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郡主轻笑一声道:“不许这么说自己。”
说完看了看她,放在人群中确实不打眼。这样也好,太过漂亮,太过聪明都不好,如此才能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
清河郡主换了个话题,“刘氏这么做完全就是自取灭亡。”
周明梨仰头说,“他们作恶多端,早该灭亡了。”
身边传来清河郡主轻轻的叹息声,周明梨抬头问:“怎么了?母亲不希望他们灭亡吗?”
清河郡主摇摇头,只是有点担心而已,刘氏没了后,孝昭公主的下一个目标会不会是三王爷呢。
第二日公主府就来人了。通知周明梨三日后去公主府报到,统一学规矩,等刘茂进京后准备参选。
周明梨知道自己不会被选上,心中没有什么负担。看前世选得季言秋就知道刘茂是喜欢那种大家闺秀般女子。她无论怎么算都和那四个字无关。不过看季为然面前晃悠,周明梨就忍不住提醒两句。
“京城中还是有不少有出息的公子的,比如吏部尚书的儿子,还有张将军的小公子……”
季为然吓得一把抓住她的手,“姐姐,你看上谁了?咱不是说好了吗,你议亲要先考虑我。”
周明梨抽回手说:“不是说我,是你姐姐。你姐姐在这次的参选名单上吗?”
季为然满不在乎的说:“当然在啊,怎么了?”
“就……就是,让她表现的不要那么好,世间有许多好男儿的。”
季为然微微皱眉,少有的严肃起来,支支吾吾的问:“姐姐,难道你也是……不可能吧。”
周明梨问他也什么,他就一个字都不说了。吃过午饭还跑了,到三日后周明梨去公主府都没再出现。
清河郡主生怕周明梨会被选中,给她挑了一身素净的衣服,脸上涂了一层薄薄的脂粉,让她本就不出色的脸更显得气色不好。
一番打扮后,才让她上了去公主府的马车。
周明梨是第一次到公主府,前世与孝昭公主见面都是在宫里。传闻公主府修的比太子东宫还要华丽,今日一见,果不其然。
府门两侧立着身披铁甲的高大武士,手中的长矛锐利的尖头泛着寒光,令人望而生畏。朱红的府门横九竖七的门钉整齐的排列着,高挑的房梁上雕着精细华美山水人物画。皇上亲笔所书的监国公主府匾额高悬,无一不显示着孝昭公主身受的宠爱和手握的权利。
门口尚且如此,更别提院中了。无一处不华美,无一处不精致,看的不少姑娘忍不住窃窃私语。
今日来了不少人,有名有姓的姑娘全在这里了,队伍是按照父亲官职排列的。周明梨在队伍偏后的地方,伸头往前看了看,怪了,居然没有看见季言秋,这分明是她的主场。
耳边响起低低一声,“周姑娘,驸马爷有事出门了。”
周明梨诧异的看过去,她身边跟着一个低着头的公主府侍女,刚才应该就是她在说话。
这……
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当没听见。她刚刚没有找沈孟昂,也不太关心他去哪里了。她怎么敢在公主府和驸马扯上关系,除非她不要命了。
侍女的声音再次响起,“驸马爷让姑娘不要担心,姑娘不会被选上的。”
这不能当没有听见了。
周明梨低着头抿抿唇,轻轻说了一句,“多谢。”
到现在提起沈孟昂她都有些不自在,跟假的一样,沈孟昂怎么可能看上她,就因为她救了他一命?他可能是误会他的感情了,那可能是感激而不是感情。
此时此刻,兖州。
沈孟昂埋伏在刘茂进京的必经之路,紧紧的抓着路边的树干抵御着狂风暴雨。
豆大的雨珠打在脸上,张程都快睁不开眼睛,劝道:“家主,这么大的雨刘茂未必会出发,他来了也不好动手,咱们找个地方躲雨吧。”
刘茂不是会被风雨阻拦脚步的人,在京城外解决了他也是一件好事,周明梨就没有一点被选中的风险了。
沈孟昂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说:“再等一刻钟。”
话音刚落,狂风呼啸的郊外传来一阵马蹄声。沈孟昂抬头看过去,一个粉衣少女纵马而来。
大雨中,她依旧衣袂飘扬。做衣服的料子恐怕是沾水不湿的疏雨锦,皇宫中都没有几匹。胯下的马也不是一般俗物,而是刘茂所控制的河东一带特产追云宝驹,毛色乌亮,一看就价值不菲。
沈孟昂迅速判定了女子的身份,之前的情报上说刘茂此次进京带上了他先妻留下的大女儿刘时宜。
刘时宜如今二八年华,正是那马上女子的年纪。听说刘时宜任性跋扈,这女子在雨中纵马,脾气性格也对得上。
他在地上捡了个石子,屈指弹向疾驰中的马腿。马儿吃痛,嘶吼一声前蹄高高抬起,不受控制的颠了几下。马上的女子没有坐稳,眼看就要被甩于马下。
他垫步踩着树梢出去,一把搂住女子的腰,将她稳稳当当的带到马下。看清女子的脸,他几乎可以确定她就是刘时宜,毕竟她和父亲长得太像了。眉宇之间藏着的英气,仿佛是她父亲的翻版。
刘时宜与刘茂拌了几句嘴,一气之下冒雨跑出来,没想到马惊了,正在她惊慌失措之际,沈孟昂从天而降救她于危难之中。
她站稳刚刚平复被吓到的心绪,抬头看见斗笠的下的白净面庞。几颗狡猾的雨滴躲过斗笠防守落到他脸颊上沾住一缕不受控制的发丝,些许凌乱感打破他通身优雅的书卷气。因带她下马使了力气他微微喘着粗气,起伏的胸膛愈发诱人。
难怪话本小说中故事总发生在英雄救美时,这种时刻,太让人容易心动了。
刘时宜抹开粘在自己脸颊上的发丝,胆大的问:“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不过一过路人而已,小名不足挂齿。姑娘为何雨天一个人在这山野中?”
刘时宜道:“我不是一个人,我父亲就在后面没多远的地方。”
沈孟昂眉目微动,“两人在山中也不安全,你们还是速速下山找个地方避雨吧。”
“也不是我们两个人,我们人多着呢。公子要是不着急的话,可以我家的车队过来喝杯热茶。”
车队,这么大雨还能悠闲喝热茶的车队,刘茂带了多少人沈孟昂心中大概有数了。
他今日就带了张程和另外两个人,就算挟持了刘时宜也不是刘茂的对手。若是不能将敌人一击击中,那最好不要贸然出手。琇書蛧
刘时宜又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心中已经在盘算如何说服沈孟昂给她家做上门女婿了。
沈孟昂看了一眼刘时宜,摘下自己斗笠递给她,“姑娘拿着挡雨吧,我还有别的事,先告辞了。”
说完沈孟昂转头就走,很快消失在雨幕中。
刘时宜来不及阻止,只将他的容貌刻在脑海中,等到了京城,翻天覆地也要把他找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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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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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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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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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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