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浮世风华>第四十一章
  大人们慢慢看清了他俩的真面目,表面乖巧听话老实,事情全是背地里偷摸干。如此一来,他们的自由度大大降低,行动范围被卡死在自己家里,连院子都很少有机会去。能光面正大见面还得是夏日夜晚全家出来纳凉,左领右舍笑着聊天打牌,这时候家里人都在,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跑不掉。连坐在一起说话,都会被打趣,“你俩又鬼鬼祟祟策划什么呢?”

  但聊天的自由大人没法限制,他们坐在树下,只要不引起大人注意,爱说什么说什么。朱晚云悄声问他:“还想学唱戏?”

  沈清嘉点头。“一直想。”

  “你还没和你爹娘说吧?”

  “没,说了他们肯定不许,我还是得偷偷来。”他一反常态,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朱晚云基本没在他脸上看到过志在必得的神情,看到一次就知道这小子决定不撞南墙不回头了——没准撞了南墙也不打算回头。她知道自己十之八九劝不住,但还是一脸不赞成:“不光你爹娘不许,我也觉得这条路不靠谱。”

  “连你也不站在我这一边?”沈清嘉鼓着脸,震惊又委屈。朱晚云看不得他这个表情,再看下去她怕忍不住说“好好好你爱干什么我都支持”,于是别过脸:“你知不知道唱戏很苦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当然苦,不苦怎么唱得出那种效果?”沈清嘉笑得眉眼弯弯,“莲妹,我吃得了苦,你不用担心。”

  “不光训练苦,你想没想过,唱戏的能吃上饭,能红,靠的什么?”朱晚云边说边觉得自己简直俗不可耐,“满池座子的观众要是不给你喝彩,不捧着你,不花钱买戏票,你等着喝西北风去吧。就算你真的红了,成角儿了,碰到地位高的戏迷,你还得应酬讨好他们,不要以为这些事很好做。”

  “唱得好了,他们自然会来。”他倒是泰然自若,“成角儿了多风光,少不了戏迷的追捧,我感谢他们一下又怎么了?”

  朱晚云被他堵得无话可说。她在俗世中打滚许多年,明白这些事远没有他想的这么简单,但没法跟他解释清楚,也不忍戳破他的美好幻想。她滚出一身泥土灰尘,碰到一个尚且干净清白一尘不染的,忍不住就想护着点。

  “既然这么坚定,你有门路么?拜在谁的门下?你爹娘那边打算怎么对付过去?”大志向不提,只谈小困难,小困难解决不了,这事儿就黄了。

  “上回我和你说的丁二爷,还记得不?”沈清嘉把计划一五一十说给她听,“他有戏班子,我去投靠他应该没问题。签了投师纸,相当于跟家里也没什么关系了,我先斩后奏,他们拿我没辙。”

  直接断绝关系?够狠的。朱晚云觉得自己应该重新审视一下这个男孩。随着年龄增长,他脸颊的婴儿肥逐渐消退,脸上轮廓开始鲜明,原本就精致的五官开始外扩,再过几年长开了,即使不化妆也会是一张浓墨重彩的脸。只看长相,倒确实蛮适合吃这碗饭。这么软的性子一旦下定决心,爆发出来的力量也不容小觑,果真走上这条路,结果会怎样,不好预测。

  “拜师要献礼的,你送什么给师父?枣子吗?”朱晚云发动最后一击。沈清嘉手头没钱,也没有其他办法搞得来钱,这一关过不了,师父看都不会看他一眼。

  此话一出,他果然陷入了沉默。朱晚云见他眉毛拧巴在一块儿,嘴角也微微扭曲,不由得笑了。

  “行啦,别愁眉苦脸,大不了我帮你想想办法。”

  “刚刚不是还不赞成,怎么又帮我?”沈清嘉的小脑袋没法思考太多东西。

  “看你心意已决,不帮的话,怕你做出什么无可挽回的事。”朱晚云伸手摸摸他头发,“我觉得呀,我是姐姐,你是弟弟才对,倒是你,一口一个‘莲妹’叫得开心。”

  朱晚云先从大人们的聊天内容中探听到丁二爷的地址,然后趁秀芝外出买东西,在家翻箱倒柜,找出一对镯子。秀芝曾和她提过为她备了嫁妆,家穷给不了大钱,只是一双镯子,当时她还开玩笑说这辈子不知道能不能嫁出去。

  这大概就是秀芝口中的嫁妆。朱晚云曾得到过无数首饰,一眼就辨得出真假。这对玉镯色泽纹路重量都同她先前见过的在同一水平线上,应当是真货,卖出去值不少钱。若用这个做见面礼,丁二爷想必没有不收沈清嘉的道理。

  她把东西归位,玉镯藏在身上。秀芝一个女人家讨了这么多年的生活,还是要保管这对镯子,不到万不得已,朱晚云也不想将它送人。她找到沈清嘉,叫他先空手上门试试,表现出最大的诚意,看丁二爷是否动容。

  “万一他不肯收我呢?”

  “我自有办法,你尽管去。”朱晚云笑道。她有朝一日也成了人家的后盾。

  沈清嘉跟娘撒娇耍无赖,自己好歹也是十岁的大好男儿,怎么能一天到晚窝在屋子里呢,总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放心吧娘,我保证安全回来。李凤儿已经死了很久,娘又心软,经不起他软磨硬泡,横竖是个男孩子,能出什么事。这么着,他争取来了自由,去天桥那边找丁二爷的戏班子。

  等戏班子表演结束,沈清嘉跟在他们身后,一直走到丁二爷家门口。丁二爷原以为这小孩只是顺路,没想到像块儿牛皮糖甩不脱,安顿好手底下人马后,他招呼沈清嘉过来:“小孩儿,干啥老跟着我?”

