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歌眨着美目:“30岁帅大叔,不找妹妹,不泡妞不鬼混,问题还不够大吗?”
“仗着自己帅,就搁这使劲装忧郁呗?”
说到这,荆歌坏笑了起来:“装归装,可别把自个憋坏了。”
我说憋坏倒不至于,只是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要考虑,属实分不出精力,去谈什么对象。
我并不特殊,年轻时,我也遇到过那种无论怎么追,也追不到的姑娘,也尝过当备胎,当舔狗的滋味。
也经历过几段撕心裂肺的感情拉扯。
毕竟帅如彦祖,广坤,本山之辈,感情经历也不可能一帆风顺。
只是,一个男人,或早或晚,必须要经历一个“顿悟”的过程。
这个过程对于有些人,只用了一秒,更多的人,一生浑浑噩噩,也不曾经历过。
简单讲,顿悟,就是搞清楚你是谁?你为了什么而活着。
比如我,我最想要的东西,只有一个:
术!
我对术的渴望,已经达到了疯狂的程度。xiumb.com
任何术,只要能为我所用,强化我的手段,那我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它!
毕竟,以我行事的风格,碰到铁板,是迟早的。
以前我一门心思搞钱,得罪了太多同行,其中大部分的猫猫狗狗,无需担心,但有极个别的存在,一直让我有种很致命的危机感。
我也知道,这些年,他们一直在找我。
这些还不可怕,可怕的是:
10岁,黄皮子劫。
20岁,白发劫。
前两劫,我靠着运气苟且度过,如今运气早就用完,30岁的那场大劫,想平安度过,唯有靠术!
那么,什么是术?
风水,命理,驱邪,法事……这些,只是用知识,来交换金钱的工具,并不能称之为术。
就连能短时间预知未来的推演,严格讲,也不算术。
降头,蛊?它们也许可以勉强称之为术,但档次太低,太劣等,终将被历史所淘汰。
术:技术,技巧,艺术,一个人,穷极一生所钻研和热爱的东西,称之为术。
一个普通人,找到他喜欢的事业,并且乐于为之奋斗,那么他的事业,也可以称之为术。
术是精神,意识和灵魂三者的完美统一,术,隐秘而珍贵,古人的术,就算带到棺材里,也绝不外传。
我能获得它的唯一途径,只有一个。
申无义。
所以我才不惜花大价钱,把老头养在疗养院里,还给他配个年轻姑娘,我图谋的,不正是老头身上的术吗?
我耐心给荆歌解释着:“比如接下来,我要跟捕蛇人斗法,说实话,现在我心里属实没什么底,因为不清楚对方所掌握的术。”
看到这有人会说,那你当初干嘛招惹他?
其实,我所经历过的每一次斗法,事先也都不知道对方的底。
知道的话,那也就不叫斗法。
没有变数的斗法,只会发生在小说主角身上——所有读者都知道,死的不会是他。
他死了,那本书也就大结局了。
另外,申无义所开创的派别,有一个很简单的主张:你可以害怕一个人,也可以因为害怕,而暂时选择逃避,退让。
这叫隐忍。
可一旦涉及到钱,涉及到你的吃饭家伙,你还退让?
这就是懦弱了。
那你这辈子,也只能这样了。
因为怕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一个被狗咬过的人,一辈子见到狗都怕。
一个被狗咬,反杀狗并吃狗肉的人,再见到狗,他笑的比谁都开心。
毕竟,该教的本事我都教了,输的人,怎么都不应该是你。
说到这,我认真地看着荆歌:“这次,如果我赢了,我要把那个捕蛇人的皮活剥了,挂在白蛇庙前祭拜。”
“如果我输了,你走!去南方,这辈子别回东北,知道了吗?”
荆歌:“知道,但我不喜欢南方。”
“死也是和师父一起死,丢下师父逃跑,我做不到。”
我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我也算没白疼你了,就冲你这句话,这次我赢定了!”
荆歌皱眉不知想着什么,眼睛一亮:“你刚才说术,师父?你不是有风水杀人术吗?”
“这个算术吧?”
她还不知道,风水杀人术那那玩意,真不是人学的。
我想说我不会,又觉得怪没面子,突然脑中灵光一闪!
我直愣愣盯着荆歌看,也不吭声,给这小姑娘看的脸红了:“师父?你干嘛啊?”
我在想,风水杀人术。
此术是申无义在年轻时,研究古代龙虎山,长白山和茅山道术,以及南北两派风水后,融会贯通开发出的。
此术威力,据说可怕至极,十里杀人于无形,既能在斗法时杀敌护身,又能利用磁场地形,逼退厉鬼。
可就这么厉害的术,他申无义那么多徒弟,竟没一个学会的。
我就在寻思,荆歌这丫头,胆子是小,但悟性极高,学东西贼快,很多时候我上半句说出来,下半句她就能猜到。
短短三年时间,我的本事就被她学了个七七八八,所差的,也只有火候跟实战经验了。
那既然风水杀人术我吃不透,干嘛不让荆歌试试呢?
于我去了里屋,翻箱倒柜,拿出一本黑皮子的书,丢给荆歌。
“我现在就把本派最强的术,传给你。”
荆歌翻开封皮一瞧,顿时窗外电闪雷鸣:“风水杀人术?”
“嗯,很简单的。”我深吸口烟,朝她吐着烟圈道:“三天之内学会。”
“否则逐出师门,永不录用!”
这丫头听完,人都傻了:“这么厚一本书,三天学完?你这不欺负人吗?”
我说:“给你压力,你才能进步嘛。”
荆歌皱了皱鼻子,古怪地问我:“那你当初学它,用了多久?”
我老脸难免红了下,轻描淡写道:“也没多久,我随便翻开瞅了两眼,就会了。”
听的荆歌一脸震惊:“李三北,你悟性也太可怕了吧?”
“不可怕能当你师父吗?”我指着她道:“就三天啊,学不会就脱裤子,打屁股!”
荆歌小脸唰一红,正想说什么呢,我手机响了。
一看,是那个捕蛇人打来的。
我直接丢给荆歌:“是老瘪犊子,这次真要约我斗法了,你来接,开免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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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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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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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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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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