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得大长老的全力支持,楚南笙才在霸帮逐渐有了话语权。
楚南笙也没让大长老失望,行事作风果断,杀伐决绝,几天就在帮中立起了威信。
才上任那几天,有不服者作死前来挑战楚南笙,后来几乎都差点被打死在擂台上,断手断脚断肋骨都是常态,有无端作恶者直接被打成了残疾,更有甚者成了植物人,对于这些人,楚南笙还是手下留情了的,只能怪他们太弱了。
拳台上,楚南笙心狠手辣,招招致命,不给自己留后路,也不给敌人留活路。
平常楚南笙也找借口和帮中寻衅滋事者练拳,最后的结果都是以对方单方面被挨揍而告终。
过了一个多月,楚南笙的狠厉决绝、心狠手辣在帮中无人不知,那些被她教训过的人更是闻风丧胆。
两人再次途经断崖时,相视一眼,互相沉默。
断崖之上,两个人站在崖边。
“呵,这小子命真大。”站在左边的男人带着醇厚的声音轻声呵笑。
“哼,如果不是楚南笙,他早没命了。”穿着黑色马丁靴的男人不屑一笑,靴上的铁环闪闪发亮。
“他们要回去了,你再不回去……就迟了。”年龄稍大的男人开口顿了顿,说完走远了,渐渐消失在断崖。
“这下帮内有好戏看了。”说完,也消失在断崖。
杨北箫骑着马屁颠屁颠地跟在楚南笙身后,有点力不从心。
骑了几十公里后,杨北箫有点累了,就央求楚南笙停下来歇会儿。
楚南笙想着也不差这一会儿,便随了他的意。
两人找了一个沙坎,在沙坎下稍作歇息。
两人相靠而坐,饮水畅谈。
“姐姐,还有多久才到边境啊?骑马太久,好热!”杨北箫好奇询问道,用衣袖揩去额头滚滚汗水,给楚南笙递过去一张黑色金丝手帕。
楚南笙接过手帕,擦了擦额头的香汗“快了,还有四十多公里。”楚南笙估摸了一下距离。
“姐姐,你怎么知道还有四十多公里啊?这里都没有地标性的东西,你怎么看出来的?”杨北箫以他那独特的醇厚磁性嗓音问。
“这匹马告诉我的,这匹马是独特的大宛马,在阳光下,它的皮毛颜色是栗棕色的,但是当它长途跋涉过后它的皮毛的颜色就会改变,它跑一百多公里时,皮下所分泌的汗液比较多,颜色就会变成油亮的红棕色,我们可以根据它的皮毛颜色及分泌部位来判断我们大概骑了多少公里。”楚南笙认真解释着。
“那为什么我的马没有颜色?”杨北箫看向自己的马,皱了皱眉,颇有些嫌弃的意味。
“因为你的马是阿拉伯马,别看它没有迷人的外表,它的耐力和承重能力可谓是马中将军,我特意挑选的。”楚南笙字里行间都是骄傲自豪,像个讨要夸赞的小孩子。
“嗯?承重能力?姐姐是嫌弃我胖吗?”杨北箫转头幽幽地盯着楚南笙那完美的侧脸,毒辣的阳光透过她那莹白如玉的面颊,杨北箫喉结滚了滚,欲想一亲芳泽。
闻言,楚南笙不禁莞尔,笑他的侧重点也是独特。
“额,你要是觉得自己胖就胖吧!”楚南笙面含笑意,靥如桃花,单纯地逗逗他。
“我胖了是不是姐姐就不喜欢我了?”杨北箫还沉浸在刚刚的话题之中。
“姐姐,你放心,等到了边境我一定好好健身,和姐姐出去玩,姐姐倍有面儿!”杨北箫握着那双骨节分明的纤长大手,像个小孩子一样立下誓言。
“嗯,姐姐相信你。”楚南笙捂嘴掩笑,不再恶作剧的怼他。
“不过……”杨北箫那双薄唇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楚南笙追问。
“这鬼地方真的好热啊!我好热好热,假如这里不是沙漠就好了,有山遮荫,有树纳凉,有湖解热。”杨北箫陷入无尽的悲伤呐喊中,仿佛大声咆哮能够纾解一下心中的燥热闷绪。
“以后会是的。”楚南笙一脸平静,望着大漠边际,长天大漠已然连成一线,难以分隔。
“为什么以后会是啊?”杨北箫不解。琇書網
“因为我想做的就一定会实现。”楚南笙转头睨向杨北箫,清澈如水的浅棕眼眸明亮而真诚,那坚定的目光有一种令人信服的魅力,不知不觉地,人便陷进去,杨北箫也就是这样,选择无条件相信她。
“姐姐真有志向,我为姐姐举大旗!”杨北箫笑得那叫一个纯真,举着大拇指称赞的方式像极了学龄前儿童。
两人休息片刻又骑马上路了,杨北箫对骑术的掌握也已变得炉火纯青。
几个时辰后,两人到了边境城。
两人策马奔腾一跃入城,引来大批民众驻足。
楚南笙没有理他们,她带着杨北箫直接来到她的住宅,莫苑。
莫苑不是楚南笙的房子,但她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楚南笙是个孤儿,她八岁时来到边境,当时边境的人鱼龙混杂,她一个小女孩遭遇了劫匪,差点被劫去当别人的童养媳,也目睹了帮派斗争,刀剑无影,差点死于那群彪形大汉的大刀阔斧之下,还遇见了大饥荒,自己摘到的野果被人抢了个精光,还被殴打……虽然她不幸,但所幸地是她活了下来。
她能活下来都是靠莫姨接济,莫苑是莫姨的房子。
当时楚南笙在边境四处流浪,没有去处,东躲西藏。
一个晚上,楚南笙实在是饿的不行了,就出去找吃的。
当时路过莫苑,楚南笙被莫苑传出的饭香吸引了过去。
她真的好饿好饿,于是就围着莫苑转啊转,转了几圈终于找到了隐蔽的入口--——一个刚刚好可以容纳她通过的狗洞。
她也毫不犹豫,直接钻了进去。
循着香味,她到了厨房,厨房里,莫姨正在炖排骨汤。
要知道,在当时闹饥荒时能吃上饭的人家一定不普通,更别说是肉了。
要不就是一些帮派,帮派里的人成群结队去抢其他人物的食物和钱财,使自己的帮派发扬光大。
要不就是大户人家,这一点莫苑看起来还符合,只是——诺大的莫苑只有莫姨一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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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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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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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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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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