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恰似心上人来>第一章 我的意中人
  不知在哪年的小报上写着,外国人发现一只与众不同的灰色鲸鱼。它没有名字,一直以来形单影只。它的发声频率有52赫兹,而其他鲸鱼只有15到25赫兹,这只孤岛之鲸与世俗人间格格不入。它独自来到地中海岸,家在数千英里外的太平洋。在其他鲸鱼眼中,它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哑巴,没有同伴,没有鲸鱼能应和它曼妙的鲸歌,生于孤独,又死于孤独。

  它临死前,会孤单地沉入陌生深渊。它的尸体会在蔚蓝色的海域中分解,形成独特的生态系统,给其他物种提供养分,维持循环长达百年,人们称之为鲸落。

  鲸鱼落了,留给其他事物生的希望,这是孤岛之鲸最后的温柔。

  和他一样。

  季子想到了一个人,他有得天独厚的美丽皮囊,称得上美男子。那双凤眸,眼皮内敛,眼尾纤长。直视人时,能透过一圈圈的葵花纹的虹膜看出心中所思所想。

  他叫沈鲸淮,住南城旮旯最偏僻的小洋房里。

  可惜,世人都说,沈家少爷是散家子,是傻子。他幼年聪慧过人,不过是为了补偿成年的那场浩劫。含着金汤匙的身世,总得有命来享。

  半年前的一场火将他家烧得一干二净,散了他的家,家里人没人受伤,不过是一处房产,没了就没了。可惜的是,那一场来势浩荡的火,将聪明绝顶的沈鲸淮逼疯,烧成了不谙世事的傻子,一点事都记不得。

  沈鲸淮不是独子,还有两个大哥。沈家人许是觉得难堪,和他断绝关系,搬离南城跑别处做贩盐生意了。南城只留下一个老仆、一栋小楼、一位傻少爷。

  季子小时候,曾叫他沈家小叔叔。如今他变痴傻,街坊邻里没人肯唤他的名,只嘲讽意味十足,背地里喊句傻子。不过,季子是个例外,她不曾随大众这样喊过。

  今天的南城,有雨。

  季子合上新闻剪报,她刚从海外留洋回来,被一家报社高薪聘请工作。鲜花掌声还没断,她就从家里跑出来,溜到外面透透气。

  许久未曾翻新的大宅总有一种陈腐的味道,一下雨,潮味铺天盖地漫过来,直钻鼻腔,熏得她够呛。她好像对这股霉腥味过敏,一闻到就浑身奇痒难耐,只想跑路。

  她撑着一把木头手柄的大黑伞,在街上兜兜转转。

  季子偏爱穿旗袍,腰间窄瘦,光滑的绸缎掐腰,勾勒出诱人的腰肢,胸前盘着雍容牡丹,一针一线都蕴含精湛绣工,是南城最有名的旗袍作坊高订来的。如今下摆沾了水,旗袍颜色加深,泛出蓝莹莹的光,越发美轮美奂,不算狼狈。

  季子走了很久,最后停在沈鲸淮住的那栋洋房楼下。洋房的北面有一片爬山虎,枝叶招展,绿油油的。绿海里嵌着一扇小窗,有人站在那里,是熟悉的眉眼。

  她想了想,敲了敲门。

  有老仆阿成来迎:“季小姐?您从国外回来了?”

  阿成老了,眼窝变得更深邃,一双眼透着世俗精明,实际人不坏,季子一直都知道。

  季子是在南城长大的,即使受了几年洋文熏陶,也没将吴侬软语的江南嗓音转换,变成字里行间要夹杂洋文的坏坯。那起子人惯爱崇洋媚外,吃几顿洋饭便觉得高人一等,特地突显不同。

  她操着一口标准的南城口音,细声细气说:“沈小叔叔在家吗?”

  沈鲸淮大她不到十岁,喊哥哥却又不太合适。小时候,沈鲸淮爱带她出门玩,背着家人,带个小姑娘去看皮影戏,去茶楼吃茶,还带她去灯红酒绿的舞厅看歌女跳舞。

  那时候,她局促不安地坐在休息间,等沈鲸淮应酬完,一道回家。

  等久了,她不知怎么就睡着了。她睡眼惺忪地喊人,有招待员问她什么事。她睡饱了,嗓音哑,奶声奶气地说:“能不能帮我把沈小叔叔喊来,我想回家了。”

  五分钟后,有人过来,请她去大堂。

  季子信赖沈鲸淮,没多想,便跟着招待员去前厅。歌舞厅和她想象中格外不同,来往的人声色犬马,奢靡混乱。

  沈鲸淮坐在黑皮沙发正中,懒散地道:“你们看,我真带了个邻家小姑娘来玩,不能多待,得走了,下次再聚。”

  几个富家混子不肯,闹着季子说:“小姑娘一起玩,陪你沈家哥哥再坐一会儿。”

  季子有些怕,性格软糯,娇滴滴地喊:“他……是我沈小叔叔。”

  “你喊他叔叔,那你喊我什么呀?”对方蓦地笑了。

  季子垂眸,不适应这样的环境,眼睛有点红,胆小兔子一般。

  沈鲸淮脸上松散的笑意敛去,声音变冷,说:“几位说话注意点,我家正经姑娘,少拿市井垃圾话逗弄她。”

  他把香槟往地上一泼,酒味四溢,揽着季子走了。

  季子怯生生地捏着他的银色西装下摆,问:“沈小叔叔,这些是什么人?”

  沈鲸淮回她:“不是什么好人。季子你记住,以后长大了找男朋友,可别找这样的。”

  现在说男朋友为时尚早,季家妈妈不许她早恋,过几年还要去国外读大学。

  季子脸颊有点红,小姑娘不算不谙世事,报纸上男欢女爱看得也多,小声问他:“那我找男朋友,以后就找小叔叔这样的吗?”

  沈鲸淮把她当成孩子,爽朗笑了一声,说:“我啊?我这样的也不行。”

  “为什么?”

