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穿着这么厚实的盔甲,还拎着两条大铁棍,依旧能健步如飞的,除了他也没有第二个人了。
这盔甲跟棍子加在一块,没有三百斤,也得有个二百五十斤了。
一般人,谁能顶着这样的负重作战啊?
曹猛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那肯定是楚天安排的。
而楚天又是如何成了黄雀,这件事就得从前些日子说起了。
自打楚天那天来了个一石二鸟之计,既顺利捉到了慧九和尚,又成功叫牛角山的贼匪遭受了重创。
本来这件事就应该算是到此为止了,不过因为当天夜里,慧九和尚被杀,气急攻心的楚天五天五夜昏迷不醒,恰好就忘记了,叫监视着牛角山的办差官回来。
正所谓是错有错着啊,这位办差官,恰好就发现了近期昌平县附近的山贼们,可能会有些大动作。
之后,这位办差官一打听,这才得知,原来是牵马岭的王升王寨主,带头领着十几家其余的山寨,想要攻打牛角山。
有人说这种事也是能打听出来的吗?
当然了,一般人肯定打听不出来。
但这位办差官自有他的门道,曾经他有个发小,十六岁那年失手杀了人,不愿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就直接逃跑,当了山贼。
他的爹娘,也因为这件事被气了个半死,散尽家财赔偿人家不说,过了没几年,就撒手人寰了。
因为老两口从小就把这位办差官当成自己的亲儿子看待,所以那时候他暗暗立誓,一定要把发小给捉回来。
是死是活暂且不论,至少得押着他到老两口的坟前磕几个响头。
于是他加入了县衙,但这里的情况也跟他想的有所出入,一眨眼十多年过去了,他跟发小也不是没有交过手。
但人家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屡次三番经历生死关头,武功什么的自然不比他差。
办差官接连失败,发小每次也都是手下留情,不愿伤他。
后来有一次俩人打着打着跑到一片小树林里,四外无人,俩人就对峙着说起了心里话。
办差官自然是斥责发小不是男人,不敢承担责任,不孝顺,害的老两口早早就被气死了。
而发小也是大吐苦水,说进这行容易,想要金盆洗手可就太难了。
他刚当上山贼没多久,就已经后悔了,但为时已晚,那时他再后悔也没用了。
俩人就这么说着说着,也有争吵,也有辩论。
但总而言之,最后双方都解开了心结。
办差官也不再想着把发小捉拿归案,发小也选择了相信办差官,跟着他去给死去的父母上香叩头。
在那之后,俩人每隔几个月,就会相聚一次。
这次楚天派他去盯着牛角山,恰好在这之后,他就跟这位发小碰过面。
把情况一说,发小就说我有心给你当内应,不过我不是牛角山的人,所以爱莫能助哇。
办差官也没说什么,再之后,牵马岭王寨主一声令下,周边十余座山寨纷纷响应。
这位发小紧忙找到办差官将这事儿一说,办差官一听,就赶紧回去县衙,将这件事报告给了楚天。
楚天得知之后,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这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说不定就这一次,便能彻底根除这整个昌平县附近的匪患。
于是他又找上了郭县令,将自己的打算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
还十分明确的表示,自己可以不要任何功劳,所有的功劳都归在你郭县令的头上。
此话正中郭县令的下怀,自打上次报功,州里特地特使来表扬了他一通后,这位脑满肥肠的县令尝到了甜头,就无时无刻不想着再来一次。
没准再来一次,他就能升官,直接去州里做官了。
虽说冯骏材那天晚上潜入他家里,险些把他杀死,仍是让他有些心有余悸。
但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也顾不得许多,当下,也没跟他花钱雇的幕僚白贺商量,就全权支持楚天去办这件事。
得到了郭县令的首肯,楚天办事自然方便许多。
无论是去调兵,还是去弄粮草,弄军械,都只用了很快的时间,就完成了。
这次楚天让步骑总领率领手下的全部军士,总共五千七百多人,倾巢出动。
还从武库里翻出来不少甲胄,分发给众人。
