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只是出门买了个饮料,但是耽搁的时间却比预料中要多得多,等到林枕书和谌珂回到静吧时,骆铭已经醉倒在沙发上,不省人事。
沈淼托着腮看着眼前的傻小子,眸中荡漾着浓烈的情绪。
林枕书被吓了一跳,伸手戳了戳骆铭的肩膀,对方却动也不动,睡得死死的。
她奇怪:“我们这才走了半个小时,怎么就醉成这个样子了?”
沈淼摊手:“他酒量不行,还非要一口闷,拦也拦不住。”
是了,这的确是骆铭做得出的事情。
“那你们……谈得怎么样了?”林枕书小心翼翼地问。
提起这件事,沈淼还要跟他们算账呢。难得约她出来聊天,却是为了给这个小崽子做人情,实在枉费她多年的苦心。
“真是长大了翅膀硬了,还管上你姐姐我了。”沈淼不怒自威,凌厉的眼神看过去,吓得林枕书立马抱紧谌珂的胳膊。
她委屈道:“我只是不希望你再四处漂泊了,如果能在渝大安定下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们这些小孩子,还是先管好自己吧。”沈淼十分不屑,她拎起包就要离开。
昏睡中的骆铭却似乎是觉察到了什么,似梦非梦地呢喃了几声,在场的人却都听得清清楚楚。
“师父,师父别走……收我为徒吧……”m.xiumb.com
沈淼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
“留下来……我会陪,陪着你的……你就不是一个,一个人了……”
酒精作祟,他说得颠三倒四,却难得地鼓足了勇气,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只敢说给梦中的那个人听。
沈淼的脚步僵了一下,指甲在皮质挎包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刮痕。
林枕书和谌珂对视一眼,大气也不敢出,仿佛无意中戳破窗户纸,得知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师父……师父啊……”
骆铭还在不停地唤着,一声又一声,连喝醉了也不让她安生。
沈淼回首看了他一眼,那个男孩年轻又活泼,但凡是想要的东西便牢牢抓在手中,死也不放手。就如同过去的她一样。
可现在的她已经不再年轻。而骆铭,却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终究,沈淼还是收回了目光,踩着黑色的高跟鞋,渐行渐远。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骆铭都没再出现,听说是复习备考去了。林枕书一直都不知道,那天晚上他到底和沈淼说了些什么,就好像突然想通了一般,连沈淼那里,他也不再打扰。
大约是在十一月的下旬,一直忙于满城跑活动的陶薇突然歇了下来,神神秘秘地找到林枕书,将一个牛皮纸信封塞到了她的手里。
陶薇四处张望,生怕被人瞧见一样,压低了声音说:“这个给你,一定要收好了,别让其他人看见。”
“这是什么?”林枕书打开信封,四张门票滑了出来。
“这可是流浪玫瑰的演唱会门票!我特地让我爸给我搞来的,千万低调,不能炫富。”她赶紧将门票塞了回去。
听见“流浪玫瑰”四个字,林枕书还有些恍惚,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流浪玫瑰回归了吗?”
“什么回归啊。他们要解散了。这是告别演唱会。”陶薇叹气,“我高中的时候天天听他们的歌呢。”
“流浪玫瑰”是一支风靡全国的摇滚乐队,成员一共四个人,平均每两年出一张专辑、开一次巡演。林枕书还在上高中时,正值这支乐队的巅峰时期,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而她毕业才不过一年多的时间,昔日的偶像们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却走向了解散的边缘。
林枕书第一次意识到,时间是漫长而残忍的东西。
陶薇说:“我有媒体票,用不到这个,就送给你和谌珂去看吧。”
“不过。”林枕书疑惑,“还有两张票是留给谁的?”
