵的拼杀动作又是越简单越好——一来降低训练成本,二来听命令不容易出错,三来紧密的作战队形根本不容许随便乱动,否则很可能误伤战友。种种因素之下,戈的外形不断简化,先是去掉一边的锋刃变成戟,后来横出来的那一部分也不要了,直接变成矛。
矛的外形和用法众所周知,历经千年都没有大改变,只有长度随时代变化。它在先秦分为酋矛、夷矛两种。郑玄解释称,“酋”通“遒”,后者有迫近的意思,指短矛,“夷”则有长的意思。汉魏时期马战取代车战,又出现了矟(shuò),“矛长丈八曰矟,马上所持”。有人考证约合4.15米,由于“矟”与“蛇”读音相近,还被讹为“丈八蛇矛”。再往后的唐代,矛的长度又开始缩短,材质也由铜变为铁,既节省金属也更实用,枪由此出现了。
另一种主力兵器——刀,早在商代就已出现,但都是短刀,推测为刑具和礼器,周代更多是作为工具,比如书刀(刀笔吏)、厨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西汉时期才步入一线兵器的阵容,只是外表并不是人们熟悉的那种“大砍刀”造型,反而更像剑:长度达一米左右,一边开刃,另一边有厚脊,尖端形成钝角,末端是一个铁环,乍看上去就像一把长长的钥匙,这种刀被称为环首刀。当时骑兵取代车兵,铁兵器取代铜兵器,韧度大大提升,骑兵终于可以在冲锋时痛快地当头劈下,杀敌效率提高了许多。
到了唐代,长柄的陌刀也开始出现,重达五十斤,身强力壮的步兵挥舞起来甚至能砍得人马俱碎,显然这才是青龙偃月刀的前身。宋代工匠们又给直挺的刀身加上了弧度,称为“手刀”,“大刀片”总算出现了。
钩镶古画
打击类兵器的历史也很悠久,鞭锏的前世就可以上溯到先秦时期的“殳”,它类似棍或杖,青铜殳首有棱无刃,可以套在竹木柄上。由于宋代士兵铠甲都有逐渐厚重的趋势,枪矛刀剑越发难以造成伤害,鞭锏这两样兵器相继加入十八般兵器的阵营。
锤也早以“椎”的形式出现,只是在先秦时代,除了窃符救赵、博浪飞椎等行刺的场合,并未成为军队广泛配备的制式兵器。直到南北朝,游牧民族南下才促使锤得以普及,契丹、女真等异族最喜欢这种兵器,称其为骨朵。它一来势大力沉,二来不需要多高的锻冶技术,要是工艺稍微讲究点,能给骨朵加上刺,杀伤力又可以上一档次,这就是“蒺藜骨朵”,即狼牙棒,足以让本就处于下风的宋军更无还手之力,只能发出“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之类浸透血泪的自嘲。
不过,当时的锤远没有京剧连环画中那么大,锤头只有一点,仿佛权杖一般。这种兵器的重心太靠前,抡出去就很难收回来,所以人们在保证杀伤力的前提下,会最大限度减少其重量和长度。
除了以上这些大规模配备于军队中的兵器,十八般兵器中的其他成员在战场上运用都不普遍,基本可以分三类:
第一类是生活中的工具演变而来,比如斧(伐木)、叉(渔猎)、耙(农耕)、棍棒,其实前面提到的弓箭、刀也是这样,不过人家最后凭实用性成功蜕变,只留下这些不好使的兄弟继续混迹于民间,其中《水浒传》中的棍棒最有代表性。宋代推行禁武政策,禁止民间私藏各种兵器,棍棒就成了那些不安分的“社会人”的最爱。这种兵器如果练得好,打起架来完全可以造成骨折、内脏损伤等严重后果,木材又得来全不费工夫,官府根本禁不住,只能干瞪眼。于是《水浒传》中就有了史进月下舞棒、林冲棒打洪教头、武松带哨棒上景阳冈等好戏。
第二类是仪仗兵器。这其中首推钺,它和斧很像,只是钺身更宽阔、外形更华丽,先秦时期用于斩首等刑罚,因此象征着君王的威仪。武王伐纣就是左持黄钺、右秉白旄(白色牦牛尾,其实是当时的旗帜),发表主题为“各部族精诚协作,推翻帝辛腐朽统治”的重要讲话——《牧誓》。
还有的兵器是之前用于实战,退役后成为仪仗兵器。戈的近亲——戟,就是这样,它在先秦和汉代都有大规模使用,外形只是一个简单的“卜”形,汉代逐渐成为骑兵的武器,也改为铁制,横出来的“援”变为向上翘。后来它也因用法复杂被淘汰,逐渐演变成《三国演义》里那种花里胡哨的样子,主要用作仪仗。情况类似的还有锤,它到了仪仗里成了“金瓜”。
第三类就是真正的冷门兵器,比如钩。典籍中常见的“吴钩”其实是一种弯身的剑,这里不多讨论。评书里钩的前身,可能是汉代一种很流行的奇门兵器“钩镶”,一般配合刀剑使用,既能像盾牌一样格挡对手兵器,也可以用弯钩把对方兵器牵引开,还可以用尖刺进攻。同样,过于复杂的用法,导致它只能昙花一现。它后来又在武侠小说中借尸还魂,演变为《书剑恩仇录》中陈家洛的独门兵器“剑盾珠索”中的“剑盾”。
尽管所谓的十八般兵器大半都华而不实,却并不妨碍吃瓜群众们津津乐道于凤翅镏金镋、金钉枣阳槊、八棱紫金降魔杵等光听名字就很拉风的奇门兵器,小说家们更是发挥想象力,将外表各异的兵器与不同形象性格的角色绑定:长刀抡起来大开大阖、刚猛绝伦,最适合那种“大战三百合”的壮烈场面,这就非常配关羽那种钢铁直男;如果是马超、花荣、罗成这样的英俊小生,就要白马银枪才秀气雅致,还得万军丛中突然杀出,一枪刺死敌将;像开山斧这种兵器,肯定是李逵、程咬金这样的猛人才能使,招式也都是简单粗暴,半点美感也无;只要出现使双锤的对手,绝对是武功绝顶又怪力无穷的狠角色。
越王勾践剑
把这种“兵器=形象”定律推到极致的,无疑就是人气最高的兵器“剑”了。
从实战性讲,剑的威力其实相当有限。先秦的剑主要是青铜铸成,质地很脆,容易折断,所以只能直刺不能劈砍,否则剑身容易碎裂。同样由于这种特性,剑身往往很短,几乎只是加长版匕首,比如著名的越王勾践剑,全长55.6厘米,基本只能用于防身。即便后来的铁剑,也好不到哪儿去,别说其他长兵器,哪怕是和自己的表亲——刀对砍,先折的也肯定是它。只要战场上还有其他趁手兵器,士兵们恐怕都不会选择用它。
反过来,正由于剑的短小精悍,最适合随身携带,尤其是外形美观,所以无论先秦贵族、汉代游侠、唐代诗人还是金庸梁羽生笔下的大侠们,都乐于佩上一把装点门面,剑也因此备受上中层社会推崇。看看关于剑的诗句,“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的华丽,“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的飒爽,“一剑霜寒十四州”“倚天万里须长剑”“男儿何不带吴钩”的豪迈,可以说,剑的文化属性远高于它的军事属性。
不过火器出现后,再厉害的冷兵器也只能甘拜下风。晚清时期,一位来自没落地主阶级的反动文人俞万春,怀着对农民起义的深深恶意,给七十回本《水浒传》创作了一部续作《荡寇志》,无论人物情节还是文笔都只能算三流,不过官军剿灭梁山时,倒是有这样耐人寻味的一幕:
张清几乎跌倒,勒马逃转。陶震霆急挂双锤,取出洋枪,扳开火机,砰然一响,正中张清后颈,翻身落马。
这部书完成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列强的坚船利炮,此时早已轰开了中国的大门,热兵器即将取代冷兵器,成为新的主角。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传说中的“十八般兵器”是怎么来的?》,作者:张不叁。)
天马的故事:汉武帝为什么非要追求“天马”?