  “我想和您学唱戏。”沈清嘉开门见山。

  “你这也不像吃不饱穿不暖没爹没娘的啊,怎么这么想不开?”丁二爷大笑,“快回家去吧,省得待会儿你爹娘找过来怪我拐他们娃。”

  “我真心的,没有想不开。”沈清嘉辩解,“我有爹娘,也吃得饱,但就是想学戏。您看我的条件,我条件不差的。”

  丁二爷当他脑壳有病,甚至懒得敷衍,就进屋关门了。进梨园行的多是走投无路,想混口饭吃,这小孩八成是看了角儿在台上光鲜亮丽,就蠢蠢欲动,也想入这行。奶味儿还没褪干净,谁能把他的话当真了。

  沈清嘉在外叩门无果,只好打道回府。朱晚云瞧他表情就知道失败,一问过程,笑道:“这是没把你话放在心上,觉得你开玩笑呢。这样,你连着一个月,天天去拜访他,每次都说明来意,态度一定要坚决,要不卑不亢。一个月下来,保管他迎你进门。我没法保证他能收你为徒,但至少他会觉得你没在玩他,你是认真的。”

  他果真这样做了。仅仅两个礼拜,丁二爷就被他烦得不行,在他一再要求下,终于肯正眼瞧他。这一瞧不要紧,这孩子长得的确不赖,身板也柔韧,若是好生训练,再熬过倒仓期,不是没可能成角儿。

  丁二爷的戏班子里许久未见花旦的好苗子,这下倒是误打误撞捡来一个。声儿也甜脆,相貌也好,收他进班或许可行。但小孩爹娘健在,这种大事总不能不通知。

  “叫你爹娘来见我,他们同意了,你就加入。”他盘算着拜师礼呢。

  “他们不会来的,但我有办法筹到拜师礼。”沈清嘉急急忙忙表决心,“绝对不会糊弄师父。”

  “现在不是拜师礼的问题,你爹娘健在又不来,我怎么答应?”丁二爷瞧这娃怪可爱,不知不觉间说话声音都柔和多了,“万一我收了你,他们跑过来闹,要我还他们儿子,我名声往哪儿搁?投师纸签了,不能反悔的。上头也该有他们的名儿才成。”

  “好,我回去同他们说。”沈清嘉扭头往大院跑。丁二爷看着他瘦小单薄的背影,笑了一下。“这娃有点意思。”

  不出朱晚云所料,他在家长这关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阻拦。爹和哥哥都不能理解,脸上抹乱七八糟的油彩,上台咿咿呀呀,到底有什么意思。娘哭天抢地,戏子是下九流,没红之前日子过得又苦,平白无故遭这个罪,图啥呀。朱晚云晚上关着门窗都能听见他家传来的争吵声,心想他做到这地步了,到底还是败在家庭这一关。

  没成想这一回沈清嘉拿出了骨子里的勇气和决心,就是绝食也决不妥协。朱晚云被他娘叫到家里去,想让她劝劝他,望着他凹陷的脸颊她却一句话也出不来,心想当初被那些男孩欺凌得那么惨,他尚且拿不出现在一半勇气,这次是真的壮士断腕,如何劝得住。

  这场拉锯战,以沈清嘉胜利告终。爹一怒之下表示不认这个儿子,趁早滚,爱去哪去哪,莫说唱戏,去妓院当“大茶壶”都成。沈清嘉夺得主权,磨着娘在投师纸上签字。在此之前,朱晚云叫他带自己去见丁二爷。

  “你娘拿不出拜师礼的,我这里有。带我去见他,先把拜师礼给了,省得签投师纸时难堪。”她说。

  “莲妹,你哪来的镯子?”沈清嘉倒吸一口气。

  “你甭管,反正我不偷不抢,这镯子就是我自个的。”朱晚云笑了笑,“等会儿见到丁二爷,不会丢你的脸的”

  她呈上这对玉镯时,丁二爷拿在手里瞧了很久:“这是拜师礼?”

  “不错,我先送过来。这事儿不要说给他娘听。”朱晚云挺着腰板,竭力使自己矮小的身子高大一点。她从怀里拿出两张纸,纸上是一模一样的内容。“丁二爷,收了拜师礼,麻烦签个字据,回头可别不认账。”

  丁二爷爽快签字,笑道:“小姑娘家懂的东西挺多,放心,我不会自毁名声,赖小丫头的账,老脸真是丢干净了。但是你得保证这镯子来路清白,不是从家里偷的,也不是偷别人的,可别到时候主人家找上门讨债。”

  朱晚云对丁二爷莫名好感。他没有对她品头论足,亦不曾恃强凌弱,收了礼物又翻脸。

  她对丁二爷勾勾手指,示意他弯下腰听她说。丁二爷见她煞有介事,也就乖乖配合。

  “我保证它来路清白。”她轻声道,“这是我娘给我准备的嫁妆。”

  丁二爷听罢,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让她放心。然后把头转向沈清嘉:“你这个徒儿我算是收下了,就等你娘来签字。小子,好好学艺,将来出息了,别辜负了这位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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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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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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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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