当然,楚天这边的人身上穿的固然都是最好的,那些军士也没什么异议,因为楚天说了,到时候打起来,他的人肯定是冲在最前头的。
在武库里的众多甲胄当中,步骑总领发现了一整套重甲。
护颈,护肩,裙甲,臂铠,腿甲,头盔,样样俱全,而且还被保养的很好,里里外外锃明刷亮,就跟新的一样。
据那位专门负责保养军械的老兵所说,这套盔甲乃是当年太祖皇帝麾下三千精锐虎卒所穿的统一装束,后来因为来这边打过仗,其中一名虎卒跟大部队走散了,还身负重伤。
被一个老道救下,但也没过多久,还是死掉了。
这套盔甲,于是便被老道上交给了县衙。
县衙不是没想过把这套盔甲还给太祖皇帝,但当时到处都在打仗,前方战事吃紧,根本没有时间理会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加上运了两次,两次都有山贼半路劫道,后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再之后,前面仗打完了,县里又派人送信,希望回去的时候顺路过来取一下,不然再遇到山贼,说不定就要被人家夺去。
前两次都是运送的士兵拼死把东西带了回来,这次正规军顺路一来,想来那山贼也不敢抢劫,顺便还能把同样没运过去的粮草也带走。
结果人家回信说日后再议,这一日后,就再也没人想起过这茬来。
于是这套甲胄就在昌平县的县兵武库里存放了上百年之久。
这么多年,也没有一个人能穿上这套装备还不影响行动的,但谁都知道,这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就凭它过了这么多年,还依旧刀枪不入来看,这玩意肯定是盔甲当中的极品。
因此,每一任负责保养装备的兵卒,退役之前,都对新来的千叮咛,万嘱咐,别的军械可以偷懒,但唯独这具甲胄,必须要精心保养。
时至今日,也没有一个人能够穿上。
这时候,步骑总领就想起了楚天身边那个大汉。
当然,他脑子里想的不是曹猛,而是凌飞。
他琢磨着,凌飞身材高大,力气看着也不小,这套甲胄给他穿,应该恰好合适。
加上他也想着讨好楚天,就把这件事跟楚天一说。
楚天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几百年还能刀枪不入的盔甲,他还从来没听说过。
于是带上凌飞过去一看,楚天就发现,这玩意好像不是用铁做的,材质和硬度看上去倒更像是钢。
想想那位太祖皇帝,从书里看他的经历,都好似看一个穿越者一般,能弄出这种东西来也不奇怪了。
想到这楚天还是挺佩服他的,他在钢厂干过活,但关于炼钢的方法,除了用那些机器之外,他一窍不通。
这位太祖皇帝,穿越前辈竟然能用土法炼出钢来,这怎么能叫人不佩服。
不过看样子他也没法大规模炼钢,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只给三千人装备。
要是楚天,他恨不得装备的人越多越好呢。
凌飞看到这具宝甲之后也是爱不释手,围着它转了好几圈,摸摸这儿,摸摸哪儿。
看得出来,这的确是好东西。
因为楚天从来也没见过凌飞什么时候像个财迷似的。
来的时候楚天不但带了凌飞,没什么事的谢山河也跟着过来了,还有正赶上休沐,跑来找楚天玩的白鹿。
本来白婴也想跟着,但楚天要来的地方是军营。
这里的士兵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什么荤腥,白婴长这么漂亮,叫他们见了,万一出点什么乱子可就不好了,所以楚天只得叫不情不愿的白婴留在家里等他。
看到老兄弟这副模样,谢山河就说道:“嘿嘿,我说老兄弟,宝甲配英雄啊。
我看你们俩就挺搭的,要不你穿上去试一试?”
凌飞早就想穿了,但又有点不好意思。
现在听谢山河这么说,凌飞也不客套说什么哎这怎么好意思呢这种话了。
直接说:“那行,那我就试试。”
说完,就开始穿戴甲胄。
这玩意穿起来还挺麻烦,谢山河与步骑总领在边上帮着,俩人忙活了半天,才好不容易给凌飞穿上。
结果凌飞穿上之后,一开始还没什么事,但跑了几步,耍了才一趟刀,人就已经累的气喘吁吁的了。
见状,众人赶紧是手忙脚乱,帮着凌飞把甲胄脱下来。
就见这时凌飞喘着粗气,连连摆手道:“不行不行……太重了……太重了……”
谢山河有些尴尬,步骑总领也有些尴尬。
楚天这时候就跟白鹿窃窃私语,俩人就在议论,说凌大哥穿不上,那曹猛能不能穿呢?