  “我不是什么好人。”

  “哦……”季子有点失落,她打心眼里觉得沈鲸淮挺好的。那时她年龄尚小,也不懂什么是爱情,就觉得一个人说话细声细气,对女人柔肠万千,便是好了。

  可她不懂,对唯一一个女人温柔备至才算是爱情。

  季子硬生生将思绪从过去的事里抽离回来,因为现世太凄凉,两相对比的落差感让人格外不好受。

  她抑制住心里滚动的惆怅,问阿成:“沈小叔叔在家吗?”

  阿成的眼睛不太好使了,此时花了好大劲儿才和季子对视上。他说:“好像没在家里……”

  阿成在骗人,季子知道。

  季子软声,说:“我刚才好像看见他在楼上,方便让我和小叔叔打声招呼吗?我出国前,踏上渡轮那天,他说一回国就要来见他的。”

  阿成支支吾吾,说:“少爷可能……不记得季小姐了。”

  “没事,我就过来看看他。”季子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强硬攀住门,半只黑色高跟鞋已经踩了进去。

  阿成没办法,只能放行,给她指路:“二楼的房间,少爷在里面。”

  季子将伞放到门口,沥干了水,边走边说:“他在做什么?”

  “不知道,也许……在发呆。”

  “哦。”季子轻轻应了一声,手敲上大敞开的月白色房门。

  沈鲸淮坐在正中间的靠椅上,背对着她,傻呆呆地看着窗外。窗户是关闭的,雨水淋不进来,反光玻璃上倒映着他的脸。

  心智低下,倒不影响那张让人赏心悦目的脸。他的眉毛很浓,平长的一道,如高山远黛。眼睛也很有神,眼皮沟壑更深了一点,突显出深邃的丹凤眼,别具风情。他一点都没有老,快三十岁了,还是年轻小伙子一样,和记忆中年少风流的沈家小少爷重叠在一块儿,难舍难分。

  她咽了一口唾液,许多称谓在胃中翻转,随着热腾腾的胃气,直涌上喉。她一结巴,喊出了一句:“小叔叔。”

  沈鲸淮听到了声音,回头看季子,眼中是陌生的情绪。他没说话,好像一直都不会说话一样。

  阿成在旁边叹气:“沈少爷很少开口了,喊人,他也记不清,字也不会写了,心情好的时候就笑,不好就不理人。除了一日三餐,平时他很少出房间,也不让人进去,还不许人打扫。他就坐在那里发呆,这样就能过一整天。”

  季子环顾四周,大的家具清过灰,小的抽屉物件有一层薄薄的尘粉,显然是不让人碰,许久没清理过。

  季子是做报纸的,一件事,各个角度,她都巨细无遗地报道,习惯细心观察事情。

  这时,她好像看到书柜里某层的粉尘稍少,有搬动痕迹。那里压了几封信,瞧不清楚,隐约能看到几个清隽秀逸的钢笔字。信封上没灰,不是积压许久的物件,倒像是刚写的。

  季子收敛心神,喊阿成出去,然后问:“小叔叔,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沈鲸淮没说话,微微一笑,像个傻子,他本来就是。

  阿成说,他心情好的时候会笑,所以沈鲸淮现在心情很好吗?是因为见了她的缘故?

  屋里,细腰花瓶里的玫瑰开得好,满室馨香。

  季子不知道沈鲸淮懂不懂,她只是在絮絮叨叨地说。说了很多的事情,她刚去国外,初来乍到不会说英文,被人笑话。国人学英文,总要用钢笔一点点在单词上标音标,稍不注意抹了抹手背,一张纸都是黑乎乎的。外国人没国人想的那么好,会排外,她有时候被路上的黑人难民欺负,还好有中国同学上来帮忙。

  再后来,饱受歧视的她学好了英文,学成回来,在一家报社工作,就在南城。

  她说,她在国外也常想到小叔叔,想写信,但是不知道远渡大海的信能不能成功送往南城。她不知道他出了这么多事故,更迭了人生。她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不敢多说多做。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她还没有找到像小叔叔那样的男朋友,家里一直在催她相亲。介绍了很多沈鲸淮从前说过的那种富家混子,门当户对。

  季子将过去的事娓娓道来,说到最后,讲:“小叔叔说过,不要找那种人谈恋爱,所以我没找,我听小叔叔的话。还有,我觉得小叔叔很好,不是坏人。”

  她长篇大论讲完了,沈鲸淮还是没有半点反应。

  季子要走了,她理了理旗袍,抚去所有褶皱。下摆已经被室内的暖气烘干,这样出去,比之前大雨滂沱闹得狼狈不堪能见人。

  她学成归来,家里人满为患,还得待客,不能久留。

  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吱呀”一声,季子停下了脚步。

  她回头,慢条斯理地说:“我留学的时候,有一家舞厅经营得好,终日恒舞酣歌,和你带我去过的那家有点像。同学喊我去玩,我没有去,因为小叔叔说,里面的人都不是好人。我,谨遵小叔叔教诲。”

  沈鲸淮难得抬头,看她一眼。他清俊的脸毫无表情,似在笑,又非笑。

  季子走出门,伫立在墙边。沈鲸淮还站在窗前,目送她来了又走,年年岁岁如此。

  这里偏僻,拦了半天都没黄包车回家。

  季子到家的时候,已是月上枝头,她挨了季家妈妈李珍玉的骂。

  赵姆妈从小看季子长大,心疼地说:“太太,小姐这是刚回国思乡,到处走走看看,难免误了饭点,正常得很,她重情呢。”

  谁不愿意听到一句孩子重情孝顺?