一个星期后的晚上,渝城的奥林匹克体育场外人山人海。
检票口外,林枕书笑着将两张连座的票交到了另外两个人的手上:“你们两个能一起来,我还真是没想到呢。”
乔松挠了挠头,眼神往上看,说得轻飘飘:“我高中那么喜欢他们的歌,怎么也得来看一看。”
虽极力装作不在意,但是看向身旁人时,却还是紧张到耳根泛红,流连花丛的大少爷一朝变回了纯情少年。
苏晓冉穿着米白色的大衣,微笑着从他手里接过了门票。
当林枕书从陶薇那里得知,另外两张票是为了乔松和陶薇准备时,她还很担心这两个人不会同时到场。直到亲眼见到了,她才真的松了口气。
大概,在机场的那一天,即将登上飞机的乔松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头,哪怕再摔一次也无所谓,他只想让她看见自己,让她知道自己是为谁而来。
时间悄然而逝,他们再次相遇时,已从夏末来到了初冬。
再次重逢,苏晓冉心中颇多不安,本来就是很安静的性格,因为紧张而更加一言不发,沉默地站在离他们两步开外的地方,保持距离。
林枕书不是没眼力见儿的人,她主动拉开站在中间位置的谌珂:“谌珂你渴不渴啊,我们去买饮料吧。”
“我不渴啊。你不是刚喝完一杯奶……欸,慢点走,等等我……”
诚实的谌珂话没说完,已经在茫然中被强行给拉走了。
两个电灯泡走开后,尴尬的气氛才算稍稍缓和了些。
乔松用手抠着牛仔裤上的破洞,咳嗽了两声,问:“你学校离这里远吗?演唱会结束的时候可能就没地铁了。”
“还好,不算太远。”苏晓冉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你呢……你是特意从建陵来的吗?”
他点点头,说得风轻云淡:“这不正好周末吗,顺便来渝城玩玩。”
渝城和建陵,一个在长江头,一个在长江尾,隔着大半个中国,一点也不正好。
苏晓冉心如明镜,但话到嘴边,却只说了一句:“其实建陵也挺好的,我还没去过建陵呢。”
“有啥好的,我还是更喜欢渝城。”
“为什么?”
乔松望向天边:“因为你在渝城。”
谌珂一手握着两瓶饮料,陪着林枕书窝在角落里偷听墙脚。
他们在乔松的后侧,隔得不算太远,能清晰地看见对方的一举一动,也能注意到这两个人越靠越近的小细节。
林枕书忍不住问:“你觉得,他们两个能复合吗?”
谌珂摇了摇头。
她叹气:“是吧,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心里没底。”
“我是说,我觉得他们不会重新在一起。”谌珂解释了一遍方才被误会的动作。
“你怎么这么肯定?”她没料到对方这么坚决地否定。
“因为他们之间的障碍还是没有解决。”
“什么障碍?”
“他们的家庭。”
晚上七点半,演唱会准时开演。
流浪玫瑰的四名成员站在炫目的舞台上,黑色的皮衣、红色的乐器,巨大的屏幕投射他们的脸庞—披肩的长发、烟熏的眼影,他们嚣张叛逆,逆流而行。
无数追光灯像缠绕的枝蔓,绚烂夺目的舞美效果将全场染成一片红色的玫瑰海洋。
贝斯手率先发声,电波般的金属音效与人的心跳声共鸣,吉他手六弦齐扫,迅速变换和弦,屏幕上是他修长手指的特写。鼓手由慢到快击打鼓点,节奏与律动共振,到了音乐的最高点猛然砸下鼓槌,在同一秒,全场灯光大亮,主唱怀抱着立麦,高亢而浑厚的声音唱出第一句—
世神在上。
全场观众在这一刻同时引爆。
离舞台最近的内场瞬间变成了蹦迪舞池,从第一排开始,所有观众统统站了起来,他们挥舞着手中红色的荧光棒,一面歌唱一面跳动,人潮如海浪般起伏澎湃。
林枕书已经完全忘记淑女为何物,她唱的所有歌都不在音调上,每一句歌词之后都附带着尖叫呐喊,长发都随她的蹦跶变得凌乱,兴奋地拽着身边的人一起跃动。
谌珂个头很高,越过前排无数人的脑袋,看向舞台毫无遮挡,视角绝佳。他不太习惯这样闹腾而刺目的环境,加上周围又聚集了许多的陌生人,强烈的音响震得他有些心跳失常。
下意识地,谌珂就拽住了林枕书的衣角。
这是一个很细微的动作,带着三分小心翼翼、三分彷徨,和百分百的信任感,大拇指和食指相叠,牵住了女孩白色短袖的一角,再用温柔的力度小幅度地拉住。