单比力气的话,凌飞可能也是不如曹猛的啊。
这个想法提出来之后,大伙凑在一块商量了一番。
步骑总领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反正这盔甲放着也是放着,有人能穿更好,没人穿也不耽误什么。
总之他心意到了,讨好楚天的目标做到了,他就怎么都无所谓了。
凌飞也不是那嫉贤妒能的人,更何况曹猛力气比他大这也是事实。
倒是谢山河没吭声,估计这宝甲没给他老兄弟穿,他心里有点不情愿。
但不情愿也没招啊,不是楚天不给他穿,是凌飞穿上不好活动啊。
于是几人就这样商定,步骑总领派了个人,去楚天家喊人过来。
曹猛这时候没在家,还是楚管家派了刘三又去周桐那边喊的曹猛。
这段时间曹猛被周老爷子练惨了,因为不知道这小子得了什么毛病,挨打的时候老是闭眼。
虽然这是人的本能,但对于习武之人来说,这绝对是大忌。
因为只有看清楚对方的出招,才能更好的闪避和反击。
要是一挨打就两眼一闭,闷头躲闪,这还怎么反击了?
更何况,你连对方从哪儿进攻的都看不到,又如何能做到闪避呢?
以前曹猛这样的状况还不多,但最近不知怎的就特别的明显。
周桐当初刚收他做徒弟时就特意练过这方面,连楚玄也是,但现在,曹猛得了这个病,周桐自然是要好好操练他一番的。
至于操练的方式,也很简单,周桐把曹猛绑在一根木桩子上头,往手上缠了厚厚的布条,厚度没有后世的拳套那么厚,但也差不了多少。
虽然这样能消去一些力道,但打在人脸上也是疼的不行。
曹猛被要求不能闭眼,必须要靠左右摆头来躲避周老爷子的拳头。
前两天周桐出拳的速度很慢,但这两天就可以说是很快了。
曹猛的毛病也被纠正了不少,至少他现在十次里有八次能不闭眼了。
对普通人来说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但是对专业的习武之人来说,这还不够,十次里有十次不闭眼,这算是基本功。
刘三来的时候,敲了下门,没想到门就自己开了。
曹猛正好就在门边,下意识扭头看了一眼,结果腮帮子就让周老爷子狠揍了一拳。
“哎哟!”
曹猛疼的叫了一声,周老爷子则是冷笑道:“活该,谁叫你分心的?”
那边楚玄也是吐了吐舌头,没敢做声,继续扎着马步,双手一边端着一根长枪的尾部练臂力。
刘三是楚府新来的人,不过也跟周老爷子打过照面,周老爷子也知道他是什么身份。
见刘三来了,周桐哼了一声道:“回去告诉你家少爷,这小子这两天甭想走了,什么时候练好了什么时候老夫再放他回去。”
刘三点点头,然后道:“老前辈,晚辈来不是说这个的。”
“哦?那有什么事?莫不是又和先前的事情有关?
你就告诉你家少爷,就说老夫帮他不是为了钱财,更何况收了这么个徒弟,就已经算是给老夫很大的好处了,告诉他不必纠结,要是再提老夫可要生气了。”
“哎呀也不是。”
刘三赶紧摆了摆手:“大少爷说,他现在在城外县兵武库那里,那边有一具宝甲,别人都穿不上,所以叫曹大哥去试一试,看看他能不能穿。
他若是能穿,就把那具甲胄拿出来给他穿。”
曹猛这傻小子挨了打正生闷气呢,一听说有宝贝,顿时咧个大嘴就傻乐。
两臂一展,啪啪啪几声,就把绑着他的麻绳全给挣断了,嘿嘿傻笑道:“哎呀,还有这种好事,你快带俺去!”
周桐都无奈了,他也知道这绳子绑不住这个天生怪力的小子,所以见到这一幕也没多大意外。
他是心疼麻绳,这一根也得好几文钱呢。
楚玄一听说有热闹能看,自己大哥又在那边,当时就跳起来了:“我也去!我也去,带我一个!”
曹猛大手一挥道:“没问题!俺带着你就是!”
他们俩倒是商量好了,这边还没问过周桐呢。
作为这两个逆徒的师父,周桐忍不住咳嗽了一声清清嗓子,示意俩人,自己还在这儿呢。
俩人一听到周桐咳嗽,这才想起来。
楚玄自然对周桐怕的厉害,老爷子说什么就是什么。
曹猛虽然没楚玄那么怕,但也是见了老爷子就得缩脖。
他虽然脑子不太灵光,但挨打挨得多了,他也知道,这老头一只手就能把自己治的死死的。
你看,这傻小子也没完全傻透,还知道有的人惹得起,有的人惹不起。
脖子一缩,曹猛就说道:“师父,俺过去看看。”wWW.ΧìǔΜЬ.CǒΜ
周桐点点头,一脸严肃的道:“成啊,不过为师也要跟着一起过去,免得你半路跑了,老夫还要再去找你。
咱们师徒就一块儿去,一块儿回来。”
曹猛得到了师父的应允,顿时高兴起来。
楚玄就在一边跳着脚道:“那我呢,那我呢!”
