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那就像摩根说的那样吧——在有的事情上面,一个人只能将自己当作神。
我深呼吸,慢慢穿好了袜子和鞋,踮着脚尖在弗里达大娘的公寓里走了一圈,老实说没啥值得探索的,只有豆子特别多,多看一眼都叫我掉眼泪,不是因为香,是因为思乡。
转悠到厨房进去那个放杂物的小阳台角落,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根铁棍。
很不规整的一根铁棍,像从某处栏杆上硬生生敲下来的,一头还有尖锐的断口,另一头则被一块破布仔细的包着,包成了一个两边凸出,中心凹陷的护手,我触摸着那个凹陷,想象着包的人一圈一圈缠这块布时的心情。
扯不上啤酒或姑娘,每一个抓握都准备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铁棍悄然无语,却说出了许多故事,有阅历!是我们这种范儿的。
我悄悄穿上衣服,把铁棍塞在后背,走出了门。
街上很安静,已经是后半夜了,即使作奸犯科也需要休养生息,我照着白天的路线往弗里达大娘的杂货店走,一路都没有街灯,乌漆抹黑的街道上有一股浓重的异味,像是一大盆尿被放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高温烤成蒸汽——我在wittywolf蹲班房的时候,公共区的洗手间就弥漫着这种味道。
夜色无法妨碍我辨认道路,但这尿味儿倒是几次让我差点放弃了刚出门时刚勇的决心,可见嗅觉比视觉脆弱得多。
根据约伯出示的街区图,我走过了弗里达大娘的杂货店,很轻易地就找到了教堂街一号,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在南美哥达城这么破败危险的一个地方,居然有维多利亚式外观的四层高楼,占据了街区转角处一块巨大的地盘,几层楼上的一溜儿雕花大窗都被木板交叉封闭了,顶楼装了高瓦数的探照灯,交叉往复巡查,方圆十数米内没有任何阴影死角,大门上挂着烫金牌子,写着“金色哥达广场”的字样。
我站在探照灯的搜寻光圈之外,望着眼前的建筑物,尽管看不见,却能感觉遍布在各个位置的摄像头和狙击枪口,这里戒备森严,远远超过了任何一家大型贸易公司要需要的程度。
不要说寻常人等想溜进去搞个破坏根本没可能,就是一支军队来,也要用重武器才能轰得出一条路。
任何人再往前走几步,多半就会被打成一个筛子——对本城的居民来说,这和拿刀抹脖子会出血是居于一个程度的常识。
四周非常清静,城堡中的人非常安全。
没人料得到我会出场。
把铁棍从背后拿出来,挥舞了两下感觉挺好使,我信步冲着金色哥达国际贸易公司的大门就走了过去,左眼忽然感到一阵轻微的灼热,我听到脑袋左前方十点钟位置响起了轻微的扎扎声,我没听过那种声音,脑海中却自动生成了一排机枪感应到入侵信号后被激活,开始进行位置调整和瞄准的场景。
说完全不害怕,那是假的,不管咪咪给老子下了什么药,我不还是个人嘛。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回想着我的偶像冥王先生戴着快递帽神清气爽的小样子,径直走到了大楼正门前,挥起铁棒,一棒打出。
金色哥达广场的大门上,一个不规则形的大洞应声而开,与此同时,我的肩膀和后颈弹飞了大概上百颗子弹,巨大的机枪轰鸣声在我耳边萦绕,但这一切都无关紧要。
肾上腺素急速分泌,如同开闸放水,而我的身体像被点燃了又像被惊醒了,每一处肌肉都变成一只小型哥斯拉从深海里睁开眼睛伸长脖子说卧槽什么情况,然后蹈海而出,放声怒吼。
这一刻我百分之一百确定咪咪给我的药没失效,不但没失效,而且比我刚刚吃下去的时候效果来得更突出,更快速,我一面欣赏自己的肱二头肌,胸大肌,腹直肌,前锯肌等各种肌以发香菇一般的速度从身上各处隆起来,一面两三下就砸开了实木镶嵌金属门线的大门,跨进大厅,眼前的灯哐哐哐一路亮,楼里上上下下传来不绝于耳的脚步声,我把铁棒扛在肩上,环顾四周,看到一群群人涌出来,手里拿着不同的武器,黑洞洞的枪口一字排开对着我,每张睡意惺忪鸡毛鸭血的脸上都挂着同样一个问题:“这哥们从哪儿冒出来的。”
我挥了挥铁棒跟他们打招呼,然后冲着左侧的环形楼梯走去,无数子弹倾泻而出,但都没什么卵用,在他们有机会搬出火箭筒或者手提导弹之类的大杀器之前,我已经打翻了一地人,走到了三楼。
三楼的结构就像酒店,一上去就看到左右各展开一条长廊,长廊尽头有一个半开的门,我知道那个门里面有我需要找的东西,我需要见的人——打架不过是爱好,明察秋毫才是专业啊。
我挥棒打飞两个扑上来想要该枪战为肉搏的兄弟,杀进了那道门。
出乎意料,门后居然是个正儿八经的书房,环顾四围都是书架,直达天花板,装了滑轮的木质扶梯四个方向都有,好像真的有人会不辞劳苦爬上爬下拿书看的样子。
镶嵌在精美书柜之间的收藏架是古董,至少有数百年的历史,那些转角雕刻的花纹和优美的打磨弧线令人心情愉快,不过收藏架上那些东西则不值一看,大部分是赝品,真东西的质量也很一般。
我的语言中枢今天不掉文了,开始掌眼,你要换领域能不能提前跟宿主打个招呼?
书房中心放着一张复古书桌,书桌上上下下都是各种书,堆满了,堆得遮住了坐在书桌后面的人,我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来路,有点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也许金色哥达广场旁边还有一栋楼是金色哥达大学?在罪恶之中文明旗帜仍然屹立不倒?
这时候有人终于从书桌后站了起来,一脸诧异地看着我。
我跟人打了个招呼。
“还不睡啊。”我就是这么说的。
那位坐着像是在一本正经办公,男人,四十岁左右,身材高大,祖上混血的过程相当狂野,混出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水平,导致五官纠结如一只袋鼠,眼睛极小但精光四射,耳朵也和袋鼠一样尖。m.χIùmЬ.CǒM
他穿花色衬衣,脖子和锁骨之间有云龙纹状的紫红色纹身,跟我国皇家专用的纹路一模一样,放在咱们古代百分之百杀头
甭管我多有礼貌,他此刻还是跟瞪怪物一样瞪着我,身体前倾,手一面摸向桌面下,多半是拿枪,一面锐声说:“你是谁?”
我说你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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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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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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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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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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