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所比以前的公寓高级得多,至少有电梯,搬家那天我带领绝望的F男及其麾下全部人马,拎着崭新的抹布拖把,排成一字长蛇阵,浩浩荡荡杀过去收拾了一整天,在实际意义上达到了纤尘不染,蓬荜生光的境界。
而约伯则负责把全套家具电器购齐,每个房间都装了空调,连厨房洗手间都不例外,这在哥达城普通人家,就是不得了的奢侈生活了,考虑到当时我们还没挣钱,钱都是从各国万恶的有钱人账户上A的,我还有一种劫富济贫的满足感。
弗里达大娘显然对新房子很满意,但她每隔三五天总要回去以前的地方,我怕锡那罗亚集团的人对她不利,陪着去了好几次,只见她在那儿有一下没一下的打扫卫生,晒晒东西,或者干脆就是从客厅转悠到卧室,再从卧室转悠出来。我就在门口蹲着傻看着她,直到大娘手一挥:“走”。就跟在后面离开。
作为一个糙爷们,我完全无法体会弗里达大娘这种恋旧的心情,但我同时也是一个资深的已婚糙爷们,而小铃铛是一个珍藏了少女时期到现在所有破旧内衣裤的太太,因此我早就学到了与女人愉快相处的经验:你不理解没人怪你,只要你闭嘴就行了。
我和摩根都会经常跑弗里达大娘家去,我主要是为了看看她过得怎么样,摩根主要是为了去给大娘做体检,除此之外,去得最勤的就是娜莎,几乎天天都在,而且还没事就来十号酒馆找人,一见面就叽叽喳喳用西班牙文说个没完,跟两只鹦鹉似的,我们都觉得这个女警察多半是卧底,不然为什么会跟当过蛇头的弗里达大娘那么亲热。
后来听绝望的F男说,娜莎和弗里达大娘的亲儿子青梅竹马,长大了本来要结婚的,结果不知道什么原因没结成,但一直都没断绝来往。
我问他什么叫亲儿子,绝望的F男说就是弗里达大娘亲自生的儿子,她有两个儿子,亲的那个失踪了(其实关在纽约监狱当然其他人不知道),另一个是个亚裔混血,街上捡的,取名叫做安东尼奥,他说着说着忽然停了下来,瞄我一眼点点头:“你别说,长得还挺像你的呢。”
来哥达城的头几天,有一晚上弗里达大娘发着高烧摸着我的脸口口声声叫儿砸,还真不是完全因为出现幻觉啊。
相处这么久,我偶尔想起当初约伯说的弗里达大娘年轻时是蛇头,心里很有点接受不能,有一次我在厨房帮她剥酸橙榨汁配鸡尾酒,一边干活一边随口就问起这事儿。
结果大娘先是虎躯一震,接着直起腰板来死命瞪了我一眼,明显就不高兴了,走到旁边摔锅打碗的用西班牙文说了一串,就本人真实外语水平而言,我压根听不清楚其中任何一个字,问题是我有一个被摩根和咪咪开了外挂的神经病语言中枢,它才不管三七二十一,耿直地把意思直接传译了过来。琇書蛧
“你看看哥达城这些人的生活,不让他们走,他们就会死在这里,我不是蛇头,我从来没有收过他们的钱,从来没有把他们丢在边境处等死,我找到一条又一条可以避开边检的路线,把这些可怜的人呢送到美国,送到一个可以靠双手工作养活自己的地方,我做错了什么吗?蛇头?只有那些收钱又骗人的混蛋才是蛇头。”
我大气不敢喘,过了半天都不见大娘有重新敞开胸怀接纳我的迹象,赶紧自己溜了出来。
想着这些点点滴滴,我慢慢走到了弗里达大娘住处的楼下,一路上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泄气,明显得就跟破了一个洞的气球一样,曾经那些仿佛无穷无尽的精力,可以开山打牛气吞江河一般的战斗力,以及圆的长的斜方的各种肌肉块,都在干瘪消散,很快就会像一场春梦一样,去得无影无踪。
路上我遇到好几伙无所事事在街上游荡的小混混,他们远远看见我都行注目礼,眼神中充满尊敬与畏惧,想必脑内在循环我在十号酒馆之外只手战群豪的传奇片段,不是吹,好多人用手机拍我打架的片段传上社交媒体,点击数加起来现在都有几百万了吧。
他们浑然不知道我此刻犹如强弩之末,如果谁有种趁我不备径直上来捅一铅笔刀的话,说不定就会跟豹哥一样死于街头,而且还不会有漂亮女人看着我后背上的纹身流泪,因为我没纹身。
我这么想入非非,然后突然自己问自己,豹哥他妈的又是谁啊,我认识他吗?我怎么知道他背上有纹身?(甜蜜蜜电影经典桥段)
在身体恢复到小霸王原装的同时,就好像有人从我眼前突然揭开一层白内障。我忽然想,既然在社交媒体上有几百万人看过那些我在哥达城跟人打架的视频,有什么理由主格会一直找不到我呢?
还有一个转角就是弗里达大娘住的那栋楼了,就在拐弯的瞬间,我看到了娜莎。
她就站在楼下,向着我过去的方向张望着。
我凝视着她的脸,那种久违的清明感流进了我的脑子,我从她看起来毫无表情的脸上辨别出了许许多多的情绪,那些情绪隐藏在微小的眼部与唇部的纹路中,正常人根本什么都看不出来,但对我来说,却像是一缕缕化成各种形状的烟雾,不断蒸腾而起,不同的情绪,不同的颜色。
恐惧,愤怒,期待,惶恐,苦恼。
她在等人吗?等谁?为什么要在这里等,是什么让她心绪如此纷乱,如同风中的烛火摇曳不休。
我在原地不动待了一分钟,而后慢慢转了过去。
在她和我双目对视的那一瞬间,我明白了,她等的人就是我。
娜莎向着我飞奔而来,张开了双臂,我站住了,一动不动,任她扑进我的怀里。
但她并不是来拥抱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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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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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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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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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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