周桐看了他一眼,呵呵一笑:“也罢,今天就给你们两个小子放半天的假,咱们一块儿过去吧!”
说走就走,师徒三人收拾了一下,出门叫了辆马车,然后步骑总领派去的骑士在前头领路,马车就在后头跟着。
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县兵军营前头。
外来的马车自然不会允许入内,在军营大门口停下来,师徒三人下了马车,就跟着军士往里走。
左拐右拐,来到了武库前头。
楚天等人正坐在武库大门口喝茶呢,楚玄和曹猛见了楚天,一个喊:“大哥!”
另一个喊:“哥哥!”
俩人就都朝着楚天跑了过去。
楚天见状放下茶杯赶紧起身,想想也跟楚玄有挺多日子没见了。
这小子个头长的真快,上次见他还是在自己的腰部,这会儿都到自己的腹部了。
要知道他今年才六七岁啊,这要是再让他照这个趋势长下去,到了十七八岁成年的时候,岂不是要跟曹猛一边高了?
楚玄上来就抱住了楚天,曹猛见了眼珠一转,也要来抱楚天。
楚玄抱抱也就算了,曹猛的话,楚天可不敢让他抱。
这小子下手没轻没重的,上次一个熊抱就差点把自己活活憋死。
被楚天推了一下,曹猛噘着个大嘴有点不乐意。
这时候周桐也走过来了,楚天急忙跟周桐见礼。
周桐抱拳还礼,俩人寒暄一番。
紧接着,楚天就对闷闷不乐的曹猛道:“行了,你也别不开心,赶紧进去试试盔甲能不能穿,不能穿的话咱们也别在这儿耽误时间了。
来跟我走。”
曹猛虽然不开心,一听说要穿宝贝上身,顿时刚刚的小情绪瞬间烟消云散,嘿嘿直乐。
跟着楚天进去,看到那副盔甲后,曹猛眼珠子都直了。
本身曹猛就特别喜欢那种看上去就很厉害的东西,他当初在牛角山上跟大和尚打了一阵,虽然把大和尚打死了,但也吃了些苦头。
他不觉得是大和尚厉害,只觉得大和尚手里的棍子不错。
所以走的时候他还顺便把大和尚的棍子也给顺走了。
这时候再见到这幅盔甲,曹猛上去就把它给抱住了。
要说这小子也是天生蛮力,武库里光线昏暗看不清楚,这小子抱着盔甲,连带着几十斤重的架子,直接就给它搬出去了。
大伙虽然知道曹猛天生怪力,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谢山河跟曹猛打交道打得少,他对于曹猛的怪力也只是听说,还没曾亲眼见识过。
现在这一看,谢山河两个眼球好悬没瞪出来,嘴巴长大的能塞进俩鸡蛋进去。
那盔甲可是他上手帮忙挂回架子上的,他自然知道有多沉。
“乖乖!这是人还是怪物啊!”
谢山河忍不住嘟囔道。
曹猛把架子往地上一放,就听见咚的一声闷响,地面都出来个坑。
再看曹猛,没事人一样,面不红心不跳,还围着那盔甲转圈,越看越喜欢,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楚天赶紧一招手道:“别看了,穿上试试先。”
众人七手八脚上前帮忙,好半天总算是帮着曹猛把甲胄穿好。
“怎么样?穿着怎么样?重不重?”
“嘿嘿!哥哥,这正好嘿!”
曹猛一边闷声傻笑,一边说道:“大小也正好,重量也正好,真不错!”
楚天看他一脸满足的模样,无奈道:“你别光说,你动动,去跑一圈,然后再随便找个什么家把式儿比划比划看看。”
“好!俺这就去跑!”
说完,曹猛抬脚就往外跑,那真叫一个健步如飞,看的周围众人都咋舌啊,这身盔甲穿他身上就好像没穿一样。
很快,曹猛就跑了几百米回来了,周桐从武库里找了一杆枪丢过去,曹猛接住,拿枪当棍子一样抡来抡去。
然后闷声道:“太轻了。”
“乖乖,这还轻啊!”
谢山河心说那杆枪怎么也得十多斤了,这都嫌轻,他身上可是还穿着甲胄呢。
老兵又跑到里面,拿小推车推出来两柄大锤,曹猛拎起来,看表情不是特别满意。
不过挥了两下后,才说道:“这还差不多,不过还是比俺的棍子轻,使起来不爽快!”
