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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张十三

  浩浩荡荡率领大队人马直扑省城安庆府的张十三,打心底瞧不起关盛云。

  张十三是货郎娃出身,没见过娘的面,儿时最早的记忆是父亲一颤一颤的背影:自己坐在箩筐里,爹挑着走山串乡的卖些针头线脑过活。爹的手很巧,除了卖东西,给牲口瞧个病修修蹄子钉个掌、替人家锔个碗盆啥的,都会。日子虽说饥一顿饱一顿,但比起大山里那些七八九岁十几岁还光着腚的穷苦人家娃娃们自是强了不少。

  张十三曾经对安庆很熟悉:爹就是在这里找各种铺子,买来或赊来零七八碎的东西,挑到乡下去卖的。每一趟都要游走十天半个月的,直到箩筐渐渐空了,便知道又该回来了。那时是自己最期待的时刻:爹有时会沽上半葫芦老酒,显得很开心,甚至会从萝筐里拣出粒糖果笑眯眯地塞到自己嘴里——那一丝丝的甜,简直能一直沁进心里!

  爹的模样已经模糊了,但张十三清晰地记得,爹有两幅面孔:对任何人都是点头哈腰地笑,哪怕人家动手推搡或者放狗撵。但,对自己总是挺凶的——尤其是吆喝半天没人买东西的时候。

  张十三不喜欢雨天。盖在箩筐上的斗笠挡不住多少雨水,山风刮在身上,冷飕飕的像小刀子。

  不过,记忆中的童年,有一阵子好久好久没下雨了。真的好久,足足几年的光景。爹的生意冷清下来,往往走了好多天,箩筐还是满满的。那时,爹的脾气就会变得很差,自己动不动就会挨上几巴掌。

  直到某一天,转过一个山弯,迎面撞上一群破衣烂衫手里举着柴刀棍棒的家伙……

  现在回想起来,当年铁定是爹被他们抢了。也许是被胁迫,也许是爹自己把心一横,反正入了伙,反正自那时起自己就再也没回过城,反正——不久爹就没了……

  听说是被官府拿了,砍头了。

  这帮人老巢在大山里,有几百号人呢——不少都是拖家带口的。有把子气力的汉子们结伙出去抢,但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居多:没收成,普通庄户人自己都很难活下去实在没啥可抢的、大户人家不仅有高高的院墙,还有如狼似虎的家丁、长工们护着,不仅捞不到便宜,还会死人,受伤没跑掉的会像爹一样被绑去官府换赏钱。女人和老幼们挖野菜刨老鼠洞,日子那叫一个惨……照理说,这种环境下,没了爹的娃应该活不了多久。

  不过大王带着人马开过来了!

  大王也姓张,叫张虎。

  张大王的办法很厉害:围上村子,试图逃跑或抵抗的当然难逃一死,把剩下的人集中到一起,能拿得动的东西全拿走,拿不动的就和房子一起一把火烧光。于是这些人便只能跟着大王走了。大户人家则没那么幸运,只要没逃掉,往往是全家死绝的下场,哦,除了有些姿色的女眷,会被头目们分掉——不过,大多也都活不了很久。

  张十三惊奇地发现,等围了下一个村子,前面那个村子里的受害者们,往往下手比那些积年老贼们还狠呢。渐渐地,张十三明白了:他们只有通过向更弱的人施暴,才能发泄自己遭受的不公。

  大王带兵也很有一套。他把丁壮和老幼分开,自己带着中军守在老营,就是家眷妇孺这里,其他分成前后左右四军,一路横扫过去。

  于是十来岁的张十三,就这样懵懵懂懂的进了童子营,终于变成了一个贼娃子。

  大王打仗更厉害。就是不管不顾的一路冲过去,像山洪一样。前军都不怕死——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家小都在后面的老营里,自己不拼命,全家都活不了;后面的老营也不会掉队——他们的指望:父亲、儿子、哥哥兄弟们就在前面,所以拼死也会跟上来。

  这样的打法当然会死很多人,可大王手里最不缺的就是人命啊!用大王的话说:粮食都带走,房子庄稼地一烧,还不是要多少人有多少人!

  但大王在庐州府碰了硬钉子。周围的集镇很多,为了多抢些东西,各部散得太开了。末了又想起来怕守军烧府库,也有些轻敌,仓促间下令攻城,结果遇到顽强抵抗,填壕沟的炮灰死了满地不说了,四个营砸上去,到了天色发暗,还是仅仅在城墙上占了一小块地方便胶着起来,这时拼的是运气,更是士气,就看谁能撑到最后——而此时,大王只剩下手里扣着的一个亲卫营了!

