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大明君侯记>第113章 所谓千古,不过表俗
  中午的时候,太阳还躲在灰白的层云里,刘过刀穿上自己的老农打扮后,正要找北生那个人算账的时候,晴空里飘飞起鹅毛似的柳絮来了。

  刘过刀依然是戴了斗笠,披着蓑衣,把裤腿扎起来,在寒春里前行。可是别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是啊,犼城城主打扮成这个模样,干什么呢?

  刘过刀出来,这里离东村很近了,他还是往西面去了。路上来往的行人很少,碧空万里,群鸟在天际留下很美的尾线,三三两两,演奏空的乐章。

  寒风中,竟然有几簇姹紫嫣红的花在那里点缀自然的和煦。雨雪夹裹还在苞中的柳絮,弥漫在空中。四面的野景,渺渺茫茫,雨给大地点缀一层轻纱。果然是下雨了。

  现在刘过刀的打扮人人羡慕了,他怎么就知道会下雨的,难道他有未卜先知的法术吗?

  香玲也披着一层轻纱装饰,拎着小包,在后面追刘过刀。

  他走的很快。愤怒的刘过刀,拎着锄头,要看看那个北生郎是怎么样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刘过刀内心:打人是不对的,所以我不应该打北生。反对他对香玲不好,只是个旗号而已,我恨的是北生。我要揍他一顿,因为我会虎鹤双形,我以前愤怒的时候,手都在发抖,但是后来我上战场都很稳,看来我根本不必害怕打架了。

  忽然,闹市中有一匹脱缰的马,狂奔,四蹄飞电,遍体筋骨突出。野马奔跑过的地方刮起一阵旋风。

  然后他看见了这匹飞奔的马,两眼圆睁,朝他冲过来。刘过刀当然可以闪躲开,但他担心的是,如果这匹烈马又撞到身后的香玲怎么办,他一定要阻止这匹马。他闪在一侧,马步下蹲,攥紧锄头用尽全力,横扫马腿,就像扭断的小树般咔嚓一声,马腿骨头与筋络分离,这匹马横躺在地。刘过刀无处发泄地朝马头纵力抡去,他想要住手,却无法停止,他就这样抡啊抡啊,直到把马的头骨打得碎裂,脑浆从深处喷溅出。

  这像是一场噩梦。

  马匹躺在缤纷的街道,血液把地砖缝隙灌满,勾勒出鲜红的边。

  香玲赶来:“你没事吧?”

  刘过刀说:“我能有什么事情,真男人打架就是要用拳的啊!”他扔了锄头,滑稽的孩子一般蹦蹦跳跳,又对香玲说:“我,城主!要制霸犼城!”

  香玲:“你这个人早就已经变了,你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刘过刀了,小时候的你明明很好的。你从来不会伤害什么小动物,更不会这样,也……你小时候说了不喜欢去走仕途的,你不是只想和布老虎玩吗?”

  刘过刀:“布老虎有什么好玩的?咱们村子被袭击的时候,你去哪里了?这么多年没消息都不告诉我一声。他们抢我布老虎,我就抢他们的刀,只有把刀握在手里,我才觉得安全。”

  香玲:“这根本不是你!”

  刘过刀:“好,这不是我,我塌抹变了行不行?小时候是谁口口声声说要和我结婚的?你居然薅我头发,那么疼,还把我俩的头发捆在一起,说这是结发夫妻。怎么你不承认了嘛?现在这个北生是个什么鸟?”

  香玲:“你还有脸说,你怎么消失了的?你为什么忽然离开!”

  刘过刀:“我被骑兵队抓到魔古山去了,我自己跑出来,还抢了他们的马,后来我就开始当马贩子。”

  香玲:“你过的多么逍遥自在!这不就是你向往的东西吗!为什么不想想我呢?被卖给人家当丫鬟,你说你好意思吗?”

  刘过刀:“现在你都入编了,不是嘛?生活是可以改变的啊,现在我们两个都在同一个治所里,我们忘掉以前的生活,重新开始好不好!”

