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钰,莞钰。
默念这个名字的时候,在病床上的周先生总会想起诸如“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这样的句子——他读过些书,《洛丽塔》的前几段,中文和英文的版本,他都记得烂熟。
“莞”出自她母亲的名字,钰是因为五行缺金,这个字也把她和双胞胎妹妹莞铭区分开来。认识她时,她只20岁。她那时的美真是有些过分的,人人见了她都过目不忘,那种满是骄傲和杀气的美就像是要把人的灵魂都掳了去。可在他这里的两年,她被改造成了一朵足够娇美的玫瑰。软玉温香,就像是她的名字。
这么说起来,也算是做了件足够有成就感的大事吧。
在接近不惑的年纪爱上这样年轻的她,与她相爱后却必须得离她而去……而以后的路,她总是要一步步独自去走的。想来总像是犯了罪。
“你放心,杀人犯总能写出一手妙文。”那部小说起头的第三段是这么写的。
莞尔一笑这样的意象其实并不太适合莞钰。刚认识时的她总是肆无忌惮地大笑,别人讲一个不好笑的笑话,她居然总笑得眼泪都要掉下来。周先生有时说她的这种笑法是“号啕大笑”,带着些对汉字的玩味和对她的调侃,她便似懂非懂地睁大眼睛。
后来与她恋爱了,才发现她的那种笑容不知何时开始收敛了,变得轻浅起来,甚至有几分懵懂和羞涩,像是一个心无旁骛的小女孩突然就有了心思。她问过好多次,是不是妹妹莞铭那种安静内向又有些学识的女孩更有气质、更讨人欢喜些?
其实周先生并不喜欢她那样问。他最初喜欢她,就是因为她野生的状态,并不是因为她像谁。一朵真正的、十足的野玫瑰就该是这个样子的。而这朵迷人的玫瑰居然盛放在自己手里——他想着想着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其实一开始真的只是被她的美吸引而已。第一次与莞钰讲话,周先生的话问得有点突兀。
本想随便搭讪一下,问她用了什么香水,或是洗发水,味道着实很特别。可一开口,话却变成这样:
“你在哪儿上学?”
她那时刚喝了点酒,脸上带着点故作的轻佻。坐在高脚椅上,从上到下打量着他,最后把下巴微微扬起来:
“你问我吗?我没上学,就一动物园服批练摊的。”
“不信。”
“明儿早上六点去老天乐二楼最靠北边那一道找我去?”
“行吧。为了你,我怎么着也得早起一回。”
第二天,周先生醒来已是上午十点了。这一天也没什么事,就想去履行一下昨天轻易许诺的约会。起床洗了把脸,对着镜子刮刮胡须,还是决定不去。
昨天的调笑已显得有些轻浮了,若延续下去,岂不是比轻浮更轻浮?这并不是个好开始。或者,面对来自老男人的轻浮的搭讪,一个够聪明的年轻女孩理应给自己编造一个没所谓的身份?而自己居然当真了,实在显得太傻。
那就算了,无论怎样都不该去。接着期待下次在台球馆的、理所当然的偶遇。
三年后的周先生靠在医院的病床上。莞钰用小汤勺一口一口地喂他吃饭。
他努力进食。吃进足够的东西,已变成他最重要的一项任务。亲人都不在身旁,只有莞钰每天替他算着,哄他吃着,为了他满世界奔波着。
这段时间,他的病略有好转,不再疼得那么不可忍受。甚至都可以下床,到医院的院子里去坐上一下午了。当然也可以逗逗猫,读读书,做些与治病完全无关的事情,更可以用很多时间和莞钰讲讲话,或是若无其事般地谈谈情。于常人来说越普通的事情,对他来说就越是无上的享受。
她说:
“你记得那会儿你第一次和我搭讪吗?你说要去市场找我。”
“记得啊。”
“可是你后来为什么没去呢?”
“难道你去了?那会儿你不是已经是大老板,不用亲自看摊儿了?”
