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亲爱的另一个我>当时已惘然
  b小姐就是b小姐,她有她自己的硬心肠。她宁愿错过,也不愿错付。

  那件事发生之后,很快就要过年了。正豪家里人问他,要不要留女朋友在港过个年?他推说她想回浙江去陪老人,留不住。心里却在反复思量该怎么跟她解释那件事。过完年回来,他到学校去找过b小姐许多次,可她总找借口说有事——她以前从不这样,就算再忙都会抽时间和他见面。好不容易答应一起吃个饭,却在她的脸上看不出阴晴,吃完便走,他也不知道要说的话该从何说起。

  她再也不娇娇地叫自己“正豪”,更不会重现那些由她独创的、亲密而好笑的昵称,她只冷冷地叫他的英文名George。只有同事、外国人,或不太熟的人才会这么称呼他。想来她也不太习惯吧,只是在刻意划开距离罢了。

  这个英文名已经伴着他二十多年了,现在却有说不出的陌生,好像被她称呼的人只是藏在自己身后而已,和真正的自己并无一分一毫的关系。每次听到她说George,心里就像是被一件钝器闷闷地来了一击,不见血,却是无法治愈的内伤。

  很快到了春夏之交。再不讲明,她就真的要走了。

  有天他终于发短信问她,可不可以再见一面,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

  过了很久才收到她的回复:

  “还是不必了。其实我能理解你,只是真的接受不了。正豪,不如我们做朋友吧。”

  她不太喜欢所谓的交朋友,她说的做朋友,就是什么都没有。

  要窒息了。像是能听到心碎的声音。

  如果你曾在2011年的夏天去过香港,如果人潮拥挤却极有秩序的中环曾让你印象深刻,如果有一个年轻人与你擦肩而过,他看起来干净又得体,表情却似乎比别人更木然些,他的名字也许就叫做李正豪。

  而我们的b小姐最终还是回了北京。习惯了大城市的生活,就再也回不了故乡,在香港待下去的唯一理由又不在了。北京是她最合适的去处。

  刚刚回京的时候,b小姐颇有些不适应——两年而已,房租竟涨了那么多。姐姐提出不如搬过来和自己一起住,只是离上班的地方远一点而已,但毕竟是自己家,要自在些。她说姐夫在家,不太方便吧,姐姐却答:

  “说实话,现在他也就是过来帮个忙,我们现在已经不住一个房间了,看着他在我眼前晃也是挺烦的。你过来,刚好我有借口让他住回去。等过两年孩子上幼儿园了,用不着他了,我就彻底让他滚蛋。”

  她搬过去的第一个晚上,就跟姐姐讲了自己与正豪分手的真正原因。而关于小王的出轨,a小姐也没有再瞒着。那晚两个人谈了很久,不时被宝贝的哭声打断,但两个人都毫无倦意,像是要把这两年在网上和电话里没说的话都一口气讲完。ωωω.χΙυΜЬ.Cǒm

  b小姐印象最深的是姐姐的那句总结:

  “你自己要是有了孩子就知道了。其实男人也没那么重要。爱得再怎么死去活来,都是暂时,和自己的骨肉相连才是最真的。其实小王也挺好,至少他给了我一个这么漂亮的孩子,换了别人的基因未必就有这么好。我一点都不后悔跟他有过这么一段。”

  “就这么对他没感觉了?”

  “我跟你一样,也是眼里不揉沙子的人,就算他再道歉,再补偿,最初的感觉没了就是没了。而且我现在冷静下来想想,当时跟他,也确实是冲动的成分多一点……不过现在感觉就不一样了,看到他那个怂样总觉得挺没劲的,更别提在一起生活了。”

  “那以后怎么办?”

  “以后的事就以后再说,你看我做什么事是考虑过以后的?不是也这么过来了,而且过得还不错?人都说单亲妈妈不好,我倒不觉得,要是孩子有个不成器的父亲,倒不如女人自己带,还好一点……”

  这样也好。转了一大圈,她又回来了。b小姐好像又看到最早的那个骄傲而独立的姐姐,做什么事都只为她的心,如此这般地坦然、通透而绝对,才是她应该有的样子。可自己的心里,总还有些东西没打通似的。

  那么就再等等,留给时间去解决吧。

  宝贝文文很快就满周岁了。这是个不太爱哭,但很黏人的孩子,别人刮他的小脸蛋,他就把小手伸过去要抱,总看着别人莫名地笑起来。他开始会叫爸爸妈妈,还有姨姨。a小姐总抱着他,跟别人说这才是自己的小情人。