  想到这里,刘过刀有点激动,还是有点羞涩,俩人这么久没见面了,还有感觉在吗?但终归两个人都是平平安安的活到了二十六岁。

  他的喜悦被香玲当头泼了冷水,香玲难为情的说:“算了,再怎么样,北生是我的男人,他打我骂我,总是我不对在先!”

  “住口!我不要你这样说,你越忍让,他就越欺负你,我跟他拼了”刘过刀一脸正义。

  一直走到他和香玲雨天黄昏相遇的地方,那里是香玲的家。

  北生个子很高,一米九,哎呀呀比王仁高出二十厘米呢整整,清瘦又好看,戴眼镜的温文尔雅的走出来,锁了门。

  香玲转过街角,刚要喊北生,就被刘过刀捂住嘴。他把香玲按在街角躲起来。

  刘过刀看着这么帅的北生,愤怒的表情像一只土拨鼠。

  只见北生低头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

  “千不该,万不该,总不该把小老婆约到镇里来的!”他在漫天飘飞的柳絮街上低头走到花船嫁坊去,还一边念叨“可不能让香玲知道,那是万万不能的,我这个人对每个女孩子都那么真挚,香玲那黄脸婆怎么可能理解呢?”

  刘过刀感觉到香玲脸上写着惊讶,北生嘴里的小老婆是谁,显然不是香玲,因为他那北生郎早已经说了不让香玲知道。

  香玲咬牙跺脚,想冲上去问个清楚,北生口中的小老婆到底是谁,你们两个是什么关系,刘过刀依然堵着她不让去。刘过刀继续在后面跟随北生郎的踪迹。

  北生郎一生,落魄且留情,博而真挚,可是生路窘迫,那种悔怨和无奈,和对香玲的羞愧终于被他暂时封存,继续就想起了小老婆小水仙的笑脸和嘴唇,想起了一周前还没飘飞柳絮的时候,他和小老婆在一艘小花船中,喝热酒吃蟹膏的趣味。北生,小资。

  香玲简直愤怒的要哭,她又在用愤怒的眼神看刘过刀了,她当然想冲上去,刘过刀却把手松开。头也不回的假装要走。见香玲依然在呆原地,便招呼她跟上北生郎。

  北生抬起头来,向前后左右看了一看,把衣袖上的柳絮,极其潇洒的撕扯下来扔掉。他那双优雅的绅士步子,先从木桥的右边,跨向木桥左边,又前进了几步,就拐进花船嫁坊小巷里了。

  离北生郎和香玲的家不远,花船嫁坊沿着人工造景河小径,北生郎为他口中那位小老婆,花名小水仙的,租了只花船暂住着。

  北生没有什么做活,常常告诉香玲,要去写诗采风或是结交朋友,出了门,想必都是偷偷跑到这里幽会小情人来了。

  北生郎和小水仙的相识,是在三天前,他和香玲吵架的那天晚上。

  那天北生说:“香玲,我们两个认识快一个月了,你身上还有多少钱?”

  香玲:“我身上有多少钱,跟我们认识多久有关系吗?”

  北生:“这太有了,今天我生日,你给我二两银子,当做庆祝吧。”

  香玲:“什么庆祝,咱家每个月赚多少钱你心里没数吗?我一个月才赚三两银子,租着么一间破屋,还要倒贴一两,别说买米买菜,都是花的我的积蓄,你怎么好管我要银子呢?”