侯虹斌
“汗血宝马”,传说中的神奇动物。
司马迁在《史记·大宛列传》中曾记载过,大宛国盛产良马,流汗如血,说明古人口中的“汗血马”多半指的是大宛马。至于“汗血”,是一种寄生虫所致。
汉武帝曾经为了这种马,劳师远征大宛及西域诸国,让整个汉帝国付出了战争的代价,但这次战争真的仅仅是为了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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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很喜欢良马。不过,他真的就是那种为了声色犬马而把整个国家拖下水的昏君吗?当然不是。再批评汉武帝的好大喜功,也不会把他想得那么蠢。
这让我想起一则轶事。金朝完颜亮因为被柳永《望海潮》一词打动,欣然有慕于“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遂起投鞭渡江之志。同年九月初,完颜亮起兵二十七万,号称百万,分四路攻宋。(《鹤林玉露》)
其实,这是小说家言。攻打宋朝早已在金朝的战略部署当中,宋朝“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据说经济总量占当时全世界的一半以上,金朝早已觊觎多时,不可能没见识到听了一首词就临时起意。
同样,汉武帝对匈奴、西域诸国的战略线路,铺设了几十年,早已箭在弦上,总有一天会射出去的,这跟有没有“宝马”没有关系。但从直接效果来说,寻找宝马,却是出征的好契机、好由头,是直接原因。
先来看看,汉武帝和汉朝为了这几匹大宛宝马,付出了什么代价。
张骞通西域后,就有各国来使了。大宛诸国也派使者随汉使来到长安,送给汉武帝一些诸如大鸟蛋这样不实用的东西。武帝很开心。有人悄悄跟武帝说,大宛有好马在贰师城,藏起来不肯给汉使。武帝派人拿着千金和金马去向大宛王购买贰师城的好马,但大宛国不缺钱,不想卖,汉使生气地椎破金马。宛中贵人也不高兴了,伏击杀死了汉使。
汉武帝是个有仇不报非君子的人,便起用了宠爱的李夫人的弟弟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带领属国的六千骑兵和郡国品行恶劣的少年好几万人,以这些兵力去攻伐大宛,准备到贰师城夺取良马。
这就是背景。
但李广利的能力比卫青差远了。后果是,这数万人一路上没有补给,等到达郁成城的时候,兵士就只有几千人了,都饥饿疲乏,攻打郁成城大败,死伤的人很多。李广利只好带着部队撤退,往返花了两年,回到敦煌,士兵剩下不过十分之一。
汉武帝气得半死,大发雷霆,派使者拦守玉门关,说军人敢有入关者立斩。李广利害怕了,因而留驻敦煌。这是第一回合。
汉武帝考虑到,连大宛这样的国家都打不下来,会被其他国家瞧不起,就不会附庸于汉朝了。于是他赦免了囚徒步卒,增发了恶劣少年和边境骑兵,经过一年多从敦煌出兵六万人,带有牛十万头,马三万匹,驴、骆驼以万数计算。他们多带粮食,兵器、弓箭等极为齐备。全国骚扰动荡,相继供应征伐大宛。
第二次出征,汉朝还增派甲卒十八万人到酒泉和张掖以北驻守,并征调大批粮草辎重供给汉军,驱车载运的人众络绎相连到敦煌。授任两名会相马的人为执驱马校尉,准备在攻破大宛以后选取良马。
这一次,李广利队伍庞大,沿途所至,各个小国无不迎接,拿出粮食供养军队。他们血洗了轮台国,并包围大宛的城池,攻城四十多天。大宛高级官员杀死国王毋寡,提着他的头,派人去见李广利求和。
大宛人放出他们的好马,让汉兵自行挑选。汉军挑选了好马几十匹,中等以下公马母马共三千多匹,而且立了大宛的新王,结束这场战争撤兵回来了。但回来的时候,又因为将吏们贪财,大都不爱护士兵,侵吞军饷,因此士兵死亡很多,马也只剩一千多匹。
攻伐大宛两回,总共经历四年才宣告结束。两次战争,汉军数万条生命,不计其数的军费,倾尽天下之力的后援保障,以及在战争中倒了血霉的郁成城、轮台国和大宛人,这些,确实都是为了大宛马。
《十骏图》之大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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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意义上,这种马,不仅仅是长得漂亮的马,更是战争中重要的物资。
大宛马,体形好、听话、速度快,适于长途行军,在游牧民族的征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汉武帝还让大宛马等西域良马与蒙古马杂交,在河西走廊的山丹军马场培育出山丹军马。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军马场,由霍去病建立。中原的马种得到改良,汉代的生产力和军队的装备也因此大幅增强。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宛马确实是刚需。为了它,对大宛发动战争,似乎是值得的。
另一方面,汉朝作为一个上邦大国,也需要维护面子——在当时,汉朝强,西域诸国就依附汉朝,给汉朝送来质子(作为人质的王子);汉朝弱,西域诸国就依附匈奴,甚至加入匈奴来攻打汉朝。
李广利这个无能将军被郁成城打败的消息,对汉朝的形势是很不利的——西域诸国将不再上贡,不再听从汉朝吩咐,而转身投向敌人(后来王莽跟西域多国翻脸,就是这个后果)。所以,汉武帝要不惜成本地展示大汉朝的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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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理解汉武帝,仍然不够。
汉武帝的人格里,有深谋远虑、残暴猜忍的一面,也有更复杂的东西,包括迷信,迷信到了“脑残”的程度。
汉武帝喜欢祭祀,形成国家级的三大祭祀中心,这样大规模的“郊”和“郊祀”前所未有。他甚至还引入了越国巫术,并且在北征匈奴、南收百越、西征大宛的时候也用了占卜家预测。
须知,汉武帝和秦始皇一样,求仙、追寻长生不老之道是出了名的。《史记·封禅书》里说,汉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李少君夸自己能“祠灶致物,炼化黄金”,他就信了;谬忌云“天神贵者太一”之说,他就去祠祭太一;少翁献鬼神方术,谓能以方术夜致武帝已亡之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他就加封少翁为文成将军;栾大说可招致神仙,他就在数月之间给他封侯、封将军、娶了大长公主,身佩六印,贵震天下。
更神奇的是,骗局被揭穿了,汉武帝还死不相信。李少君病死,汉武帝认为他是仙化升天了,不是死;少翁,以帛书喂牛制造假神迹,武帝发现是假的之后诛杀了他,但还在找新的术士;栾大,因为方术不灵验,武帝把他杀了,但这不妨碍他仍大规模地寻找新的骗子。
武帝的求仙之路根本停不下来。又有齐人公孙卿,为武帝至东莱山候神,同时,入海求神仙的方士达数千人,求神怪采芝药的方士又有数千人。方士们编造出黄帝铸鼎、骑龙升天的神话,武帝便感慨说:“如果我能像黄帝一样成仙,我看我的老婆孩子就像烂拖鞋一样啊。”
因此,汉武帝晚年伐大宛以求天马,不能忽略,他还有期冀乘天马登昆仑山寻西王母的用意。
开始时,汉武帝从占卜中得知“神马当以西北来”,发现乌孙的马好,名曰“天马”,等得到了大宛汗血马,发现更壮更好,就把乌孙马改名为“西极马”,大宛马称为“天马”。
王母壁画
《汉书·礼乐志》载有汉武帝获大宛天马后所写《天马》诗:“天马徕,开远门,竦予身,逝昆仑。天马徕,龙之媒,游阊阖,观玉台。”文颖注曰:“言武帝好仙,常庶几天马来,当乘之发昆仑也。”意思很明显,武帝求天马,因为天马是龙媒,是人与神交通的。
学者余英时在《东汉生死观》里就说到,汉武帝征大宛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痴迷求仙而促成的。余英时说:“他对‘天马’的过分喜爱,似乎不能完全用获得军用良马的实际考虑来解释,更不能简单地视为对那种马的特别迷恋,相反,更深层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汉武帝坚定地相信‘天马’是沟通人世与仙界的媒介。汉武帝……相信大宛的‘天马’属于龙种,最终将载他与昆仑山的西王母相会。”
在《史记·大宛列传》《汉书·西域传上》以及《前汉纪》当中,均有类似的记载:“长老传闻条支西有弱水,西王母所居。亦未尝见。条支西行二百余日,近日所处。《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高万二千五百余里。”
多个细节互相印证,汉武帝对大宛有执迷,派人去大宛求天马,都与他对西王母的迷信与崇拜不无关系。
也正因此,为后世编出了无数汉武帝拜访西王母的传说。
唐代李白有《天马歌》:“天马出来月氏窟,背为虎纹龙翼骨。”宋代司马光也有《天马歌》:“大宛马,汗血古共知,青海龙种骨更奇,网丝旧画昔尝见,不意人间今见之。”——都把天马与龙种、龙骨联系起来,还不是拜汉武帝之赐?
如果从“骑着天马去寻仙”这个意义上来说,汉武帝一无所获,倒真是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如果从政治军事的出发点来看呢?武帝两次派人出征大宛,数年的征战、数万士兵的生命、普天下的民脂民膏,换来了一千匹良马,性价比如何?恐怕也很容易有答案。
作为一代雄才大略(刚愎自用)、开疆辟土(独断专行)、又充满信仰(冥顽不化)的皇帝来说,没有人能够制衡他,举国家之财力去追求一个虚拟偶像,他也在所不惜。这是他的魄力,更是普天下人的灾难。而其余的所有人,除了老实地做炮灰之外,无可奈何。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汉武帝为什么要追求“汗血宝马”?》,作者:侯虹斌。)
财神的故事:关于财神你所不知道的事有哪些?
苗欣宇
1
正月初五,接财神的日子。
同治十年本《上海县志》说:“初五接财神,用鲜鲤担鱼呼卖,曰送元宝鱼;至暮轰饮,曰财神酒。”“轰饮”意为聚众,往死里喝。
打什么时候形成初五接财神的风俗,已不可考,但财神信仰最早却可追溯到宋代。《东京梦华录》记载:“近岁节市井皆印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及财门钝驴、回头鹿马。”《梦粱录》则说:“岁旦在迩,席铺百货,画门神、桃符、迎春牌儿,纸马铺印钟馗、财马、回头马等。”
“财门”“财马”就是当时的招财画儿,至于画的财神是谁、长成啥样,不知道,失传了。
这一失传,全乱套了。小时候见的财神年画,都是老头子,打扮得像个官儿,现在反而萌了起来,白白胖胖的小子,愣贴着小胡子,搞不清楚应该叫财神爷还是财神娃。
财神形象不固定,是因为他本身就没准谱儿。清代有本书叫《集说诠真》,里面说“聚讼纷纭,各从所好,或浑称曰财神,不究伊谁。”这本书是批评中国传统宗教、宣扬天主教的,作者是个中国神父,他觉得民间信仰太扯淡了,不论黑白两道,跟财沾边就能当财神。m.xiumb.com
不但分出文财神、武财神,还有很多地方品牌,谓之偏财神、准财神。比如,并不都是初五接财神,有的地方是初二,有的地方流行正月十六,这就是财神太多闹的。有一路财神,长着欠扁的脑袋,却是一副笑模样,一见面:“哥,要钱还是要命?”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这位在某些地方还真就是财神。至于他是谁,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查,他一般都戴着长帽子,上面写着“一见发财”。
2
这种欠揍的准财神不太常见,普遍流传的只有四位:文财神比干、范蠡,武财神赵公明、关公。
较真起来,这四位都不算标准的财神。
范蠡明显是“商圣”。传说他帮助勾践灭吴后急流勇退,做起了生意,富甲天下。他的富是将本求利凭本事赚的,商人供他学点生意经还算勉强,老百姓拜他求财,指望不上。
比范蠡还不靠谱的是武财神关羽。这位多种行业的祖师爷为什么会变成财神,其实说不明白。有学者研究这可能与关羽是山西人有关,做生意的山西人本来供的是自己行业的祖师爷,卖枣的供关羽,剃头刮脸的也供关羽,可外省人闹不明白,晋商咋就这么招财呢?干啥啥挣钱,修脚都能IPO,为啥?
