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吧!”唐灿放下书包,伸手去接外卖,舅妈躲了一下,不悦的道“你去什么去,马上高考了,赶紧回屋看书去!”
舅妈把外卖塞到林绪手里,就把唐灿推到了旁边的小屋,关了门。
林绪骑上小电驴,心里一阵阵不是滋味。
他知道按舅舅舅妈现在的收入,供他和唐灿两个人上大学,肯定不现实,可他和唐灿学习不相上下,凭什么被放弃的就是他?
林绪一想到以后,唐灿坐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西装革履,谈笑风生,有很多追求者和爱慕者,名声大噪,叱咤商坛,成为一代精英,娶个漂亮女人,有个可爱的孩子,在大城市里买像城堡一样漂亮的房子。。。而他呢,就只能像舅舅一样,一辈子守在这个小县城,围着灶台,闻着油腻的油烟味,娶个不爱的女人了此一生。琇書蛧
他就不甘心。
明明是一样的起跑线,明明是一样的速度,明明他和他应该有一样光明的未来,可为什么?为什么他就是被放弃的那个?
他和唐灿终究会像两条平行线,过上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再无交点——
林绪送完外卖,心里难受的感觉还是沉甸甸的压着他。他不想回去,一回去舅舅就会把他喊到厨房,让他帮着切菜炒菜装盘,他不喜欢厨房,不喜欢做饭,不喜欢油腻腻的油烟味,不喜欢身上一股大葱香菜味。。。
“抓小偷、抓小偷——”
林绪猛的听到有人叫了一声,他顺着声音望过去,就看见一个男人,精致的五官,如鬼斧神差细细雕琢的一般,正喘着粗气,两只手撑在膝盖上,冲路过的行人求救,他穿着件黑色衬衫,腿上是条修身的休闲裤,只一眼,林绪就知道这人不是他们本地的,因为他身上散发的那种气质就跟他们这里的人不一样。
但林绪又说不出来哪不一样,反正就是能感觉到不一样。
林绪不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人,但此时看着眼前的男人焦急、无助,不知所措,孤立无援的,周边却没一个人出手帮忙,他脑子一热,跳下电车就追了过去。
这小偷跑的挺快,跟他妈体校毕业似的,林绪追了有十几分钟,呼吸都带喘了,体力都有点跟不上了,那小子居然还保持着之前的速度匀速前进,林绪“靠”骂了一句,心说现在小偷门槛都这么高了?上岗之前都进行长跑培训了?要照这样式下去,小偷没抓到他就得先光荣牺牲了。林绪往地上扫了两眼,捡起块小石子,在手上颠了颠,嘿嘿笑了两声,瞅准小偷的膝盖打弯处,喃喃的道“孙子,还不给爷停下——”话音刚落,小石子从他手里飞出去,“嗖——叭”正正砸在小偷的膝盖打弯处,小偷一个踉跄,身子晃着往前冲了两步,“扑通——”跪到了地上。
林绪飞身上前,一脚踹小偷后背上,拧着他一只胳膊按在了地上,“他妈的,挺能跑啊,你怎么不去参加马拉松啊!”林绪膝盖抵着小偷的后背,拿出手机报警,小偷在地上挣扎着,骂骂咧咧。
先前挺精致的衬衣男也呼哧带喘的到了跟前。
衬衣男看着林绪,林绪还等着表扬呢,结果那男人上气不接下气,说了句很煞风景的话“你怎么不骑着电车追啊!”
我靠!林绪一想是啊,他是傻逼吗?把电车一扔靠着两条腿就追了过来,电车现在还好吗?
“我把,电车,给你,锁了,这是钥匙!”衬衣男蹲下在小偷身上一通摸,然后摸出个钱包,衬衣男打开看了一眼,还好证件都在,他松了口气,不解气似的在小偷屁股上恶狠狠踹了两脚。
“你怎么不骑着我的小电驴啊!”两个人蹲在路边等警察的时候,林绪一想到一会儿还得回去骑电车,有点闷闷的。
“我不会骑——”衬衣男甩出一句。
林绪目瞪口呆,看这衬衣男两条笔直的大长腿,竟一时说不出话来,连一边的小偷都投来鄙视的目光,衬衣男不客气的又踹了小偷一脚,继续说“不会骑电车很奇怪吗?你到是会骑,不还是靠两条腿追小偷。”
林绪被噎的差点想咬舌自尽,他瞪着衬衣男,说“你这么说话没被人揍过?”
