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鬼像是喝了酒,身上有股子酒气,整个人都醉醺醺的,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死鬼整个人就瘫软在了我身上。
他的脸红扑扑的,怎么看也有股子春心荡漾的感觉,我吞了口口水,死鬼突然目不转定抬眸盯着我看。
我被他盯的有些不好意思,死鬼一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就有些受不了,死鬼一手将我的腰从后面环住。
他已经换了身衣服,是暗红色的,腰间也别有一块玉佩,颜色是青绿色,看着异常眼熟,我记得以前在老家的时候为大婆挡剑受了一伤,死鬼将我带去阴宅疗伤,他脖子上也有一块和这块相差无几的玉佩。
玉佩只有巴掌大小,通体温润,通灵剔透,莹润光泽,中有凤凰盘膝,红色的绕丝垂下,里面还有微微的流苏,做工温婉,怎么看也像是一块女式玉佩。
死鬼为何将一块女式玉佩戴在腰间,初见时这块玉佩是奶白色,被死鬼戴在脖间。
那玉佩触感冰凉,我在死鬼脖间上摸索,并没有寻得那块玉佩,死鬼将我的手抓住,我吓的一个哆嗦。
他的桃花眼半眯着,醉意微醺,半闭合,醉酒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脸上,:“别这么着急啊?”
我的脸红到了脖根上,我着急你妹啊,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啃咬在了我的嘴唇上。
醉酒了还啃的这么准,我心底里一阵咒骂,死鬼的咸猪手又在我身上摸索,我有些呼吸困难,隔着衣衫肌肤滚烫到不行,这可是卫生间,死鬼想干嘛?
他这会没清醒,我将他推开,死鬼突然痛苦的捂住胸口,嘴里发出细微的“嘶~”声。
“我刚刚是不是触及到了你的伤口?”,我急忙的问道。
死鬼昨个儿才受了重伤,昨夜里伤口才用纱布包扎了起来,我真是猪脑袋,怎么能把这事给忘了。
死鬼疼的脸色惨白,他用手紧紧的捂住胸口,他逼近我,温热的嘴唇附在我的唇瓣上,我身体有一阵热流穿过,酒香的气息在我的唇齿间弥漫开来,我没敢再挣扎。wWW.ΧìǔΜЬ.CǒΜ
他按住我的脑袋,我有些喘不过去,死鬼长长的睫毛像两只覆盖在眼睛上的蝴蝶,他呼吸由浅薄变的粗重,滚烫的大手在我脸颊上游走。
“这可是卫生间。”我意乱情迷的挣扎着。
他低沉的“闷哼”了一声,将我松开了。
我有些意外,大口喘着粗气,这种擦枪走火的局面,死鬼能停下来真的不容易。
还有两分钟上晚自习,我还没有上卫生间,我将死鬼推了出去,刚脱下裤子,感觉胸口一阵冰凉,死鬼应该钻进了玉佩里。
这么看来,死鬼在我玉佩里,我也没必要矜持,因为死鬼看的见。
我提上裤子到了教室,下晚自习后我看见沈阳鬼鬼祟祟的,他手里提着一个亚麻大袋子,在往学校后操场走去。
这大晚上他往旧操场跑去干啥,自从出了夏季荷那事(准确的来说是陈富民)已经很少有人去后操场了,包括那些趁着天黑在后操场做些偷鸡摸狗事的野鸳鸯也很少有人去了,以前在后操场,绝对能听到一些令人面耳赤红的声音,别说晚上,大白天都有人在那里做,旧操场的芦苇草常年不清理,杂草丛生,找到个隐蔽的地方,一眼望去,是看不到的。
沈阳手里还拎着一个大袋子,鬼鬼祟祟的,沈阳这阵子没来打扰过我,他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性格,如果没有死鬼,我觉得我也不会同意跟他在一起的,因为在沈阳之前我还一直暗恋着一个同届的学长,初中我妈带我搬离到了城市生活,初中,高中,我们都在同一班,除去小学,算的上青梅竹马吧!
不过他报的艺术设计系,他是美术特长生,理想就是考入全国最好的中央美术学院,他的文化成绩也不逊色,家境好,他大学结业五年后出国深造。
像这样的男生,天生就发着光,男神般的存在,我自然触碰不到,大学后因为专业不同,几乎连碰面的几乎都很少,更别说搭句话了。
直到死鬼来后,我将各种希望的火苗扼杀在了摇篮里,我是个天生爱幻想的人,其实从初中同桌时开始又对他有点垂涟了。
现在提起来,也毫不感觉,内心毫不波澜,我可是个快要当妈的人了。
我一时间就想到了抛尸案,沈阳这麻袋里装的会不会是人脑袋,跟死鬼呆一起久了,接触的离奇事件多了,我也怀疑自己有点神经质了,不过否认我是个想象力极其丰富的人。
我偷偷摸摸跟在沈阳后面,天色还不算太晚,皎洁的月光打在地面上,沈阳往后操场的方向走去了。
我跟着沈阳到了后操场,他一路偷偷摸摸的,没有发现我,我就觉得更加奇怪了。
后操场的偏僻处有个后门,在操场最深处的拐角处,位置特别隐蔽,杂草丛生,有个半人高的小门,我一米六的个子,那门都低我一头多,我不得不怀疑这个门可能是给狗钻的。
学校的旧操场在很早之前就保留了下来,据说那时候还是文化大革命战争改革时期,学校的旧操场一直是一片旷地,那时建筑学就将这块旷地租了下来,如今有了塑胶的新操场,学校也没说何时将这片旷地归还回去。
旧操场铁门坏了,锁也锁不住,旧操场出了人命,早该封锁了,学校贪污吝啬,舍不得出钱为学校修铁门,这事也就一直搁了下来,一个公立学校也能这么没良心,好在的是现在也很少有学生敢来这里了,传闻的闹鬼,变成了真的闹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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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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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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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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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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