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是侯耀华的最大爱好,这处幽静的桥洞,就是他的“书房”,闲暇时日,他就爱跑到这里来,钻进书本的世界,经常一呆就是大半天。
正看得起劲的时候,侯耀华突然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于是侯耀华翻下桥洞,寻着声音的方向找了过去。
原来叫他的人,是他的两个哥们。哥们见到他,急不可耐的说:“你姐姐都被造反派给绑了,你小子还有心思窝在这儿看书呢!”
“被谁绑了?”候耀华大声问道
“学校那帮造反派!说是要批斗她,你赶快去看看吧!”
“人在哪里儿呢?”
“学校操场上,赶紧的吧!”
侯耀华心里咯噔一下,他清楚“批斗”二字的含义,于是想也没想,就在河边抓起一坨石头,塞进挎包里,朝着学校飞奔而去。
等他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晚了。他看到一大堆人围在主)席台上,众人议论纷纷,似乎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
侯耀华发疯似的拨开人群,终于看到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
他看到自己的姐姐趴在一片可怖的血泊之中,不知是哪个部位受了伤。
侯耀华立即弯下身,查看姐姐的伤势。
“姐!姐!你怎么了?”他摇了摇姐姐的手臂,但血泊中的姐姐,毫无反应。她已经丢失了意识,不知是昏过去了,还是怎么了。
旁边有人提醒他,赶紧看看眼睛出事没有。侯耀华照做了,他抓起姐姐的肩膀,将趴着的姐姐翻了过来。这一翻不要紧,只见姐姐的半边脸,已是血黏黏的一片,不知是眼睛给戳破了,还是哪里开口了。
如此严重的伤势,让围观的众人也退后了两步。
“快送她去医务室吧!还耽搁干嘛!人都已经昏过去了!”旁边有人劝了句。
“你等着啊,我去看看校医那边有人没!”
“有个屁,校医早不见了!”
......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现场变得更加混乱。很快,这些噪杂的声音,在侯耀华这里被屏蔽掉了,他的耳朵变得听不到任何声音,只有嗡嗡一片响。
触目惊心的鲜血,令候耀华满眼都是红色。他感到怒气上涌,身体也因为血脉的涌动而开始打晃。
“谁......是谁干的?”侯耀华抬头问。
没人回答他,但他看到旁边就站着几个造反派的人。其实,造反派的这些人,也不过是些青春期的毛头小子,他们最容易被鼓动,做事也欠考虑,见事情闹得大了,这时候也都畏畏缩缩,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
看到侯耀华那愤怒的目光射来,这帮人哪还敢与其对视,他们就像犯了错的小孩,各个低眉顺眼,别开目光。
“我做的!怎么了?”造反派的头子,却鼓起勇气,高昂着头回答了一句。不错,她的手上,现在都还残留有大片的血迹。
这个造反派头子,人送外号“赖三姐”,因为家中长辈是民兵连的领)导,所以打小就性格豪迈,不爱红妆,偏爱武装。
可是,豪迈只停留在了表面,赖三姐实际上表里不一,心眼奇小。并且这种豪迈,并不是精忠报国的那种豪迈,究其本质,不过是对权势的渴望罢了。
自从她当上造反派头子后,这股子“豪迈劲儿”就愈演愈烈,长辈的那一套,更是被她学得有模有样。
侯耀华放下姐姐,缓缓的站了起来。他那愤怒的两眼像一把尖刀,恨不得直接刺死那耀武扬威的赖三姐。
面对愤怒至极的侯耀华,身为女儿身的赖三姐,自然也是心虚不已。她刚才的疯狂行为,都是冲动所致,直到事情到了现在这种不可收拾的地步,她那发热的脑袋,这才降下了温。
但是,她不能对候耀华表现出一丝惧怕,也不能有任何悔恨。毕竟她是这帮人的头子,是小领)导,跟其他人不一样。再说了,身为造反派的头子,怎么可能认怂呢?如果在侯耀华面前当了缩头乌龟,她的地位还怎么维持呢?
“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赶紧……赶紧把她送医院去!”赖三姐狠狠瞪着候耀华,她指着地上的姐姐,用命令的语气说。
这句话,无疑是泼出来的一大盆汽油,将候耀华的怒火彻底点燃。
“我去你妈的!”侯耀华怒骂道,只见他突然暴起,迅速扯出了挎包里的石头,朝那帮造反派的人冲去。
旁边的人想拦住他的时候,已经晚了。这时候的侯耀华,愤怒上头,已经没有任何理智可言。他一脚将赖三姐踹倒在地,然后二话不说就举着石头,往她脑门上招呼。
石头砸在脑门上,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最终,这场闹剧变成了两场悲剧。侯耀华的姐姐被送进了医院,被侯耀华按着打的赖三姐,也被送进了重症室。
侯耀华闯祸了。
他逃出学校后,不敢回家,更不敢去医院看姐姐,只能窝在桥洞里,提心吊胆的过了一夜。把造反派的头子打进了医院,可不是什么小事,因为造反派除了本校的,还跟其他学校的搞过联谊串联。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里,他们人多势众,候耀华如果被他们抓住,那就完蛋了。
不过幸好他第二天就要随队下乡,造反派还没来得及搜捕他时,侯耀华就登上了绿皮火车,去往插队的那个远地方。
他知道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闯下了大祸。他对冲动的行为感到后悔,那个人被他打死了吗?姐姐的伤势又如何了?