思来想去,共同点无非就是供个关公嘛,你供我也供,大家都沾点仙气儿。关羽就这样成了全国各地的财神。
后来大家也都明白这是误会,就忙着找补说法。于是有人说,这跟关羽“挂印封金”有关。关羽是有钱,但这钱是曹操一个人给的,背地里动机还不那么单纯,这不能说关羽“聚财”;关羽也不贪财,走的时候分文不取,但这是还曹操的钱,又不是把自己的钱散了分给老百姓,也不能称为“散财”。既然不聚财也不散财,关羽凭啥当财神?
关羽当财神的说法还有很多,五花八门,一个比一个离谱。
比干成为财神,不离谱,但挺搞笑。
说不离谱,是因为比干生性耿直,公正无私,民间认为他掌财公平可靠,由此被尊为财神。这个理儿说得过去,但背后的故事就扯淡了。民间故事里说,比干公正是因为他的心被挖了,没心之人不抠门,谁跟他要钱都往外掏,符合“散财”的标准。听着是这么个理儿,但细想不是那么个事儿,人傻钱多速宰。
比干的心是被谁挖的呢?故事版本不一,有说是被纣王挖的,还有说是被另一个武财神赵公明挖的。
赵公明这个人,以前是个冥神、瘟神。在东晋的《搜神记》里,赵公明是鬼王,本行是派手下马仔到人间索命。到了元明时期的《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中,工作有所调动,“召为神霄副帅”“授正一玄坛元帅”,但这时他还不是财神。真正让他改邪归正的是《封神演义》,姜子牙封神,他统帅四大仙官,主管迎祥纳福,摇身一变成了财神。
从冥神、瘟神,换岗到财神,只能说赵公明命好。《三教源流搜神大全》记载,赵公明是北方天帝的“梵气”化生,五行北方属水;他位居“乾位”,西北方,西方属金;他骑老虎,是“金象”,主大富贵;老虎是黑的,黑属水;脸不洗,铁鞭也不擦,都氧化了,全是黑的——总结起来,这家伙全身都和“金”“水”有关,他不当财神谁当?
3
文财神和武财神这四位,来历都怪怪的,其实他们真正成神都没我们想象得那么早。
明清之前,很可能有一种财神,风头要盖过这四位,不过后来他被残酷打压,降格为偏财神。
这种财神姓字名谁,各地的说法都不一样,大概有如下几种:五通神、五显神、五圣、五郎、五哥、五盗将军、五道将军、五路财神。
他们究竟是一个人的不同称谓,还是压根就是不同的神,这是闹不清的。他们的民间故事,有的情节重叠,有的相互矛盾,所以有学者干脆简而化之,把以上这些名字统统打包,当一个人算了。
“五通神”的主要功能是“使人乍富”,按传统的价值评价,这不值得提倡,所以,“小人好之”“以祈无妄之福”。
五通神还有点邪性,好好供着他,他能使人一夜暴富,“积绢满庭”“金银钱帛,赠饷不知数”;要是不对脾气了,他翻脸不认人,“若微忤其意,则又移夺而之他”。
这还算好的,他给的钱,他又拿走,咱也怨不着人家,可五通神总爱闹情绪,在米缸面盆里拉屎,晚上烧人家柴火垛,这种事经常干。最令老百姓惧怕的,是他“摄人”,说白了就是夜里爱钻妇女被窝。据万志英(RichardvonGlahn)所说,谁家有豆蔻少女暗恋了隔壁王书生,害了相思病或是肚子搞大了,家大人觉着丢脸,就说是五通神干的。
五通神给隔壁老王背了锅,名声自然越来越坏。政府认为他“妖幻淫恶不可胜道”,多次下令禁止,“诏毁淫祀”。康熙年间废过一次,那时四大正财神已经上位了,五通神的地位本就摇摇欲坠,政府再一打压,也就消停多了。不过他在民间还是很有市场的,直到1928年,国民政府还颁布过《神祠存废标准》,仅上海周边就拆了400多座五通神的神祠,可见他在民间有多顽固。你可能想不到,北京的五通神庙一直顽强地挺立到1957年,旧址就在今天的六里桥立交桥。
严格说,北京被拆的不是“五通神庙”,而是“五路财神庙”。五通神在康熙年间被禁后,只好改头换面,改称“五路财神”。但这一改,反而因祸得福,老百姓将“五路财神”解释为“东西南北中”五路,路路发财,算是把五通神的邪性去干净了。而由此,也形成了流传至今的概念——“接路头”。嘉庆年间的蔡云《吴歈百绝》中有诗云:“五日财源五日求,一年心愿一时酬。提防别处迎神早,隔夜匆匆抢路头”,说的就是正月初五接路头、迎财神的风俗。
4
以上几位财神,一般来说都认为是道教系统的,但他们又与佛教有些关联。关羽早就被佛教收编为伽蓝护法,赵公明也有遁入空门、人间正道的故事版本。至于五通神,在唐代就有佛教的印记——“五通本是佛家奴,身著青衣一足无”,这显然是将“五通”和佛教的五种神通捏在一起了。
历史上,佛道两派对财神的“争夺”也是蛮拼的,双方都努力编造对方骨干成员的假档案,将其登庸到自己的系统内,典型人物是三只眼的马王爷,大号叫“五显灵官大帝华光天王佛”,名字前半截是道教的,后半截是佛教的,但实际上他的底子是五通神。
其实佛教根本用不着争夺,它本就有财神,就是多闻天王。
这不是魔礼红吗?拿着伞,负责“风调雨顺”中的“雨”,任何庙门口都有他们哥四个,吹胡子瞪眼的不招待见。但入门不拜他,就可惜了,因为他真是财神。
他的真实名字叫毗沙门天王,也叫多闻天王,在明代时他的法器才改为雨伞,其实他真正的法器是左手里的那件——这是个活物,有人说是老鼠,那就错了,老鼠是偷别人财的,财神的宠物能干这事儿?它的名字叫吐宝神鼬,原是生活在海里的,只吃不拉,吃的东西都能化为摩尼宝珠从嘴里吐出来。
毗沙门天王很可能来源于古印度教的财神库贝罗。库贝罗在喜马拉雅山中修行千年,大梵天看他有出息,就赐他永远不死,并任命他为财富神,守护大地财富宝库。
库贝罗的父姓就叫“毗沙门”,由此看来,财神库贝罗和毗沙门天王在文化承续上一定有十分紧密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他们其实就是一回事,在做守护神时,他是毗沙门天王,而与财宝有关时,就变身为财宝天王。
但佛教的神佛体系十分复杂,毗沙门天王和财宝天王不能划等号,与古印度教财神库贝罗真正形成神格继承关系的,不是毗沙门天王,而是布禄金刚。
布禄金刚也译为瞻巴拉,是藏传佛教中最著名的财神,但我们不去西藏也能见到他,杭州飞来峰的元代佛教石刻中,就有瞻巴拉的像。瞻巴拉的主要特征是手里拿着一颗果子,这种果的梵文音译就是“瞻巴拉”,据考证,这其实没啥神奇的,其实就是柠檬。
布禄金刚有几种变身,分为黄、红、白、黑(青)等,用佛教的话说,见即获益。祝各位日进斗金,财源滚滚。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初五接财神,认准了再接》,作者:苗欣宇。)
鸿门宴菜谱:鸿门宴上到底吃了些啥?
阎京生
鸿门宴的故事在中国基本人人耳熟能详。刘邦入关中、曹无伤离间、刘项会见、范增举玉玦、项庄舞剑、樊哙提剑闯入、刘邦借口上厕所脱逃……这些鸿门宴的历史背景及其整个过程,这里就不再赘述一遍了。比起历史话题来,美食更能打动中国人的心和胃。两千二百二十三年前的这场夜宴给今天的吃货们留下了一个最大的谜团:“那天晚上,他们在鸿门宴上究竟吃了哪些菜?”
樊哙的生猪腿
不幸的是,伟大的历史记录者司马迁并没有把过多的笔墨用在这场宴席的菜名上。他提到的唯一具体食物,就是项羽下令赏给樊哙的“生彘肩”。长久以来,关于这个“生”究竟是什么意思,考据者一直分为两派意见。一派观点(比如清代的孙志祖)按照“生=不熟”的字面意义理解,认为这条生猪腿就是完全没有进行过任何烹饪的生肉。项羽下令赐给樊哙一条猪腿,而下人搬来一条生猪腿,是为了给樊哙一个下马威,试试他的胆色。但樊哙毕竟是杀狗的屠户出身,什么好勇斗狠的场面没见过,于是面不改色,把这条猪腿放在盾牌上,用刀切着生吃。项羽看到这副混不吝的好汉架势,为之动容,问他:“壮士,还能再喝点不?”
