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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冬至

  小雪。大雪。小寒。大寒。扯着北风去呼号一次吧!八面威风的冬,总要有几个小喽啰来使唤。

  ——冬至

  为灵魂降一场雪

  人间太热闹,灯红酒绿处,太盛的喧嚣。而我,是不喜繁华的。

  你说,某一日,你坐车疾驰于高速路上,忽然看到很多人间的歌舞楼台,你认为那应该是自己死后的事情,你忽然觉得,人间种种,不过都是虚幻的盛景。

  一颗心,不自觉地就去了红尘的另一边。

  我想,弘一就是因为在某一天看到这些,才毅然决然抛弃红尘的吧。任妻子在寺庙外跪了三天三夜,都不曾回头一望。只是冷冷地说一句:虽存若殁。

  叔同已死,活着的是弘一。

  莫非,你也有皈依的意味?我替你摇了摇头。

  世人看到的是弘一的决绝,我看到的,是他为自己的灵魂,降的一场雪。

  他降的是一场好雪,可以冲泡世上最好的茶的那种好雪。

  如今这人世,好茶尚有,好雪却难寻了。

  在这个过程里,弘一自己也成了一场好雪,他抖了抖袈裟,便是给太过喧嚣的尘世,降了一场雪。

  只是,我还不如弘一那般,淡然出世。因为我在红尘这边,还有债,没有还尽。

  我并非贪恋这人间美景,实在是,我在人间,有太多的牵挂。人间很美,我舍不得。不舍,不是贪恋,是在偿还。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剑走偏锋,也不必如此决绝凛冽,留在俗尘,一样可以,为灵魂降一场好雪吧。

  我觉得世上人都睡着,在梦里生活,而我过早醒来。他们都快乐不知在梦中,所以,难得糊涂,糊涂起来最快乐。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觉得自己又看透了一切。我有时很热爱有时又悲凉。

  有些梦,不愿醒来,醒来什么都空了。寂冷的边,神和人,一个都没有。

  在承德避暑山庄的寺庙里,我看到一种很特别的“楼梯窗”。导游解释说,寺庙离闹市很近,只有一墙之隔。为了防止小和尚们贪恋俗尘,所有的窗口都封死了。可是这样,阳光就进不来了,风也进不来了。后来住持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在窗户里边砌一些小阶梯。这样,可以曲折地带进来阳光和风,人的眼睛却看不出去。可是仔细想来,这其实是一个败笔,它太专注于一种形式,一个人,真正的修炼是内心的修炼,放到最热的火中锻造的,才是最好的剑。

  那望不到红尘弥漫的眼,不见得多么纯净;那听不到市井喧哗的心,也不见得可以降下一场好雪来。

  我的邻居老海,每天早上在闹市卖油条,一根油条一元钱,一早上生意若好,可以卖五十根,去掉本钱,可以赚个三四十元。谁能想到,他曾经是个身家千万的大老板,由于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倒闭,而且负债累累。没办法,从头开始,如果按这个卖油条的方式来还债,他得还两百多年。按理,这该是个要跳楼的人吧,可他不,低迷一阵子之后,照样乐呵起来。山珍海味没了,咱吃豆腐土豆,一样津津有味。他说,那朴素的饭菜里,有活着的味道。

  老海人在闹市,却超脱如佛。他抖抖肩,散落的面粉,我看着倒是像极了雪。

  你我虽是俗人,也不免奢想着去觅得好雪,来泡一杯好茶,只是这世上,若有干净的雪,唯有去内心寻了。

  那就去内心寻好了,何必弃了这红尘。

  最本真地活着,就是为自己降一场没有污染的雪,不必拘泥于红尘外还是红尘里。

  记住,每个生命都可以是伟大的,只要你找到了一个最合适的角度,去瞻望它。

  灵魂的依赖

  姑父是我们这里出了名的才子,按理凭他的才华,不该屈尊在一个偏僻的村子里做一个乡村教师,而且一干就是三十多年。姑父家里有人在省城做官,给他调动一下工作,也是手到擒来的事,可是他从不求人,也从没想过丢弃这份工作,用他的话说就是:“我离不开这里的孩子。”

  岳父总是嘲弄他:“你说你有那么有权力的亲戚,咋就不知道用呢,窝在这穷山村里,有个啥奔头?”姑父并不恼,反过来说他:“那你呢,种了一辈子地,现在干不动了,是不是心里也不是滋味儿?”

  “干不动就歇着,享享清福不好吗?”岳父极力避开这个话题,说着就往外躲。“你就嘴硬吧,你那德行我还不知道,一辈子都不舍得离开你那一亩三分地。”姑父嘲弄着岳父。

  老岳父的确是那样的人。老了,再也干不动农活了,却依然每天去自己已经包给别人种的田地里张望,坐在稻池梗上,吧嗒吧嗒抽几支旱烟,悠哉地听几声蛙鸣。

  老岳父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一样,是一种被称作农民的动物。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佛被拴在了土地上,被太阳晒得焦黑。他们的信念是种出好庄稼,喂饱一家老小的肚子。

  人在许多时候都是这样,有些事情做得久了,不去验证,自己从来就不会知道,它们已在心上拔不出了。就像岳父种一辈子地,老了,不种地了,让他搬离农村,却说啥都不肯,他把他的土地都承包出去,却又偷偷摸摸地跑出去找了一块儿巴掌大的地方开了荒刨出几垄,种上黄豆或者玉米,依然早出晚归的去耕种守望,秋收的时候不舍得一下收回家,怕收回家就没事儿做了,他怕地空了,心也跟着空了。只因为他干农活这件事干得太久了,久得无法从心上拔出来。

  他对他的土地和庄稼,有了深深的依赖。

  而姑父也是,他灵魂的藤蔓早已攀附在这山村里的孩子身上,没有什么可以让他挪开半步。他让我想到前两年看到的一则新闻:偏远乡村的一个教了二十多年书的民办老师,因为被辞退回家,选择了自杀。而他每个月的工资仅仅三百元,就是这三百元,他还要常常拿出一些贴补一下贫困的学生。

  这是让人肃然起敬的灵魂。因为一份热爱,一份执着,令他们的灵魂有了很大的附着力,紧贴着那份美好,不可剥离。

  有些人的灵魂,是风雨飘摇的,像风中的炊烟,摇摆不定。而有些人的灵魂,根扎得很深,用尽所有的触手,紧紧抓住身下的土地。

  那便是对灵魂的依赖,对善良和美好的依赖,对爱的依赖。

  输不掉的月亮

  大刘好赌,方圆百里,无人不知。最惨的一次,输得只剩下一条内裤。从此,人送外号“刘一裤”。

  “嘿!大刘,今个儿没多穿几条裤衩儿啊?”几个赌徒和他打趣道。

  “用不着,咱今天带的货多。”大刘拍了拍自己的口袋,确实鼓鼓溜溜的,让那几个赌棍立时瞪圆了眼睛,对他口袋里的钱充满了渴望,恨不得一下子都赢过来。

  大刘带的货,是他变卖了家里最后赖以生存的一块地得来的。

  按说以前,大刘家的生活在村里算是上等的,大刘能干,夏天种地,冬天去货场给别人装货,日积月累,有了一些积蓄。可自从沾上赌博,没几年的工夫,就把家底败个精光。这还不打紧,从此,他活也不愿干了,成天想着怎么捞本,没了积蓄就不停地变卖家里值点钱的东西,结果越捞输得越惨,赌博成性的大刘,最后什么也没剩下。