莞钰有些沉默,她总因为这些小事耿耿于怀。后来她却笑了:
“对,我去了。等了你一天。收摊的时候告诉自己,不许再这样了。”
“哪样啊?”
“就是对你积极主动过于上心啊。”
“现在后悔了吧?”
“并没有。”
她的语气有一点硬,说完便跑去洗碗,毫无征兆地结束了这段对话。
她的背影比那时显得瘦削得多,原先的一点点婴儿肥和孩子般的任性已然褪去,几个月的操劳让她的样子总笼上一副让人心疼的倦色——一朵玫瑰本不该这样的。周先生有些恍惚起来。他突然意识到,他的小莞钰终于长大了。
曾经是想要陪她长大的,可她现在正浪费着她最好的年华,来照料一个垂死的自己。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或许她的心可能跟自己一样,已经变老了。否则为什么时常都会有种和她在一起已经很多很多年的感觉?
不知该责备当年的自己没有赴约,还是该庆幸,最终与她把该发生的关系都发生了?
他们的恋爱始于一场夏日的暴雨。如果真要算时间点的话。
一开始,莞钰总是和一群人在一起,是些与她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偶尔与她说上两句话,也不过是不熟的朋友之间暧昧的调笑,可他总感觉哪里不对,与这样一个真正迷人的女孩,是该更认真些的。
后来终于找对了与她讲话的节奏,就约着一起去吃饭和看电影。两个人当时都算是有钱有闲,彼此都是对方可以消磨时间的良伴。按某个网站上推荐的馆子,一家一家地吃过去,或去他常去的小酒馆浅酌两杯。莞钰的口味很年轻也很廉价,如果要她来选约会的地方,那一定不是川菜就是什么面馆,后来带她去一些真正不错的餐厅吃刺身或法国菜,她吃得同样满足——和他以往的女朋友们全不一样,她简直太容易被取悦了。
那时与莞钰的谈话总是很琐碎,又极“表面”。这种方式和与其他女人的相处都不一样。和别人,总是谈收藏品,谈红酒,谈生意,或是各式各样的形而上……而和莞钰,谈什么都正常,而且好像从未如此轻松。
怎样的女孩穿怎样的衣服会比较好看,报纸上写的奇异的凶杀案,选秀节目出来的中性偶像的魅力到底在哪里,经济形势究竟是好是坏。周先生的观点总是和别人不同,而小莞钰对一切显得不一样的人和物件都有种蒸腾着的好奇。
或许自己真的是老了,需要一个年轻女孩的崇拜来支撑那点可笑的自尊了……周先生这么想着。另外,是有多少年都没有试过这样步调缓慢的恋爱了?距离离婚也有十年了,中间有过几个女朋友,从认识到确定关系总不会超过一个月。可和莞钰……她那么天真,在别人面前她又显得那么世故。偏偏就是有兴趣和她试试看,那种年轻人才会有的暧昧。什么都不明确的感觉,总是很好的。
在话语的间隙,她的眉梢总是蹙起来,或是有些不甘心似的,抿起嘴唇。她的心慌只是因为想要他明确地说些什么。可一旦说出来,可能以后就再也看不到她这番失措的神情了——自己应该已是胜券在握了吧。
但总还是不舍得立刻去赢。
那天天气闷热。周先生与莞钰一起到海淀去约会。没开车,吃完饭就一起散散步。
暴雨突然就来了,没带伞的两个人一起跑到最近的屋檐下避雨。一道闪电和一声炸雷显然是把她给吓坏了,一下子惊叫着捂住耳朵。想也没想,周先生就一把将她紧拥进怀里。等这一阵雷彻底过去,就放开她,心里还在想,刚才是不是有些唐突了。
可怀里的她却贴得很紧,不愿离开,还带着些委屈似的,就像一只刚刚找到主人的小动物。
电闪雷鸣。莞钰半湿的头发里渗出点熟悉的玫瑰香,与面前池塘浑浊的水汽混在一起。“花开堪折直须折”,周先生终于决定不再等。那晚,他把莞钰带回家。
后来想想,真是有些后悔当初的莽撞,早知道她是第一次,就该再等等的。可如果早知道自己得病呢?早知道与她正常的恋爱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呢?应该20年前就认识她,亲自看着她长大,才算真正不枉此生吧。