  大王也没了主意,情急之下把无甲的童子营顶了上去,本没太多指望,能分散些守军精力多争取点时间便好——死个人还少张吃饭的嘴呢——看看有机会就再砸上亲卫营、实在不行趁黑跑路也来得及……自己年纪最小,跟着大伙儿空手爬上城。拿刀的半大孩子们吸引了所有人注意,被自己从人腿&缝里钻过去,为了躲开刀枪,攀上了旗杆——结果不小心把旗子扯了下来!

  转眼间,各段城墙上的守军一下子全崩了,城破……

  大王远远看到旗杆上那个小不点,拍着大腿乐坏了,等再知道自己也姓张,更高兴,当众收为义子。这天是八月十三,于是,便有了这个名字。

  那一天的记忆,定格在大王,哦,义父说,“不用回童子营啦”的那一刻……然后满满一大碗酒灌下去,自己便啥也不知道了。

  再然后,贴身小厮、亲卫、亲卫队长……一步一个脚印跟义父十六七年不说了,自领一军独当一面南征北战也有七八年了,啥时候让义父失望过?姓关的不过是个官军的狗军头出身,虽说带了几千号人马投过来,还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还不到几年光景,凭啥跟自己一样捞到个“制将军”的名头平起平坐?当年,爹就是死在这帮狗官军的手里……

  这些年,甘陕、四川、湖广,两江……足迹踏遍多半个大明,时光荏苒,又再次回到自己的出生地,不禁百感交集。尽管口音已经变得南腔北调,安庆府毕竟是故乡,心底多少还是有些感情。庐州府更是自己发迹的吉地,当然不愿意被姓关的屠成一片白地——那他娘的得多丧气啊!所以派了一营兵过去看着点,就算姓关的误会咱去抢功劳又能怎样?义父心里有数呢。

  打下望江县城挺轻松的。城墙年久失修,好多地方墙砖都风化没了,直接露了土,县令领着几百衙役壮丁能抵抗多久?呵呵,衙役!真是念书把自己念傻了:衙役们能信么?那是贱业,子孙都不能科举的!所以是世世代代父子相传。你是流官,当几年太爷拍拍屁股走了,他们祖祖辈辈可都要留在这里,能跟你一条心么?这不,刚刚摆开架势还没开始攻城呢,城门就开了,县令被自己的衙役绑了送过来……Χiυmъ.cοΜ

  狗官还挺有骨头的,杵那里一个劲儿的骂。呵呵,老规矩了,不等自己吩咐,二狗子一手揪着头发一刀捅进嘴里搅几下,舌头牙齿稀碎,骂不出来了吧?狗官没一个好东西。再说了,自己要是落他们手里,只能更惨。所以,活该!

  衙役们更不是好东西。说书先生讲过,车船店脚衙,无罪也该杀。不过,现在他们还有用。

  让他们领着几个小队去掏富人窝子,比自己乱撞的效率高多了。小县城嘛,不会有大宗的粮食物资储备,能搜出来多少是多少,不过,金银细软肯定会有些。很多人挺傻的,以为在哪个犄角旮旯埋起来就安全了——要真是这么简单,老子凭啥走到哪里都吃香喝辣的?儿郎们都知道:从井里打几桶水往地上一泼,看哪里渗得快,不用问,土是新填的。挖吧!

  末了儿,把人都圈起来,嘿嘿,过两天打安庆府填壕沟用。牢里的人犯倒是可以收下,不过小县城没关多少,有几个算几个吧。

  狗官的县衙里有俩娃儿和其他小崽子不太一样,虽说脸上抹了锅灰,穿得也破破烂烂,但一看就跟乡下土娃不一样,旁人也时不时偷瞄几下,不怎么敢触眼神儿!来人,把他们扒了……哈哈,俺说啥了,瞧这身细皮白肉的,还有红绸子肚兜!

  把狗官给咱家拉过来!

  哈哈哈哈,你刚才不是挺硬气的吗,怎么跪下了,也懂得磕头啦?啥,你说啥?满嘴的血沫子本将军听不清啊!当他面,把俩官崽子给俺砍了!

  衙役们呢?都叫来。

  别怕,你们开了城门,是自己人,都跟本将军走吧,以后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啥,家小?放心,都进老营!或者……把脑袋伸过来砍一刀?从此无牵无挂,哈哈哈,自己选!

  哦?这么快就下了决心跟本将军走了?但……本将军还是有点不放心啊!要不这样,狗官就绑在县衙外面的柱子上,你们每人去捅一刀吧!手上都沾了血才算真自己人。来人,给他们发刀!哪个不接刀的也给我砍了!

  哈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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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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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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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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