  家里的孩子刚两岁多,女人每天哭哭啼啼地劝说他戒赌,他有时候也心软,在心里发狠要戒掉,好好去挣钱过日子。可是那些输出去的钱,就像招魂的鬼一样,不停地勾惑他,让他无法自拔。

  他的手哆嗦着,额头上沁着大颗大颗的汗珠儿,几个赌徒不停地催促着:“到底押不押啊?”

  他们玩的是一种叫“踢顺子”的扑克游戏,他手里已经发了四张牌,10、J、Q、K,并且全都是黑桃,只要再来一个9或者A,再或者来张黑桃,他都可以赢,如果运气绝佳,给他来个黑桃的9或者A,那就更是无敌的同花顺啦!应该说他的赢面非常大,赌桌上就剩下他和对面的一个人在跟牌,对方牌面上有一对K,已经全押了,此刻他面临两个选择,要么全押,把以前输的都捞回来,要么放弃,留下最后的这一点财产。

  那个场景,让人想起一幅关于赌徒的油画,画中十分传神地描绘了赌徒们的表情:第一个人流露出压抑不住的喜悦;第二个疑虑重重;第三个带着阴郁的绝望;第四个显得好斗;剩下的那个人已经准备离开人世。

  他掏出所有的钱,准备一次性押上的时候,他的女人忽然跑了进来,怀里抱着哭闹的孩子,绝望地看着他,哀求他别再赌了。

  赌博的人都迷信,如果牌局被女人搅了,运气肯定会背到极点。他充满怨恨地训斥着她,同时也悄悄收回他的手,让那些不本分的跃跃欲试的钱没有从他口袋里蹦跶出去。

  他仍旧犹豫着,他的牌面实在让他不舍得放弃这最后一搏。

  “这样吧。”大刘的女人看他犹豫不决的样子,终于愤怒地说道,“你不是舍不得你的牌吗?那这把就把我押上吧,你输了我就跟别人走。”女人的话很决绝,一副赴死般的悲壮模样。

  女人那张惨白的脸,像极了天上的月亮。

  满屋的人都被这女人的阵势吓住了,这么多年来,还从来没有哪个女人,为了自己的男人把自己押出去的,真是蝎子粑粑——独(毒)一份(粪)!

  他看着自己女人的举动,深深地内疚起来。这么多年,女人一直跟着自己吃苦受罪,却从没有半点怨言,就盼着他能早日戒了赌,好好回家过日子,可是他一次次地让她失望,她的心,该是冷凉成冰了吧。

  他心疼起眼前的女人来。女人那张惨白的脸,像极了天上的月亮。

  他放弃了。

  发牌的人拿起本应属于他的那张牌,诡异地笑了一下,但随即放回牌里面,告诉他,那是一张方片3,如果他全押,那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了。“哈哈,那样你家这个滑溜溜的月亮就进了别人的被窝啦!”男人们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感激地看了看他的老婆,和她回家了。

  大刘用这最后一笔没有下注的钱,买了辆三轮车,给别人送货,慢慢地,日子重新走上了正轨。

  戒赌之后,大刘变得轻松多了,一天夜里,他望着夜空,情不自禁地笑了,浑圆的月亮在天空闪烁,像一枚巨大的银币,他以为什么都没有了,其实不是,他还有月亮,这个他永远也输不掉。

  他知道,他身边的女人也是一枚月亮,和天上那个遥相辉映,他永远不能输掉她。

  经历了这次“女人搅局”的风波之后,村里赌博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少了很多,很多人和大刘一样,也都务起正业来。

  一日,当年那几个在一起赌博的人凑巧聚到一起,不再赌博,改成喝酒了。酒过三巡,聊起当年那场“生死局”,当时负责发牌的人酒后吐了真言,他告诉大刘,其实发给大刘的最后一张牌,是A,无敌的黑桃A。

  疼痛的芳香

  母亲在广场上跳舞的时候认识了吴姨。母亲说吴姨是个优雅有味道的女人,一举手一投足,都不是随随便便的,总能感觉到她身上散发着一种淡淡的香气。吴姨笑着告诉母亲,她用了香水。“这么大岁数了还用香水,不怕人说长道短的啊?”母亲有点老八板儿,忍不住唐突地问道。

  吴姨说:“我的身上啊,太多的药味儿,我只想用这香水驱散一下它们。”母亲这才知道吴姨是个癌症患者,怪不得看上去显得那么虚弱呢。吴姨并不忌讳自己的病情,告诉母亲,自己戴的是假发,头发在化疗的时候都已经掉光了。

  母亲感触颇深。回来反复地对我们说:“你们这个吴姨啊,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呢!”

  深秋的时候,吴姨去医院做第三次化疗,每天都要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疼痛,不免要哼哼呀呀的。可是一天当中也有难得的一些没有疼痛的时候,那时她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在地上来回走动,甚至哼起了小曲。尽管头发都掉了,但她还是不忘爱美的本性。拿出自己以前常用的一种牌子的香水,在自己的床铺上、身体上,都喷洒了一些。屋子里顿时暗香满满,那是一种很名贵的香水,一点不媚俗,那种淡淡的幽幽的香味,很是令人受用,加之下午的阳光,懒懒地照进来,病房里竟然有了一种温馨恬淡的氛围。

  有一次,母亲看见她很仔细地在泡一壶茶,那是一种不知何名的茶,汤色明澈、橙红,滋味醇和、甜润,奇香无比。母亲说,那种香,是她这辈子都没有闻过的。

  吴姨告诉母亲,那是她的一个朋友从台湾给她带回来的一种茶,叫“东方美人茶”。她说这是一种疼痛的茶,越疼痛,就越芳香。

  母亲好奇,回来让我在网上查找这种茶的资料,我看到了这样的解释:茶菁必须让小绿叶蝉叮咬吸食,昆虫的唾液与茶叶酵素混合出特别的香气,噬咬愈甚,香气愈浓。

  就是说,这种茶,虫子啃噬得越厉害,焙制出来的茶叶就越是香醇。

  还有一种解释很有意思。一旦遭“虫害”,茶树内在生命的光芒,被外在的“刺痛”唤醒,便会调动全部的力量来打一场“生命保卫战”:它的每一条根须拼命扎向土壤岩石的更深处,汲取大地的精华;它的每一片嫩叶更积极地向四周伸展,攫取阳光雨露。能量越来越富足,生命力越来越强悍,历经千灾百难的茶树最后终于有了最甘美的收获。

  我想,吴姨配得上喝这种茶,她在喝茶的时候,已经与茶融为一体了。被病痛撕咬着的生命,又何尝不是在烘焙一种芳香?