“没有——”衬衣男面无表情的说。
“那你身边的人挺善良啊!”林绪揶揄一句,拒绝再跟这人说话,他现在非常后悔多管这趟闲事。
衬衣男也没再说话,拿眼瞅着林绪。心里啧啧的称赞,小伙子长的挺好看,尤其一双眼睛,内勾外翘,干净清澈,像湛蓝的湖水一样,深不可测,带着股神秘的力量,让人一不小心就能陷进去。
警察来的很快,了解情况后带着他们几个当事人回了派出所,这一番折腾下来,从派出所出来,天都黑透了。
衬衣男看着林绪,林绪也看着衬衣男,两个人都有些心力交瘁。
林绪看一眼时间,心说这叫什么事啊,折腾了这么半天,还耽误他回家吃饭,搞不好舅妈又要甩脸色给他,真搞不懂,那么一个温柔文静的女人,怎么一说话就奔着尖酸刻薄去呢。
衬衣男大概也觉得过意不去,说“要不我请你吃饭吧!”
“成啊,地儿能让我挑吗?”林绪心说反正现在回去和等一会儿回去,结果都一样,冷锅冷灶的,还得挨顿呲儿,能拖一会儿还清静一会儿。
“啊?”衬衣男本来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林绪竟一点没推辞。他现在有点骑虎难下,想反悔。
“走啊!”林绪看衬衣男愣在那发呆,不满的催了一下,道“有没有诚意啊,赶紧的啊,这肚子都造反了呢!”他在头前带路,说“我还得先去把我小电驴骑上。”
衬衣男后面跟着他,说“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林绪,思绪万千的绪,你呢?”
“南宫烈,轰轰烈烈的烈——”
“你不是本地人吧?”
“南城人,我过来看我外公外婆。”
“南城?大城市啊!”林绪声调都扬了起来,激动的说“南城美院很有名的!”
“你知道南城美院?”
“那当然!”林绪笑起来,带着几分神采飞扬,说“以后要有机会,我一定要去看看。”
“去呗,到时候我陪吃陪睡陪玩。”南宫烈故意带着几分调笑的说。
“嘿,你这人,你身边没人揍你,我都觉得是你祖上开过光。”林绪不客气的说。
“那你这种祖上没开过光的,难不成天天被人揍?”南宫烈一张嘴不饶人的说。
“我好歹刚帮你抢回了钱包,你丫的有没有点感恩戴德的自觉?”林绪叹口气。
南宫烈闭了嘴,安安静静坐在小电车后座上,想了想伸手抱住了林绪的腰,林绪差点直接从小电车上轱辘下来,他低头看一眼环在腰上的手,问“你干嘛呢?”
“人体给你送温暖,聊表一下感恩戴德。”南宫烈脸不红心不跳的说。
“我靠——”林绪都被气笑了。
“什么时候去南城啊?我代表南城人民欢迎你。”南宫烈在厚脸皮上的功夫简直炉火纯青,在林绪几次三番要求他撒手时,还能如磐石似的纹丝不动。
林绪也懒的说了,在南宫烈又一次提到南城时,林绪明显有些情绪低落。他都不敢想,他如果不能去上大学,他这辈子能走出这个小县城吗?
南城,离他好远啊!