  李珍玉心情好了,也不多责备,一顿饭吃得还算和睦。

  季子和父母关系一般,不算太好。给她取名季子,是因为李珍玉一直想要个儿子,如今心愿得偿,人到中年还怀上,生了个小的,名叫季君玉。季君玉如今已十岁,调皮捣蛋,不爱读书,人倒是可爱,季子也很疼爱这个幺弟。

  李珍玉活一辈子,和先生伉俪情深,膝下儿女双全,谁不称一句福缘深厚,羡慕她的命好。如今只要定下季子的婚事,她这辈子就算圆满遂顺,成圈内名媛太太的典范。

  季子今年二十有三,普通的小姐早在二十岁就定下婚约,越拖越找不到好的,李珍玉也不敢怠慢,催她相亲。

  季子不想结婚,听李珍玉又要唠叨,给她介绍对象,急忙说:“我报社里还有点事儿,工作为大,妈妈继续吃。”

  早些时候,喊父母有喊父亲母亲的。李珍玉觉得太老套,追求时髦,学留洋家庭的唤法,喊爸妈。现在时间久了,时髦喊法渐渐普及,倒没有多特殊了。

  “哎!我说你,别忘记明天晚上有饭局,我和你张姨说过了,和张家大儿子张怀礼见面吃饭,他做翻译工作的,和你同行,年轻人有话聊!”李珍玉在楼下喊,魔音灌耳。

  季子敷衍了事:“知道了,知道了。”

  她半个身子走上楼,听不到唠叨,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朝墙角瞥了一眼,窗户漏了一线雨,水淋到水缸里的铜钱草里,满到要溢出来,整个家糊了一层水汽,像是浸没在水里。

  季子看到水汽玻璃,想到沈鲸淮那双挡在玻璃后头的茶灰色的眼,一眼能看透似的,又好像隔着重重雾霭,瞧不清楚。

  她没多想,回了房间。

  说报社有事,那是真的有事,她有新闻稿子要赶。

  季子在桌前坐定,伸出柔若无骨的纤手抚动耳垂,卸下珍珠耳钉。这对珍珠耳钉花纹漂亮,成色白润,市面上很难找到这样的样品,是她十八岁那年,她爸送的生日礼物。

  今日她盛装打扮,戴上最贵重的耳钉,想去见沈鲸淮,哪料到,还是晚了一步。

  如今的沈鲸淮恐怕不知道褪去年少稚气的她,出落得究竟有多美。

  他的眼睛里,再容不下她了。

  季子不往深处想,她翻了翻收录的新闻照片与资料,用钢笔在纸上写了一个标题。

  她静候片刻,等墨干。

  季子初来乍到,对南城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突然想起沈鲸淮,心中有个念想鬼鬼祟祟,隐隐作乱。

  她让赵姆妈糊弄李珍玉,独自逃了出去,带着办公室的钥匙,来到报社。

  单位里还有人伏案工作,是白雁松。白家不像季家那样富贵,白雁松是穷苦人家出身,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读了书,离开乡下来南城工作,自然要勤勤恳恳,握紧饭碗。

  他对季子这种不摆大小姐架子的淑女很有好感,见她来了,给她泡上一杯热茶,说道:“阿子怎么来了?”

  报社里的人都很好说话,没几天就混熟了,给每个人起了个爱称。wWW.ΧìǔΜЬ.CǒΜ

  季子端过热茶,轻啜一口,说:“来查点资料。哎,雁松前辈,你听说过半年前有关沈家少爷的事吗?”

  白雁松从书里抬起头,推了推眼镜,问:“哪家少爷?”

  “沈鲸淮。”她每次亲口念出这个名字,心脏就会打鼓。

  “南城那个富少爷?”

  “我想看看他那起纵火案的报道,总有吧?毕竟半年前,这事闹得很大。”

  白雁松“哦”了一声,说:“旧报纸都堆积在仓库里,按照年份排序,你可以找找看。”

  季子应了一声,端着茶去另外一个房间。

  仓库许久没人来收拾,报社经费有限,没那个闲钱请钟点工清理。刚推开门,一阵浮尘迎面扑来。走廊的灯光微黄,与窗外隆隆作响的雷声两相折磨,看起来阴森恐怖。

  季子翻了好久,总算从无人问津的角落里翻出有关沈家的报道的那期报纸。报道上写的和她了解的差不多,只是一场大火,没有受害者,不幸中的万幸。

  季子在国外,曾听心理医师说过,人在遭受强烈刺激之后,精神往往会失常,出现焦虑不安,抑或幻视幻听的情况。像沈鲸淮这种正常人变成疯子,已经是重度状况了。

  有没有办法治好他呢?

  季子请不到国外的心理医师,沮丧地叹了一口气。

  “咚咚咚!”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吓了季子一跳。

  “怎么了?”季子问。

  白雁松道:“门外有人找,说送你回家。”

  “谁呀?”季子眨了眨眼,没半点印象。谁还记得她吗?大半夜要千里迢迢来找?

  “好像是个男的,是你男朋友吗?”白雁松不知道问这话合不合适,斟酌许久才开口。

  季子愣了一秒,急忙否认:“我没有男朋友的呀。”

  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坏了!这么迟,恐怕李珍玉动辄要骂人了。

  季子急匆匆朝外赶,见着了白雁松口口声声称道的男友。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头发抹了发油,梳了个大背头,走近一看,是不认识的眉眼,还算仪表堂堂。

  “你是?”季子发问。

  男人作答:“我叫张怀礼,是明天要和你相亲的人。”

  他话说得暧昧,带点轻佻。

  季子没结婚打算,所以有些抵触他,这会儿,问:“你怎么知道我在报社?”

  张怀礼说:“今晚本想去你家邀你出门玩,新时代的男女总有点夜生活。我想季小姐是海外留洋回来的人,总不至于这么保守。哪知去了你家,季伯母说你不在,打听了一通,知道你来报社,这才让我来接人。”

  “哦。”季子淡淡应了一句,知道是赵姆妈被逼供。

  没法子,回去任骂任罚。

  雨停了,夜有点深,街上还亮着灯,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走到了沈鲸淮家附近的小巷,她下意识地往那扇绿油油的窗户望去。太远了,瞧不见人。

  季子怀揣心思,没注意自己跟着张怀礼,被带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小巷。

  张怀礼话多,此时喋喋不休地讲,聊到国外生活,他就着黑,说:“国外的礼仪,是见面必亲吻,季小姐适应这样的生活吗?”