  人生,要经得起疼痛,有时候,疼痛虽然难忍,却也可以把自己烘焙出历久弥新的芳香。

  我揉碎了一小团振翅欲飞的雪

  那些鸽子就那样,钻进了命运的死胡同里,无力挣扎。

  死亡来得那样突然,像一场雨或者一阵风,淋湿一片屋顶或者吹落一片叶子那么简单。

  如果不是因为要给难产的四妹熬汤,我是断不会设下这个圈套的,继而将它们全部扼杀。

  它们对我过于信任,因为我们一直相爱着。

  我在地面撒上一些鸽子们最爱吃的小麦,鸽子们毫无顾忌地落下来,它们不知道,这些恶毒的麦粒儿,正在向它们伸出死亡的舌头。

  它们被套住了。

  我将它们装进一个大袋子里,一股脑儿地向墙上摔去,它们大概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吧,世界于它们,已到了末日。

  可怜的鸽子们。我的杀戮来得那样迅猛,那样无情,那样猝不及防。

  前一刻我还和它们嬉戏玩耍,此时却变成了刽子手。

  它们在袋子里张大了嘴,大口地喘着粗气,嘴角的血慢慢流出来,眼睛慢慢地合上。

  它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吧,刚刚还落在我的肩头,充满信任地啄着我的衣襟,把我当成它们在尘世里唯一亲近的人。

  我犯了多么滔天的大罪孽。我一生都无法原谅自己。

  如果有一天,我的灵魂去了,我将去向它们下跪,请求它们的宽恕,人与人的相爱都那么难,何况人与鸽子呢?

  我亲手杀死了,与我相爱的鸽子。

  曾经,它们就那样守候在我的屋檐上,雪白雪白的,像一小团一小团振翅欲飞的雪。

  而我,弄脏了它们,揉碎了它们。

  我的肉体沉重,而鸽子轻盈。这些天空中的小小音符,让世界充满乐感。

  它们的背部是天空,而我,就在它们的对面,看时光流转。那些美好的旧时光,都镶嵌在鸽子的翅膀上,闪闪发亮。

  我的灵魂却生出了洞,再也无法修补。与我相亲相爱的鸽子,飞不过罪孽的沧海。

  今夜,我只想问一句:待我收起所有欲念,怀揣慈悲,度到来生,与你们相遇,你们还肯与我相亲相爱吗?

  相依为命的幸福

  父母给予生命,孩子延续生命,夫妻相依为命。相依为命的幸福,只有两个用命相依的人才懂。

  自从母亲的视力渐渐模糊以后,母亲和父亲便来了一次彻底的“角色互换”:一辈子没做过饭的父亲开始学起了做饭,一辈子唠唠叨叨的母亲因为“眼不见心不烦”而变得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父亲却在人生的暮年打开了话匣子,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拾。

  母亲是个勤快的人,多年来家务活很少让父亲来做,包括父亲退休以后,她也不怎么让他插手,放任他去打打麻将、钓钓鱼,乐得逍遥。所以父亲对家务活很陌生,干起来笨手笨脚的。不过他很认真地学着做,“不出几天,咱就能成为一个大厨。”父亲一边炒菜一边和母亲吹嘘着。

  以前脾气不太好的父亲,现在一下子变得温柔了好多。那一日,我回家小住,早晨明明醒来,却仍然闭着眼赖着不起床。在父母身边就是好,永远觉得自己是个孩子。

  那天早上,我听到了父亲在客厅里安慰情绪有些低落的母亲。

  母亲说:“唉,老了老了得了这个病,害得你来照顾我。”

  “这一辈子,家务活都让你包了,也该让我干点儿了。”

  “你不觉得我是个累赘啊?”

  “啥累赘不累赘的,不管你啥样,哪怕你瘫到炕上了,只要能喘气就行。”

  ……

  那是我听过的人世间最美的情话。两个年过古稀的老人,竟然像两个年轻人那样聊起了美好的过往。

  “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咱俩就爱玩儿藏猫猫的游戏,这回好了,用不着那么麻烦给你蒙眼睛了,你就直接找好了。”

  “别看我瞎了眼睛,找你啊,那肯定是一找一个准儿。我会闻你的味道,你身上的味道我一闻就能闻出来。”

  “那就好,那以后没事咱俩就还像小时候那样,玩藏猫猫的游戏。”

  “老了老了,还成了孩子了。行,那我就当是和你藏猫猫玩呢。”

  在父亲的开导下,母亲的心情好了许多。

  台湾学者王鼎钧说过,上帝把幼小的我们给了父母,把青壮的我们给了国家社会,到了晚年才把我们还给了我们自己。

  我觉得父亲和母亲就是那样相濡以沫的一对,一直以来,因为母亲失明,我心里总是郁郁不欢,觉得命运对母亲太不公平,现在看来并非如此,那样的晚景,并不凄凉,反而温暖。

  五十年,父亲的鼾声像坦克一般在母亲的枕头上来回碾过,母亲却把它当成催眠曲,催她入眠;

  五十年,母亲的唠叨像麻雀一般在父亲的影子里上下翻飞,父亲却把它当成米粒,吃进肚里;

  五十年,一起守着一盏灯,一起守着一炉火,一起守着那些用旧的时光,并把它们拿到回忆里,去翻新;

  五十年,一起去领取金婚的勋章,一起去憧憬钻石婚的光芒。

  穿衣裳的风

  喜欢风衣,不仅仅是因为穿上它,能让自己变得更伟岸一些,更主要是因为喜欢这名字,风衣,到底是衣裳的风,还是风的衣裳?

