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第三种绝色要横道夺爱>第一百三十四章 战小霸王
  飞寻高兴地挑了挑眉,负手踱步到兵器架边,一掌劈在架上,兵器齐齐冲向半空,仙女散花一样落下来。

  胡凛心情大悦,腾空一跃,猴子捞月一般捞到一柄大刀扛在肩上。再看脚下,也没闲着,一个筋斗翻过,便踢来一杆长枪。

  飞寻向后一个仰空翻,顺势捞回长枪。随即脚尖旋转了大半个圈,长枪凌厉的枪头直取胡凛咽喉。

  胡凛冷不防翼王的动作如此迅速,双臂大展后退了十来步,才右足点地后翻在空,大刀劈向翼王。

  翼王左足抓地,身体稍稍一斜,避过大刀翻过身来,右手随即带着长枪划出好看的半弧压上胡凛的大刀。

  大刀被劈进地上木板,胡凛拔出来后,地上现出一个大窟窿。

  台下又一阵热烈的叫好之声:“好,翼王干得漂亮!”

  胡凛开始警惕起来,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撬开翼王的长枪,左一刀右一刀的劈将起来。

  飞寻擦着刀锋的边缘将将避过二十几刀,才一跃而起跳到胡凛后面,长枪直取胡凛的后背心。

  胡凛向后一个弓步,大刀反手一扬挑开长枪,人已滑至飞寻近身不足一米之处,横刀一挥。

  飞寻长枪拄地,飞身向上,凌空避过大刀,再借长枪回弹之力弹回,双脚踢上胡凛的虎背。

  胡凛连刀带人向前冲了五六步,以刀拄地才稳住。

  台下沸腾了,翼王的呼声震耳欲聋。

  楚肃云满意地点点头,面上颇有欣慰之色。

  吏部尚书脸色铁青,瞪了一眼自己的儿子才看向太子。太子眼中并无波澜,一直盯着较台。

  胡凛扔了大刀,转过身来。

  飞寻见他眼中一片猩红,不服之色颇厚,遂长枪轻挑,又挑出两样兵器抛向空中。

  胡凛又跃向半空,捞过一柄狼牙棒。飞寻立即将长枪扔到了兵器架,顺了一条流星锤。

  狼牙棒舞动地呼呼生风,飞寻却只躲闪不反击。胡凛小有得意,则舞的越发起劲,台上地板已被砸出几十个窟窿。

  台下观众大声道:“胡寨主,你要拆了地板不必如此心急!等武状元选完了你只管拆个够,翼王殿下不要你赔钱也就罢了!”

  但听一人喊道:“胡匪无能,只敢拿地板撒气,还是回寨子里寻小弟出气的好!”m.xiumb.com

  胡凛顿时心浮气躁,舞的更加卖力。不消一盏茶的时间就大汗涔涔,满面红光衣衫湿透,呼吸亦开始急促。

  飞寻灵巧的闪过一棒,抡起流星锤舞动起来。他围着胡凛近身转悠,直叫胡凛眼花缭乱不知东南西北。最后避无可避,胡凛的大狼牙棒被流星锤缠住无奈脱了手。

  胡凛的狼牙棒被飞寻的流星锤绞缠着飞上了半空,人群大惊,急忙让出一大块空地来。

  冯渊一个跟头翻上半空,接住狼牙棒稳稳落了地,众人才松了口气。

  胡凛一头小辫儿已然湿透,仿佛能拧出水来。他却不服输,气喘吁吁道:“殿下好功夫,老胡平生仅见!今日虽两次败于你手,但仍不甘心,还想再试!不知翼王殿下,可否成全?”

  飞寻扔掉手中的流星锤,伸手请向兵器架。胡凛那边的兵器未曾动过,他抱拳一敬便选出一条软鞭道:“翼王殿下好胸怀,若没有门户之见,老胡很愿结交你这个朋友!”

  飞寻灿然一笑,静静等着胡凛回到较场中央。

  胡凛却问道:“翼王殿下不选?”

  飞寻摇头,从腰间拔出一对银色弯刀,刀光冷冽,让人望之心寒。

  胡凛瞧出那是一对极品弯刀,眸光闪了闪道:“翼王殿下的弯刀虽好,但在这软鞭之下,可占不到便宜!要不,殿下换一把别的兵器?”

  飞寻又摇摇头,一对弯刀甩出,绕着胡凛转了一圈。胡凛赶紧应战,长鞭犹如一条长蛇,漫天飞舞。

  冯冀看到软鞭心中便觉不祥,可又说不出哪里有问题。

  兵器架上向来是不会挂上这种软鞭之类的偏江湖气的武器的,又因为软鞭所持者多为女子,取巧取长以避劲力不足之弱。

  今日皇家武场之上居然有软鞭在兵器架上,恰恰又被体力透支之后的胡凛选中,取其省力之便。冯冀更是放心不下,下来青云阁去询问当值人员。

  只听布置较场的人说:“原本是没有软鞭的,只是今日下午收拾的时候,发现有一个架上的流星锤铁链断裂了。若再回去取,怕误了时辰,故才临时用了软鞭代替。”

  冯冀问道:“软鞭何处借来的?”

  那人道:“不知出自何处,今日下午就在咱们装兵器的箱子里放着。平日里在兵器库里是没见过这软鞭的,故不知是谁放在这里的。”

  冯冀心道不好,遂赶紧跑到较场,通知冯渊兄弟看紧,自己也盯在台下。

  楚肃云见冯冀守在台下,故询问太子:“是冯冀发现有何不妥了吗?”

  太子忙道:“父皇稍安,儿臣去看看。”

  楚肃云点点头,太子忙下楼来。

  飞寻已与胡凛战了五十来个回合,软鞭有臭长的优势,飞寻近不得胡凛身畔就不能贴身肉搏,很是吃亏。

  胡凛心中暗道:乳臭小儿,江湖经验不足!兵器谱上没有软鞭一物,你便不知它的厉害!叫你换样长兵器,你还不肯,这下困住了吧!

  飞寻交手了一阵,没得着便宜便收起弯刀。一边躲闪,一边从胸前衣襟里摸出一副银丝手套来,快快戴上。

  胡凛不解,想着:这翼王莫不是疯了,居然连唯一的武器也放弃了,难道徒手对敌?

  飞寻趁着胡凛大意之时一把扯住软鞭,迅速在手腕上绕了几圈。胡凛反应过来,忙往回拉,二人较起了内劲儿。

  胡凛原本气力极大,远在飞寻之上。只是今日耍完大刀又抡狼牙棒,实在耗去太多体力,现在倒是力不从心了。

  飞寻从一开始就留意到自己气力不如胡凛,所以步步都在消耗他,现在果然占了上风。

  胡凛心中不甘:若是比个力气还输给一个毛头小子,回到寨中必然会被兄弟们笑话!

  所以,胡凛一个转身将软鞭缠上了腰间,另一只手抓住鞭身,使劲往回扯。

  僵持了一会儿,二人皆额间冒汗。尤其胡凛,脸色由红变紫,又由紫变黑。反而飞寻脸上现出一丝红晕,倒显得肤如凝脂,惹得许多贵家之女心潮澎湃。

  只听嘣的一声,软鞭段成两截。

  飞寻退后五六步才刹住车,胡凛则直接飞出摔在护栏上,又撞断了护栏翻下了较台。

  人群之中掌声雷动,欢呼之声排山倒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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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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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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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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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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