  季子出神,敷衍地点了点头。

  张怀礼以为她听懂了自己话里的机锋,了然一笑,突然凑过去,对季子暧昧不清地道:“那我想对季小姐示个好,以亲吻礼仪相待。”

  他话音刚落,就要吻过来。

  季子这才吓了一跳。

  这里月黑风高,没人走动,所以醉人心,壮人胆。

  他嘴还没碰到季子,人就被一记勾拳撂倒在地。

  季子还没反应过来,手腕突然被人扯着,拉着她就往别处狂奔而去。

  阿弥陀佛,她是要傻到什么地步才如此迟钝。

  月亮出来了,街道上一片亮堂。

  季子气喘吁吁,被汗水糊住的眼睫模糊一片。许久,她抬头,注意到拉她逃跑的人。从黑色西装的背影来看,宽肩蜂腰,人很高大,是个男人。

  男人回头,视线正好与季子相撞。

  她捂住嘴,惊呼出声:“小叔叔?”

  沈鲸淮松了手,不置一词,也没应声。

  季子晕晕乎乎,身上又有些冷,如坠冰窖。她闹不明白了,怎么会在这里遇到沈鲸淮?

  她似懂非懂地问:“小叔叔,你没傻?”

  沈鲸淮还是没说话。

  许久后,他启唇,嗓音沙沙的,说:“我看……你才傻。”

  “……”季子闹不明白,他不是……痴傻吗?

  这时,她又想起最初看到的崭新的信。如果沈鲸淮傻了,不识字了,又怎么写得出那些信呢?

  “我说过,别找富家混子当男朋友,当着我面一套,背着我面又一套,你就这样谨遵小叔叔教诲吗?”

  季子哑口无言,舌头麻木,失去了知觉,说:“他不是……我男朋友。”

  “我知道。”

  “啊?”

  沈鲸淮慢条斯理地说:“如果是的话,他亲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抗拒。”

  “嗯。”季子缓慢地点了点头。

  “时候不早了,回去吧。今晚的事,别说出去。”沈鲸淮要走了,没理她,回了洋房。

  季子听他的话,乖乖叫了一辆黄包车,回到家里。

  等到家门近在咫尺,她才如梦初醒。

  糟了,都忘记问沈鲸淮为什么要装疯卖傻了!

  雨停了,无星无月。路边昏暗的灯权当月光,照亮季子的鞋。

  她的黑色高跟鞋溅上了泥星,黑灰两色格外醒目。她捏了棉质的兰花手帕去擦,甫一触碰,就被李珍玉吓了一跳,对方恨铁不成钢地喊:“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是不是又拒了张家少爷?”

  季子哪知道妈妈就站在门口,拍了拍胸口,挨上去撒娇:“妈,您是不知,那张怀礼人品有问题。”

  “怎么有问题了?”

  “他竟然想非礼我,这样的流氓,谁敢和他处?”

  李珍玉惊骇地道:“当真?”

  季子郑重其事地说:“怎么不真?他接我回去,才第一天见面,就想在巷子里拉我的手亲我。要不是我跑得快,鬼知道这人还能干出什么事。”

  李珍玉再唠叨,心里还是疼爱子女的。她气得发颤,嘴里骂骂咧咧:“这挨千刀的!他是你小姨推荐的人,嘴上说人品一顶一的好,全是胡说八道。我早就知道,你小姨还在恨我的事,连带着你也恨上。谁不知道你在国外留过学,比你那个雨花大学出来的表妹能耐百倍!我怎么就听了她的鬼话连篇,险些把你搭上。”

  季子抚了抚李珍玉的肩头,连声哄她:“妈,您别气,省得气坏了身子。”

  李珍玉和季子的小姨李玉兰有一段过节,说是季家爸爸当年相亲对象是李玉兰,李玉兰对他一见钟情,心里暗暗定下了。哪知第二次约会,李珍玉顶了去,两个人天雷勾地火,便谈上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李玉兰认为是自己亲姐抢了姻缘,闹了好大一场,街坊邻里都知道这陈年破烂事,很是难堪。再后来,两姐妹各自婚嫁,时间久了,事情过去了,也能维持表面和气。

  李珍玉咽不下这口气,道:“不成,我明天找她去!这些事,总得当面算算账,理理清楚!”

  季子一瞬间想到了沈鲸淮,万一逼急了张怀礼,让他说出她是被一个男人拉走的,这就不好了。

  于是,她急忙阻拦,诓骗李珍玉:“妈,这事说不得。您想想,张怀礼是做翻译工作的,和我是同行,他要是因为您说起此事,坏了名声,以后在工作上和我作对怎么办?这个人最是阴险狡诈,万一得罪了,私底下报复我。我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还不是白白吃亏?逼得了君子,逼不得小人,往后别和张家来往便是。”

  李珍玉想了想,也是这个理。

  “还是我女儿心思细。”她捋了捋季子鬓边的发,得意地道。

  李珍玉最骄傲的还是这个女儿,国外名牌大学毕业,长得也柔美温婉,多少人挤破了头想和她相亲。务必给她找个最好的夫婿,要那种世家豪门,家底不殷实的休想抱得美人归。

  季子不知道妈妈心里打的小九九,见这一通糊弄过去,松了一口气。

  赵姆妈盛了一碗热腾腾的红豆汤,哄季子喝下。说是美容养颜还补血,看她唇色惨白气血亏损,心疼得不行。

  季子乖巧地喝完,连声说:“好喝。”

  赵姆妈笑眯眯地接过脏碗,丢到碗池里,季子便上楼睡觉了。

  季子用皂角制作的手工洁面膏清洗脸,卸下胭脂粉黛后,脸颊浮现健康的白色。她拆下头上的黑夹子,柔顺长发蓦地压到了肩头,像是一片黑色瀑布。她望着镜子里的脸,红唇黑发,带些妖冶的女人味。这样的美人,怎有男人会不喜欢呢?

  她咬了咬唇,借着夜幕遮蔽,大胆地想:小叔叔……会不会喜欢?

  想完,季子惊骇地后退一步。镜子里的美人儿瞪着一双水汪汪的杏眼,与自个儿对视。

  她怎么就……冒犯地想到了沈鲸淮?