  当然,必须要有风,如果没有风,这衣裳就失去了它的意义。琇書蛧

  张晓风在《穿风衣的日子》里说:“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有这样一个喜欢风的女子,起风的时候,她要打开窗户,把头发散开来,任凭那风把它们吹得凌乱。不管是温柔的风,还是凛冽的风,她都爱着。

  她无法穿风衣,因为她的身材太过矮小。但这不能阻挡她喜欢那些穿风衣的男人和女人。

  那个男人喜欢穿风衣,伟岸的身材,有风的时候,风衣飘出去很远,一副很酷的样子,让人着迷。

  风一样的男子。谜一样的男子。

  她就是为他着迷的其中一个。爱屋及乌,由风衣,她顺道喜欢了他的一切,包括那张忧郁的脸,包括吸烟时的姿势,包括手指上淡淡的烟草香以及额头上那特属于中年人的皱纹。

  她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就是每天望着他出神。他每天都会准时在那个站点出现,按时坐那班车,在夕阳里,他等车的时候也是那般的静美。

  有时候,她会故意跟在他身后,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她不明白为什么总能听见他轻轻的叹息。

  为了他,她也总是选择坐末班车回家,只为了能看他一眼。

  她不奢求自己的人生轨迹与他有所交集,这样远远地欣赏一个人,也是一件很美的事情。

  终于,她从别人口中找到了谜底——

  不管再忙,就算有天大的事,他也会按时回家。就因为家里,有一个需要他照顾的女人。

  那个女人瘫痪在床,每天只能用眼睛目送他的离开和归来。

  他知道,每天到了下班的时间,妻子的心就会焦急。他为此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每天,风一样,往家的方向赶。

  有时候车晚点了,他会很着急,他知道妻子的心,哪怕多等一秒都是煎熬。

  张晓风说: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这个男人的故事,从一开始,就有风在他的命运里刮个不停。

  她知道,她不能去打扰这个风一样的男子,因为每一阵风都有它的中心,而他的中心就是那个瘫在床上的女人,再凛冽的风到了那床边,都会变得绕指一般柔,落羽一般轻。

  她唯有远远地观赏,观赏人群里一切穿风衣的男人和女人。

  穿衣裳的风,和不穿衣裳的风,刮起来,到底哪里不一样呢?

  或许只有真正懂风的人才会感觉到吧!

  一粒米的暖,一块煤的光

  一个人的心灵,如女人的皮肤,是需要不断滋养的,要补水要防晒,也要以内养外。而善行,是最好的护肤品。因为善意,总是闪着动人的光泽。你做的每一件善良之事都是一粒耀目的珍珠,你行善的一生,定会串出一串美丽的珍珠项链。

  常常感念那样的情形:鸟儿怀着感恩的心在地上啄着米粒儿。每颗米粒儿都是善意的,鸟儿来不及说谢谢,只是把自己的头,一降再降。我想那些米粒儿一定会在鸟儿的心里发芽,会开出暖来。

  母亲就是那样的一只鸟儿。小时候家里穷,母亲在深秋的时候,总是出去“捡地”,“捡地”就是去大地里捡拾农人秋收后遗落在地里的粮食。每次母亲都要走上好几十里的地,背回来半麻袋瘦瘦的豆杆儿,脱了皮,最后能收获一海碗那么多的黄豆吧。母亲一点点地积攒着,然后用它给我们换豆腐吃,那是儿时我们所有的营养来源。

  我永远忘不了,母亲筛豆子的情景,她把每一粒豆子都当成了珍宝。有一次,我看到她匍匐到地上,不停地在柜子底下伸手够着什么,后来才知道,她在找一粒和她捉迷藏的淘气的豆粒。

  就是这样无比珍爱着粮食的母亲,却做了一件令我在当时有些无法理解的事情。

  那天,家里来了一个乞丐,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骨瘦如柴,走路直打晃,让人不免担心,如果风再大一点,就会把他连根拔起。

  他向母亲讨些吃的。母亲慷慨地让他吃了一顿饱饭。最后还不可思议地从装黄豆的口袋里舀出一碗豆子,放到了他的袋子里。对他说:“路过豆腐坊的时候,自己换碗豆浆喝吧,你太缺营养了。”

  乞丐老泪纵横。他知道,他眼前的人间,因为那些黄豆粒,又重新升起了温暖的烟火。

  善,不分大小。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儿,都可以镀上善的光辉。

  比如母亲总是劝我:别总是跟路边起早贪黑的小贩讨价还价;走路的时候顺道帮着推一把上坡的人力车;给卖烤地瓜的老人零钱,别用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让他惶恐;把钱递到乞丐手里,而不是扔给他……

  这就是最简单的善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此刻,我正在写作,一只小飞蛾不停地在我眼前飞来飞去。我告诉那只小飞蛾,此刻,我就是你的上帝,你再不乖乖的,我可要惩罚你了。它仿佛读得懂我的心思,静静地停落在我的电脑上,一个晚上,一动不动。

  与这小飞蛾和平相处,也算是小小的善吧。

  在我所处的矿区流传着这样一个久远的故事:

  一个老矿工,为了救一个年轻的矿工,被砸死了。那个年代,根本没有死亡赔偿,矿上只给了些微薄的抚恤金。老矿工家里有妻儿,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母亲。每日里提心吊胆地盼着他平安归来,却终于还是没能躲过这个劫难。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没了,家也就塌了。

  从那天起,每个升井的矿工,都会挑一块儿闪闪发亮的煤,藏到衣兜里。路过老矿工家里的时候,随手扔进院子里。日子久了,那里慢慢地就攒了一堆煤。

  我愿意将那堆煤称作善良的火山。那一块块煤就是矿工们的一颗颗心。

  作家毛志成曾经说过,人生的一个高境界,就是做一个生动的人。我想,这份生动里面,善良是断不可少的吧。

  善良,往大了说是人间大爱,往小了说,就是一粒米、一块煤。一粒米,虽不及珍珠璀璨,但它含满暖意;一块煤,虽不及金子夺目,但它充满热情。

  如果你选择做一颗米粒儿,那么一定要吸收足够多的阳光,饮足够多的露水,让自己饱满;如果你选择做一块煤,那么一定要攒足够多的热量,聚足够多的沉默,等待有朝一日,厚积薄发。

  只愿这人间,多一些那样的米粒儿,多一些那样的煤块。

  一只讨饭的碗

  我给母亲换个新碗,母亲不干。

  “碗虽然有点破旧,但还能用。”

  “可是总不能一辈子捧着这个要饭的碗吧?”