还有一派观点,比如乾隆时期的梁玉绳,以及其他一些学者,从训诂学的角度考证这个“生”字。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认为“生”是司马迁加上去的,他说:“‘生’字疑误。彘肩不可生食。且此物非进自庖人,即撤自席上,何以生邪?”意思是这条猪腿不是厨子送进来的,而是直接从席上撤下来的,难道项羽和刘邦他们也坐在那儿吃生猪肉吗?
陆忠发《现代训诂学探论》认为,这个“生”并非“不熟”,而是跟生铁、生丝的“生”一个意思,指“未加工”。项羽赐给樊哙的是一条煮熟了之后端到宴会现场,但还没有分切加工的整猪腿。所谓“分切加工”,就是将整猪腿再切为更小块的肉,用漆盘端到各人面前,然后用箸或匕取肉蘸酱吃。
还有观点认为,这个“生”有可能本来是“全”字,简牍传抄当中误写成了“生”,但总的来说意思也是一样:给樊哙吃了一条熟的整猪腿,而非生猪腿。
甜酒还是辣酒?
樊哙一冲进鸿门宴的会场,项羽就命人赏给他一卮酒。卮(zhī)是圆筒形的饮酒器,单环形耳,多有三足。秦汉时期常见的饮酒器具有耳杯、樽、盏、勺等,但是以卮的容量最大,最多可达两斗,相当于今天的四升左右,也就是两瓶大可乐的容积。项羽命人赐给樊哙“一斗卮”酒,秦汉一斗等于今天的两升,樊哙一气喝完,也相当于豪饮了。
用卮饮酒的习惯一直流行到宋朝,大概是由于这种咕咚咕咚的喝法比较豪爽。但是虽然酒具大气,但秦汉时的酒只是低度的米酒,用刘姥姥的话说,尝起来跟甜水儿似的。《水浒》里面“智取生辰纲”那一节,梁山好汉们推车贩卖的酒,也是这种低度米酒而非烧酒,否则押送生辰纲的人不会说“买酒来解渴”,因为烧酒是越喝越渴的——实际上宋代无烧酒,而《水浒》成书于元末。蒸馏酒或烧酒是元朝从波斯地区传入的,元人称烧酒为“阿剌吉”,是波斯语uruuq,即“出汗”的意思。
当然了,武人行军打仗,肯定不会满足于喝甜水儿。而且米酒由于糖度高,持续发酵会导致其酸败,变成“苦酒”(醋),所以汉代出现了将酒类多次重酿以提高酒精浓度的方法,叫做“九酝”,三日一酿,满九斛米而止。秦汉之交时是否有这一技术尚不得而知。但当时饮酒者为了追求香气或温辛的口感,常在酒中添加郁金(姜科郁金属植物的块根,和百合科的郁金香是两码事)或者桂皮。所以鸿门宴上饮用的酒也许是加了调料、更加辛辣刺口的调味酒。
除了酒以外,古代的谷物发酵饮料还有“齐”(带酒糟的酒。“酒”是滤去酒糟的酒)、“浆”、“凉”(水酒勾兑成的饮料)、“清”等。“清”也叫“醴”,是指仅酿了一夜的淡甜酒。今天去西安旅游的朋友可以尝尝当地的一种特产“黄桂稠酒”,基本上没有多少酒精,是很解渴的甜味饮料,跟古代的“醴”很相似。“浆”则是用水米汁发酵的微酸饮料,一直到元明时期还在北方大面积流行,做法是将熟米饭乘热倒入冷水中,以缸浸五七日,变酸后取用。当然,如今做浆水的习惯已经局限在陕西、甘肃等几个西北省份了。
鸿门宴壁刻
牛肉与狗肉
春秋时有“弦高犒师”的故事,说郑国商人弦高送给准备偷袭郑国的秦军十二头牛。自古以来“牛酒”一直是犒赏劳功的代称,比如“大犒以牛酒”“遣使奉牛酒”“有司岁时奉粟帛牛酒劳问”“治牛酒延使者其家”等。从鸿门宴的规格等级上看,宴会的主人是项羽,那么杀牛招待刘邦的可能性非常大。
杀牛治酒,这牛肉怎么烹饪呢?周朝《礼记》中有“八珍”的做法,提到了牛肉料理法。一种是把牛的里脊肉反复捶打,去除筋膜,烹熟之后加醋和肉酱调合;一种是将生牛肉横向纹理切成薄片,用美酒腌渍一天,然后用肉酱、梅酱、醋食用;还有一种是将生牛肉捣捶去筋膜,平摊在苇席上,撒上姜和桂皮,用盐腌渍晒干,吃时再捣软。
当然了,周朝的烹饪法到秦汉时不一定流行。晋朝葛洪《西京杂记》记载,刘邦担任泗水亭长时,押送刑徒去骊山服役,徒卒送给他两壶酒、鹿肚牛肝各一。肝和肚没写做法,但是从烹饪条件来看,不大可能把其做成肉酱肉粥之类,刘邦嘴比较馋,也不会腌渍晒干等方法,用油煎或者烤吃的可能性更大。汉代(包括南越)流行吃烤肉,山东金乡汉墓画像石上,就有一名男子左手拿着肉串,右手手持方扇,在圆形烤炉上烤串的情景。
鸿门宴开了五六个小时,持续时间比较长,酒也喝了很多轮(所以刘邦说喝醉了想上厕所,项羽一点也没起疑)。耗时这么长的宴会,需要保证菜品的多样性,除了吃牛肉猪肉之外,吃狗肉的可能性也非常大。樊哙是屠狗贩子出身,刘邦出身沛县,也爱吃狗肉。项羽的老家在楚国下相,也就是今天的江苏宿迁,离刘邦老家也并不是太远。先秦时代,狗肉在北方中原文化圈和南方楚文化圈都是很常见的肉食,《礼记》八珍里面有吃狗吃狼的料理菜谱,而《楚辞》里面除了吃狗肉外,还提到了吃豺肉。
项羽行军打仗,随军带些肉狗,甚至从驻地附近老乡家里抓狗买狗来吃,也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鸿门宴地点在咸阳郊外的新丰鸿门,这一带是秦国首都近郊,应当不缺狗。今天关中的细犬仍然非常有名,主要用来逐兔,也可以看家护院。当然了,这种狗体型细长,肉不是很多。
主食:各种饭和羹?
《诗经·大雅·公刘》中有一段诗:“笃公刘,匪居匪康。廼埸廼疆,廼积廼仓;廼裹餱粮,于橐于囊”。这里所说的“餱”是把蒸好的饭曝晒成干饭,装在行囊里,用作行军打仗的干粮。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关于行军干粮的记录。春秋时期主要的粮食品种是黍(黄米)和粟(小米),因此这个“餱”应当是蒸熟晒干的黄米饭或小米饭。
鸿门宴属于战时的军人宴会,项羽军中有不少存粮,而且鸿门宴上也是要准备主食的。当然由于刘邦半途逃跑,范增气得摔碎玉斗,宴席不欢而散,最后有没有上主食不得而知。当时的饭有黍饭、稷饭、稻饭、粱饭,前两种是将黍米或稷米煮熟,捞到盆内,后两种是将稻米(带壳)或粱米洗净,捞到甑内蒸熟,吃的时候浇上肉酱,实际上就是各种肉卤,类似于今天的咖喱饭。
先秦有一些比较著名的珍贵食物,比如熊掌、鼋肉之类。熊掌是非常高档的菜,但是比较难做熟,一般要涂上蜂蜜,慢火炮制。楚国太子商臣发动政变,楚成王请求吃完熊掌再死,商臣一听,这要等好几个小时,我这爹是要拖延时间等待外援啊,于是硬没等熊掌做熟就把他逼死了。晋灵公残暴,因为厨子没把熊掌做熟而将其杀死。鼋肉在北方也是比较难得的珍贵食材,郑灵公还因为一锅鼋羹而丧了命。但是从鸿门宴的动机和条件来说,恐怕不会准备这类太过稀罕的珍贵菜肴。
汉二年(公元前204年)项羽捉到了刘邦的父亲,威胁要把他杀了做成肉羹,刘邦说我爹就是你爹,杀了之后别忘了分我一杯肉汤。这是鸿门宴两年之后,楚汉战争中的事。这个“羹”就是肉汤。过去在曲阜孔庙中,每次大型祭祀都要做这种传统的“羹”,一直持续到了20世纪40年代(各地祀孔的菜肴都与之相同)。祭孔的羹有两种,一种是“太羹”:将犊牛刷洗洁净,大汤锅煮熟,不加盐,撇其脂膏,只存清汤。一种是“和羹”:取豕脊膂肉(猪里脊肉)切薄片,用煮牛肉的淡汤焯过漉起,用盐、酱、醋、芹、韭丝调匀。取猪腰切薄片如荔形盖在上面,临用时取淡牛肉汁浇之。鸿门宴发生在十二月隆冬,如果不是气氛这么剑拔弩张,那么大家饱啖酒肉之后,取这么一碗肉汤泡饭,热乎乎地吃了,估计肚子里也挺受用的。
孔庙祭祀菜谱里还有一些延续了先秦时代做法的古老菜品,也很有可能出现在鸿门宴上,这里简单举几样:
鹿脯:取肥美鹿肉,加盐酱姜椒煮熟,切为小块,用时加蒜卤炒之。
醠醢:用猪膂肉(后臀尖)切小方块,加油、盐、姜、椒、茴香、葱白拌肉,煮熟。
鹿醢、兔醢、鱼醢:用活鹿肉、活兔肉、活鱼肉切碎,制法如醠醢。
豚胉:用豕脊膂肉切大方块,抹以油、盐、酱、蜜、醋、酒,蒸熟。
脾肵:用牛羊肚、百叶,刷去黑皮,切作细条,沸汤焯过,加油、盐、醋、酱、葱、姜、酒拌匀,下锅炒,以五香为度。
膏鱼:白鱼大者,剖腹去鳞,洗净,头尾腹内俱以净盐搓之,放桶内一日夜,取出晾干。用时以温水洗净,酒浸切碎。
芹菹、韭菹:洁净生芹切作长段,不加作料盛于豆内;肥嫩生韭切去根梢,取中一段,以盐渍之。
菁菹、笋菹:择过的青菜以汤滗之,切小段;洁净干笋以盐水煮过,切方片;均加盐姜油醋调和。
白饼:白麦面拌以油蜜,包蜂蜜、熟榛菱为馅,印圆饼如掌大,烤熟。如果用荞麦面,则叫“黑饼”。