  他再怎样,都算是大她半轮的长辈呀,虽说无亲无故,这声叔叔喊得她亏。

  这一觉,睡得不算踏实。

  季子早餐就喝了一杯卡布奇诺,浓郁牛奶兑意大利黑咖啡,放了两块方糖,用银勺搅了好几圈都融化不了。

  她随意吃了几个玲珑阁的虾饺,匆忙出门。

  季子嘴上和李珍玉说上班要迟到了,实际上看了看腕表,提早了半个小时出门。

  她想去一趟沈鲸淮的洋房,和他说道说道昨夜的事。

  说辞她都想好了,她一心一意护着小叔叔,绝不会将秘密说出口一分一毫。

  敲几声门,是阿成开的。

  季子问:“小叔叔在家吗?”

  阿成摇头,说:“沈少爷不在家。”

  “他去哪儿了?”

  “不太清楚,少爷虽不说话,不记得事,但还识路,逛几圈,自然就回家了。”

  季子留了个号码给阿成,说:“这是我报社的号码,若是小叔叔回家了,您给我打电话,有要事相商。”

  “好。”阿成忠厚老实,明明白白将这话记下了。

  许是梅雨时节,南城遍地潮意。荒废的鼓楼大院,杂草疯长,满目疮痍,一派萧瑟凄清。没准过几年,这些旧式木楼都要拆了,改装成精致的洋房,从今往后,这个时代便消失了,再也不复存在。

  历史更迭总令人伤感,季子心不在焉地翻着资料,提笔撰写稿件。她手上有动作,眼睛却时不时瞟向公用电话,秋波美眸,倒像是和哪家乱世英雄抛媚眼。

  “丁零丁零!”

  电话响了。

  白雁松一边喝茶,一边去接。季子踏着高跟鞋,踢踢踏踏一阵响,急匆匆跑过去,拦住他,说:“我来。”

  季子接通电话,润了润嗓子,才开口:“哪位?”

  “季小姐,我是阿成。”

  “他回来了?”

  “对,按照您的吩咐,有消息就致电。”

  “好,谢谢阿成伯,我这就赶过去。”

  她挂断电话,看一眼彩绘玻璃。光透进五颜六色的窗,将那图案映到地面,遍地花红柳绿。想来,外头天光明媚。

  季子请假,谎称家中有事,马不停蹄地往沈鲸淮的洋房跑。还是同样昏暗的房间,光不及屋底,不知是洋房背阴,还是那白惨惨的光被黑暗尽数吞噬了。

  房门大敞,沈鲸淮还是坐在房间正中央,背对着她。

  二楼门窗打开,阳光将窗外乌泱泱一片爬山虎照进屋里,灰的、黑的影,交缠纵横,像是一条条粗粝的荆棘镣铐,将沈鲸淮锁入其中,动弹不得。流光无声,暗潮汹涌,此时是沈鲸淮,是极有故事的人。

  季子心急火燎地赶来,耳垂上两枚白金细线的钻珠刮撩毛线披风,发出沙沙碎响,惊扰到梦里一样的人。

  沈鲸淮回头,若有所思地看她,一言不发。

  季子懂的,她背靠着白漆门,两只指节纤长的手拾掇一会儿,悄无声息地将门掩上。

  一间黑屋子,一男一女,两人独处。

  她的心脏怦怦乱跳,平白躁动。天气是挺闷热的,但也没到恼人的程度,按理说不该这样慌里慌张。

  季子舔了舔唇,吃到唇上樱桃酿的殷红口脂,回过神来,细声细气地说:“沈小叔叔,我是不会说出去的。你……你为什么?”

  她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像个哑巴,欲言又止,如鲠在喉。

  沈鲸淮还是一言不发,似在打量。他熬了许久,问一句:“你叫季子?”

  他的声音好听,清清冷冷,如玉击瓷,洋洋盈耳。

  “小叔叔,我是季子。”

  季子耳后滚烫,没料到他直接开口,承认了秘密。他没有痴傻,也不是蠢笨到不会说话,神志不清。那些表象,全是装的。

  “我……记不太清事,隐约想到这个名字,所以对你有印象。”

  季子一愣,痴痴地问:“小叔叔记不得从前的事了?”

  沈鲸淮点了点头:“我记不太清事,特别是与那场大火有关的人与事通通忘记了。脑子里有一些画面,一想到就头痛欲裂,梦里又会看见。”

  “我听说过这种病的,我在国外读书的时候,我的心理医师有讲过这种心因性失忆症的症状。人因震撼会选择性忘记一些事,暂时性将记忆解离。在国外,他们喊这个病Psychogenicamnesia,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季子慢条斯理地说话,企图获得沈鲸淮的信任。

  “你的英文说得很好。”

  “我听过几堂心理课。”

  “你懂怎么治这个病吗?”

  季子咬唇:“量力而行。”

  两厢无话,四周又静了下来,一根针落地都能被听得一清二楚。屋内不通风,笼罩一股朦胧的暖意,季子的脊背出汗,细细密密的湿意沾满背脊,翠绿色暗纹旗袍紧贴她的皮肤。

  等了很久,季子又开口问:“小叔叔为什么要装傻?”

  “有人要杀我。”沈鲸淮淡淡地说。

  季子吓了一跳,没想到沈鲸淮装成傻子就是为了躲过一劫。

  “那场火?”

  “火并非天灾,警察说了,这是蓄谋已久的谋杀。”

  “那也没必要装疯卖傻,待在这里……”

  “如果,我是说如果……”沈鲸淮启唇,咬字清晰地说,“如果你是凶手,你想杀的人,一次没杀成,那你会再杀一次吗?”

  季子没想过杀人,但是谋财害命的案子,在报社屡见不鲜。

  她点头:“应该会。”

  “不贪财的杀人案,往往有其他目的。如果是执意灭口,那必定是我知道了什么秘密。一次没有成功,他露出马脚,我加强警惕。第二次,他会害怕行动暴露。如果这时候,我变得痴傻,记不清事,倒还省心。这个人为了不打草惊蛇,说不准会放我一马。毕竟杀一个人没那么简单,能省事则省事。”他的声音很淡,没什么复杂情绪,仿佛生死乃身外之事。

  “为什么不逃跑?”

  沈鲸淮笑了,眼底森冷:“他都敢害我的命,这是血海深仇,我能不给他点颜色看看?”