林枕书抬起头看向身旁高瘦的少年,他的目光不停地在四周流转,脚下却动了动,朝着自己的方向又靠近了一点点。
就好像是一只小猫往你的怀里蹭了蹭。
她记得,过去的谌珂患有人群恐惧症,惧怕密集的人群。即便他脱胎换骨,但是在演唱会这样的环境里,难免会生出不安。
他总是将自己的情绪隐藏起来,藏在没有表情的皮囊之下。
可是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林枕书抬头看向谌珂,他眼中的湖泊波澜不惊、竹影摇曳,只是因为不想麻烦别人,而刻意伪装成风平浪静。
“喂。”
林枕书喊了他一声,抬高了手臂扣住对方的手腕。
“要像我这样摇动荧光棒才行。”
歌声在这一刻转换,热闹的摇滚乐变成了温情的抒情曲,主唱的歌喉沙哑又迷人。
谌珂注视着身旁的女孩,不知道到底从何时开始,从前需要他仰望的人现在一低头就可以看到了。
她掌心的温度是炽热的红色,贴上他的皮肤,在他的五脏六腑内燃烧起来。
林枕书故作淡定,随着音乐的律动拉着身旁的人一起有节奏地挥动手臂。
而谌珂那颗漂泊的星球在这一刻不再流浪。
几首歌结束后,音乐暂时停了下来。
舞台上,乐队主唱握着麦克风,伴随着隐隐的喘气声,向全场的观众致谢。
“谢谢大家来到我们的演唱会现场。因为你们,音乐才能够永生。
“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和朋友、家人一起来到这里,希望今晚,能够成为你们一生中美好的记忆。”
“世神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拥抱爱的人。我们将会用音乐,去拥抱你们。”
谌珂听不懂他们的音乐,可是至少能听懂他们所说的话。
世神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拥抱爱人。
他看着自己的手腕—林枕书仍没有放开自己的手。
“要勇敢地热爱梦想、热爱音乐,热爱你们所爱的人。”
当残酷现实禁锢了这所城市、这个世界,仍有一枝燃烧着爱与梦想的玫瑰,在这颗孤独的星球上热烈地绽放。
多年后,林枕书在法国街头再次遇见了这支乐队的主唱,那个名为Redmayne的男人,她那时才忽然明白,少年时崇拜的人即使再遥远,也会在无形中融入你的血脉,与心脏一同跳动。
生生不息。
在最后一首歌的音乐中,台上的成员们相互拥抱,用最后的歌声为彼此饯行。
而在舞台之下,似乎所有的观众都与他们产生了共鸣,牢记着主唱的那句话,拥抱住了身边的人,无论那是爱人,抑或只是素不相识的路人。
林枕书朝着心上人张开双臂:“要抱抱。”
谌珂俯下身子,将她揽入怀中,胸膛紧贴着胸膛,似乎连心跳声也在这一刻变得同步。
乔松和苏晓冉略显尴尬地看着彼此,本不想参与这场互动,但随着周围的人一个又一个地相拥,落单的他们俩显得格外惹眼。
最终,乔松咳嗽了一声,笨拙地朝她伸出手:“那什么,他们是不是说要抱一下才行啊……”
话音刚落,那个白色的身影已一下扑进他的怀抱,乔松愣愣地伸出手抚摸她的后背,却触及一个轻微颤动的身躯。
幸运的是,音响的效果声够大,乔松才没听见她突如其来的哭泣声。
沉浸在音乐中的时光总是流逝得那样快。
整整三个小时的演唱会,在无数工作人员的鞠躬和漫天飘散的彩带中谢幕了,就好像一场绚烂的南柯梦,再不甘心,也要醒来。
林枕书原本以为自己过了真情实感追星的阶段,可到了最后的谢幕时,她还是忍不住哭得一塌糊涂,眼妆全花了,就着谌珂的衣服就往上抹。
然而还没多愁善感太久,喝了太多饮料的林枕书再也忍不住了,一散场就立马把荧光棒塞给了谌珂,丢下一句“我去上厕所,你们先走”,便飞也似的消失在了人群里。
女厕所的人总是特别的多,林枕书排了好久的队伍才轮到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耽搁了多少时间,走出场馆时才想起来没有约定好地点,在上万观众中,根本找不到自己的同伴。
乔松这时候打了个电话过来告知,他已经上了出租车,送苏晓冉回学校去了。
而问到谌珂的情况时,重色轻友的他毫不在意地说:“你老不出来,谌珂就回去找你了。你没看见他吗?”