总而言之,鸿门宴的政治背景是项羽、刘邦两人划分势力范围的谈判,而且项羽已经向项伯答应以礼相待,所以酒肉菜的质量是有保证的。简单梳理下来,可以确定鸿门宴上有酒,有猪肉,从当时的各项条件推断,可能也会有牛肉、狗肉,还可能会有主食,有羹汤。但是在灭秦战争的大背景下,这场宴会不会太奢侈,也不会罗布各种奇珍异味。如今有人大张旗鼓地考证出几十道菜的“鸿门宴菜谱”,里面有什么“沛公狗肉”“范增银鱼”“霸王三鞭”“阿胶栗枣”“江陵皮蛋羹”之类,实际上只是闭门造车的噱头罢了。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生肉or熟肉?甜酒or辣酒?鸿门宴上到底吃了些啥?》,作者:阎京生。)
古代炼丹术:中国古代炼丹术的前世今生
押沙龙
中国是炼丹术的老祖宗,西方的炼金术就是在中国炼丹术的影响下产生的,所以它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说中国炼丹术对水银、铅和硝石之类感兴趣,西方炼金术也是。如果它们是独立发源的,原材料不该有这么大的重合度。不过中西方有个很大的不同,中国的这门学科有两个分支,一个是炼仙丹,一个是炼黄金,前者的地位更重要,而西方人似乎更贪财,就是一门心思钻研炼金术,很少有谁会把炼成的东西吃到肚子里去,但咱们中国人就吃。
中国的炼丹术最早在战国时候就有了,但是在东汉的时候才成了一个体系。有个叫魏伯阳的人,写了一本《周易参同契》,总结了炼丹术的研究成果,还上升到了哲学高度,因此这本书被封为丹书之王,后世所有炼丹家都来研究。但是这本书很晦涩,用了太多的隐语,现代人读不太懂。要想了解古代炼丹术,倒是可以翻翻葛洪的《抱朴子内篇》,这本书可以说是炼丹术的百科全书,说得很全面。谁想要飞升遐举的话,不妨从这本书入门。
葛洪炼丹图
炼丹分成两种,一个是炼内丹,一个是炼外丹。内丹就是行气吐纳,有点像现在的气功。按葛洪的说法,炼内丹的最高境界是做到不呼吸。一般俗人都觉得不呼吸就憋死了,其实一旦停止呼吸,“道成矣”。道成了以后,有人受伤了,你对着伤口一吹,血立刻停止;对着老虎吹气,老虎马上被吹倒;对着蛇吹气,蛇马上被吹翻。只不过葛洪没提对着牛吹会怎么样。
不过内丹只能提升等级,若要成仙,还是要炼外丹。炼外丹需要原材料,葛洪特别重视一种叫丹砂的东西。丹砂也就是朱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所以称为还丹,丹砂就是硫化汞。葛洪说的这个过程,用化学家的庸俗解释,就是说煅烧硫化汞可游离出金属汞(水银),再使水银同硫黄化合,又能再生成红色的硫化汞。这个过程反复操作,九转九合之后,就成了九合仙丹。
除了九合仙丹以外,还有一种“金液”也很厉害,太乙真人就是吃了这个金液才成仙的。葛洪说“用古秤黄金一斤,并用玄明龙膏、太乙旬首、中石、冰石、紫游女、玄水液、金光石、丹砂”放在池子里,经过一定的时间就可以制成“金液”。现代化学家推测,这可能就是加入铁盐和氯化物,使黄金的溶解度增加,然后被有机酸还原为胶态金。也就是说,太乙真人是吃了胶态金之后才成仙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辅助药物,经常吃的话,不一定能成仙,但是可以延长寿命,甚至可以学会凌空飞行,比如云母,多吃些就可以飞。还有雄黄,或者玉,葛洪说没事了也可以吃吃。
葛洪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不光会造还丹,还会造砒霜。他用雄黄、硝石和猪大肠混在一起炼,研制出了“白如冰”。这个“白如冰”就是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葛洪说,这个东西吃了以后“令人长生”,百病除,瘢痕灭,白发黑,堕齿生,吃一千天甚至还可以“玉女来侍”。这么说来,当初潘金莲对武大郎倒是一番好意了。
《千金要方》,又称《备急千金要方》,作者孙思邈。《千金要方》是中国古代中医学经典著作之一,是综合性临床医著,被誉为中国最早的临床百科全书。
搞不清楚葛洪自己吃没吃这些东西。按照史书记载,葛洪活了六十一岁。不仔细看葛洪的著作,你会奇怪这么一个得道高人,怎么居然只活了六十一岁呢?仔细看了以后,你又会奇怪,这么一个得道高人,怎么居然能活到六十一岁?
葛洪去世后,中国炼丹术慢慢发生了细化,产生了三个流派,一派是金砂派,一派是铅汞派,还有一派是硫汞派。不知道怎么回事,炼丹家特别喜欢几个矿物质:硫磺、汞、铅。这可能和这些东西相对比较容易搞到手,而又有一些比较显眼的化学或者物理特性有关,但是也正因为他们偏爱这些材料,所以才碰巧发明了火药。大家都知道火药是炼丹术的副产品,如果炼丹师喜欢用铁啊锡啊豆腐啊作原材料,怎么能发明火药呢?
其实唐代的炼丹师弄出火药来,对他们是个很大的打击。炼丹师根本没想要爆炸,仙丹怎么能爆炸呢?爆炸的主要原因出在硫磺上,硫磺动不动就容易烧起来,对炼丹来说很不方便,他们就扔进去一些其他东西,想让硫磺变性,他们管这个叫“伏火法”,谁知道硝石啊,木炭啊,扔着扔着就爆炸了。炼丹师也很吃惊,被炸翻了好多,身子“焦黑”,有的据说房子都被炸塌了。为了对付爆炸,他们想了好多办法,甚至还试过把炼丹炉埋到地底下,有点像现在地下搞核试验。
说到唐朝的炼丹术,就得提到一个人物,就是孙思邈。之前有个新闻,说浙江大学的学生按照孙思邈的方子,炼出一个古代丹药,叫“孔圣枕中丹”。可能有些人看到这个新闻有点懵,孙思邈不是药圣吗,怎么他还懂炼丹?这一点不奇怪。古代炼丹和开药往往是不分家的,就像前头说的葛洪,他不光炼丹,也开药方,他写的《金匮药方》《肘后备急方》,还很有名。
孙思邈也是这样,他除了当医生以外,主要精力就放在炼丹上。孙思邈写了一本书叫《千金方》,他的名气主要来源于这本医书。读者没事的时候可以翻翻这本书,很长学问,比如书中说妇女怀孕的时候不能吃兔肉,不然生出的孩子会豁嘴,也不能吃豆酱,不然孩子脸上会长黑麻子,吃鳖也不行,生出的孩子会脖子短。这个《千金方》还收录了很多咒语,比如小孩子长疮,家长就手里拿把刀,含口盐水喷孩子疮上,高声念:“朝日不良,为物所伤;上告天公,下告地皇;地皇夫人,教我禁疮;仙人持水,玉女持浆;一唾止毒,二唾止疮;三唾巳后,平复如常。”
孙思邈很看重炼丹,他说人不吃丹药,“庶事不佳”,什么事儿都好不了,只要身体里有丹药,万事休泰。孙思邈说尤其是四十岁以上的人必须吃丹。至于丹的成分,读者可以自己找来《千金方》或者《云笈七笺》查一查。浙江大学学生仿制的丹药,在《千金方》里就有记载,但是成分不是很惊人,只有龟甲、龙骨、远志、石菖蒲而已。龙骨当然不是真的龙骨头,而是指动物的骨骼化石。孙思邈对这个丹不是很重视,只淡淡地说能益智而已。
他真看重的是太一神精丹,由丹砂、曾青、雌黄、雄黄、磁石、金牙合炼,据说是仙家秘诀。孙思邈说自己曾经在四川炼成过一锅神精丹,吃了以后效果非凡,整个人都精神了,不知道有没有人肯去仿制仿制这个丹。
《葛仙吐火图》,明代郭诩绘。葛洪是著名的炼丹家,因此被后人视为神仙,还传说他有能在冬天吐火取暖的神异功能。
我怀疑唐朝的皇帝也吃过这个太一神精丹,因为唐朝的皇帝好多都炼丹,前前后后吃死了五六个,有这么好的丹药,又有这么好的神医加持过,怎么会放过呢?唐朝皇帝在吃丹药上是最大胆的,后来在明朝又掀起过一个小高潮,一直延续到清朝。最后一位吃仙丹的皇帝应该是雍正。
雍正皇帝对炼丹非常着迷,在圆明园里大炼特炼,炉火鼎沸,一个多月下来,光柴和炭就用了四千多斤。雍正还采购了大量的硫磺、黑铅、红铜,专门用来炼丹。雍正不光自己吃仙丹,还拿来赏人,好多大臣都收到过皇帝快递来的丹。田文镜吃得好像有点不情愿,雍正皇上还专门写信给他说:放胆去吃,不要有一丝一毫的怀疑。我对这个丹知道得最清楚,朕自己就一直在吃,从没间断,你不要怕。此时田文镜已经七十了,雍正皇帝说:希望你吃了这个丹以后,再生个孩子。
圆明园从雍正八年年底开炼丹炉,一直开到雍正十三年,然后皇上就驾崩了。
田文镜也没有再生出孩子。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你知道经典仙丹的配方里还包括猪大肠吗?》,作者:押沙龙。)
中国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真的吗?
