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德蒙醒来时,只见丽瑟正在编她的黑发。他看了她一会儿,思绪游离,半梦半醒。
“你早就醒了?”他终于开口。她似乎被吓着了,猛然一抖,转过身来。
“我现在得走了,”她说,有点哀伤,有点窘迫,“我本来不想弄醒你。”
“可我还不是醒了,我们还要继续走下去吗?我们都是无家可归的人。”
“我,有家,”丽瑟说,“而你属于修院。”
“我不再属于修院了,我和你一样,一个人,没有目标。我当然要跟你走。”
她看向一边。
“歌尔德蒙,你不能和我一起走,我现在得回我丈夫身边。他会打我的,因为我一整晚都在外面。我会说我迷路了,不过他当然不会信。”
这一刻,歌尔德蒙想起纳尔齐斯之前警告他的话,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
他站起身,向她伸出手。
“我想错了,”他说,“我以为我们俩会在一起……不过,你真的想趁我熟睡时偷偷溜走吗?”
“唉,我怕你会气得打我。我丈夫老打我,就是这样,我也习惯了。不过我可不愿被你打。”
他攥紧了拳头。
“丽瑟,”他说,“我不会打你,今天不会,永远也不会。你难道不想离开丈夫,跟我走吗?他都这样打你了。”
她拼命把手从他手中挣脱。
“不,不,不。”她嚷道,带着哭腔。他真切感受到,她的心从他这儿跑开了,她宁要丈夫的殴打,也不要他的好话,于是他放开了手。现在她哭了,一边哭一边跑了起来,手捂在湿润的眼睛上。她跑开了,他不再说什么,只是目送她远去。她让他心疼,他看见她在割过的草地上奔跑,仿佛受到某种力量的召唤和牵引,不禁思考,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他心疼她,也有点儿心疼自己。他似乎不太走运,现在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原地,傻里傻气的,同时还犯着困,说着梦话。他从未这么累过,于是很快又睡了过去,直到被高升的太阳晒得全身发烫,才又醒了过来。
他总算休息够了,于是匆匆起身,跑向溪边,洗漱、喝水。很多回忆一下浮现出来,许多画面和轻柔的美妙感触就像奇异的花儿一样,从昨夜的恋爱时光中散出幽香。他一边思考着昨夜种种,一边精神抖擞地上路,再次感知到一切,再次尝到、闻到和触到一切,一次又一次。这个棕肤女子实现了他的多少梦想啊,让多少花骨朵绽放了啊,满足并唤醒了多少好奇和渴望啊。
他的前路会是田野和荒原,是荒芜的耕地和黑暗的森林,那后面可能会有庄园、磨坊、村庄、城市。世界头一回在他面前敞开。它开放地等待着他,准备好迎接他,给他欢愉和痛苦。他已不再是那个透过窗户看世界的学生,他的漫游不再是散步,不再需要到头折返,而是一直流浪下去。这个庞大的世间变得真实了,他成为它的一部分,将自身命运安放其中:它的天空就是他的天空,它的气候就是他的气候。他在这个庞大世界里是多么渺小啊,像只兔子一样奔跑,又像只小甲虫飞过无垠的青空。没有钟声催人起床,上教堂,上课,吃午饭。
哦,他是多么饿啊!半块大麦面包、一碗牛奶、一碗面糊汤就是他的美妙回忆!他的胃像一只狼那样觉醒了。他走过一片庄稼地,摘下半熟的谷穗,用手指和牙齿弄掉谷壳,贪婪地咀嚼着谷粒,再攫取更多谷穗,塞满口袋。接着,他又发现了尚青的榛子,冲着壳狠狠咬下去,弄出噼啪声响。他也摘了一些榛子作为储备。