“……”
如果说此前大家对曹猛的怪力只是停留在比普通人强上一些的层次的话。
那么现在,大家才和楚天有了同样的认知,那就是曹猛是个外星人。
那身甲胄,少说也有三百斤。
两把锤子,一把至少也有一百五十来斤。
加在一块,那就是六百斤的负重。
六百斤负重在身,这家伙依旧是健步如飞,浑若无物一般,此等怪力,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够相比的了。
别说普通人,就是神仙来了他也得皱皱眉头啊。
“楚主簿,看来这身宝甲,好像就是给这位小英雄量身定做的一样啊。”
一旁的步骑总领适时拍了个小马屁,楚天自然是十分的开心。
虽然他跟曹猛一开始相遇的时候并不算是多么一见如故,但这几年下来,楚天早就把这个憨傻的傻小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一般对待。
此时再听到有人夸赞曹猛,楚天这心里能不美吗?那真是美的都冒了泡了。
呵呵一笑,楚天说道:“那当然,我这弟弟可是天生的神力,这副盔甲几百年都没人穿,就是在等我弟弟过来穿呢!”
楚天高兴之下说的话,却叫亲弟弟楚玄有些尴尬,因为论起来他才是楚天的亲弟弟,此时听到大哥如此夸赞曹猛,虽说他跟曹猛的关系也不错。
但小孩子嘛,心里总会有些小情绪。
总之,大家伙看曹猛穿着这身装备没什么事,就叫他脱下来,别一直穿着,哪有人没事闲的顶着好几百斤的负重走路的?
哪知道曹猛这浑小子以为是大家伙要抢他身上的盔甲,说什么都不肯脱下来。
最后还是周老爷子怒道:“不想脱你就别脱了,你就穿着这身跟老夫回去训练!”
就这样,曹猛都不肯脱下来,真是把这盔甲宝贝的紧。
之后在场众人便各自散去,周桐带着楚玄和曹猛回去练功,楚天等人则是还有其他事情要准备。
其实旁人不清楚,但见多识广的周老爷子刚看到这身盔甲的时候就认出了它的来历。
这确实是当年太祖麾下的精锐,猛虎营军士所穿盔甲不假。
但这身还不是一般的虎卒所穿,而是猛虎营中的军官所穿。
普通虎卒的肩头并没有吞肩兽存在。
不过既然是军官,那就应当配备一把凤嘴大刀才是。
但看样子武库里并没有这把凤嘴大刀的存在,那倒是有些可惜了。
因为据说猛虎营军士的兵器也是跟盔甲一样,利用精铁所铸,一般的兵器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而在猛虎营军士所用的所有兵器当中,凤嘴刀又是最好用的长杆兵器,重量差不多也有个七八十斤左右。
在周桐的眼里,盔甲倒是其次,好的兵器,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作为将领,那有匹好马就更加重要了。
当天晚上,曹猛连睡觉都不肯把这身甲胄脱下来,这一宿被压的做了噩梦。
楚天对此的评价是活该,因为他不止一次的告诉过曹猛,至少睡觉的时候要把盔甲脱下来,不然胸口被压住,很容易做噩梦。
可这傻小子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说什么都不肯脱下来,还怀疑楚天他们,会等自己睡熟了之后,把他的宝贝盔甲都偷走。
楚天是气的直跺脚啊,心说这个浑小子,真是着了魔了,谁.他妈没事闲的去偷好几百斤重的玩意,偷完了穿又穿不上,这时候又没有什么地方回收废铁的,万一再把腰给闪了,犯上犯不上啊?