第二天的日光很烈,雨过天晴的空气总是足够新鲜。周先生把莞钰带到自己的餐厅去。她非要牵起手,做出大方的样子。见了这样的两个人,店长和店员们都在偷笑。
上午时分还没顾客,老张也还没来。楼上办公室订了一面宜家的小边桌,周先生便自己动手组装起来。莞钰在旁边坐着,托着腮静静看他。
他只低头做事。偶尔抬眼看到她天真与迷离的眼神,好像是带着点点泪光。他问:
“想什么呢?跟真事儿似的。”
“你别笑话我。”
“不会。”
“我突然觉得啊,我以前的心是空的,就像个还没装修的房子一样。现在我把钥匙给了你,你进来一番敲打,还带了很多家具,你就那么住进来了……”
“嗯……懂了。就是说,你现在已经名花有主了。”
一向伶牙俐齿的莞钰又不知道怎么接下去了,低着头笑起来:
“那你也算是名主有花了……”
这样羞涩的她真是难得一见,也是真可爱。好多年没动过这样的心思了,周先生找了张白纸,写了几个字送她:
心居落成志喜。
她很惊讶,又很满意——大概是第一次有人送字给她?她把那张纸折好放在钱包里,带着极珍重的神色。周先生松了口气,心里有些侥幸:幸好她不懂,这六个字是偷《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佟振保的。
夏日的阳光哗哗地穿过树叶照进屋子里,把小莞钰的黑发照得有些发黄。她的睫毛微颤着,像是透明的蝉翅,又像是盛放时的花蕊。
莞钰再见
别人都说莞钰和莞铭两姐妹恰巧是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组合,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却各有各的美。
周先生听到这种说法时总有些不以为然。他觉得所有的,也是唯一的玫瑰只是莞钰,起码在自己的心里是这样。对于这个问题,他从未有过异议。
他年轻的时候曾经非常希望有一个女儿。与前妻新婚燕尔时,曾经很认真地跟她讲过,不如生个女儿吧。到现在十年过去了,前妻早已离开,也没有出现一个愿意给他生孩子的人,慢慢地,他对女人欣赏的角度却变了。眼前的这个莞钰,有时候还真像是想象中的那个有些调皮、有些乖巧、需要被保护的小女儿。
后来又觉得莞钰像是家人。她很独立,像任何其他他有过好感的女性一样。与她一起去商场闲逛,她看到喜欢的皮包和鞋子都要坚持自己刷卡买下来,另外喜欢做的事就是帮他挑衣服,看他试衣。她总说自小的梦想之一,就是把心爱的男人打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于是便不再坚持自己,不穿旧皮衣,每天都要刮胡须。她总说骑摩托是件幼稚事,显得过时,还很危险,后来他就找了间地下室把摩托长期存放起来,出门不是走路就是开车。
后来的后来,就由她陪着进了医院。这时的莞钰,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长辈,万事都由她来管,还多了许多唠叨。而只能在病床上躺着的,什么都做不了的自己,不过也就是属于她的一个无能的婴儿罢了。
与她的爱情不仅是罪,还是一种醉。那并不是麻醉师的精准下药,也不是饮酒过量后的神志不清,是能让垂死的人因为上了瘾而再次醒来的那一种醉。
只可惜当时并不完全懂得。
莞钰那时总表露出想要结婚的愿望。明示或是暗示,半开玩笑或可怜兮兮。
有时候是不太认真的自贬:
“像我这种在不完整的家庭长大的孩子吧,其实也就是想早点成个家,你觉得呢?”
有时候则是带着些自我推销的意思:
“你说像我这么好的姑娘,你这辈子肯定遇不到第二个的。能赚钱,没准还能旺夫,性格又好,长得又美,不爱花你的钱,还不跟你瞎矫情,你说是不是遇到这么个姑娘就该娶了吧?”
