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碧海长歌>第7章 这样正好(下)这样就好,这就是我最终的选择(3)
  第二天一早,天城收拾好了自己,便开始坐在那里发呆。之前李安澜还在的时候,她每天早上都是带着期待等着他的到来,继而开始一天的生活。现在那个勤奋好学的男人不在了,自己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有时候她会整天地在家里不知所措。

  不过这一次,她总算是有了可以回味一下的事情。昨天晚上遇到的那个男人,倒是有些滑稽,她还没从来没见过这样有意思的公子哥呢。哦,把他叫做公子哥倒显得自己不礼貌了,嗯…有趣的富家公子,这个名称不错。一想到这些,天城的心情倒也好了起来,她决定先出去走一走,看看四周的景色。

  她刚打开门,就看到门口有个人在来回踱着步子,口中还念念有词。定睛一看,居然是昨天晚上遇到的那个人。

  沈从云是大约二十分钟之前来到这里的,昨天晚上的惊鸿一瞥让他不禁迷上了这个女人,他想去了解她,便顺着昨晚的记忆一路走到了天城的家的门口。但是,当他真正来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心里却生出了一丝胆怯,自己到底该怎样才能体面地跟她打招呼呢。

  “说自己恰好路过这里吗?不行不行,这太假了,她一定会看出来的。说自己想认识她?似乎也不妥,会显得自己太唐突了。那……哎呀,到底该怎么办啊。”他踱着步子喃喃自语着。或许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从那时候起他便非常在意自己在天城心中的形象了。

  正当他为这件事冥思苦想时,天城家的门被打开了。二人对视着,同时愣住了。沈从云呆呆地举起右手,机械地打了个招呼:“嗨~”

  天城最先反应过来,道:“呀,这不是恩公嘛,这么巧?”

  见天城主动给自己台阶下,沈从云没理由不要这个机会,他挠了挠头道:“啊,是挺巧的,闲逛到这里就遇到你了。”

  天城微微一笑。哪有人这么早就到大街上闲逛的,他就是来找自己的,只是因为不知道以什么理由来跟自己打招呼而犹豫罢了。聪明如她,一眼就看出了他的目的。不过她也不想这么揭穿他,便道:“昨晚承蒙恩公所救,小女子得以安全回家。请受小女子一拜。”说着,便向沈从云欠了欠身子。

  沈从云也不是傻子,眼前女人的那一笑,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心里的那些小九九早就被她看穿了。他转了转眼睛,道:“不要叫我恩公啦,听着怪别扭的。我姓沈,叫我沈从云便好了。”

  “沈从云…沈从云…沈?”天城重复了几遍,细细回味着这个名字,她总觉得在哪听过。“啊!我想起来了,城中的大家族之一,沈家,你是沈震老爷子的儿子?”

  “你应该说,我是沈从云,沈震是我父亲。”沈从云纠正道。

  “这…这有什么区别吗?”天城不解。

  “当然不一样。我希望,外人在提到我的时候,先是想到我的名字,然后再想到是我父亲的儿子。”沈从云有些不满地说道:“我知道,一提到沈家,你们都是知道我父亲。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记住,我沈家也是有我沈从云这样一号人物的!”

  天城有些惊讶地看着他。“看不出来,你倒是很有志气嘛。”

  “那是。我可不会让别人瞧不起。”沈从云道。接着,他看着天城道:“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天城未做犹豫便道:“小女子天城,由重樱迁居至此。”她说着,忽然觉得身体不适,不禁咳嗽起来。“抱歉…咳咳…病体残躯…失礼了。”

  “你在生病?请快快进屋休息。”沈从云难得对一个女人如此有耐心,他道:“恕在下冒昧,有什么在下能够帮到姑娘的吗?”

  天城刚要摇头,头一晕,不禁退了一步,不小心绊在了门槛之上。眼看着头就要摔到地上了,沈从云及时地扶住了她。

  “我看,你还是让我帮你吧,你这种状态…我真的不放心你自己一个人。”沈从云说得很诚恳,天城能够感受到他的诚意,想了想便道:“那…就有劳沈公子了。”

  沈从云把天城扶进了屋,说道:“你要吃药吗?”

  天城点点头道:“嗯,就在厨房中。”

  顺着天城的指引,沈从云来到了厨房,将药端给天城。天城小口小口地喝着,这药实在是太苦了,等她喝干净,便再也忍不住嗓子的不适,咳嗽起来。沈从云手忙脚乱,赶快去厨房给她倒了一杯水。ωωω.χΙυΜЬ.Cǒm

  天城忽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半年之前,曾经也有一个男人这样待她。如今他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一想到这些,她的眼中不禁涌出了泪。沈从云端着水杯走过来,却见她毫无预兆地哭了起来,便有些慌忙道:“你怎么了?哪不舒服吗?”

  天城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摇头道:“没,没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了一些事,触景生情罢了。”

  沈从云把杯子递给她,说道:“是什么难忘的回忆吗?”