林枕书暗叫不妙,挂断乔松的电话,又慌忙拨给谌珂。
体育场附近这么大,散场后又到处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要是真的和谌珂走散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小事。更何况天色已暗,谌珂能不能在这样的黑夜里独自坚持住,她十分地担心。
林枕书一面四处奔跑,一面不停地给谌珂打电话,过了好久,对方才接通。
“你在哪儿啊?”她劈头盖脸地问。
“我在……”谌珂犹疑了好久,“我在进场时的那个大门口,有很多台阶的地方。”
都怪先前没说清楚在哪儿集合,谌珂返回后没找到林枕书,只好按着进场的路线往回走了,结果遇到一些小插曲,一时绊住了脚步。
“你待在那儿别动啊,我现在去找你。”
林枕书挂掉电话,飞速奔了过去。
谌珂挂掉电话后,抱歉地对面前两个纠缠不休的女孩子说:“实在不好意思,我不能把电话号码给你们。”
左边的女孩撒娇道:“那就加个微信嘛帅哥,又不会怎么样。”
谌珂坚决地摇了摇头:“不好意思,不可以。”
右边的女孩更会看脸色,她想起帅哥刚才接电话的样子,挑眉问道:“帅哥,刚才给你打电话的是你女朋友吗?”
谌珂点了点头,又好似炫耀宝贝似的,温柔地笑了起来。
两个女孩子都愣了一下,方才无论她们怎么死缠烂打,这个帅哥一直都是冷漠脸,怪酷的。怎么一提到女朋友,就笑得这样温柔?
女孩不禁羡慕地说:“那你一定特别喜欢她吧。”
谌珂的嘴角勾着一条浅浅的弧度,他回忆起手腕上的温度,就好似将有关她的记忆刻进了骨血之中。
他点了点头:“对我而言,她是特别、特别重要的人。”
奥林匹克广场很大,从体育馆的这边走到另一边,也是一段不短的路程。
林枕书气喘吁吁地赶到入场口时,其他的观众基本都已经离开了,空旷的场地上只剩下一个身影。
长而宽广的台阶下,谌珂在最下端,抱着自己的膝盖坐在那里,那瘦削的身形几乎能消散在风里,怀里的两根荧光棒闪着微弱的光芒。他像是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幼犬,无助迷惘却仍坚守在原地等待,叫人不能不生出同情心来。
印象中,谌珂一向是个子很高、肩膀宽广的男孩。直到现在,在这广阔而空荡的背影映衬下,林枕书才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世界很大,而他也很渺小。
她忽然鼻酸了起来。
林枕书一步一步向那个微小的蜷缩着的身影走去。最终,她站在了他的面前,她唤了一声:“喂,谌珂。”
听见声音,这少年立马抬起了头来,他额前的刘海被晚风吹散,露出浓郁而整齐的眉毛。他的一双眼睛里倒映着初夏的夜晚,在这看不见星星的天幕下,却将星辰揉碎了洒入眼眸。
他好似久困沙漠里的旅人,在这一刻蓦然看见了绿洲,眼里的光芒如海上的信号灯。
“你乱跑什么?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她明明心动,讲出的话却像斥责。
“快跟我走!”林枕书的口气不容拒绝。
谌珂望着她,女孩焦急的面容倒映在他的眼中。
好熟悉的话。
恍惚间,他一朝回到从前。
救护车和警车的声响乱作一团,扭曲变形的汽车冒着黑色的浓烟。驾驶座上的男人艰难地睁开了双眼,他无法动弹,汩汩鲜血从大腿流出,原本俊朗的面貌此刻却被血色覆盖。
一个男孩不顾一切地冲进车内,他拼命地摇晃着那男人的手臂,撕心裂肺地哭泣和叫喊着,尖厉的声音像利刃般扎进心脏。
—“你乱跑什么啊!这样很危险的!”