因此楚天干脆也就不管他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吧,累了,心累了。
过了几天,兴许是扛不住噩梦的折磨,顶着两个熊猫眼圈的曹猛,总算是放下了他的倔强,睡觉的时候把盔甲脱了才睡。
不过日常的生活之中,他还是穿着行动,对此楚天没说什么,一方面他也觉得曹猛这样做虽然不便很多,但是穿着这几百斤重的盔甲,一旦习惯了,脱掉回家之后的速度那自然是相当恐怖的。
所以他算是乐见其成。
正好,这天办差官提供了牵马岭的王寨主准备进攻牛角山的消息,楚天这边也是立刻集结人手。
因为楚天得知消息的时候比较早,加上他也不想大规模的集结,然后打草惊蛇,导致自己扑空。
所以他从一开始,制定的计划就是化整为零,让那五千多士兵各自带着武器军械,去到牛角山附近,或是方便集合的地方先变成老百姓等着,等时候到了,再派人去通知他们。
这个方法果然奏效,直到曹猛杀到王升的脸上时,王升都不知道背后有官兵当了得利的渔夫。
至于韩寨主他们没有上山的,远远地看到官兵来了就已经一窝蜂的跑掉了。
楚天分了些人手去追,主力还是放在了牛角山上面。
手持盾牌的士兵走在前头,一些弓箭手就跟在后面,一帮人列队往山上走,看到人就直接射死。
虽然县兵们所用的盾牌什么样的都有,什么木盾,铁盾,大盾,小盾,甚至还有一块圆木板上过着皮子的小皮盾。
但再怎么说这也是正规军,平日里虽然训练的不多,但好歹也知道怎么前进,比起山贼那一窝蜂往前冲的态势,这边明显就显得专业很多。
一路上山都没见到人,曹猛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穿着一身宝甲,手持两把大铁棍,曹猛就觉得自己空有一身好武艺,却无处施展。
这时候正好有个山贼探出头来,曹猛二话不说就从军阵当中跳了出去,想要把那人给打死。
楚天喊了一声没喊住,哎呀一拍大腿:“臭小子净给我捣乱!”
说完就让众军士加速前进。
凌飞也是担心曹猛的安危,从一个弓箭手身上要来了长弓和箭筒,抬脚就追了上去。
俩人一前一后,紧追着那山贼不放。
那山贼一边跑,一边大喊:“不好啦!出事啦!不好啦!救命啊!”
跑了一段路,看到了前面的王升,这山贼就喊:“报!报……”
话还没说完,就被抓到空隙的凌飞给一箭射死了。
要是没看到王升,曹猛说不定还会因为人头被抢了而有些小脾气。
但此时此刻,他只是失去了一滴水,摆在他面前的却是一片汪.洋大海。
王升扭头一看来了个官兵,为了拖延大叫一声:“你是何人?”
“俺是你爷爷!”
曹猛丝毫机会都不给他,直接抡棍就砸。
王升抬起鬼头刀招架,结果鬼头刀就被曹猛一棍砸成两截。
曹猛依旧没有停手,手中大铁棍顺势砸了下去。
正正好好就砸在了王升的天灵盖上。
你想想,且不说曹猛用的力气有多大,就是一百多斤的重物往人的天灵盖上落,那还能有个好么?
王升当场就被咋的脑袋开花,人头就好像西瓜似的被砸的粉碎,脑汁迸的到处都是。
站在王升身边的几个喽啰兵,方才听到动静的时候就已经回头了,但为时已晚。
他们都来不及反应,王升的血就迸了他们一脸。
“我滴妈呀!”
眼瞅着大王叫人一棍子砸死了,眼前这个银盔亮甲的小将又如同杀神一般将棍子咋了过来。
这帮小喽啰兵是鬼叫一声,连滚带爬的闪开。
有那闪不开的,挨了一棍子,当场就是往地上一趴,进气少出气多,活不了多久了。
这帮山贼是横惯了,但他们什么时候也没见过这么横的啊。
一时间脑子也是有些转不过弯来,被曹猛一个人像赶牛一样往上赶。
前头的人不知道后头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是王升命令后方加紧进攻,于是一个个更是嗷嗷叫着往寨子里头冲。
正这时,后面的官兵也赶到了。
本身曹猛一个人就已经够吓人的了,这时候官兵也跟了上来,众山贼见状赶紧喊:“快进寨子啊!快进寨啊!官兵来啦!”
“什么?!”
前头的山贼扭头一看,正好他们也是在上坡处,一扭脸就能看到从下坡处上来的官兵。
“我滴妈呀!”
这帮山贼顿时是慌张不已,便开始争先恐后的往山寨里头涌。
毕竟到了山寨里面他们还能有个防守的依托,但要是没到山寨里头的话,这前后夹击之下,全军覆没的可能性极大。
牛角山上防御的众山贼得到了空前的压力,因为他们也看到了官兵的到来。
这下他们是什么希望都没有了,怎么都没想到官兵竟然在这个时候到了。
牛角山的总寨又不是那么好逃脱的地方,这里之所以易守难攻,就是因为上来的路只有一条,反之,下山的路也是只有一条啊。
如今下山之路已经被官兵占据,当初抵抗官兵的手段如今肯定也是拿不出来了,所以摆在他们眼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投降,要么就是战死。
投降或许还有活路,可眼前不只是这帮官兵,还有牵马岭的山贼也在呢!