李楠
小说和影视剧里,只要是“旧社会”题材的,往往都会带有一句经典台词,大致是说,“做女子就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好像古代的女子只能终日宅在家里,只有这样才符合一个良家妇女的行为规范,否则就有失检点,甚至迹近潘金莲了。
可问题是,中国古代真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条规矩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大门,什么是二门。
古代的大户人家,一般都有两重甚至三重四重的院落。走进大门,先进入的是前院。前院两边的厢房一般住工作人员。前后院中间,有的会隔一幢房子,这幢房子前后开门,中间留有通道,隔以屏风,将内外院分隔,这间房子通往后院的门就是“二门”,也叫垂花门。面积小一点的,前后院只有一道隔墙,隔墙上开一扇门,就相当于后院院门,也就是二门。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按传统礼教,主人家的女子不出二门,外院的男工杂役非经允许,也不能进二门。内院的普通劳役由女性下人完成。这些女性下人,在服役范围内可以随意进出二门。
不过,普通人家的女子并没有这个条件,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仅仅是守规矩、不随便串门子的意思。这样的规定,背后的指导思想是要求限制女性抛头露面。
而这个规矩又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在唐代之前是没有这个规矩的。
先秦时期,中国的女性还是很幸福的,当时并没有什么要求女性不得抛头露面的规矩。我们在《诗经》中,到处可以看到女性与男性具有几乎相同的权利,如《诗经·卫风·木瓜》中讲,“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青年男女相互馈赠,借此订下白头之盟,简直就是古代自由恋爱的典范。更有甚者,《国风·王风·大车》中讲,“岂不尔思,畏子不奔”,意思是说,我想你,就怕你不敢跟我私奔。所以那年头哪有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迂腐规矩呢?
两汉时期,虽然“独尊儒术”,但皇帝骨子里还是外儒内道或者外儒内法,所以这时才会出现司马相如卓文君的私奔故事,以及一些妇女随意改嫁和太仓令女堤萦向汉文帝上书救父这些趣事。也就是说,那时候女人的社会地位较高,受礼教约束的影响很小,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地位,在婚姻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到了南北朝就更加开放了,女性不仅出了大门,而且还能参军打仗、当官以及自己选择夫婿,北朝有花木兰,当然她的故事可能不是真的,但南朝也有刘宋的山阴公主这样的平权主义旗手、性解放先锋……可以说南北朝是一个女性的美好年代。
那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是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呢?不要惊讶,就是在以“开放”著称的唐朝。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全盛期,而且唐朝统治家族也有北方民族的血统,所以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开放的时代。
唐朝前期到中期,虽然没有对女性加以约束的事情存在,但在姓名上却被冠上了“被所有”的枷锁,即唐朝女性的姓名一般只在父亲家里用,出去了就不再使用,而是冠上夫姓。因此,她们的名字我们大部分并不知晓,甚至连武则天的姓名我们都不知道,要知道武瞾是她自己取的名,我们并不知道她的原名。你说武媚娘?那是根据唐太宗给她的赐号“武媚”讹传出来的。
不过,即便如此,唐朝前期到中期的妇女还是可以经常出去的,甚至还有的幽会情人彻夜不归。有些人说,在唐朝,如果哪个男人头上没有绿帽子,反倒被人瞧不起。当然,与之相辅相成的是许多佳偶天成的才子佳人。另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唐朝的才女特别多。
更有趣的是,唐朝女性很喜欢走光,唐诗中便经常把这种到处走光的场景写进去,“粉胸半掩疑晴雪”描写的就是这种风貌。起初,这种领口开得很低的袒领只在宫廷嫔妃、歌舞伎者间流行,后来豪门贵妇争相效仿。更刺激的是,这种低开领口的襦裙面料一般是纱罗织品,即仅以轻纱蔽体,这个透明程度读者可以自行脑补。
到了唐宪宗元和年间(810年前后),满大街流行起了大袖宽衣。夏天时,女士们出门经常因为衣物过于宽松而不慎走光,但老公和别的男人好像都不介意,反倒还鼓励她们这么做。结果许多女性出来到大街上走就是360度无死角的走光。
但到了唐朝末期,事情突然发生了转变。唐朝末期,藩镇割据迭起,中国各地都充满了硝烟。唐朝男士们纷纷将喜欢在外游逛的女子们接回家中,告诫她们要少出门,以防被战争伤及。这次转变,是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一个转折点,等于是一些男性纯技术性地使女性喜欢上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或者说是用害怕心理令女性就范。
下面,罪人出现了,是他令“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为一种标配。这个人是谁呢?南唐后主李煜。
据说,当年李煜宫中有个叫窅娘的宫嫔用帛缠足,让脚纤小弯曲,“作新月状”,跳起舞来“回旋有凌云之态”,南唐国主李煜为此非常爱她。后来有人作诗记载过此事,“金陵佳丽不虚传,浦浦荷花水上仙。未会与民同乐意,却于宫里看金莲。”
自此以后,缠足便成为风尚,且愈演愈烈。而与之相对应的,女子们因为缠足而不能走远路,只能待在家里休息,久而久之,就被强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
到宋朝时,理学兴起后,女性的地位一再下降,结果缠足真的成为标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成了一些文人口中代表一个女子是否淑女的标准了。
但是,任何障碍都束缚不住喜欢逛街者的心。从古至今,对女性来说,逛街就像自己的第二人生。在很多女性眼里,不吃饭可以,但必须逛街。所以说,缠足也甭想真的让女子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在宋朝著名的《清明上河图》里,就在很多地方出现了逛街女子的身影,比如说有很多地方能够看到女子们在大街上坐驴车、骑驴,甚至是打着伞走路,还有一些女子正在戏楼上观看戏曲等。
唐朝女性
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用实物证据已经驳倒了那些说中国古代妇女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
逮至明清,妇女仍旧经常会出现在节日、庙会、进香、园林观赏的公共空间里。不管是上层社会的官太太和小姐,还是一般阶层的妇女,都有外出旅游的事例。明末清初,一些闺秀才女会在出游后记下出游的经历,比如《西湖二集》与《三言》中,就有大量关于这类游览的描述。明代的《南都繁会图》更是画有当年女子们绝不在家闲待,而去逛街留下的蛛丝马迹。
虽然清朝束缚严重些,但还有一些闺中才女喜欢乘画舫出游,不过她们并不会明显地抛头露面,画舫的布置也比较隐秘。在苏州虎丘的端午竞渡中,庶民阶层的妇女也会乘船出游。在一些地方,例如江南和江西,一些“士女”也会成群出游。
所以,说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不对的。因为,从前面的介绍中,我们发现在中国任何朝代都没有硬性规定过非要女子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女子们在封建社会虽然有很多束缚,但基本的出行权利还是有的,而且女子们也确实喜欢出去。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中国古代女子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吗?》,作者:李楠。)
尚方宝剑:皇权的部分下放
张发财
尚方宝剑是很多古装戏里的常见道具,“尚方”是秦汉的官署名,就是给皇帝做好玩东西的加工厂,这个部门生产出来的剑就叫“尚方剑”。“尚方”写成“上方”也没毛病,古籍里经常这样写,特供皇上玩的,肯定是上方。
秦的尚方宝剑只是皇帝玩物,并不下发给大臣,也没有固定形制,只要出自尚方,哪怕像个锅铲子也可以叫尚方宝剑。能伤人的尚方剑出自汉朝,当时匈奴来袭,游牧民族的骑兵太猛,汉军的小刀顶不住,皇家御用制造厂“尚方”开发出两刃大刀加大刀柄专门砍马的“斩马剑”用来应付。因为出自“尚方”,这种斩马剑也叫“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下放给大臣,用来斩人,约开始于两晋南北朝时期,但此时依旧没有固定的形制。两晋皇帝一般给大臣一把大斧,代表皇上去砍脑袋。到唐,改成授符节,把牦牛尾巴绑木棒上去杀人(派到外面去的军区司令就拿这种东西,叫持符节的使节,也叫节度使)。大概到宋朝,开始用剑做代表。《武经总要》中说,“本朝之制,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赵匡胤赐剑给曹彬时说,“副将以下不用命者得专戮之”。元朝又乱给东西,蒙古皇上给大臣“势剑铜铡”,“势剑”是尚方宝剑,“铜铡”也是。清朝有时会给地方总督一面蓝色王命旗牌,上书销金大字“令”,功效和尚方宝剑差不多,遇到紧急情况掏出这块蓝布挂起来,磕个头后坐在蓝布前办公,意思是身后站着皇上。“有背景”一词可能由此而来。
尚方宝剑真的如民间传说逮谁杀谁,上宰昏君下宰贪官?关于尚方宝剑权限的记载一直很模糊,到明朝清晰了点。明朝的尚方宝剑可以砍监司、副将以下的官员,但不能砍巡抚和总兵,就是说省长级别的官员不能动,“监司、副将以下,悉以尚方剑从事”。在明朝,尚方宝剑和卷尺有些类似,砍人前需要测量等级高度,还有地域限制,它只能在本辖区和本职内发生效力,出了圈不能砍人。《明史·蔡复一传》说:“时复一为总督,而朱燮元亦以尚书督四川、湖广、陕西、诸军,以故复一节制不行于境外。”
有没有全国通行的?没有,尚方剑全是地方粮票。
此外,尚方剑会随着职务的变迁而变动,离职后须上缴。再外,微服私访的大官嗖地抽出一把剑咔嚓砍了坏蛋脑袋,这种场景纯属民间意淫,历史上几乎没有文臣使用尚方宝剑的记录。“先斩后奏”是一种准军事行为,凡能被授予尚方宝剑行使皇权的,只能是军区司令员。
尚方宝剑最出风头的时刻是崇祯二年(1629年)六月初五。明朝的尚方宝剑不能砍总兵,但东北战场的督师袁崇焕不管这个,就在这一天他用崇祯赐予的尚方宝剑,把自己的同事、东江镇总兵毛文龙给砍了。搞笑的是毛文龙自己也有一把尚方宝剑,而且资格比袁的老,是天启三年(1623年)朱由校给的,算大哥剑。
尚方宝剑
袁崇焕用尚方宝剑杀了毛文龙,是为数不多的尚方宝剑杀人事例。其后,袁崇焕也因滥用尚方宝剑被崇祯杀了。
韩非子在《二柄》中总结皇帝权力只有两个,一是赏,一是罚。这“二柄”必须死死抓在皇上手里,绝不能外放。尚方宝剑只是皇权部分下放的形式,皇帝绝不可能容忍大臣私人行使这个权力。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传说中的尚方宝剑长什么样》,作者:张发财。)
真实的古代战争:古代武将是如何作战的?