  季子不声不响,抿嘴不语。

  “我梦里常闪过一星半点儿的画面,知道有人要取我性命。那场火没能烧死我,让我侥幸逃脱。我总要想起来事情的,总不能装傻过一辈子。这枚定时炸弹绑在我身上,随时引爆,不如找个办法,拆了它。人得先保命,再救己。”

  季子紧张过度,声音都发颤:“怎么不告诉警察?”

  “纵火案到现在都没抓到犯人,更别提帮我这样一个什么都想不起来的人申冤。”

  “为什么告诉我呢?”

  沈鲸淮一掀眼皮,淡淡道:“昨夜一时兴起救你,暴露了自己。我不能杀你灭口,总要拉你上同一条贼船。”

  季子胆战心惊。

  他却笑:“不过是开个玩笑。如今你知道了我的秘密,自然不能全身而退。”

  “咯噔”一声,季子身后的门被人锁上了。

  这个洋房还能有谁?无非就是阿成。

  阿成,忠仆,和沈鲸淮是同一根绳上的蚱蜢,要了老命!

  季子后退半步,高跟鞋是致命伤,没走稳,崴了脚。

  她总觉得此刻的沈鲸淮陌生,原来那层温柔皮囊下,还有这样深不可测的危险灵魂。

  你有没有看不透过一个人?

  明明是年少熟知的眉眼,一颦一笑也如昨日那般勾人。你原以为对他知根知底,知脾气秉性,到头来,只消一个眼神,便能将所有印象统统打破。

  他是蛇蝎般阴冷狠毒的,吐着淬毒的芯子,直勾勾地望向你。逃还是不逃,有没有用,只能听天命。

  季子哪知这一趟是鸿门宴,低低问他:“你想我帮些什么?”

  沈鲸淮笑:“怎的不喊我小叔叔了?”

  她这才清醒,又改口唤了一句:“小叔叔。”

  “你莫怕,就凭这一声叔叔,我总不至于伤害白捡来的外姓‘侄女’。你先回去,我平日里不方便外出走动,要你帮忙,也不过是些跑腿调查的事,仅此而已。我知道你是记者,有这层身份遮掩,行动都比我方便,不是什么大事,不值得提心吊胆。”反正人命关天的事,在沈鲸淮口中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季子点了点头,再回头看门,已经开了一道小缝。她得了沈鲸淮首肯,能离开这方险地。

  出门后,天已昏暗。季子找路边摊吃碗馄饨。平时她从不吃这些小摊小贩的东西,嫌不卫生,但如今饥肠辘辘,也嫌不了许多。

  清汤寡水的一碗馄饨,撒了点翠绿葱花点缀,瞧着清清爽爽,有些食欲。

  她顾不上许多,吹了吹汤勺,舀上一口馄饨。加了点糖的筋肉滋味浓郁,咬碎了,面皮与红肉在舌尖炸裂,与寡素的汤底相得益彰。

  一口热汤下肚,被那浑厚的热气一激,人才从混混沌沌的境界里抽离出来。季子喟叹一声,出了些汗,再想到沈鲸淮已是不特别怕了。

  她甚至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沈鲸淮是否对生人都这般疏远?印象里的小叔叔待她亲厚,可不是如今这般状况。那能不能讲,是从前的沈鲸淮和旁人相处都是一副浑不吝的姿态,待她的态度却与常人不同呢?

  现下不过是与她不熟,才这般冷淡凶恶,犹如豺狼。

  季子想起从前跟在沈鲸淮身后乱跑,他总不让自己捏他的西装衣角,会蹙起眉头,嫌恶地埋怨:“可别捏皱了小叔叔新熨的西服,别的女郎看见了会不喜欢。”

  她傻乎乎地笑:“小叔叔,我也是女郎,我倒觉得好看。”

  “奶娃娃懂什么呢?你成日里跟着我做什么?”

  “李妈妈不让我吃巧克力,跟着小叔叔出门,有香香的姐姐会送我巧克力。”她想了一会儿,可怜兮兮地问,“小叔叔是不是讨厌带我出门?”

  “怎的问这种话?”

  “不然为何连衣角都不让牵了?”

  沈鲸淮无奈地叹气:“行行行,你捏吧。”

  她得意地抓住沈鲸淮的衣角,跟着他四处跑。

  那时候,季子在小叔叔心中……是特别的吗?思及此,不知为何,季子勾出了一点甜腻的笑。

  世人见他不信鬼神,悲喜不相通,也不过是偏见。只季子知道,沈鲸淮心地是极好的,否则也不会在张怀礼轻薄她的时候,出手相救。

  季子回家后,李珍玉又想法子折腾她。

  上次张怀礼一事,李珍玉只觉被女儿抓住了把柄,她总要埋汰一番相亲这门老生意。是以这次,她摆上难得有的好脸色,凑到季子旁边,说:“我听说沈家公子不错,要不去相相看?”

  若是旁的相亲,季子有了上次一事撑腰,总能有五分把握推托。而这一次,听到一个“沈”姓,她心脏蓦地一跳,居然问出了下文:“哪个沈公子?”

  李珍玉以为还要费一番口舌,没想到女儿这么乖巧,一下子便开窍了,不免心生欢喜。她笑了声,说道:“就是沈思宇!”

  “沈思宇?”

  “沈家不是有三位叔叔吗?沈思宇是沈家大公子的长子!”

  季子想起来了,那是沈鲸淮的侄子呀!也就是沈鲸淮亲大哥的头个儿子!

  说起来也是,沈家与自己年纪相当的也就这么个男人了。不知为何,万般愁绪涌上心头,季子蹙起眉头,说:“不要,我不喜欢。”

  李珍玉心火上涌,说:“你是想活活气死我吗?沈家家大业大,虽说不算南城一等一的富户,可嫁入他家,吃香的喝辣的会少了你吗?”

  “我不喜欢沈思宇。”

  “好啊,不喜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不是在国外留洋都留傻了,崇尚自由恋爱?”

  “您别瞎想,我没有。”

  “既然没有,那就去相看相看。你妈妈我这么开明,又不让你盲婚哑嫁,吃顿饭又怎么了?”

  季子咬了咬唇,道:“谁都行,沈思宇不行!”