  我和母亲争执了起来。固执的母亲捧着她的碗不肯撒手。我急了,一把抢过来,扔将出去。母亲愣了一下,旋即跑过去捧着被摔成两半的罹难的碗,扯开嗓子干号起来。我知道,对于一个已经破损得不成样子的碗,断然用不着如此夸张,我在母亲的干号里,听到了悲伤,也似乎听到了一丝快乐。她在哀悼这只陪了她大半生的碗,那哭声里塞满了对这只碗的感情。

  “扔了也好。”母亲渐渐平静下来,自言自语地说,“扔了就可以不再去想那件丢人的事儿啦。”

  母亲所说的“丢人”的事儿,是指她迫不得已的讨饭经历。同学们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的,经常拿这件事情攻击我,这是我最致命的软肋。这“丢人”的事儿,让我一直抬不起头来。

  “到底为什么啊?那时候我爸干什么去了?非得去要饭吗?”又一次被同学戳了脊梁骨后,我向母亲埋怨道。

  “是啊,除了要饭,妈想不出别的办法来。不然你们几个都得饿死。”母亲叹了一口气,“妈知道这是不光彩的,让你在同学面前受了委屈。可是,当时真是没有别的办法啊。”

  “那时,你的哥哥8岁,你的姐姐5岁,而你还没有出生。”在我的一再逼问下,母亲道出了那一段一生都不愿提及的往事。

  那个冬天格外冷。早晨,一间低矮的茅草房子,房顶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房脊上的烟囱口看不到炊烟飘出。屋子里,只有炕头上有一点热乎气儿,一个女人盘坐在炕上,搂着身边两个瘦弱的孩子默默发呆。饥饿的肠腹使得他们无力借助活动身体来取暖,只有相互依偎着来减少寒气的侵入。男人外出打工,一年没有音信。家里就靠女人一个人撑着,现在,她实在有些撑不下去了。

  时间已到了腊月,各家都开始操办过年的事,家家屋里弥散着蒸馒头、熬猪油的香味。可是这家的锅里就连做下一顿饭的米都没有着落。

  “妈妈,我饿。”两个孩子一起抹着眼泪。其中大一点的男孩儿说,“妈妈,让我去要饭给你和妹妹吃吧。”女人生气地看着他,“就算饿死,也不准你们去要饭。”

  不过这却提醒了女人。“不能眼看着全家人饿死、冻死”,女人这样想着,决定偷偷地去乞讨。

  不让孩子去,女人却弯着腰,拿着一只很大的碗,挨家挨户地去乞讨了。这些,孩子们一无所知。他们还纳闷儿,母亲是用了什么魔法,一下子变出了那么多的粮食呢。

  直到有一天,他们看见母亲衣衫褴褛地跑回来,惊魂未定地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才知道是母亲去要饭时,被人家放狗给咬了。

  有一次,女人远远地看到一家富人端着一碗饭喂门前的看门狗。等那人转身进屋之后,女人偷偷溜到那狗旁边,扔出去才讨来的半个红薯,被那狗一口咬了起来。母亲顺势将狗侧边的那碗饭端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饭倒进她的大碗里,然后像飞贼一般逃离,身后留下长长的狗吠声……那一次,一家人吃得很开心。

  “不让我们去,为什么你要去呢?”两个孩子“埋怨”女人。女人说,“我的生命注定这样了,灰突突的,也不指望有什么光彩。你们不一样,你们还有美好的未来,你们不能低下头活着,得挺直了腰杆。”

  乞讨了一个冬天,女人把讨来的干馍掰开,摊到阳光下晾晒。做饭的时候,拿出一块儿,放到锅里熬成糊糊。靠这些,他们度过了那些最艰难的日子。

  后来,男人回来了,带回了很多打工挣的钱。他们的日子才慢慢走上了正轨。

  “我本不想让你知道这一切,我也叮嘱过你的哥哥姐姐,不让他们和你提起这件事。这是妈妈生命中的污点啊!”

  母亲说这些的时候,头一直低着,眼睛一直不肯看我,仿佛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

  我的心一下子疼得碎了,听得见掉渣的声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无比难过。

  这怎么能是你的错呢?!伟大的母亲,当你蹒跚着向一户户人家迈近,当你颤巍巍地举起你的碗,当你被狗咬得惊慌失措、四处逃窜……你的心该是多么疼啊!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你放下一个女人的尊严,给我们讨来了春天。

  母亲,这怎么会是污点呢?这是你最闪光的母爱!

  我猛地扑到母亲的怀里,任凭泪水肆虐,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我错了,我错了……”

  我把那只碎成两半的碗用胶粘好,并收藏了起来,一直留存到今天。我知道,它对于我,有着很特殊的感情。

  我和我的孩子不止一次地说起这只碗,在孩子的心里,她奶奶的乞讨已然成了一个壮举、一个传奇,一件值得她去炫耀的事情。母亲也不再避讳,遮遮掩掩,像说一个别人的故事一样,绘声绘色,不厌其烦地将她的“污点”发扬光大。

  我经常把这只碗拿出来,像鉴赏文物一样仔细端详,粗糙的纹路,残损的边沿,像极了母亲的脸。

  这只残破的碗,讨来了足够我们享用一生的粮食!

  优人一等的心

  优人一等的心,是什么样子?

  我家门前有一个剧院,常常会有一些二人转的演出。那欢快的曲调儿常常在傍晚时分响起,整个上半夜的时光就都跟着颠跟着颤了。那里的门票分三个等级,最低也要30元一张。但这丝毫没有阻碍来看二人转的人们,剧院里常常人满为患。

  邻居张大爷是个二人转迷,一辈子就好这一口儿,可是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根本没有闲钱让他去剧院里过瘾。这位张大爷自有他的高招,傍晚时分背着自家的藤椅,往剧院门口的大喇叭旁一放,美美地躺进去,摇着扇子,在暖暖的风里摇头晃脑地听起来,那叫一个美啊!

  剧院的人精明得很,并没有驱逐他,因为他那无比享受的神情,也算是给剧院做了免费的活广告。两下成全,相安无事,乐得其所。

  时间长了,张大爷便成了剧院门前的一景。那轻轻摇着的扇子,定是在他的心间扇出了最惬意的风。

  这便是优人一等的心。

  剧作家沙叶新曾经有过一个鲜为人知的笔名“少十斤”,不细心的人不明就里,仔细看,原来是将自己的名字劈成两半。沙叶新自己开玩笑说“将‘沙叶新’砍去一半,也不过‘少十斤’,可见沙叶新无足轻重,一共才二十斤”。

  胃癌手术后,有记者采访他,他照例幽默不断:“因为癌症,我的胃被切除了四分之三,我也是‘无(胃)畏’的,你想听什么,随便问吧。”

  这是一颗多么豁达而轻松的灵魂。把自己看得很轻,人才会松快。

  沙叶新是出了名的犟脾气,向来都是不媚时、不曲学阿世,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做到不降志、不辱身、不赶时髦、不回避危险。有人评价沙叶新,说他是“不为权力写作的老戏骨”,他也确实是个秉承文人风骨的人,不做权力的吹鼓手,坚持自我思考、独立书写,绝不出卖灵魂。

  这便是优人一等的心。

  妻子喜欢捡垃圾,每次一家人出去吃饭回来,挺贵重的皮包里便都装着捡来的矿泉水瓶子。我觉得丢人,更让我不能理解和讨厌的是,孩子竟然也学她捡垃圾,楼下谁家丢的衣物妻子也都捡回来,破烂的缝补了,脏的洗了,导致阳台上总是堆得满满的,像个十足的垃圾场。我觉得妻子带坏了孩子,让孩子小家子气,短了贵族气质,为此不止一次地和她争吵。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妻子每次卖了旧物都会带孩子去看一个没钱读书的孩子,他是妻子和女儿一起在帮助的孤儿。我无比惭愧,妻子这样是带坏孩子吗?她这样,只会让孩子的心,一点一点更靠近阳光。