  “别问了,我不想说这件事。”天城本能地想回避这个问题,她也不希望别人探究自己的心思。

  沈从云的心里稍微产生了一点挫败感,被眼前的女人拒绝了,这让他不禁皱了皱眉。不过他总算是能够想明白,自己太过于心急了,刚认识天城不过一天时间,她不愿意吐露自己的心声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那么,我还是先走吧。一周之后,我会常来姑娘这里,帮助姑娘做家务的,这样也能为姑娘减轻一些负担。”

  天城听了,不禁连连摇头道:“千万不要。小女子何德何能,哪敢劳烦沈少爷。再说若是被别人看到沈公子在我这里出现,传出去恐怕会坏了沈公子的名声。”

  “哼,我沈从云做什么,还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既然答应帮助姑娘,那么就要帮到底。一周后再见,告辞。”沈从云不等天城再做拒绝,便留下这句话,随后离开了。

  天城无奈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只道他是礼貌的告别而已。可能她那时候还没有想到,自己的命运已经和这个男人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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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从云回到家,忽然有点后悔自己刚才做出的承诺。看她看得入迷了,怎么轻易地就做出了这种承诺。自己从小锦衣玉食,真可谓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家务什么的都是下人做的,虽然他也不会对下人们盛气凌人,但是他真的不会做这些东西啊。

  他想了想,将从小跟随在自己身边的老管家叫了来道:“李叔啊,去把家中负责我屋子的下人们都叫来吧。”

  老管家虽然早已经习惯了小少爷那有些跳跃的思维,但仍然想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便道:“少爷,这……”

  “按我说得做,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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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叔的召集下,众下人们集合到了沈从云的面前。这些丫环下人们一直在沈府中兢兢业业地工作,而沈从云虽然性格乖张,却从来没有为难过他们。所以一直也都相安无事。但是他们听说少爷要叫他们都过去,又看见少爷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脸色严肃,一言不发,心里纷纷打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少爷要当众责罚。

  见人都到齐了,沈从云故意咳嗽了一下道:“你们也不用挤眉弄眼了,今天叫你们来不是罚你们的。而是……”他顿了顿,挠挠头道:“而是……”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扭捏了一会,他这才下定决心道:“我是想让…你们教我……”说着说着,他的脸居然微微地红了起来。

  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大少爷这不断变换的表情。其中一个年纪尚轻的女孩子大着胆子道:“少爷,你是想让我们教你做家务吗?”

  “多嘴!”沈从云脸红着嗔道。“今天小爷心情好,不罚你。是啊,我就是要你们教我做家务。不仅如此,你们得给我好好地教。我可没跟你们开玩笑啊。你们要是把我教会了的话,可有大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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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天开始,沈从云每天都灰头土脸的。做家务这种事情,对他来说难了点,而且他性子很急,有的时候做得烦了或者没做好,他就会觉得烦躁。但是一想到天城,他便耐下性子努力着。

  “我说啊,你们听说了吗,这沈大少爷啊,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天天灰头土脸地学着做下人的工作呢。”在一次沈从云与他那些朋友的聚会上,其中一个豪门少爷笑道。

  众人一听,纷纷好奇起来,连连询问此人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人嘿嘿一笑道:“这当事人就在这里,你们问他啦。”

  见大家的注意力转向了自己,沈从云道:“怎样,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没有,我们哪敢对沈大少爷提出质疑啊。只是敬佩,敬佩啊,沈大少爷居然为了追一个女人下这么大的力气。让我们不禁好奇,这是哪家姑娘啊?”

  “哎?关于这个我可要警告你们啊,离她远点,她可是我的。”沈从云一听,不禁警惕起来正色道。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沈大少爷看上的女人,我们也不敢染指啊。不知这次沈大少爷想玩多久啊?”

  “嘿,你这话说的,我今天就把这话放这,小爷我还真就是真爱了,这辈子就她了!”

  众人大笑,谁不知在这座城市里,沈大少爷身边桃花众多。“你可拉倒吧!上次我见你这么说还是两个月以前,那个小姑娘叫什么?乐乐还是鸳鸯来着?”一人揭发他道。

  “去。”沈从云翻了个白眼,拆台的真是讨厌。“不说这些,喝酒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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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之后的早上,天城同样目瞪口呆地看到沈从云出现在自家门口。在她愣神的时候,沈从云已经进了她的院子。

  他自作主张地决定要帮天城做家务,也许是她真的需要一个人来帮助自己,天城并没有拒绝沈从云。而且她注意到,尽管稍显笨拙,但是他很努力地做着,并且做得有模有样。这大大出乎了天城的预料。她之前还以为沈从云不过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说帮助自己也只是心血来潮,却没想到真的下了一番苦功夫呢。一想到这,她的心里不禁一暖,也决定帮帮他,在他没有做得太好的地方暗中插手,不动声色地将事情做到最好。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二人的相处也逐渐默契起来。

  日常的那些事情自不必说,沈从云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天城的家门口,帮她做事。他就像是转了性,对天城异乎寻常地忠诚,断了与之前认识的所有女子的联系,也再未沾花惹草,一心只扑在天城的身上。没错,他真的爱上天城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仅仅是那一晚的惊鸿一瞥而已,那短短的几秒,已经足够让他爱上她。

  天城心里清楚他到底在想什么,只是那时候,她心里想着的是另一个男人。对于沈从云,她只有愧疚。但是也不知为何,她不想失去他。所以她只有装做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继续这样下去。

  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天城越来越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无法再装傻下去了,他做得越来越好,对自己越来越温柔,自己也逐渐地要被这份温暖给融化了。她试图提醒自己,不能就这样沉沦下去。可是无济于事,她似乎非常贪恋这份温暖,生怕自己处理不好,就会失去这份温暖。

  然而她已经来不及想出该怎么办了。时间就像是手中的沙粒一样,无论怎样紧握都无济于事,只能徒劳地看着它飞流而过。天城也终于到了必须要面对的那一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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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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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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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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