  李珍玉好不容易找到这样一户知根知底的人家,正和李玉兰得意地谈论呢,哪知三两下就被季子反驳了。

  她气得五脏庙都疼,扬起手还想推搡一把季子。

  这时,赵姆妈赶紧从厨房出来,唤了句:“太太,鸡汤都炖好了,您来看看!我把握不住火候,待会儿季先生回来可是要喝汤的!”

  李珍玉听到“先生”一词,也就没多少气了。李珍玉想迟些再收拾季子,瞪了她一眼,心急火燎地赶去厨房。

  季子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对上赵姆妈担忧的眼神,她微微一笑。

  夜里,赵姆妈上楼,给季子端茶。她看着穿着长袖睡裙、如花似玉的小美人,眉目间溢满了笑,轻声说:“您何苦和太太对着干呢?太太再怎样有心思,总不至于害儿女。和她吵架是自讨苦吃的事,您得当心些。”

  赵姆妈对季子一向温柔,季子也将对方当作亲人一般。此时喝了茶,将茶碗放下,她慢条斯理地道:“我只是有些害怕,过段日子便好了。家里闷得慌,得亏有赵姆妈疼我。我有些困了,先睡觉去了。”

  “哎,好!夜里风大,记得关上窗。”赵姆妈脸上带笑,嘱咐几句便下楼了。

  季子嘴甜,赵姆妈看着这样的小人精长成大姑娘,心底是将她当作晚辈来疼爱的。赵姆妈也盼望着季子能找到个知冷暖疼人的如意郎君,对于她这种人来讲,身家地位倒是其次,不是破落户就好。

  隔天季子去报社上班,接到了阿成打来的电话:“季小姐,沈少爷约您今晚九点来洋房小叙。”

  季子咬了咬唇,怀疑自个儿听岔了,问:“今晚九点吗?”

  “对。”

  “是有什么事吗?”

  “沈少爷的事,他自个儿肚里会有思量。我们不方便问那么多。”

  “我知道了,阿成伯。”她将手上的电话小心翼翼地扣下去,人还在出神。

  白雁松笑着走进办公室,问她:“怎么失魂落魄的?”

  季子清醒过来,勉强一笑:“没事,我这边稿子快写完了,劳烦雁松前辈核对一下。”

  “好,留给我吧。”

  季子想到深更半夜要进单身男子的家宅中,脸上便烧红一片。她觉得胸口闷闷的,似有千斤坠,连气都喘不匀。

  想些什么呢?那可是她从小跟到大的沈家小叔叔。小叔叔会害她这种白捡来的侄女吗?那当然不会!长辈是最体贴晚辈的,沈鲸淮也是。

  只是一刹那间,她又想起沈鲸淮那双深不可测的漆黑眼眸,里头酝酿着莫名的情绪,叫人忍不住心慌意乱。

  万一失忆的小叔叔就是鬼迷了心窍,与从前不同呢?那她该赴宴,该逃吗?

  季子家有门禁,夜里出逃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按照李珍玉的话说,姑娘家晚上八点还出门,干的都是肮脏勾当,名门淑女哪个会深夜逗留?就算是看电影,晚上七点也早早放完了,该坐黄包车回家的,要不打个车都行。他们是正经家庭的人,最重规矩,不能深夜与人幽会。

  该怎么出去呢?季子琢磨了半天,也不想爽约。

  她趁着李珍玉入睡,想方设法找了赵姆妈过来。

  李珍玉要养生,夜里总睡得早。她屋里熏了安神香,格外嗜睡,只要不是起夜上厕所,基本不会醒来的。

  赵姆妈有点奇怪季子找她,便问:“季小姐是睡不着吗?”

  季子将门拉开一道缝,鬼鬼祟祟地说:“赵姆妈,我想出门一趟,找个朋友有点事。”

  赵姆妈吓了一跳,说:“大半夜的找姑娘家,您可别被花花公子骗了!”

  “您放心,不会的。我就去一个小时,十点就回来!您能不能行个方便,帮我打打掩护?”季子双手合十,苦苦哀求,看得赵姆妈心肝都要碎了。

  赵姆妈咬咬牙,说:“那我看着太太那边,尽量让人小声些,别惊扰到她。不过您办完了事情就早些回来,夜深了耽误不得!”

  “明白,只是见个朋友,很快回来。”季子开心极了,小孩似的偷偷溜了出去。

  等到逃出门,她才意识到屋外天色昏暗。

  南城不是繁华的街道,街灯实属不多,走个三米才能见着一盏灯。还好季子盘发戴了贝雷帽,再披上黑色风衣与女式西裤,一般人也不会注意到这样娇俏的姑娘。

  季子走到沈鲸淮的洋房楼下,望着二楼亮着的窗,深吸了好几口气。那一束光,就像是诡秘之海的渔火,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是人是鬼。

  再怎样都是她的小叔叔,她该信他,不对吗?

  阿成前来开门,毕恭毕敬地道:“季小姐,沈少爷静候您多时了。”

  季子“嗳”了一声,扶着螺旋状的台阶一步步往上走。

  洋房楼下没点多少盏灯,黑不溜秋的。季子回头一看,不知何时,阿成已经不见了踪迹。后头的路像被拦腰截断,黑黢黢的,断头谷一般。季子心生怯意,望了一眼楼上亮着的光。她鬼使神差地迈出步伐,朝上走去。虽说心里惶惶然,可见到了沈鲸淮,她又觉得他并不会伤害自己。

  “小叔叔。”季子唤了一声。

  正在书柜上翻找本子的男人回头,瞥了她一眼。

  沈鲸淮摘下鼻梁上的金丝细边眼镜,拧了拧眉心,冷淡地道:“你来了。”

  季子不敢动弹,扶着门边,细声细气地问:“这么晚,你找我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瞧她警惕的样子,沈鲸淮不免失笑。他说出的话,逗弄意味十足,带着三分随性,七分讥讽:“你以为我会对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做什么吗?快进来!”

  “是。”季子一抖,小步挪过去,唯唯诺诺,“我看阿成伯不见了……”

  家里没人,可不就是想干坏事?还是月黑风高夜,怨不得她乱想!