  小宇把自己的一些生意合并,又开始接新的项目,注册了家有一点规模的贸易公司。人手有点不够,尤其需要懂行的管理者,最好是熟人。他那段时间总在求着a小姐“出山”,想让她过来公司帮自己做事,发工资给她,或是直接入股都行,由她来选。一开始她总推说孩子还小,或是“不愿意给你打工”,可后来发现不做点事毕竟还是闷得难受,也就同意了。文文白天放在爷爷家,由继母看着,晚上的时候她再给接回去。

  有次在一起吃饭时,b小姐半开玩笑地问姐姐,其实小宇对她多好,现在也算是很成功的商人了,又是单身,怎么就从来没有考虑过和小宇在一起?

  a小姐只笑答:

  “你不觉得两个人如果能在一起,那么一开始就会在一起吗?如果认识了好几年还没好上,那就只能做朋友。我和他不但没感觉,而且不适合,脾气都太冲,至多也就是做同事。而且他真正喜欢的类型绝对不是我这一种……”

  是的,在别人的眼里,再怎么合适都是白费,两个人要有感觉才好。而自己对远方的那个人,若是感觉不够,当时怎会与他轻许一生?若是感觉对了,又怎会如此决绝地离开?

  或许真该听他解释,看看对他的感情究竟能不能盖得住心里的洁癖。可惜终究还是晚了。

  回京不久,b小姐便到以前的公司去上班。公司比以前扩大了,从大望路搬到了国贸,尽管只有一站地铁那么近,感觉却不一样了。

  以前的上班地点是在一个闹中取静的小院,从地铁站出来后,走过热闹的华贸中心,再穿过一片林荫道才能走到。那时她总在这里放慢脚步,尽可能地多徜徉一会儿。总有孩子在打闹,或是遛大狗的人。现在到了国贸,却总感觉被笼子框住——交通看似方便了,出了地铁甚至不用走到地面上,跟着一众面无表情的人群穿过一片地下商铺,再和他们一起坐电梯上去。中午叫份快餐吃,忙忙碌碌到晚上,天色已漆黑了。

  大学时同宿舍的好友夏夏也在国贸上班,两个人便经常在一起玩,遇到下班早的时候,便约着逛逛街,或者在巷子里搜寻新开的小饭馆。夏夏比两年前胖了不少,依然开朗简单。她嫌恋爱麻烦,有人示好都大多婉言谢绝,说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好好过几年快活日子。b小姐有时候觉得自己的这个好朋友才是真正聪明的人。

  北京的夜景总是朦胧而寂寥,国贸上班族的步调也不像是中环那样整齐,没有那么多装模作样的规矩。大部分的时候,天上都看不到星星。这样的生活真是似曾相识,应该很快就能习惯了。她努力地用工作塞满自己的生活,不让自己分心。

  有时候也会想起在香港的那个人。想知道他过得怎么样,就打开笔记本电脑的书签栏,习惯性地点开facebook,当然只有“该网页无法显示”。她看着屏幕,没目的地用鼠标点着空白处。突然就觉得有些可笑。那段来去匆匆的恋情,就像是慢慢远去的一场梦。

  如果那天下午没有和他约会,没有看过那些令人心惊的照片,会是怎样?或者他只是去玩,并没有拍下那些照片,又会怎样?是不是一辈子活在不知情里,也挺好?

  可偏偏就是知道了。其实和他的灵犀还在,可就算知道他的心是自己的,也没有用。月亮丑陋的暗面一旦显露出来,总会给人心里留下总也躲不过的障碍。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说的就是这样的心情吧。或许自己真的只适合活在回忆里。

  姐姐说,逝去的才是永远的。突然有些羡慕她,她虽受过许多苦,可总算是有过两段完整的爱情,皆是有始有终无愧于心,现在又有了自己生命的延续,而自己呢,只能这样没有尽头地忙碌着,为那段无因无果的感情费着思量。

  窗外雾气迷蒙,隔着一条长安街的大厦被霾挡住,看不太清楚。她收起乱跑的思绪,继续开始工作。

  b小姐的老板林先生是台湾人,一直很欣赏她的认真与严谨,以及明明长得美却并不拿来作为自傲资本的态度。她回来公司工作以后,有时去见客户的时候还会叫她一起,只觉得这种气质清雅又懂礼节的女孩比一般的公关更带得出去。他会当面称赞她两句:

  “老周真是走得早。否则像你这样的人,多给我介绍几个来公司,多好!”

  她也就顺着说一些客气的话。

  有次,林先生带她去一家茶馆和人谈事,中途有人进来打招呼,是这里的老板,也是林先生的旧识。当时她背对着门坐,只觉这个声音怎么这样耳熟,回头一看却是熟人。

  是老张。周先生曾经的合伙人,曾经追过她的那位老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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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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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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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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