戴着三道杠的女孩不知为什么出现在了这里。
—“走啊!快走啊!”
她不知哪儿来的力气,将男孩的手指一点一点地掰开,拽着他的胳膊强行地将他往外面拉。
“哥!哥!”
那个男人疲倦地笑了笑,温和而又安详。
他沙哑地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对不起,答应你的儿童节礼物,还是没能送到你手上。
“轰!”
巨大的爆炸声吞没了他未尽的话语。
那男孩倒在地上,四肢却被禁锢了,他只能无力地、无力地哭喊着。
漫天火光里,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发什么愣呢?”
林枕书不耐烦的话语将他猛地拽回了现实。
谌珂回过神来,那刺痛耳膜的哭喊声瞬间安静了下去,周围静谧得很,夏夜的风阵阵吹着,什么样的噩梦都吹散了。
他的心情忽然变得很好,蠢笨又天真地说:“你不是要我待在原地的吗?我怕你来了却找不到我。”
这一次,我不会再那么不懂事了。他这样想着。
林枕书一时语塞,她逗小孩似的问:“那我要是不来了怎么办?”
“可是你来了啊。”他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谌珂笑了起来,微微上扬的嘴角与今夜月亮的弧度交相辉映。
他笑起来很好看。
林枕书这样想着,焦虑的心不自觉地就柔软了起来。
平日里的谌珂什么表情都没有,更不要提这样真诚地笑着了。就好像是被尘埃掩埋的宝石,一朝被阳光照亮,美好又夺目,那样耀眼。
“笑个屁啊。”她傲娇地扭过了头,朝宝石招了招手,“快走啦!”
“好。”
一个温热的手掌贴上了她的手心。
林枕书愣神地看着被握住的右手,好像一口枯井骤然间被填满了清冽的泉水,奇异到不可思议。
谌珂的手很大,将她的小手紧紧地裹在手掌里。
“我跟你走。”
心脏突然扑通扑通迅速跳动。
林枕书忽然就意识到了。
她已经没法走出来了,这个人的身边是江河湖海也好、是断壁残垣也罢,她已经没法逃离了。
“那你可要好好抓紧我。”
她也笑了起来。
因为走散而耽搁了不少时间,他们成功地错过了地铁的末班车。
体育场本就位于郊区,没有重大活动很少有车辆,仅有的出租车也几乎被别人给抢走了。林枕书连着换了几个打车软件叫车,却全都没有回复。
所幸,不知去了哪里的乔松突然良心发现,将他在附近预订的民宿的位置发了过来,如果他们回不去的话,就在这边住一晚。但这通电话之后,乔松却跟失联了一般,再怎么发消息都联系不上。
虽然林枕书也为此隐隐担忧,但毕竟乔松是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也许只是为了自己的二人世界不被打扰才关了机。
但是渝城对他而言毕竟是个陌生的城市,他做事又很没分寸,万一惹上了什么事情可怎么办?
思来想去,即使已经到了民宿歇脚,林枕书还是打算先不睡觉,在客厅等乔松回来再说。
洗了个澡后,林枕书穿着印满海绵宝宝的黄色睡衣窝在了沙发里,到底已经是半夜了,她尽管打游戏提神,但也禁不住哈欠连天。
谌珂很快也洗完澡出来了,深蓝色的睡衣睡裤仍旧是惯常的简洁风格。他其实毫无困意,凌晨对他而言是很常见的景色。
他主动地对无精打采的林枕书说:“你先回房间睡觉吧,我来等他。”
林枕书却连连摇头:“那怎么行,你赶紧去睡觉,我留着。”
她这个人极度双标,对待乔松就是“随他去吧还能死在外面不成”,对待谌珂则连让别人熬夜都不愿意。
到底是他需要人照顾,还是她想要照顾他,早就已经分不清了。
“那我陪你等吧。”
谌珂最终敲定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似乎是被一场演唱会折腾掉了全身的力气,即使是和谌珂单独待在一起,林枕书也没有了半分调戏对方的精力,半个身子都压在谌珂的身上,毫无章法地在游戏里开枪。
十分钟后,林枕书最终还是被睡意打倒,倒在沙发上睡了过去,游戏里她的角色因为在海里一动不动,很快就淹死了。
谌珂看了会儿书,回过神来,女孩已经安静地抱着抱枕躺了下去。
他放下电子书,将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一些,又从卧室里取出一条毯子,轻轻地盖在了她的身上。
谌珂坐在毛茸茸的毛毯上,脑袋搁在沙发的边角。此刻,林枕书就在他身侧,她的呼吸近得如同他的鼻息,触手可及。
他没有告诉林枕书,方才在体育场外,有那么一瞬间,某种深藏在心底许久的回忆突然喷薄而出,他竟恍惚间回忆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过往。
所有人都以为谌珂忘记了,也都以为忘记对他而言是最好的选择。
那么她呢,她还记得吗?