不管牛角山和牵马岭的山贼是怎么想的,总之昌平县县兵一雪前耻的时候到了。
步骑总领一声令下,头一次捡到大便宜的县兵,心中激动不已,根本按捺不住,嗷一嗓子就冲了上去。
这郑朝的军队结构其实在楚天看起来有些奇怪。
最基础的便是民兵,普遍在各个村庄镇店都有,这种就是纯粹的业余军人,一年到头有那么两三个月能够进行军事训练就不错了。
之后是县兵,这县兵说白了也就是高一级的民兵,不是职业军人,顶多算是半职业军人。
因为他们平时会自己去赚外快,比如买点力气活,或是找点什么工作做一做,训练的时间也不算很多。
楚天现在手底下的这一帮就是县兵,看着是五千人,人多势众,但说白了也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只不过是比山贼们更懂得配合,武器装备更好而已。
若论军事素质,这帮人根本不够正规军打的。
县兵之上,便是州兵,到了这一阶段,基本上就全都是职业军人了,所在的部队也都是有番号的。
平时不是打仗就是训练,不会出现什么跑出去打零工赚外快的情况。
所以像现在这样,见到敌人就再不管阵型,一窝蜂的冲上去的情况,只存在于县兵和民兵当中,到了州兵这个阶段,是无论如何都不容许这种事发生的。
一旦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哪怕是打赢了,回去之后,从将军到小兵,没有一个人能免得了主帅的责罚。
眼见这帮人现在是这幅模样,楚天无奈的叹了口气。
还好现在并不是什么势均力敌的情况,不然的话就这一波,就能把自己所有的谋划全都送出去,付诸东流水。
在官兵从背后的进攻之下,前方牵马岭的山贼愈加癫狂,几乎是把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一定要杀进牛角山的山寨之中。
其实这时候也不是没有聪明人看出来,即便是杀了进去,也无济于事,因为官兵人数众多,哪怕是拿唾沫往寨墙上吐,都能把寨墙给吐倒了。
抢不抢的下来寨子,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事情,等着他们的唯有死亡而已。
“杀啊!杀啊!冲啊!”
无论是山贼还是官兵,这时候都喊着同样的口号。
终于,牵马岭的山贼彻底占领了牛角山总寨的寨墙,将牛角山山贼从寨墙上驱赶了下去。
随后,他们挪开挡在大寨门后堆放的杂物,打开寨门,牵马岭的山贼鱼贯而入。
但这样做,就注定了有一部分人是进不来的。
否则官兵要是跟进来了,他们岂不是白把这寨子打下来了?
“哎!别关门啊!我们还没进去呢!”
正当寨墙上的山贼想要关门的时候,下面的其余山贼不干了。
举着刀高喊,一脸的惶急之色。
上面的山贼就喊:“对不住了兄弟,实在是没办法,总不能叫官兵进来把咱们都做掉吧?委屈你们了!”
“草拟马啊!”
“你们难道觉得就靠这破寨子也能守得住官兵吗?”
“狗东西你敢关门,老子他妈爬上去弄死你!”
一时间众人是群情激奋,加上后面的官兵有如神助一般,十分凶狠的砍杀着众山贼。
正面作战打不过,痛打落水狗的事情,是个人都能做得到。
曹猛一路猛砸猛打,不知不觉早就深入了山贼群之中。
这帮山贼也不是没试过反击,奈何曹猛身上的盔甲是刀枪不入,刀子看上去都迸火星,人却是什么事都没有。
更有甚者,使出吃奶的力气砍曹猛,结果自己的刀断了,人家的盔甲上连个刀印都没留下,自己也是反手被曹猛一棍子送去见了阎王。
几次三番下来,众山贼也都知道,现在他们拿这个银盔亮甲的猛人是无可奈何,于是只得给他让开一条道路出来。
这一让,就直接让到了寨门前头。
曹猛虽然憨傻,但也没傻到家。
一看人家要关门,他一琢磨,要是把门关上了,哥哥他们怎么能进来?
于是一棍子敲死眼前一个挡路的山贼,曹猛踩着他的尸体就冲上前去。
“关门!快关门!”
门口那些个山贼嗓子都喊破了,但为时已晚。
曹猛是闷头往上冲,好几百斤的重量,再加上速度和冲击的力量,关门那几个山贼怎么可能挡得住。
就听轰地一声,这寨门居然直接让曹猛给撞倒了。
除了曹猛本人之外,其余所有人都傻了。
“我滴妈呀!”
