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光阴城>第四十一章
  后来发生的事情,李善全已经记不清细节了,像是被浓浓夜色泼上了墨水,糊成一团,凉凉地在一根根神经中晕开。

  记忆里有一盏昏黄的灯,亮得格外刺眼——好像就是天天头顶这一盏——一直漠不关心地晃着,明暗之间他的心也被割成数不清的碎块。

  好像婶婶回来得很晚,他也给天天讲题讲到很晚。

  睡前,他不放心地悄悄推开了妹妹的房门——然后呢,他看到了什么?

  对了,他看到了一张空荡荡的床铺:妹妹不在家。

  然后他就去找妹妹了。似乎自己发了很大的脾气,踹翻了什么东西,然后头顶的灯泡就在震颤中继续晃着,晃着,晃到他的心如坠寒窖。

  天天在看他,叔叔在看他,婶婶也在看他。

  他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啊,但是总觉得听见了笑声,一声高过一声,嘲讽的笑声。

  接着,他就被婶婶领到了村口的糟老头家。

  几个小时前还笑语盈盈的妹妹,如今面如死灰地裹着被子蜷缩在一张脏榻的小角落,小脸蛋上泪迹斑斑,一双眼却是哭干了泪水的死气。

  地上,是被撕烂的碎花裙——那是他从城里给妹妹带的新衣裳。

  “你瞧这,生米煮成熟饭了,干脆让你妹嫁了吧。”是谁?是谁在说话?

  “哥哥,带我走吧。”这是妹妹对他说的倒数第二句话。

  最后一句是:“哥哥,对不起,我受不了。”

  这句话他记得很清,是在他抱着妹妹走在田埂上时,妹妹突然挣扎着下了地,当着他的面跳进那条湍急的溪流前说的。

  他也跳下去了,但是没有找到妹妹——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手上湿淋淋的,是什么呢?是那条挟着妹妹呼啸而去的溪流留下的水渍,还是留有余温的鲜血呢?

  待到李善全意识回炉时,他已经坐上了回城的火车,行李箱里塞着一把结束了两条生命的刀,和一件溅满了血迹的衣服。

  他,李善全,在今天不仅失去了最亲爱的妹妹,还杀死了自己的叔叔婶婶。

  他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杀人犯。

  李善全最初也没想过逃跑,心如死灰地在城里按部就班地生活着,就等着哪一天警察带着手铐出现在他面前,给他个痛快。

  但是,他等了两年,什么都没有发生。

  于是死灰复燃,他又可耻地生出了活下去的念头,凭着这么多年在城里混出的关系,给自己换了个身份,取名叫“金不换”——浪子回头金不换,他如今想要回头了,却没有谁等在他身后等着拿金子来换他从此迷途知返,忘尽前尘。

  以前的名字听来慢慢都是讽刺——善全,善全,又如何善全呢?

  他开始试着忘掉,自己其实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杀人犯,努力以金不换的身份生活着,就这样平安地过了几十年。

  午夜梦回,他还是能突然想起那昏黄的灯光,在他的梦里晕开一层层无尽的血色。

  于是他翻了个身,继续睡了过去。

  直到那一次,成为小区保安。

  他认识了一个叫做韩小青的姑娘,她笑起来的时候嘴唇红艳艳的,像极了丹朱。

  就这样很突然的,对丹朱的思念将他瞬间淹没,让他手足无措。

  他不由自主地对韩小青好,因为渴望着她的笑容——生机勃勃,比枝头新开的桃花还要娇艳的笑容。那是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被一抹春光点亮了,而不是那黑压压的夜里晃着一盏昏黄的灯。www.xiumb.com

  闲暇之余,他注意到他有一个同事很与众不同。

  那个小王保安,每天都挂着个笑出牙龈的笑容傻乐呵,人看着高高大大一个,却跟个小孩一样思维简单,人称“傻大个”。

  这都不是重点,关键是他还好几次看到小王跟动物说话,最爱的是后门那窝流浪猫。

  虽然小王能当上保安已经说明了他没有精神病,但思维方式似乎跟常人也不太一样。李善全这么想着,目光总是暗暗落在小王的身上。

  关注多了他才发现,小王真的是一个善良到骨子里的人,眼里非黑即白,一厢情愿地相信着这世间所有的美好,跟他这种双手沾血的人截然不同。

  “小王,今天又去喂猫啊!”这是他跟小王打招呼的常用开头。

  “是啊,嘿嘿。”小王有些羞赧地挠了挠头,“最近阿玲怀小猫了,我得多照料着点。”

  “怎么说得你跟这猫爹一样。”他打趣道,“怎的,这猫爹不在吗?”