张不叁
在《三国演义》等古典小说中,古代战争的胜负只取决于主将有多能打,万千士兵不过是一个数据,在那些猛将面前不堪一击。比如《说唐》中就描写了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堪称古典小说里空前绝后的杀人纪录:
李元霸大叫一声,催开万里云,冲入阵中,锤到处纷纷落马,个个身亡。……可怜一百八十万人马,许多将士,遭此一劫,犹如打苍蝇一般,只打得尸山血海。……
众王子计点兵马,一百八十五万,止剩得六十五万。
一仗打死了一百二十万人——隋末中国人口,总共也就五千万左右。
单个武将都这样了,假如同时有两位类似的非人类展开对决,不难想象会是怎样毁天灭地的场景。这也正是民间总在孜孜不倦探讨“一吕二赵三典韦”之类武力排名的原因,武将单挑永远是最令人津津乐道的。
历史上也不乏个人武力值逆天的猛士,史书对他们还有一个常见称呼——万人敌。真实的冷兵器战争中,这些“万人敌”之间的对决也确实存在,不过这种场面远非主流,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场面也和文学描写相去甚远。
单挑的雏形应该出自春秋时期。那时的主战兵种是战车,每车配置三人,“车左”是车长,手持弓箭射击,也负责指挥;司机“御者”在中间,负责赶马;“车右”也叫骖乘,一手握盾牌,一手拿着“戈”之类的长兵器,负责近战。交战时,双方催动战车向敌军冲锋,彼此进入射程后,“车左”们就开始互相射箭。如果能幸运地躲过箭雨、短兵相接,双方“御者”就会各自驱动战车向左转,这叫“车错毂”,毂就是轮子的意思。接下来就是两位“车右”挥动兵器交手,尽力在“车错毂”的瞬间把敌军钩住拉下战车。这样的一次交手就叫“合”。交手结束后,双方战车都回各自阵营,这就是“回”,“回合”就是这么来的。如果一次交手无法分出胜负,双方还要各自跑出相当一段距离,然后转过头再来一次,如此往复许多个“回合”,直到最终决出胜负。
当时的战场上还有一种“致师”的风俗,郑玄解释称:“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的邲之战就是一个经典战例。晋楚两军交战之前,楚国的许伯、乐伯、摄叔三人共同驾驶一辆战车前往晋军营垒前挑衅,按照出击前拟定的各自任务,御者许伯驾驶战车冲到晋军营前,让车上的旌旗擦过敌营的壁垒;车左乐伯一面放箭射敌,一面代御操缰,让许伯下车去整理好马的颈革;车右摄叔则杀入敌营,斩取敌军首级,还抓回一个俘虏。
这应该就是单挑的前身,但它只有在春秋时期的战争中才能实现。因为首先,当时都是“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的阵地战,允许双方从容不迫地准备;其次,当时的战争规模都很小,几百乘战车、几千名步卒就算一支军队,“致师”者冲垒的难度不会很大;最重要的是,双方更多的是“点到为止”,“致师”的主要作用也只是炫耀武勇、激励士气,双方都不以杀死对手为主要目的。总而言之,它更多的是一种仪式的性质。
人们熟悉的三国时期也有一些单挑的战例,但绝没有《三国演义》里写得那么多,更没那么精彩,基本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更类似决斗,是在双方都约定好的情况下,胜负也不影响战斗结果。《三国演义》里毫无争议的武力巅峰——吕布,正史中其实没那么厉害,《三国志》只是说他“以骁武给并州”,“便弓马,膂力过人,号为飞将”,但这些都是泛泛的夸奖。他倒是有过一次真正的单挑,对手是郭汜。《三国志注》引《英雄记》称:“郭汜攻长安,吕布谓汜:‘且却兵,但身决胜负。’汜、布乃独共对战,布以矛刺中汜。汜后骑来救,乃各两罢。”
另一场真实存在过的单挑,就是人们熟悉的“太史慈酣斗小霸王”。《三国志》的记载是:“时(太史慈)独与一骑卒遇策。策从骑十三,皆韩当、宋谦、黄盖辈也。慈便前斗,正与策对。策刺慈马,而揽得慈项上手戟,慈亦得策兜鍪。会两家兵骑并各来赴,于是解散。”
相比事先约好的单挑,更为普遍的其实是乱军中的突袭。关羽杀颜良的真实现场是这样的,“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刺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绍诸将莫能当者,遂解白马围。”注意,这里是“刺”而不是“斩”,青龙偃月刀那时候还没有出现,关羽用的是槊,一种长矛。
春秋时期战车的人员配置
汉代骑兵已基本取代战车成为战场主力。不过目前出土最早的马镫是南北朝时期的,汉末三国时期即便有马镫的替代品,效用只怕也有限,所以那时的骑兵很难在马上做出太多拼杀动作,往往只能像欧洲中世纪骑士那样,双膝夹紧马腹,一手抓住缰绳,借助战马冲锋的惯性,直接用手中紧握的矛、刀(也不像后来的“片儿刀”,而是刀身笔直,更像单面开刃的剑)等兵器来“撞击”敌军。如果非要像评书里描写的那样抡起刀枪,你来我往地“大战三百回合”,只能先把马停下来,然而那样也就失去了骑兵最大的速度优势,灵活性甚至不如普通的步兵。也正因为马战的这种特性,战场上真正的单挑更像是古龙笔下的高手过招,在两马错身而过的瞬间,在电光火石间分出胜负生死。
类似场面在后来的朝代也有。清代学者赵翼专门搜集了许多单挑的素材,都记在读书笔记《陔余丛考》中,并称其为“斗将”,有些还真不乏精彩的打斗场面,读起来历历在目。
《陈书》记载,有一次梁军与北齐军在吕梁作战,齐军有一名西域胡人善射,梁军主将吴明彻对大将萧摩诃说,如果能干掉这个胡人,肯定能打击敌军士气(若殪此胡,则彼军夺气),萧摩诃当即策马冲向齐军,那名胡人也主动出阵十余步,萧摩诃掷出铣鋧(似乎是一种短矛),正中对方额头,胡人应声而倒。
《隋书》也记载了大将史万岁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决斗。当时窦荣定领兵征突厥,派使者去约战,“士卒何罪,但当各遣一壮士决胜负耳”。突厥人派出一位骑士,隋军派出的是大将史万岁,最后“万岁斩其首而还”。
《隋唐演义》里我们熟悉的那几位名将,更是个个都有类似经历。
《新唐书·尉迟敬德传》:单雄信直趋秦王,尉迟敬德跃马大呼,刺雄信坠马,乃翼王出。
《秦叔宝传》:每敌有骁将夸耀,秦王辄命叔宝取之,刺于万众中,无不如志。
《薛仁贵传》:征高丽时,有善射者杀官军十余人,仁贵单骑出擒之。
……
至于游戏《三国无双》中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式的打法,正史上同样存在。张辽“威震逍遥津”的史实版本是:“(张辽)被甲持戟,先登陷陈,杀数十人,连斩二将,大呼自名,冲垒入,至权麾下。”
魏将曹仁也是个冲阵猛人,和吴军作战时,他曾亲自披甲上马出城,率领数十名骑兵去营救被围困的部将牛金,而且还连续两次杀入杀出。
只不过和关羽杀颜良一样,这样“一骑当千”的壮举同样只能在混战中,以出其不意的形式实现,与其说是武将个人勇猛,不如说敌军的阵形组织不够严密,就好比30年前的世界杯赛场上,马拉多纳经常可以一个人单挑半支球队,如今这种单骑闯关的经典已不再多见,这不能证明如今前锋们的球技就有所退化,关键在于这么多年过去,足球的战术水平都有了飞速发展,防守体系已格外严密,不会再轻易给对手以可乘之机。
同理,假如面对的敌军真的做好了全部准备,那些“万人敌”们一旦头脑发热匹马单枪冲向敌阵,最大可能是还没冲出几步,就被对手的箭雨射成了筛子。毕竟,就算罗贯中把赵云七出长坂坡写得让人血脉贲张,也没有忘记交待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
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遂令飞马传报各处:“如赵云到,不许放冷箭,只要捉活的。”
更重要的是,这些个人英雄主义的场面,可以作为谈资,却难以对真正重大的战局产生决定性影响。项羽的战斗力众所周知,与汉军在广武涧对峙期间,他还真的来阵前向刘邦挑战:“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刘邦嬉皮笑脸地回答:“吾宁斗智,不能斗力。”恼羞成怒的项羽除了发弩射伤他,并没什么其他办法,后来的垓下之战尽管杀得天昏地暗,仍不免兵败身死。而《史记》中另一位被太史公可劲吹的将军李广,甚至一辈子都没打过几场胜仗。那些公认的名将,从白起、王翦到韩信、卫青、霍去病,都不见有对他们个人武力的描述。
真正的冷兵器战争都是“人海战术”,主将最重要的任务是用金鼓旗帜指挥士兵进退,庞大的兵力、高效率的组织、合乎形势的指挥,这些因素加起来才是取胜之道。越是大规模的战斗,主将越不会轻易出动、亲自上阵杀敌,因为这样意味着巨大风险——一旦自己阵亡,军队就失去了指挥中枢,有极大的战败可能。《尉缭子》还记载了名将吴起的一个故事,一次打仗前,手下献上剑,吴起却说,将领的职责在于挥动鼓槌击鼓,“一剑之任,非将事也”。
尽管如此,这仍不妨碍文人们在各种评话小说里炮制出阵前斗将的戏码,说书先生指手画脚就能还原“三英战吕布”的荡气回肠,京剧里几个士兵就代表了八十三万大军,这些高度抽象的艺术固然去真相甚远,却能让战斗场面更加直观,让文化程度不高的底层百姓们也能理解乃至着迷。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真正的武将单挑什么样》,作者:张不叁。)
偷情的那些事儿:“隔壁老王”源流考
张发财
愚公之所以移山,文中的动机是交通不方便,王屋和太行两座山堵在家门口,“出入之迂也”。再查“王屋”,其得名是因为像房子,“其状如屋,故名”。忽然想到“隔壁老王”这个典故。是否住在“王屋”的老王功夫“太行”,自卑的愚公才产生了强拆的想法?