  这便是优人一等的心。

  毕淑敏说,优等的心,不必华丽,但必须坚固。

  优人一等的心,不是你有多富贵,不是你有多霸气,而是照比那些庸常,多了一分优雅;照比那些喧躁,多了一分从容;照比那些冷漠,多了一分慈悲。

  在冬天里养几只鸽子取暖

  鸽子停在一个没有爱情的城市,我一直这样认为。

  而且固执的心,始终认定那些鸽子是假的,因为这个城市很不真实,它的上空常常镶嵌着风筝,那些虚情假意的鸟让这个城市看上去更像是一幅虚张声势的拼图。

  满世界都是遗憾,我感到秋天就这么过去,只留下哀愁。

  我在郊区租了一间简陋的平房,我要试着在这里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我两手空空,背井离乡来到这里,除了思念,没有别的行李。

  这时候,念起相亲相爱的从前,一遍一遍地,像数着眼泪。在僵硬的城市里面,那些眼泪,力不从心。

  来这里,只是想让自己静下心来,来解答那样一道难题:你最挚爱的人爱上了你最贴心的朋友,你如何选择?

  每天,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与世隔绝。隔着窗子,听到外面有鸽子“咕咕”的叫声。它们在对面的房顶,上下翻飞,嬉笑怒骂。它们给我死水一般的生活注入了一丝生机,欣赏它们便成了我乐此不疲的爱好。

  几个顽劣的孩童,不时地拿石子打那些鸽子,但不管怎样打,它们依然坚守在那个房檐上,似乎与那里的主人结下了不解之缘。

  后来才知道,那里住着的,是一个孤单单的靠捡拾破烂儿为生的老人。

  邻居们都说他有点傻,养鸽子不为了卖钱,每天还要从自己的口粮里拿出一部分来喂它们。我不禁有些好奇,他养鸽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老人的话让我的心灵为之一震。老人说,冬天太冷,有这几只鸽子在房檐上扑闪,感觉就暖和些。

  养几只鸽子,是为了在冬天取暖,就这么简单。

  老人说,三年前的冬天,有只鸽子跌落到他的院子里,在地上扑棱棱地挣扎。他想它肯定是吃了附近粮库里那些撒了老鼠药的粮食。老人就把它抱回屋子里,不停地给它灌水,竟然奇迹般地救了它一命。从此,这个鸽子就喜欢蹲在老人的房檐上,偶尔在房子周围飞上几圈,“咕咕”地啄开房子四周似乎凝固了的冷空气。

  不长时间,这只威猛的雄性鸽子便引来了一只同样雪白的雌鸽,它们的爱情使老人的屋檐空前热闹了起来。不久,就有小鸽子诞生,一茬一茬的鸽子,给老人的生活带来安慰。

  眼前的那些鸽子多么美好,仿佛一盆一盆白亮亮的炭火,烘烤着这个冬天,让这个陌生的城市,暖意融融。

  我不再相信这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城市,因为低低的天空有鸽子在飞,它们让城市柔软,它们把天空变得很低。

  鸽子是雪做的,反而温暖。

  有一天,当满街的车辆停下来,让一只受了惊吓的小狗先过马路时,没有人鸣笛,没有人催促,所有人都将头伸出窗外,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护送着那只小狗安全跑过斑马线。那一刻,我抬起头,感觉自己吃下了一片暖融融的阳光,快乐地打着嗝儿。

  孤苦无依的老人和那群鸽子,是那个城市,那个冬天带给我的,最温暖的记忆。

  我也矢志不渝地相信,那群鸽子真的可以让冬天暖和起来。

  因为那些鸽子,我决定留在这个城市。因为我知道,我和我的慈悲来到的地方,会成为我新的故乡。

  我想我也找到了那道难题的答案:在挚爱的人那里,选择放手;在贴心的朋友那里,选择成全。

  让过往的一切都随之烟消云散吧。我为他们祝福,让所有的怨恨和欢笑,都在我的记忆里和好。

  作出这个决定之后,我的心轻松了很多。我以感恩的心向那些可爱的鸽子们致敬,那一小盆一小盆白亮亮的炭火,烘烤着我怎样温暖的心啊!

  门前的柳树下,我听到一个大胆的男孩动情地对一个女孩表白着爱意:看到那个房檐上雪白的鸽子了吗?那就是我对你纯洁的爱。

  女孩羞红了脸,那小小的欢喜里面藏着小小的恐惧,“只是,它们会不会像雪,或者一块糖那样,在阳光下慢慢融化、瞬间消失?”

  “不会。”男孩坚定地说。继而,我听到了最美妙而又充满诗意的誓言:

  “即使它们是雪,也是活着的雪,一年四季,永远不会融化。”

  总统在忙,请您稍后再拨

  一连好几天晚上,都能接到岳父打来的电话,但只是响一下就挂掉了。妻子在未接来电中看到是父亲打来的,赶紧拨回去,就听到岳父在电话那边充满歉意地说,不小心摁错了键。怎么一次次地总是摁错键?妻子在心中想,看来父亲真的是老了。

  和姐妹们说起的时候,没想到她们竟然也是屡屡收到父亲这样的“未接来电”。父亲手机上的通讯录里,只有他的五个姑娘,摁错键的概率一天比一天大。对此,我们也都习以为常了。

  岳父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这也算是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吧。年轻的时候,他是那么想要个儿子,所以才有了这么多姑娘。每个姑娘的小名都叫“带弟”,可愣是没能带来一个“有把儿”的弟弟。他一下子泄了气,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别人问起来,他就说,反正不用惦记给儿子娶媳妇了,挣那么多钱干吗,够吃够穿就行了。

  岳父对几个女儿一直不太喜欢,在他心里,他宁愿用这帮丫头片子去换一个“带把儿”的。可是这老了老了,人就变了,几天见不到女儿们回来,就惦念得不行,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没个着落,在院子里团团转,被岳母撞见,骂他“老贱灯”,狠狠地数落一番。

  岳父不喜欢孩子,几个丫头他从小到大一次都没抱过。连带着现在他当姥爷了,对外孙外孙女们也是不理不睬的。可是我却见过他慈爱的一面,那时孩子刚满月,他趁屋里没人的时候,进去抱了抱孩子,冲孩子做了个鬼脸,还在孩子的脸蛋上亲了一下。被我撞见,岳父的脸“唰”的一下子红了,放下孩子,嘴里嘟囔着:“我想看看这孩子到底有多沉。”

  岳父生日的时候,我们送给他一部手机,费了好半天的劲儿才教会了他怎么使用。从此,这部手机几乎没离开过岳父的身体,就连晚上睡觉,都要放到枕头边上。我们告诉他手机有辐射,睡觉时不要放到枕头边上,对身体不好。他不听劝告,他说:“我这耳朵背,怕你们来了电话听不到。”

  平素里岳父几乎不怎么打电话,可是每月的电话费却不少。问明缘由,竟然是被吃费了。原来,最近岳父的手机经常会来一些陌生电话,总是晃一下就断了。每次,岳父都会不假思索地照着来电的那个号码拨回去,结果就被吃了很多话费。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岳父就没长这个记性,总是一次又一次地上当受骗。岳母气得骂他“猪脑”,他却振振有词:那万一是孩子们有急事,碰巧自己的手机又没电了,借别人的手机打的呢!