他不知道,也无法知道,只能在哐当哐当的绿皮火车上,胡思乱想。
候耀华最终顺利到达了生产队,生产队位于西南地区的某个山村,这里交通闭塞,人烟稀少,就像与世隔绝一般。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他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没人来找他,这里的知青和乡亲,也不知道他惹过什么祸事。
候耀华想,这种地方那么偏远,或许能躲开风头吧?于是在碧水蓝天的原生态中,他那悬着的心,总算是安稳了一些。
但是,该来找你的,你再怎么跑,都是躲不掉的。
那天,候耀华正在地里劳作呢,忽然就见一个知青跑来。
“候耀华,候耀华!”那知青远远的就开始叫嚷着。
“怎么了?”
“你小子是不是惹什么事了?”那人说,“村里来了两个人保组的人,点名要找你呢,快跟我回去吧!”
“人保组?”候耀华两眼大睁,吓得手里的锄头都掉了。
人保组,全名“人民保卫组”,当年公)检法全部被砸烂,人保组临时担任司法职能,通俗点说,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公安机关。
“对呢,等着见你呢!快跟我回去吧!”那知青拽着侯耀华的手说,“他们说……”
但是这一拽,把侯耀华可吓得不轻。那知青的话还没说完,脸色苍白的候耀华,就挣脱了那知青的手,他捡起地上的挎包,然后连滚带爬的跑进了荒山。
“侯耀华?!”那知青愣愣的站在原地,不解的看着候耀华的背影。侯耀华跑得实在太快,两分钟不到,就不见了影。
这是他最后一次见侯耀华,从那以后,侯耀华就从生产队里消失了,再也没出现过。
村里来的人保组,确实是来找他的,但是,他闯下的祸事,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严重。
侯耀华不知道的事,造反派的头子,并没有被他打死,他的姐姐,伤势也没他想的那样严重。
当时的情况是,那个心狠手辣的赖三姐,准备用别针扎眼睛的时候,候耀华的姐姐并没有就此顺从,而是奋力反抗。xǐυmь.℃òm
因为扎眼睛不比得打耳光、抽皮带这种小事,这一针要是扎下去,后果是难以承受的。姐姐的反抗,让批斗现场混乱不堪,混乱之中,赖三姐原本三丈的怒火,这时候变作了九丈。
于是她心一横,就把尖锐的别针扎向了姐姐的侧脸。别针扎进肉里,然后像拉链那样,在脸上撕开一条近十公分的口子。
触目惊心的血肉,顿时翻露出来,如注的鲜血,也一并涌出。姐姐惨叫一声,就丢掉力气向后退去。谁知退步之中,她被什么东西绊倒,脑袋磕在了墙上,然后晕倒在地。
这才有了侯耀华赶到之后所看到的惨状。
但是在那个年代,通讯工具还未普及,打个电话都是稀罕事,所以侯耀华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他当时听到“人保组”三个字,就先入为主的认为是大难临头了。
通讯的落后,为那个年代的人带来了许多误会。这些误会,有大有小,小的一笑而过,大的改变终生。
侯耀华就因为这场误会,踏入了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如果那天他没有慌不择路的逃进山林,而是跟着那知青回到村子,接受人保组的调查,那侯耀华这辈子会怎么样我们不知道,但绝对不会有那么多的遗憾。
逃进山里面之后,侯耀华无处可去,年纪轻轻的他,只好开始了漫无目的的逃跑之路。他先是像个野人一样在山里窝了几天,然后顺着河沟,摸索到了另一个村庄,用谎话骗了些果腹之物后,他又潜入深山老林,找寻下一个村子。
在他随身携带的挎包里,什么都没有,就有一本刚刚借来的小册子,名叫《切格瓦拉日记》。切格瓦拉是南美革命运动中的著名人物,他的事迹非常传奇,所以这本书在当时的知青群体中,广为流传。
路上,这本《切格瓦拉日记》,就是他的精神食粮。格瓦拉放弃荣华富贵,心系世界革命的举动,令侯耀华颇为触动,他也梦想成为一名散发光和热的共)产主义战士,而不是四处流浪的逃犯。
谁会想到,这个机会真的就来了。机缘巧合之下,四处躲藏的侯耀华,来到了西南边境。
在这里,侯耀华无意间知道了国境外面正在打仗的消息。当时的情况是,好多在边境农场的知青,都偷偷的跑过去参军打仗。
在那边,可以参加当地的红色游击队,可以吃军粮,睡军床,可以真刀真枪,点兵沙场,可以战场立功,扬名天下。
对彼时的侯耀华来说,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如果可以参加游击队,那意味着他不仅有地方可去,能够结束温饱不定的逃犯生涯,并且可以支援世界革命,当一次真正的“切格瓦拉”。他受够了躲躲藏藏的日子,渴望抛头颅洒热血的生活。
经过一番打听,侯耀华与当地的知青接上了头。最初,他以为自己的身份会对这种“伟光正”的革命活动有影响,但是实际接触后才发现,大家并不在乎。
他们都是些十七八九岁的年轻人,谁会管你是因为什么去参加红色游击队?再说了,私自参加游击队,本就不是什么合法行为。
知青们聚在一起,商量好了具体对策,他们打算趁夜逃出农场,偷渡越境。
成功到达境外之后,这一队知青,顺利找到了当地游击队的根据地,并立即前往征兵站报名参军。
当地的游击队,对这些私自越境的知青,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战事激烈,对兵源的需求大。
加上这些越境过来的知青,也没什么苛刻要求,基本都是些渴望上战场的热血青年,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互惠互利。
征兵站很快通过了他们的参军请求,毕竟偷渡过来的知青,大多是经历过文)革武斗的红)卫兵,平时又看过不少战争影片或书籍,算得上是“能打战”、“会打战”、“想打战”的优秀兵源,游击队怎么可能拒绝呢?
候耀华被编入了游击队的“知青旅”,他结束了躲躲藏藏的生活,将在异国他乡开始一段戎马生涯。
但他不知道的是,命运对他开的玩笑,这才刚刚开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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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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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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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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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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