作为历史写作者多少有些职业病,凡事都想找到更原始的渊源和出处。“隔壁老王”当然是从现代笑话而来,但“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所有的当代史也都能从历史中找到镜像”。古代确实存在类似故事。这个老王,便是记载于《左传》中的齐国国王齐庄公。前548年,齐庄公与齐国大夫崔杼之妻东郭姜通奸,老国王很不地道,偷情本应赠送崔杼一顶绿帽子,他却擅自将崔杼的帽子送了人,“以崔子之冠赐人”。崔杼因此气得生了病。五月乙亥,庄公假意探望崔杼,实想调戏东郭姜。东郭姜入室,齐庄公抱柱唱歌。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崔杼被歌声激怒,命其徒众手执兵器一拥而上。庄公跑调内行,跑路外行,跳墙想跑,却被射中大腿,“咚”地一声从墙壁上摔了下来,“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坠,遂弑之。”这个故事让我很高兴,不但找到了“隔壁老王”的古籍记载,“壁咚”的出处也找到了。
愚公移山
故事还有后续。崔杼杀掉庄公后,史官如实记载了这个事件——“崔杼弑其君”。崔杼大怒,下令删除记载,并杀掉史官。然而史官的两个弟弟太史仲和太史叔也如实记载了此事,又被崔杼杀了。最后,邻国的南史氏听说同行被杀,怕历史被篡改,竟执简而来,准备继续实写此事……
齐庄公姓姜,算不得正牌严谨的“老王”。无懈可击的老王应该是五代十国的前蜀后主王衍,《新五代史》说他有个属下叫王承休,此人的妻子国色天香鲜嫩多汁。接下来王衍进入角色,“承休妻严氏,有绝色,衍通之”。这起“隔壁老王事件”的古怪之处是后续,根据冯梦龙《情史类略》记载,事件并没有常规化发展:王承休得知自己被戴绿帽后非但不怒不恼,而且接下来的举措竟是妇唱夫随,他以老婆为楷模,将自己也奉献给了王衍,愈加古怪的是,王承休的技术竟比自己的妻子还好,王衍欢喜得不得了,“恒侍少王寝息,久而专房。承休多以邪僻奸秽之事媚其主,主愈宠之”。王承休的回报也很丰厚,“以王承休为天雄节度使”。
出现如此皆大欢喜的局面,除了王承休的谄媚,另一个原因是他的身体缺陷造成的,因为即便妻子不给王衍用,自己也用不了——他是个宦官。
上述老王事件中出现的人物都是权贵阶层,而隔壁老王是存在于民间的传说人物,最接近现代版本的记载于《笑林广记》卷五殊禀部“奸睡”篇,其文曰:“奸夫闻亲夫归,急欲潜遁,妇令其静卧在床。夫至问:‘床上何人?’妻答云:‘快莫做声,隔壁王大爷,被老娘打出来,权避在此。’夫笑云:‘这死乌龟,老婆值得恁怕?’”《笑林广记》是一本极具民间烟火气、通篇下三路的笑话集,类似邻居偷情的笑话不胜枚举,但只有这一篇主角姓王,遗憾的是这里只出现姓氏,并没有名字。艺术家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为这位名震天下的老王,应该是王朔。王先生为了论证自己就是隔壁老王,专门写了本小说,名字就叫《我是你爸爸》。
女版“隔壁老王”源流考
写了《隔壁老王源流考》,意犹未尽,想再写女版“隔壁老王”,孰料动笔才意识到能契合“隔壁女老王”的史料少得可怜,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王姓女人笔者只想到王昭君,但这个女人实在和主题日东月西,她虽与两个男人有过交往,但都是明媒正娶,算不得偷情——昭君是出塞了,但绝对没有出轨。
在“隔壁老王”这个笑话的设定中有几个重要元素:一是隔壁,二是出轨,三是生孩子,四是此人需姓王。如若舍弃最后“王姓”这一设定,历史上与隔壁男人偷情并生下孩子的出轨事件俯拾皆是,始皇帝的母亲就是其中一例,她与假宦官嫪毐偷情,并为始皇帝生下了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弟;西晋琅琊王司马觐的妻夏侯氏与王府牛姓小吏勾搭成奸,生下了东晋开国皇帝司马睿。最具戏剧性和观赏性的隔壁女王是南北朝梁元帝萧绎的正妻徐昭佩,这位女老王大概住在烟筒里,360度无死角皆是邻居,从遥光寺的智通和尚、美少年暨季江,到美男子贺徽……昭佩人如其名,召来即去,去之即配。但是严格来说,这个女人划分到隔壁女王中是牵强的,她与人交配并不是偷情,而是明目张胆。这和她老公的体质有关,梁元帝萧绎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宋人摹梁元帝萧绎《番客入朝图》
这几个女人的老公登基前都曾被封王,作为王妃,勉强联系上了“王”。中国历史浩浩荡荡,风流人物层出不穷,高度符合隔壁女老王的原型,便是郁达夫的前妻王映霞。
一九三六年春,应福建公洽主席(陈仪)之招,郁达夫只身南下。次年日军进攻上海,王映霞避难到浙西丽水,与郁达夫的好友、教育厅长许绍棣比邻而居。王映霞开始进入“女版老王”角色,继而街巷皆知、满城风雨。此事的爆料人正是郁达夫,郁是一个合格的诗人,善于从多彩的生活中寻找灵感并创造出绿色有机的诗篇。郁先生为记述此事专门创作了《毁家诗纪》,关于偷情一事,郁的描述毫不避忌,引文一例:“一九三八年一月初,到了寓居的头一夜,映霞就拒绝我同房。第二天入晚回来,映霞仍拒绝和我同宿。但到了第三天,许君自金华回来,将于下午六时去碧湖,映霞突附车同去,与许君在碧湖过了一晚。”在郁达夫这本诗集记述中,偷情于王映霞而言与其说是出轨,莫若说是跑道,女版老王跑得诡衔窃辔人仰马翻。
就在徐、王、郁三人行有我诗的这段时间里,第四人又出现,此人便是赫赫有名的军统头子戴笠。根据诗人汪静之《王映霞的一个秘密》一文描述,“第二天我再到达夫家去,想问问映霞头一天到哪里去了。她就谈起戴笠家里花园洋房,家里陈设富丽堂皇,非常漂亮。谈话时露出羡慕向往的神情,又有得意兴奋的表情。我马上悟到她昨夜没有回家的原因了,原因是戴笠派小汽车接她去了。所以王映霞满脸是兴奋、幸福、得意的表情。”“戴笠是王映霞的姘头,我有可靠证据。”至此,郁达夫除了有自我的诗人气质,更有了鲁迅的名句气质——我有一顶绿帽,还有一顶绿帽。
接下来便是有着《红楼梦》女主角气质的“戴郁”事件。依照“隔壁老王”的设定,这个故事中是要出现孩子的,女王不负众望地怀孕了,汪静之的文章说“有一天王映霞来说:‘我肚里有了,我到医院里请医生打掉。’”汪以为是郁达夫的孩子,孰料某日拜访郁家时,“见达夫和映霞正在争吵。达夫一见我,就指着映霞,一边哭一边向我说:‘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她居然和人家睡觉!’”此时方悟孩子大约不是郁达夫的,“想到难怪她要打胎,而且要在达夫外出时去打。”至于这个孩子到底是戴笠还是郁达夫的,谁也说不清楚。前此偷情诞生了《毁家诗纪》,这次则生出了史上最短的悬疑小说:天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
然而,老王毕竟是高度神秘的人物,笔者以为考证出女版老王原型准备结束时,崩溃的资料突然出现:王映霞根本不姓王,其童稚时过继给外祖父王二南做孙女,易名为王旭,号映霞,而她本姓金。
(本文选自“搜历史”公众号,文章原名《“隔壁老王”源流考》,作者:张发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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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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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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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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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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