  这种概率是多么小,可是岳父却甘愿为了这百分之一的概率上当受骗!

  回了家,我们和岳母说起岳父最近总是拨错电话的事,岳母狠狠地骂了几句:“这个老憨驴,他是故意的。”

  怎么会是故意的?

  “他的性格你们还不知道啊,一辈子死要面子,可是又想你们,就想出这么个招儿,真亏他那个猪脑想得出来。”岳母开玩笑说,“估计是从那些吃费电话里学来的吧。”

  “老嘚瑟匠,有个手机不知道咋嘚瑟好了。”岳母顺道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事儿:“有一天,他和老伙计们一边打扑克一边唠家常,争相夸自个儿的孩子孝顺。他故意溜出去挨个儿地摁你们的号码,然后迅速挂断。打扑克的时候,他就有显摆的了。你们一个接着一个的打来电话,弄得他比总统还忙,却跟那帮老东西卖乖:“这帮丫头片子,没事总打什么电话嘛!”

  最灿烂的世界

  在马老大死去的前一天,曾向我要一根红粉笔,我没给他。为这件事,我后悔了很长一段时间。

  马老大一辈子孤身一人。在粮库几乎扛了一辈子麻袋,老了,库里领导考虑他无人照顾,就让他到水房烧水,供他吃住,也算是安享晚年了。

  他不愿说话,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每天机械般地做事,再无一点音响。他像一块灰色的布,毫无生气,黯淡无光,让人感觉他仿佛就住在死亡的隔壁,时刻听得见死亡的鼾声。他大字不识一个,一辈子没沾过女人的边,除了喝酒之外再无任何嗜好。他的生命中没有年、月、日,没有“嘀嗒”作响的时间,所有的日子都像一块一块灰色的补丁缝补出的一件外套,他穿着它,走过一生。

  在一面墙上画画,大概是马老大唯一的乐趣了。每天吃过晚饭,他都会在那面墙上精心地涂抹。没有粉笔,他就用烧过的炭灰,日复一日,乐此不疲。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记录着生活,虽然整面墙都是灰色的,但画面的内容却是鲜活而真实的,仿佛一幅幅温馨的田园风光:房子、篱笆和袅袅炊烟,土地、天空和小桥流水;晒太阳的猫、啃骨头的狗,下蛋的鸡、戏水的鸭;一对亲亲热热的小夫妻,手拉着手,精神抖擞的老两口,扭着秧歌;赶着毛驴车到处叫卖的货郎,骑在牛背上吹笛子的牧童;扛着柴火回家的汉子,坐在炕上低头纳鞋底的妇人……

  无病无灾的一个人就这样去了,多少有些意外,况且他昨天还向我要过一根红粉笔,他到底要用它做什么呢?

  当我再次站到那面墙的前面时,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在整面灰暗的墙上找到了唯一鲜艳的红色:一个女人的红盖头!

  画面上一个男人背着新娘过一座独木桥,那个新娘的盖头红得让人心惊!听同事们说,有人看见他昨天喝醉了酒,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用血涂红了那个红盖头。

  我后悔没能早一点将彩色的粉笔给他,那样,他墙上的画一定是春光盎然、多姿多彩的,他的心或许也会跟着多出一道彩虹,多出几声鸟鸣的。而我却如此吝啬,没能把生命中那些艳丽的色彩传递给他,哪怕只是一点点。

  我想起去年结婚的时候,他硬是凑够了一百元钱给我随了份礼,然后把他自己认为最干净的衣服套上,等着我领他去吃喜宴。我却没领他去,嫌他的脏会影响客人们的食欲,只是草草地端了几盘菜,拿到水房给他吃,他一边喝着我的喜酒,一边“嘿嘿”地憨笑着说:“俺只想看看新娘子长啥样……”

  上个礼拜天,好像是他生命中极为特别的日子,他特意炒了几个小菜,买了两瓶酒,邀我跟他喝两盅。因为我是单位里唯一一个肯和他说话聊天的人。那天夜里,他贪喝了两杯,醉倒后含混不清地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从最贴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纱巾来,并对着它老泪纵横。那纱巾的红色,已经被岁月褪去了艳,淡淡的只剩怀念。

  这可是件稀罕事,我一把将它抢到手里,高扬着取笑他这么大把年纪了还想着“彩旗飘飘”。他不停地哀求我把纱巾还给他,而我却像发现了重大秘密一样,越发得意起来。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把纱巾挑挂到他门前的树上,强迫他“从实招来”,否则,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秘密。马老大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那条纱巾也不知被哪一阵风吹得没了影踪。

  马老大入殓当天,听他的一个同乡说,年轻的时候他曾经有过一个恋人,可是就在他们要成亲的前一天晚上,那个女人在过独木桥的时候,不小心跌进河里,被汹涌的河水冲走了,等他赶到的时候,只在岸边找到她的一条红纱巾。从此,这条红纱巾就成了他心中永远无法抚平的伤口,鲜艳地、醒目地日日开放着,一刻也不曾凋残。

  我深深地自责起来,没想到这条红纱巾竟然浸染着那么多血泪,没想到一个苍白灰暗的生命竟然蕴藏着如此强烈而又挚热的情感,他用伤心作酒花,用回忆发酵,在心底默默地酿着生命的酒,尽管那杯酒很苦,但回味绵长,无际无涯。

  或许是他预感到自己离大去之日已不远,在临终的时候,才尽力把自己新娘的红盖头涂得红红的吧。人们只知道他是灰色的,其实,他的心里有个最灿烂的世界,那里,炊烟袅袅,那里,霞光满天。

  我买了一条红得耀眼的红纱巾放到他的墓前,算是弥补一下自己的愧疚之心吧。风吹着,红纱巾像一捧烧得正旺的火,烘着我羞愧的灵魂。

  单位要粉刷墙壁,在粉刷那面墙之前,我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将它们上下涂抹,整个“田园”顿时生机盎然起来:春光明媚,姹紫嫣红,那个用血涂染过的红纱巾已变成黑紫色,却依然那样耀眼,在阳光下释放着醒目的哀伤。这便是马老大眼中的世界,他用自己的方式拨弄着阳光的琴弦,弹奏出五光十色的生命之音。画面上的人仿佛静静地走下来,就围绕在我的身边,与我倾吐久违的乡音。我坐下来,静静地欣赏,我知道,我已经把它们保存了下来,我放心地往墙上倾倒大桶的涂料,洁白开始铺展,一切都消失了,像那个在灰暗中蕴藏着烂漫的生命的消失。