跟见了鬼死的怪叫一声,门后的这些山贼连滚带爬的就要往里跑。
就听曹猛说一句:“让你跑!”
然后就是一棍子下去,说一句‘让你跑’,就砸一棍子。
他就跟打地鼠似的,一棍子敲死一个山贼。
两只手两条大铁棍,逮着人就往下敲,凡是中了棍的,就算当场没被打死,也是疼的昏迷不醒了。
还有那没死利索的,只能眼睁睁的等着自己慢慢死去。
有曹猛如此勇猛的带头,县兵们也仿佛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也都是自信心爆棚,凶狠无比的跟山贼砍杀肉搏。
不过是数百人而已,在官兵这五千多人的阵仗前,也没坚持多久。
更何况,他们所倚重的寨墙,连大门都没了,还如何能够抵挡官兵的进攻。
一个个是被追杀的哭爹喊娘,抱头鼠窜。
可即便是躲到了山洞里头也无济于事,官兵历经五年之久,头一次杀到牛角山的总寨里头,那真是连个老鼠洞都不放过,一一仔细搜查,凡是山贼,一个都逃不掉。
最后一帮山贼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了投降,当这帮人被押解到楚天面前时,步骑总领看着那将近有三百多号人的俘虏,小心翼翼的问楚天:“楚主簿,这些俘虏应当如何处置?”
楚天扫了一眼,见这帮俘虏之中,有老有少,此时一个个虽然都是灰头土脸的,但就连那小孩子看着自己的眼神,都十分的凶狠。
楚天没有冯骏材的经历,对山贼的本质谈不上了解,但他心里也清楚,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可是负隅顽抗到了最后一刻的,实在被逼的没办法了,这才投降。
刚才楚天就亲眼看到那个跟楚玄个头差不多的小孩,还拿着一把匕首,戳倒在地上没断气的官兵脖子。
这群人,没有拯救的可能。
楚天把头一偏:“俘虏?什么俘虏,没听说过,这次我们不是把牛角山的贼匪全歼了吗?”
说完这话,楚天背着手,扭头就走。
一旁的步骑总领也不是傻子,领会了楚天的意思之后,倒抽了一口凉气。
在他眼里,楚天是个很随和,很平易近人的人。
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一面。
三百多人说杀就杀啊?
步骑总领虽然这样想,但他也清楚,这些人都是罪有应得。
换成其他的山寨也就罢了,但这牛角山和牵马岭的名头他是早就听说过。
像是其他的山寨,寨子里好歹还有活着的女人。
这牛角山里根本就没有一个活着的女人,个中缘由,但凡有脑子的人都能够想得出来。
于是步骑总领一边指挥着部下搬空山上的物资,拆毁房屋帐篷,一边命令那些俘虏,找了块空地,叫他们就地挖坑。
那三百多个人都是老山贼了,哪怕是个小孩也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当时就不干了。
老子们投降是为了活命,你叫我们挖坑,不就是让我们自己给自己刨坟么?
这哪能干啊?
于是一个个就开始骂骂咧咧的,到了最后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左右都是死,弟兄们,咱们跟他们拼了!”
这话一出,众山贼哄的一下就冲上来了。
但赤手空拳如何能打得过人家手中的利刃,不多时,三百多人就全都叫官兵杀了个一干二净。
满地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步骑总领也懒得叫部下挖坑了,直接用山上的干草干柴,堆了个大火堆,让部下把人都丢到火堆里去,直接焚烧成灰。
古人讲究一个入土为安,这在后世被称为是环保的处理方式,在这个时代算是对罪人的极刑。
死后连个全尸都落不下,还埋不进土里,迷信的古人认为这样做之后,死人会变为孤魂野鬼,连投胎都投不得。
一般都不会这么干,哪怕是之前的慧九和尚,官府也是给他找了个地方埋了起来。
可这牛角山的贼匪实在是罪大恶极,人神共愤,这么多年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人在他们手中失掉了性命,正因如此,步骑总领觉得自己做的也没什么过分的。
下山之后,楚天看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怎么看怎么眼熟。
他是县兵们在一个山洞里面找到的,身边还躺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
据他自己所说,他是过路的商客,身边躺着的那位是他们掌柜的。
商队经过牛角山附近时被抢劫了,整个商队就只剩下他们俩人。
为了勒索银子,这才留下了他们俩的性命,得亏是官兵及时赶到,把俩人救了出来,不然他们俩什么下场,还真不好说。
听他说完,楚天点了点头,这样的事情也是有的,就是这男子的长相,实在是叫楚天颇有种既视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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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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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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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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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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