更多的时候是带着些遥远的遐想:
“你说我们以后的孩子长得会像谁?性格像谁?”
看着她的样子,总有点心软,又不想承认自己的麻木与无情。是不够爱吗,也不见得。只是她太年轻,不懂男女之间关系的束缚带来的不痛快,自己却太老了,总觉得自己担不了所谓丈夫的这个职责,而老人的犹豫,总不算是很大的罪过吧。
有次带莞钰去香港,想法就开始不太一样。
每次都住的那间酒店这次居然住满了,只好换到附近去住。周先生有点认床,换了地方总睡不习惯,翻来覆去总是无眠。天快亮时,莞钰也醒了,说真是睡不着就不如找地方去一起散散步。他想起那座西贡码头附近的小岛,是小时候他们一家人经常去野游的地方。突然间有兴趣带她去。
坐早上的第一班港铁过海到钻石山,再转巴士到西贡码头。往返小岛的班次频密,十几块港币就能买张船票,开船的人似乎还是30年前的那一个。路线未改,一路的所有角落都与记忆中一模一样。
到了岛上,先去给天后宫添香。记得那时这里的香火很旺,每次来这里,母亲都要上炷香,祈求一家平安。现在却寥落得只剩三三两两的游人。莞钰和那时的母亲一样,也是那种进庙必拜、逢拜必虔诚的人,这次也不例外。
问她求的是什么,她笑说讲出来就不灵验,不讲。
不用问,她的每个愿望都与他相关。
天后宫后面的小路也与往时相同。一径走下去,便可以找张带凉棚的双人椅,与她一起坐下来看海,一如当年和父母以及弟弟。坐了一会儿,莞钰便说困了,靠在他肩头沉沉睡去。
晨间的薄雾褪去,天色渐渐清朗起来。耳畔的徐徐海风在吹,带来些旧时的咸气,海天的蓝色被铺满草甸的山坡捧起,不知劳累的海浪温柔地扑向料峭的岩石——想来也是很久都没有与山水相对了。这一年多,习惯了有她在身旁,仿佛那座看惯了的拥挤大城里的车流就是山水,自己也全然忘了独处时的隐隐寂寞,不太想去刻意地寻清静,就连昌平的那座房子也已经很久没去。
身旁的女孩鼻息均匀,她睡熟了。
不太敢动,生怕把她吵醒。心里念起三十年前在香港的学校里熟背过的《兰亭》。
“是日也,天朗日清,惠风和畅……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老之将至。想来自己的这一生也只是徒有幸运而已,而放浪形骸的时间果然过得最快。只是那时与现在,有什么不同呢?
三十年前,一家人来这里看风景,三十年后,他们在地球的另一端,并不知道自己的这趟回来,当然这对他们也不重要。而自己是如何离开他们,把自己放逐到北京的?身边又是如何只剩下这个熟睡着的小莞钰?时间真是件磨人的事,揽住她的左臂有些发麻,从不沾阳春水的这双手已经开始爬上皱纹。
从那时到现在,自己真正拥有的,可能就真的只是这一天一地的风景,和新添的这一朵开得正饱满的玫瑰了吧。
午后坐船回西贡去吃海鲜。
这渔村的风景比以往热闹许多,本地的食客和游客都来这里觅食,不再是记忆里那个有些破旧的渔村。莞钰却说这里的闲适是她向往的:
“不如我们以后搬到这里来住吧。”
“好啊。”
好像是第一次如此这般地接了她这样的话。她的脸上闪过些惊喜,却怯生生地不敢再讲下去,接着埋头与蟹腿作战。
晚上与友人约了见面。这位老友的一间新开的酒吧在太平山的半山上,一直说要去看看的。赶在落日前带她往港岛去。
到了目的地,夜幕已然降临。见面以后自是一番寒暄,朋友带着他们在店里转转。莞钰说她很喜欢那一面能看到香江夜景和整个中环的玻璃墙:
“这种地方真的是最适合求婚了,就像是整个城市在做见证似的。”
老友就笑:
“老周,你是不是也该做点什么了,女朋友都这么说了……”
莞钰却急忙开脱:
“没有没有,是真的觉得你这个地方好,所以随便说说,我才不想那么快就嫁给他……”
话是这么讲,可回酒店的路上,她总恹恹的。神情像是最初约会时的那种无奈,只是好像比那时更少了些期待,显得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老之将至……可能真的是该做些什么了。为莞钰,也为自己。
从香港回来,周先生给温哥华的家人打了电话,还把莞钰的照片发过去给他们看。他说自己要和这个女孩结婚,通知一下。仍能听得到父亲不信任的责怪,以及母亲和弟弟有意从中挡着的遮掩。