  唯有那爱,唯有那醒目的红,唯有那前世今生的记忆,永不褪色,永不消失。

  尊严是一段零存整取的路程

  看过一部叫《零钱》的法国电影,令我印象深刻。

  在一个高楼林立的街区里,有一个跛足的老乞丐,每天都倚着一根柱子,站在路边乞讨。他头发蓬乱,表情木讷,总是瞪着一双深陷的眼睛默默地注视着过往的行人。他的手中拿着一只变形的纸杯,行色匆匆的行人中,常会有慈善的人驻足掏出零钱放入纸杯中。他从不哀求别人施舍,对施舍的好人,也从不道谢,连个谦卑的笑脸都不给。

  史蒂夫是个成功人士,他拥有自己的公司,拥有豪华的写字间,拥有高档的轿车。他每天下班走过乞丐身边的时候都会掏出一枚零钱扔进乞丐的纸杯中。这已成了惯例,乞丐注意到这位成功人士的车,由于地下车库尚未修好,只好露天放在附近的空地上。也许是为了报答这位每天都施舍与他的恩人吧,他默默地为这位恩人擦起了车。这一切都被史蒂夫透过落地窗看见了,不知是于心不忍,还是怕乞丐缠上他,抑或不想欠这个可怜人的人情,在下班走过乞丐身旁时,他在照例往纸杯中放入一枚硬币后恶狠狠地对乞丐说:“这钱是送给你的,不是擦车的工钱,请你以后不要碰我的车!”乞丐什么话都没说,第二天还是执拗地为他的恩人擦车。

  于是史蒂夫还是每天给乞丐一枚零钱,乞丐每天都为恩人擦车。这似乎成了两个人生活中的必修课。史蒂夫在闲暇时,会举着高倍望远镜站在落地窗前观望乞丐给他擦车,镜头中的乞丐擦车是那么卖力,连反光镜中的一个斑渍都不放过。

  可是有一天,当史蒂夫下班掏出钱包准备拿零钱给乞丐时,却发现没有零钱。他觉得像欠着乞丐债似的,居然无法从乞丐面前堂而皇之地走过。不过,企图靠行人身躯掩护自己逃跑的成功人士还是被乞丐发现了,他一反常态地举着纸杯追了上去。史蒂夫愤怒了,开着车子绝尘而去。尽管从反光镜中看到乞丐摔倒在地上,却连油门都没有松一松。

  一连几天,史蒂夫的车都没人帮他擦,他的车上积满了灰尘。每天下班路过那根柱子前,再也不见乞丐的身影。有一天下班后,他再也憋不住了,开着车子穿街走巷寻找那位乞丐。终于在一个闹市区,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当他拿着一张大面额的钞票迎上去的时候,乞丐却冷冷地看了他手中的钞票一眼,嘟囔了一句“对不起,我要的是零钱”,然后傲慢地背过身疾步走开了。

  这部影片很短,只有15分钟,给我的思考却很长很长。

  施舍者有怜悯之心,乞讨者有感恩之心,其实他们之间并不矛盾。也正是这两点让史蒂夫和乞丐彼此之间互相关注着,吸引着。可是,偏偏这乞丐却没有尊严扫地,没有丧失人格,他依然觉得受人恩惠,应当图报。当施舍者剥夺了他回报的权利,他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于是他就只能选择躲避。当施舍者曲解了他的意思,给他大面额钞票时,他觉得人格受到了侮辱,便选择了拒绝。

  史蒂夫是有怜悯之心的,但却缺少感恩,他从不认为乞丐为他擦车子是值得感激的,相反却有些厌恶。而乞丐通过擦车这件唯一可以做的事情表达他的感恩之情,同时,也可以偶尔怜悯那位成功人士——最起码他也有没有零钱,仓皇逃遁的时候。

  正因为如此,史蒂夫深深领悟到,那个乞丐不是断了脊梁的癞皮狗,他在他的心中渐渐挺拔起来,因为他是有尊严的。

  除了这个电影,我还看过三个关于零钱的报道:

  一个说的是香港富豪李嘉诚。他曾经不小心把一枚二元硬币掉进了坑渠,一个过路的人帮忙把这个硬币捡起来,李嘉诚掏出一百元作为报酬。对他来说,每一枚硬币都是社会的财富,不可以浪费。每一枚硬币也都是有自身价值的,有自己的尊严。

  另一个说的是银川市民梁先生。他坐公交车没零钱,中途被赶下车。下车后他打了一辆车追上公交车,将一元钱交到售票员手中,他说这是要买回自己的尊严。

  最后一个说的是一个普通工人。他想辞职,结果为没领到自己的工资投诉到多个部门,和厂里闹得很不愉快。结算工资时,工厂负责人换来重达20斤的零钞,口口声声喊着“用钱砸死你”,将零钱倒在厂房大门口让他一张张地捡。当时太阳刺眼,纸币被风吹得乱飞。他和自己的家人在众人围观中捡了约一个小时。“我必须微笑着一张张地都捡起来,因为这些零钱侮辱的不是我,而是他们自己。”他说。此刻,那散落一地的已经不是钱,而是劳动者无处安放的权利和尊严。捡钱要弯腰、点钱要低头,这些无奈而必需的动作无形中满足了砸钱者畸形的优越感,在某种意义上,这种优越感和到公园撒玉米粒喂鸽子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喂鸽子是善意的,而砸零钱是侮辱性的。

  这些关于零钱和尊严的事,每天都在上演。不是每个人口袋里都装满大额钞票,也不是每个人口袋里都装满零钱,大钞有大钞的交易,零钱有零钱的用途。

  尊严是一点一滴累积起来的。正如受人尊敬的大钞,是无数被人鄙夷的毛票攒聚起来的一样。

  有时候,你用零钱可以打发走一个乞丐,用千金却无法打发走心灵的孤寂。

  零钱是心灵的测谎仪,测试你心,是否失信于最本真的善。

  前面说的那个电影,有一个善意而温情的结尾——

  “那么,有空的时候能帮我擦擦车子吗?”史蒂夫换了一枚零钱,快步追上去,对乞丐说道。

  “好的先生,很荣幸为您效劳。”乞丐欢快地接过他的零钱,脏兮兮的手不小心碰到了史蒂夫的手,但史蒂夫不但没有缩回双手,反而主动去握住了那双被贫困折磨和摧残的手。

  那一刻,两个人的灵魂终于平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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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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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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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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