  北生郎:“按你这意思,我也应该出去做活了是不是?你嫌我在家待久,只是个花钱的废物对吗?你就是这样嫌弃我的吧。”

  说完,他整个人十分冲动,一声呼啸就起来了。原本俊俏的面孔变得十分可怕,他紧紧攥住香玲的双手。

  香玲后悔了,看着眼前的北生,往上踢了一下,北生捂着管喊疼,头也碰到墙壁上。

  然后北生冲过来,狠狠甩了一巴掌,从抽屉里拿了碎银披着夹衫出去了。

  自从那一天,北生经人介绍结识了小水仙后,他觉得香玲不香了,还很丑,饭味儿也粗淡起来了。尤其是使他感到不满的,是她那一种起早落晚,不辞辛苦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的苦相,在北生郎眼里,原本机灵的香玲干活都很烦人。他在家庭里那一种紧张的空气里,一想到小水仙房里的那一种温香娇艳的空气,心里就会狂躁起来。北生郎腹内燃起一团火,鼻子里闻到一种特异的香味,整个人都兴奋不少。他若把眼睛一闭,就看得见一张很光鲜的软铺,床上面有雪白的毡毯和绯红的绸被铺着。描金小钟哒哒的响着,他也一下下的冲撞,花香弥漫,汗蒸透,假山假海底的景色咕嘟嘟往外泉涌,他便百爪挠心似的,又开始冷眼看着香玲。

  北生看不惯香玲,于香玲自己是知道的,她偏要赌气,偏不要找刘过刀,偏要刘过刀知道她没了他,一样可以过得很好,她的自尊一个人就可以挽回。所以她忍着北生的打骂,还想做的更好。因为香玲要争一口气。

  总之,北生晚上回家吃点现成饭,睡睡觉,白天缓缓走到小水仙那里去,他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虽然只有三天,他却仿佛过了三年。

  其中顶使他魂销的,便是第一次与小水仙午觉,真真是受用无穷。

  那时候,他还只是金童的二十四岁。小水仙的年纪虽然比他小,然而从十四岁就开始离家的她,世故人情,却不知道比北生郎高到哪里爱了。所以小水仙一见了北生郎,就竭力的灌迷魂汤,弄得还没尝过禁果,女友又特别禁系的他五迷三道的,几乎把世界一切都忘掉了。

  有一天早上,是北生去投稿失了意,约有半个月的光景的时候,他一个人搭了晨钟声的小马车上小水仙那里去。那一天晚上,不晓为什么原因,天气很冷很冷。他记得清清楚楚,那一天不过是月满,但不晓怎么的,忽而吹来了几阵凉风,使尚且露脚踝的一班小市民们,都感觉得比冬季前后还更凉冷的样子。他坐在小水仙房里,赏赏河景,喝喝花酒,吃口早点,看她跳跳舞,竟把半日的时光于不知不觉的中间飞度了过去。挨到晌午,他想出来,也已经不行了,酸胀,说什么也不肯起来,小水仙又嚷嚷着困了要睡午觉,所以顾北生索性耍耍书生酸气,黏了上去。

  自从那个不平凡的午后,他才尝到了滋味。她的唇,香的软的。衣衫轻抚硬粒儿,从帐子外面进来的烛火下的衣衫,玉藕般的胳膊,光洁的后背,系着那么细细的一根绳儿,解开后跳出的大福。被她紧紧抱住以后的那一种触觉,顾北生特别惊讶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奇妙的触下去让人极其愉快的物质。

  凡此种种的情况,昨晚,他索性让邮差给香玲回报说出去采风,他是打算半个多月不回去的。

  再后来,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只叫他一想到这前前后后,有点繁复,还简单直白的感觉,他的身子都躁动起来,就好像坐在火盆里面;秃尾巴鱼儿实际上就会同触着水似的。嗣后这第四日,他在小水仙身上花的钱,少算算也有九两银子

  就这么着,他一方面,抄别人的画作,再冠上自己的名字卖钱,然后把银两统统交给小水仙,让她放在香盒里,另一方面回到家,又告诉香玲自己是多么怀才不遇,多么难受,自己又要去找表子,又要给自己立个牌坊,冠以怀才不遇,柳下惠和曹植绑一块儿的美名。

  他怎么不甩了香玲呢?

  北生郎回答:走了,谁给他洗衣做饭啊?将来香玲还要给他们家传宗接代呢呢!

