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从没想到居然会来得那样快,也没想到,她居然没有给自己留任何解释的余地,一声不响地一走了之。
而另外一件他完全可以确定的事情是,他爱b小姐。是爱到无以复加,可以拿命去换的那种。从第一次见到她开始,他就知道,自己一辈子也躲不开对这女孩的牵绊。
少年时的李正豪爱看侦探和武侠小说。他对爱情最初的幻想来自于金庸笔下的人物。他最早看的是《射雕》,觉得黄蓉真是可爱,冰雪聪明,无条件地与爱人患难与共。后来又看《神雕侠侣》,又觉得蓉儿婚后变了太多,太聪明的女人心里就会多些讨人厌的算计。最终他在《天龙八部》里确定了自己喜欢的类型,是王语嫣。
语嫣也是聪慧的女孩,但和黄蓉不同。她只钻研武林绝学却不真正练武,于世事更是全无心机。一起看书的同学说语嫣天性凉薄,并不专情,但在他眼里,那种清冷的美和自持的爱让她更多了些神秘。他曾想,如果以后自己会爱上一个女孩,一定要像段誉对王语嫣一样那么好。
本来只是些每个少年都会有的天真幻想罢了。长大以后,有过一些投入或不投入的恋爱,也就慢慢忘却了那种憧憬。可是后来,就真的给他遇到了。
那次宴会上,他一到场便注意到角落里那位像是闪着光一样的女孩。就算是要不停地和人应酬,可总忍不住地用余光看过去她在的那个角落。她不多话,有人跟她搭讪,她就轻笑着回答,心不在焉似的,只拿一杯饮料站在窗口发呆。记得那天她化了点淡妆,穿得也简单,在他看来却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好运气很快来了,对自己印象很好的那位老教授把他带了过去,说这是太太的外甥女,要让他们认识。琇書蛧
第一次和她讲话竟有点恍惚,他有点不满意自己的表现。回到家,他又拿起尘封已久的《天龙八部》,翻到那个他曾经极熟悉的场景。
“……便在此时,只听得一个女子的声音轻轻一声叹息。霎时之间,段誉不由得全身一震,一颗心怦怦跳动,心想:这一声叹息如此好听,世上怎能有这样的声音?”
这一章的名字叫做“从此醉”。看着看着就会心笑起来。
过了两天仍是忘不掉。真幸运,留了她的电话号码,便发短信过去试试,问下个周末有没有空,可否一起去看电影?发出去以后方才觉得自己太直接了,或许会唐突佳人吧,心下开始有点后悔。
可不出十秒钟居然接到她发过来的一个“好”字。他从床上弹起来,来来回回地在房间里走,盯住那个屏幕里小小的字。
第一次约会是在旺角,看《2012》。影院里不时有骚动,还有女生的小声尖叫,只有身旁的她一动也不动,更没有声音,安静得像一只暗处的猫。从电影院出来,两个人无言并肩走着,路遇发调查问卷的人,他便习惯性地接过,拿出自己随身带着的签字笔,工工整整地填好,然后双手递出去。她看过来的眼神居然又让他不自在起来。
很久之后,她竟然说,就是在那样一个瞬间喜欢上自己的。所以他后来的每次邀请,她都会赴约。
沉静如她居然也会哭。忘了是第几次约会,她总闷闷的,饭也吃得无味无趣。后来到人不多的公园里走走,她就哭起来。说是因为被导师批评,实验不合格,一个月的努力都得重头来过。
就只是因为这个?