  小王闻言突然有些激动,不容错失的喜色冲上眉梢:“是啊!小猫生下来以后我教它们叫我爹好了!”

  他看着小王欢快而去的背影,哑然失笑,摇了摇头:“竟然是个这么傻的。”

  是啊,就是个这么傻的人,当他发现小王杀了人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帮他清理了现场,如同他四十年前浑浑噩噩间所做的一样。

  虽然那晚他们俩搭档巡逻,但小王顾虑着那窝流浪猫,总是去得早些。待到他找到小王时,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地上躺了个一动不动的女人,小王额头处青筋暴起,手里还攥着一根粗麻绳。

  “你杀人了。”他平静地陈述道。

  “她、这个女人……”小王的声音颤抖着,辨不出是因为激动还是害怕,“她一脚油门就压死了阿玲,还有阿玲肚子里的孩子……她明明看到了!看到了!”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压死一只流浪猫而去杀人这种傻气的理由,也只有从小王口中说出来才那么理智气壮。他看着小王赤红的双眼,和因为脱力而发抖的拳头,突然有些恍惚——四十年前,他也是这样的吗?凭着一腔孤勇,红着眼杀了那些害自己痛失所爱的人,还挺直了腰板坚信他们是罪有应得?

  “值得吗?”他突然发问,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在问小王。

  “我……”小王不知所措地紧了紧拳头,意识有瞬间的清明,“我杀人了,杀人是错的;可是她也杀人了!她有错在先!”

  “那是流浪猫,不是人。”他耐心地纠正道。

  小王毅然摇摇头:“对我来说阿玲就是家人,只有她会耐心听我说话,还舔我,不会骂我傻嫌我烦。”

  李善全轻轻地勾起了嘴角,仰望着这片和四十年前一模一样的天空,只是同一片天空下再也没有等着他归家的人,也没有一条带他回家的路。

  这么多年,他都叫“金不换”,难怪妹妹没有来梦里找过他,原来是不认识他了呀。

  他也快要认不出自己了。

  他叫李善全,从来都不是金不换。

  “你走吧。”李善全转头对小王说,“别站在这碍事,我帮你处理这里。”

  小王惊讶地看着他:“这不关你的事,我可以去坐牢,没关系的。”

  “你要是遇上一个被老头子侵犯的小女孩,会救她吗?”他突然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

  “会。”小王坚定地点点头,“那个老头子是错的,我还可以把他打一顿。”

  “好,你走吧。下次要是看到小女孩被欺负,记得去帮她们。”

  小王最后还是走了,留他一人在原地。周遭的灯都没有亮起,像极了四十年前的那个晚上,只是没了那盏晃晃悠悠的老旧灯,看着舒心多了。

  在他快要完成手上的活儿时,他敏锐地察觉到附近有一家人的灯光蓦地亮了起来。他心下警觉,赶忙收了个尾,抬头向光源处望去时,却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是小青丫头啊。

  他知道韩小青肯定认出了自己,要不然当年那篇《背影》就白写了。他本来就没打算这次再逃脱。事到如今,他难过的是竟然让小青丫头看见了自己与黑暗为伍的身影。

  想必她明天就会想明白怎么回事了吧。

  他凝视着那个方向,久久伫立,脸上是带着酸楚的温柔。天际的星星黯淡着光芒,悄悄坠入他的眸中温一壶陈年老酒,连着脸上深刻的皱纹,都绕进丝丝酒香中舒展开来。

  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向韩小青挥了挥手:再见了,小青丫头。

  从今天起,那个被你叫做“保安大爷”的金不换已经死了。

  你大胆地去指证他吧,做个勇敢正义的女孩。

  李善全,该去接受他应得的惩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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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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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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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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