  所以啊,洛颖考上犼城的岗位,让北生郎去刘过刀的治所做事,他是死活不愿意的,怕是再也没有大片光阴陪着那位可人儿了。

  故事线回到昨天晚上的北生郎

  昨晚,就当香玲被刘过刀他们叫去云湖吃饭,大骂完之后,顾北生就偷偷跟小水仙寄了密件,要她也到犼城来。小水仙一个劲儿骂他,直到顾北生哄她说自己走了运,一千万字的稿卖了出去,要给小水仙七十二两银子的时候,她才佯装极不情愿,又娇嗔的扭捏过来,勉强算是答应。

  后来他又一次哀求了香玲央人给他卖字画,没想到香玲通过刘过刀的关系,还真把他稿子和字画的事儿一并给办成了。

  到了今天早上,香玲去云湖找刘过刀的时候,北生郎一看得了空隙,又急急忙忙租了十多天的花船,让小水仙住进去,急促的啃一阵,才算完事儿。

  这不嘛,今天早上大概十点钟,刘过刀把自己气倒了,去抢救,洛颖出门的功夫,顾北生又留了出去见朋友的纸条,泡了碗羊藿茶呷了,又扎了几根银针在腹中,调理了一会儿,耽误些功夫,缓缓出门往花船这里来。

  此刻香玲和刘过刀看见北生郎急急忙忙钻进那条小船里。

  刘过刀也拽过来条船,请洛颖躲进舱里,小舟一前一后荡漾在烟波中。

  只听见,前船那个叫小水仙的,指着北生郎鼻子说着什么:“像这样的世界上,像这样的环境里,我们偷生着有什么用?你个自私,薄情寡义的北生郎,倒要我守着活寡不嫁,伺候你这么一个软货。近来怎么回事,你的那话越发不济事了!”

  北生郎强行抱着说:“咱俩都许久不见了,我真是以为今生再不能见了,我要和你长相厮守,做个夫妻!”Χiυmъ.cοΜ

  香玲脸上依然是不信的表情。她不相信,她什么都不相信,她觉得这是一场没有意义的戏文。只不过戏文里的主角,是她那北生郎饰演的角色而已。她从未想过这样的场景居然是真实的。

  又听见前面船中小水仙便问:“你当真有些才气?”

  北生郎一脸骄傲的说:“强似那些金主。”

  小水仙问:“是长久之计么,近来你是不是总一个人留在屋里里不出去。实际上,我看你的身体也一天一天的瘦下去了。两道很浓的眉毛,现在变了,像两层阴影,眼窝好深,我实在有点害怕。仍是你家的香玲不好,要你起早落夜的写书,还要不关心你的胃口,也不知道安慰人,她就纯粹多余。我真想变成她,拥有你该是多么天大的服气,我就这样想来想去,自己的饭量也渐渐的减下去了。我们抱着欢愉罢!”

  北生郎笑着也说:“每日的写书,大抵是一定的。平常的时候,我六点半钟就被那婆娘做饭声音吵醒,只好拿书到外面去读一个钟头,看看那什么,把古今作家批判一番。早饭后看书,中饭后想你,午后三点钟,才开始写。一直到晚上自写,再洗一个脸,就上床睡觉。我自从和她住在一道之后,觉得苦日子一天比一天更近,我倒成了农人,还要供着那样一个铁公鸡。”

  刘过刀听了这番话,一方面佩服这位古今奇渣男,甚至向他竖起大拇指,一方面看看香玲,觉得这俩怎么也谈不成了,从这话里,好像有香玲还并未曾被北生郎破瓜的意味儿,竟想大笑起来。

  香玲反倒很是平静。刘过刀还以为洛颖要跳到前面船上去,给小水仙两个大嘴巴,再大骂北生渣男。

  然而香玲没有。

  刘过刀急切的问:“你咋不上?只要你一句话,我就杀将过去,一脚一个,把他们这对搞破鞋的一脚一个筋斗踢翻水下去,现在我的虎鹤双形拳很厉害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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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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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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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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