其实真的想做一件事情便行动得很快。他瞒着莞钰订了戒指,拜托那位老友留了两个月后的场地,想要到时候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量指围的那天,好像让她有了些警觉,他找了个平常的借口搪塞过去。她的眼神立刻黯淡下来。
这次决不能让她失望了,想要给她承诺,想让她快乐。这是“老之将至”的自己唯一能做的一件好事了。周先生这么想着,好像又回到十年前那个还有些冲动的、年轻的他。
那段时间总生病。事实上那些身体反应已经是致命大病的前兆了。可那时并不知道,总当一般的感冒发烧来治。一生病,莞钰就过来照顾,话里话外总带着些甜蜜的抱怨:
“你看你怎么那样容易生病,还不到40岁就得我来照顾了,要是活到80岁,我岂不是得照顾你40年?”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总是这样的,爱情对她的意义就是一辈子,从第一次,到最后。不过还是要再等等,一定要到那一天给她一个彻底的惊喜。于是笑着看她:
“早知如此何必跟我好呢?是吧?”
莞钰只低头找药,她已经习惯了他漫不经心的不在意。
求婚计划最终还是败给了一张诊断书。而自己……未到真正“老之将至”的时候,就要做好迎接生命尽头的准备了。没想到,终究还是要靠莞钰照料余生。
只不过并不是40年那么长。
提结婚这件事于她来说已经成了个习惯。前两天,结束了一天的奔波忙碌之后,她倚在病床旁,又在讲,还带着些她以前没有过的偏执神情:
“老周,这两天我得把你从医院弄出去一趟。”
“干吗去?”
“咱俩得去民政局领个证。”
“什么证?”
“结婚证啊。”
“……还是不要了吧,好像还得去外交部办证明,折腾不起。”
愣了两秒钟,她突然转头跑出去。
过了一阵,妹妹莞铭悄悄走进来。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姐姐在外面哭成那个样子。
“没什么,就是她又提结婚。我没同意。”
“你答应她吧,你不知道她哭得多难过。要不,我现在回去帮你把戒指拿过来?”
“还是不要了。都撑到现在了,算了。等我病治好再说吧。”
提到病情,就连莞铭也沉默了。
窗外落日的最后一点余晖渐次散去。莞钰又去和医生谈话,回来后,她变得有些急躁起来。一定是什么什么指标又在下降了。
一道闪电划过,瞬间将窗外的暗夜照得如白昼一样亮,接着便是隆隆的雷声。看来,这又是一个多雨的夏。三年前也不过就是这样一个雷雨夜,与莞钰一起躲雨,在屋檐下抱住她,雷声过了,她仍不愿放手,委屈地说着已经等了很久,不想离开。
然后,就果真再也没离开。
这晚的雷声并不比那晚更轻一点。可莞钰早已经可以泰然处之,她像是没听见一样,絮絮念叨着整理东西。她不再是会惊叫着钻进他怀里的那个小女孩。而那时总把所谓“一事无成”挂在嘴边的自己,终究还是太无知无畏了——至少那时伸出手还能抱她,动动嘴就可以说出让她高兴的话,还可以带她去她想去的任何地方。
周先生叹了口气,用手臂支撑着自己,费力地躺下去。希望今晚能有沉睡到天亮的福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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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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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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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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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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