嗯。
那种专注,和不设防的软弱真是可爱。那天有点冷,寒风里她的眼泪像是碎了的水晶。她抽着小小的鼻子,哭得委委屈屈的。他终于鼓足勇气抱住她,心里暗自决定要一直保护她,做一个与她相称的自己。
全心全意爱上一个女孩的感觉真好,比少年时的想象还要好很多。他于是准备要告别所有的秘密,戒除心瘾,把那个也许令她无法接受的自己彻底掩埋。
李正豪在英国读书的时候交往过两个女友,都是欧洲人。其实也并不完全是出于寂寞,他也并不特别喜欢洋妞。离开英国之前他想,与她们的交好,大概只是因为自己总不擅拒绝而已。
第一任的女朋友是同学,印度裔的英国人,在社团活动里认识的。一开始他觉得这女孩还不错,有一点淑女的样子,以及想象中的异域风情,很快地也就和她初尝人事滋味。可交往下来以后才发现两个人实在没有共同话题,性格和文化差异都太大,慢慢地就淡了下来。
那次分手虽不致痛苦,但也带来些许空虚与无奈。很快地,学校里的一个法国女孩开始主动接近他,金棕色头发,有些晒斑的白皮肤——他总不懂拒绝这种毫无来由的热情。她漂亮,爱玩,不穿胸衣,吸大麻,周末在酒吧玩到深夜,却喜欢约会亚洲男孩。她总有很多可以玩的花招,他也就跟着她玩。
他是一早就打定主意要回港的,也慢慢开始明白和这个女朋友在一起不过是朝秦暮楚,过一天是一天,排解学业重压罢了。真要说是逢场作戏,也不过分。后来,女朋友带他去那种聚会,一开始他是有些排斥的,只是不想扫了她的兴致,可玩了几次竟有点上瘾。扮演成不同角色,尝试灵肉分离,竟是以前从未想过的别样滋味——这感觉很好,他甚至觉得好像是在给自己充电。即便是彻夜不眠,第二天却会有意想不到的精力充沛,像是把一段时间里积累的压力和戾气都释放出去了一样。
回香港后他就和法国女友断了联系。住回家里,人也不再像在异国时那样容易寂寞,加上刚工作,处处都新鲜,有段时间他便不再去想,只是疲累的时候总没有合适的出口。后来,也算是偶然,他发现公司附近的大厦有一家极隐蔽的去处,很“专业”,也很安全。去了两次,就成为这里的常客。他一个人去,玩得很谨慎,但每每都很尽兴。他一度觉得这只不过是一种消遣,来这里的大家换一张面具,演喜欢的角色,各自疏解压力,出门后就继续衣冠楚楚地正常生活。
寻欢作乐的生活方式而已,不妨碍别人,也并没什么特别好说的。直到那天遇到她,他才开始对自己的这种生活方式质疑起来。
越了解这个女孩,“一定要和她一辈子在一起”的愿望就越强烈。她喜欢的是那个符合所有人要求的、正常的自己,所以和她的一切进度都要慢一点。
尽管他对这段恋爱有计划,但他们的亲密关系却着实来得比他想象中快很多,几乎破坏掉了他心里的那个完美的节奏。那是两个人第一次单独旅行,去澳门的黑沙滩露营,她的温柔竟来得很主动。这是她的初次,给她带来这么剧烈的疼痛,他甚至有些自责。一切结束以后,她躺在他臂弯,软软地嗔怪着:
“不是说之前交过女朋友,有过不少经验么,怎么简直比我还要紧张?”
他尴尬地笑:
“……两年都没有过了,不太习惯。嗯。”
心里却在想,还能因为别的什么,只因对手是你。
李正豪对b小姐总有点歉疚。
心里觉得自己之前的癖好太暗,更不要说面对的是这样一个像水晶般剔透的女孩。在这女孩面前他不喜欢任何偷偷摸摸的感觉,加上她总说喜欢那片海湾,于是每次约会都一定要在那所有巨大落地窗的酒店,一掷千金也全不在乎。这种有些仪式感的排场让他暂时忘记那个曾经见不得光的自己。
可每次看着身旁的女孩,他总睡不着,与她刚刚的欢好就像是在尽义务似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真正想要的方式并不是这个样子而已,可那样的自己,又怎么可能轻易暴露给她呢?他真希望自己的嗜好是一个诸如吸大麻或是酗酒这样的,至少还比较容易被人理解。
而现在,除了紧紧箍住她,便再无其他办法。
有天晚上,她做噩梦,惊叫着醒来。问了几句,她竟有点莫名其妙地生气。他只好转身装睡。
过了一会儿,她一个人披起浴袍从床上起来,走到窗边,呆立住看着对岸。然后便靠着墙坐在地毯上,一头乌发散下来,裸露的小腿上洒着白色的月光。
她一定也是有秘密的吧,和自己一样。世上哪有真正的完美呢?月光再亮,也有它的暗面。那就各自保留一方空间,永远不要去说,也永远不要去问。
李正豪的心慢慢地宽了下来,彻底戒除心瘾的决心却不再那样坚定。
有时候他会觉得那样不好,可更多的时候却是在想,若诱惑本身是无害的,不如去坦然面对,才能把欲望从现实生活中剥离。几番矛盾中,路过那幢大厦,便情不自禁地走上去,那个去处总是很宽容地接纳所有的他。他开始重拾旧的嗜好。把自己的暗面通过熟悉的方式完全释放以后,在爱的人面前就可更完美。
想通了便不再纠结。约一个工作日的晚上,他就去玩。而周末则过海去,或者等她过来,像所有情侣一样约会。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足有半年。
除了隐隐的担忧之外,一切在他看来很好。直到2011年1月的那个周末下午。那天,他本打算带她到山上新开的日本餐厅去吃饭,入夜后就到湾仔那个老地方去享受二人世界。但在这之前,他得先到公司附近停好车,上楼去处理些事情。匆匆忙忙赶回来之后,女朋友却不在车里,打电话也不接,笔记本电脑扔在后座,却是被她动过了。
李正豪明白了。一切都完了。本应完美的戏码,却被自己亲手搞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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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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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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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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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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