  沈鲸淮似笑非笑:“我让他给你买了点桃花杏仁糕,我怕你一个姑娘家坐不住,拿点吃的过来。”

  “啊?”季子脸颊通红,转头看到阿成上楼,手里真的端了一碟精致小巧的粉糕,还有一杯热牛奶。

  季子绞着手指,碎碎念:“我又不是小孩,哪有那么爱吃甜食。”

  沈鲸淮再怎样变,还是从前那个男人,总把她当小孩来看,去哪里玩就丢点甜点哄她开心,然后独自和其他成熟女郎调情。

  沈鲸淮抬了抬下颌,示意她吃东西,坐下来慢慢聊。

  季子将桃花糕喂到嘴里,糕点蒸得软糯,入口即化,甜度也适中,非常好吃。

  她低头吃点心的样子实在乖巧,让沈鲸淮生出了那么一丁点儿恻隐之心,似乎不想将这样单纯的小姑娘拉下水来。

  沈鲸淮移开眼,说:“我找你来,是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什么?”季子呆呆地抬头,望向沈鲸淮。

  “我入睡时,总会梦到一些奇怪的片段。我想可能和纵火案有关,我希望你能将我说的梦话记下来。”

  “这种事情……为什么不找阿成?”

  “阿成不认识多少字,帮不了我的忙。而且他是我仆人,太显眼了,不方便代替我出门跑。至于找其他人,我也信不过。”

  季子的心脏怦怦跳,一下子问出口:“那就是说,小叔叔很信任我吗?”

  沈鲸淮勾唇,道:“不,只是你比较好拿捏。”

  “哦。”季子内心将沈鲸淮捶了好几拳,她就不该随便问出口!失忆后的小叔叔太可恶了!

  沈鲸淮将纸还有钢笔递给季子,季子拿过本子,心思便活络了起来。那个,她是不是还得看着沈鲸淮入睡呢?

  也不知小叔叔睡觉有没有什么癖好,譬如要脱掉外套什么的?季子也不是没看过男性的躯体,国外有许多赤身裸体的雕像,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只是两个人独处一室,另外一人还要睡觉什么的,令人太过羞涩了。

  季子将头埋得低低的,由于紧张,收下颚的动作太用力,一直紧绷着,连带脊背上也冒出汗来了。原本瞧不出红润的脸蛋,此时已是通红一片。季子更慌张了,她又不敢抬头,恶性循环,估计很快会被沈鲸淮发现异样。

  沈鲸淮挑眉,问她:“房间很热吗?”

  “什……什么?”季子吓了一跳,抬头看沈鲸淮,正巧对上男人探究的目光。

  她支支吾吾:“没有呀……”

  “那你为何脸色通红还出了汗?”沈鲸淮瞥了她一眼,实在摸不清楚小女孩的想法。不过她一惊一乍的样子着实有趣,不必太计较。

  他绕过这个话题,将放置一侧的安神汤喝下,然后衣冠整齐地躺到了床上。闭眼之前,沈鲸淮说:“我要睡了,劳烦你多待一会儿,如有异样,记得记下我说的话。”

  沈鲸淮有半年的时间睡不安稳,每日都会被噩梦惊醒,想到要回忆梦中情景,又一阵头痛欲裂。

  季子见沈鲸淮睡下了,还是穿着衣服裤子的,不免有些尴尬,原来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季子搬着椅子,小心翼翼地挪过去。太远了,她怕遗漏掉什么梦话。

  她看着沈鲸淮安详的睡颜,听着他逐渐平缓的呼吸声,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她就这样和小叔叔独处一室吗?还真是好大的胆子呢!

  季子百无聊赖地在本子上画图,过了半小时,她听到沈鲸淮翻动的声音。

  季子慌慌张张地凑过去,见他双手握拳挣扎,想要触碰他,又怕吵醒沈鲸淮。

  沈鲸淮喊她来,不就是为了记录梦话吗?若她为了安抚沈鲸淮,吵醒他,这才是本末倒置吧?

  季子只能强忍下不适,听沈鲸淮絮絮叨叨地说些什么。他的声音太小了,近乎呢喃,季子完全听不清。

  只能再靠近一点儿了,别无他法。

  季子抿着唇,侧着脸凑近沈鲸淮的嘴角。离得近了,沈鲸淮炙热的鼻息喷洒在她脸上,似乎萦绕着她脸颊的绒毛,有点痒,有点面红心跳。

  她也不敢动弹,直到听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地名:

  “王家司机死了,河阳酒楼……”

  他一直重复这些,说完了,突然没了声响。

  季子想再仔细听一下,就在这时,她的脸上突然一凉。

  季子吓了一跳,惊恐地后退半步。

  她捂住了脸颊,心脏如擂鼓般狂跳。刚才不经意间,她好像碰到了沈鲸淮薄凉的唇。这算是……被他亲了吗?

  片刻,沈鲸淮被季子的动静吵醒,揉着额头醒来。

  季子强装淡定地道:“我听到小叔叔在梦里说王家司机死了,还有河阳酒楼的事情,我想,可以从这里开始调查。”

  沈鲸淮自噩梦中刚醒,惊魂未定。他点头,一句话都不想谈。

  过了十五分钟,他像是良心发现,放季子走:“这些就劳烦你平时帮我查一下相关的事了,要是有什么线索,就来洋房找我。夜很深了,让阿成送你回去。”

  “嗯,好。”季子紧张地起身。

  走出房门的时候,她回头,小声说:“小叔叔,晚安。”

  “晚安。”沈鲸淮回她一句。

  等到季子离开了洋房,屋内静了下来。沈鲸淮瞥了一眼季子留下的本子,看到女孩在上面潦草地画了许多涂鸦画,类似桃花之类的,想来是等他睡着等无聊了。

  他似乎能在脑海中想到季子的脸,想到她坐在椅子上脚不着地,两只鞋荡啊荡的。

  沈鲸淮抿出一点笑,伸手抚了抚唇。此刻,他好像从指间嗅到了什么味道,似曾相识。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的唇上会有女孩涂抹的脂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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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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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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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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