林绪带着南宫烈去的是家自助烤肉店,在他们这小县城吃一次算挺奢侈了,林绪没来吃过,但舅舅舅妈有一次在他回外公外婆家的时候带唐灿来吃过,舅舅说等有时间了也带他来吃,可一直也没带他来过。
舅舅以前答应他的事从来不会食言,可自从结婚后,舅舅就变了。对他再不会像以前那样上心了,他记得舅舅刚带他来小县城那几年,日子过的很苦,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但舅舅对他很好,拼命的赚钱,给他买玩具,买好吃的,买新衣服,他那时候最开心的就是骑在舅舅脖子上格格的笑。
林绪那时候总是想,虽然他没有爸爸没有妈妈,可舅舅对他的好,让他并不觉得自己缺爱——
可是舅舅结婚了,那样的日子再也回不来了。
每每想到以前和舅舅相处的日子,想到那个说疼他爱他让他养老送终的人,现在却离他越来越远,林绪心里就一阵阵杀的疼。
南宫烈发现林绪进了烤肉店,就没再怎么说话,一个人闷着头吃肉,闷着头喝酒,感觉挺失落挺寂寞,柔柔的灯光照着林绪的侧脸,仅管林绪低了头,南宫烈还是看到一大滴泪顺着林绪的脸颊聚到下巴,掉到了桌子上。
南宫烈用生菜包了片烤肉,递给林绪,开玩笑的道“你不是吧,都好吃哭了?”
“屁,老子这是辣的。”林绪抹一把脸,理直气壮的说。
南宫烈也没揭穿,举了举酒杯和林绪碰了一个,问“你在县一中上学?初中还是高中?”
林绪看向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在县一中?”
南宫烈笑,看傻子似的看着他,说“我会掐指算命,你信吗?”
“不信——”林绪撇着嘴说,低头喝了口酒,过了两秒才喊了一句“操,我穿着校服呢,刚反映过来!”
南宫烈趴桌上笑了半天。
唐灿被老妈喊着吃饭,坐到餐桌前发现就他们三个,才皱着眉问“林绪呢?”
“送外卖没回来,估计又跑哪偷懒去了。”老妈说话依旧温柔,却一脸愠色。
舅舅夹了块排骨放在唐灿碗里,笑着说“不用管他,你赶紧吃饭,吃完看书去,马上要考试了,这段时间你可不能放松。”
唐灿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没等老妈问干嘛呢,他已经拿了老妈的手机,拨了林绪的号,电话很快接通了。林绪有些含糊的声音传过来“喂?”
“你在哪呢?”
“在吃饭啊,就上次我舅舅乘我不在,你们一家三口偷偷来吃的那家烤肉店,我跟你说,味道真的还不错。”
唐灿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
林绪也没了声音。
沉默了两秒,唐灿才又说话“你喝酒了?”
“喝了一点儿。”林绪闷闷的说,他刚才那句“上次我舅舅乘我不在,你们一家三口偷偷来吃的那家烤肉店。”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不管他心里多别扭,多在意,多不好受,他也不想说出来摆在桌面上让别人难堪。
“什么时候回来?用我去接你吗?”唐灿语气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
“不至于,我又没醉,我一会儿就直接回家了。”
林绪挂了电话,使劲搓了搓脸,刚才嘴一吐噜口无遮拦的一句话,让他想抽自己两嘴巴。他靠在椅背上,仰着头,放空了几分钟,之后一直兴致缺缺。
一顿饭吃完,林绪站起来说“我们走吧!”
南宫烈应一声,结了账,和林绪一起出了烤肉店。
门口唐灿笔直的站着,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林绪皱着眉,还有点生气,气唐灿来了不给他打电话,气唐灿傻乎乎的在这站着,他说“不是说了不用你来嘛。”
唐灿没说话,接过他手里电动车的钥匙,开了电车,骑上后才冲林绪道“上来,回家了——”
一句话让林绪连气都觉得不够理直气壮。
他坐在小电驴后座上,冲南宫烈笑了笑,眼睛弯成了一条缝,说“谢谢你今天请我吃烤肉!”
南宫烈想了想,在身上摸了一下,掏出张名片,笑着递给林绪,说“欢迎以后到南城来找我!”
林绪看一眼名片,黑色的底、金色的字,挺有质感,他接在手里,点着头说“好——”还想再说句什么,唐灿已经骑着小电驴冲出去了。
差点没把林绪甩下来,他赶紧抱住唐灿的腰。
林绪简直无语,他越来越琢磨不透唐灿了,越长大唐灿变的越古怪,不爱说话,不爱接触人,还总像有心事,简直令人发指。
幸亏林绪了解唐灿这人,不跟他计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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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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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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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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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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