纵然她记得的话,又认得出自己就是当年的那个小男孩吗?
如果就这样将实情告诉她的话,她会觉得惊喜,还是会再一次为当年的意外感到害怕呢?
因为无法感知情绪,心理医生曾经教过他人类的各种心灵状态,让他背上那些公式化的脸谱和定义,以便他在这个社会生存。
而此刻,踌躇、犹疑、彷徨、期待……这许许多多的词语不再是冰凉凉的公式,而是此情此景,谌珂的心中来回翻腾着的真实的情绪。
最终,他只是温柔地道了一句:
“晚安。”
第二天日上三竿,失踪了一晚上的乔松终于回到了民宿。
一打开门,他的视觉就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林枕书睡在了沙发上,而谌珂的脑袋紧挨着她,趴着沙发边坐在地上睡了一整晚,而他们的身上,盖着同一条毛毯。
乔松心里骂着“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手却利索地掏出手机,对准了这两个人,咔嚓拍了张照片。
闪光灯把浅眠的谌珂闹醒了。
早上的阳光十分刺眼,他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刚刚坐直了身子,毛毯从沙发上滑落了下来,林枕书在睡梦中感到一阵凉意,半醒半梦间睁开了眼。
阳光勾勒着他的侧影,金色的光晕笼罩着谌珂的周身。
林枕书吓得从沙发上滚了下去。
谌珂连忙扶起她,手掌托着她的后脑勺防止她磕到茶几,他眨巴眨巴眼睛,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什……什么情况?”
“你们什么情况!”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一个颤抖而茫然,一个雄厚而愤怒。
乔松愤怒地走进客厅,冲着他们吼了一声:“你们给我站起来!像什么样子!”
林枕书看了看,她和谌珂都并肩坐在毛毯上,那条毛毯不知为什么又同时裹在了两个人的身上。
谌珂不紧不慢地捡起毛毯,乖乖地折叠好,放在了沙发上。
彻底清醒后的林枕书也回过神了,她反问道:“你怎么回事?一晚上不回来,到底把苏晓冉送到哪儿去了?”
昨天的情况说来确实有些复杂,乔松的的确确只是想把苏晓冉送回宿舍,但是路上堵了很久的车,回去的时候已经过了门禁时间。他自然不能把人家小姑娘一个人丢下不管,干脆又在附近的酒店一人开了一间房,熬过了一晚。
在乔松的身上还能发生这么纯情的事情,说出去肯定没人信。他也懒得解释。
面对质问,乔松愤怒地龇牙,回怼:“我倒要问问,你们俩这么待了一晚上,他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林枕书正想摇头,却见乔松握住了谌珂的手。
她这才意识到,他刚才那句话是对谌珂说的—她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谌珂一脸蒙地看着乔松,只听见对方痛心疾首地说:“林枕书这个女的真是禽兽啊!你说你好好一个男的要是被她吃干抹净了可怎么办?男生出门在外要懂得保护自己,一定要远离这些人模狗样的东西!”
谌珂一脸蒙。
林枕书瞪着他。
乔松瞪她:“看什么看!你这个流氓!你是不是看人家小男生长得好看打算趁我不在对人家下手!真是畜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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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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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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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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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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