然后又进入森林,林中主要是云杉,间或有橡木和白蜡,从这儿开始就有无数的蓝莓,他停下来休息,边吃边乘凉。蓝色风铃花开在又细又硬的林草间。阳光下,棕色蝴蝶从花丛中飞起,忽闪翩跹,消失不见。圣女格诺费娃[3]就曾住在这样的一个森林里,他一直很喜欢她的故事,若能在这儿碰见她该多好!或者偶遇一处林中居所,比如一个住着长胡子的老神父的山洞或树皮棚也挺不错。或许还有烧炭人住在这林中,他也希望能遇上,打个招呼什么的。没准还有强盗出没,但应该不会把他怎么样。总之,能遇到人类就是好的,无论什么人。当然他也明白:也可能会一直这样在森林里走下去,今天,明天,还有接下来许多天,都碰不见一个人。如果命中注定是这样,那他也必须接受。其实无须想太多,让该来的来就是了。
他听见一只啄木鸟在啄木,便轻手轻脚地接近它;试了好半天,也没能和它脸对脸,不过总算成功了。他观察它一会儿,看它孤独地贴在树干上,不停地啄着,卖力地摆动脑袋。人不能与动物交谈真是可惜啊!要是能招呼这只啄木鸟,对它说些友好的话,也许能了解一下它在树上的生活,了解它的工作和它的快乐,那多美啊。唉,人身若能幻化就好了。
他想起自己在修院时,偶尔闲下来画画,用石笔在书写板上画下花朵、叶子、树木、动物和人头的样子。他久久地玩这个游戏,有时像个小神一般按自己的意愿创造形象:在花萼中画下眼和唇,将枝蔓生出的叶簇画成人像,给树安上一个人头。玩这种游戏,他可以连续一小时沉浸在快乐中,被魔法迷住,也可以施展魔法,画下线条,惊艳到自己,不管这些线条最终是变成一片树的叶子,一条鱼的嘴唇,一只狐狸的尾巴,还是一个人的眉毛。他想,一个人应该是具有幻化之力的,就像当初在书写板上随心所欲画下的那些线条!歌尔德蒙真想变成一只啄木鸟啊,一天、一个月也好,住在树梢上,在光溜树干的高处跑跳,用坚硬的喙啄树皮,用尾羽支撑起自己的身体,说着啄木鸟的语言,从树皮中汲取养分。啄木鸟的喙撞击木头,发出甜美结实的声响。
歌尔德蒙在森林里一路遇到了不少动物,比如一些突然从小树丛跳出来的兔子,只要人一走近,兔子就瞪着他,转过身,飞快跑掉,它的耳朵耷拉着,尾巴下白白的。他在一小片空地上看到一条长长的蛇,蛇躺着一动不动,原来这不是条活蛇,只是空的蛇皮。他拿起蛇皮观察:蛇背上游走着灰棕相间的美丽图案,阳光穿透蛇皮,使它看起来薄如蛛网。他发现黄喙的黑色乌鸫紧张兮兮地瞪着黑眼珠,转而又低低地贴着大地飞远了。知更鸟和燕雀挺多的。林中某处有个洞,浓稠的绿水在此汇成一个小池塘,长腿的蜘蛛在池塘上空跑来跑去,忙乱而疯狂,沉浸在一场不可理喻的游戏中,一些深蓝翅膀的蜻蜓在上方飞舞。还有一次是在黄昏,他好像看到了点什么——更确切地说,他是看到了翻涌的叶子,听到树枝断裂的声音和湿土受压发出的噼啪声,一只庞大的,几乎看不见的野兽带着凶暴的怒气,奔跑着穿越矮林,所过之处,树枝纷纷折断。也许是只鹿,也许是只野猪,他并不知道。他还久久站在原地,惊得直喘,极度亢奋,听着这只野兽跑远,直至一切恢复平静,他的心还在怦怦跳着。他听了又听。
他没找到出森林的路,必须在林中过夜。他寻找可以睡的地方,用苔藓铺一张床。他想,如果永远都走不出森林,只能一直待在里面,那会是什么情形呢?他感到这会很不幸。靠吃浆果维生,睡在苔藓上,这些最后都不会是问题,况且,他肯定也能想办法搭个小屋,甚至生火。可一个人待着,会越来越孤独,如果一直这样住在静静沉睡的树木间,活在无法与人交谈的兽类中,实在是难以忍受的悲哀。看不到人,不能对任何人说日安或晚安,无法凝视人的脸和眼,无法看姑娘或妇人,无法感受亲吻,无法再用嘴唇和身体进行美妙而秘密的游戏,哦,这简直不可想象!他想,如果注定留在森林里,那干脆试着成为一种动物吧,成为一头熊或一只鹿。若要放弃永恒的至福,那就变成一头公熊,爱恋一头母熊,这样倒也不坏,至少远远好过持有理智和语言,却孤独、悲伤、不被爱地活着。
他躺在苔藓床上等待睡眠,好奇又害怕地听着夜间森林的种种声响,它们像谜一样难懂。他从此要与它们相伴,不得不与它们一同生活,不得不习惯它们,与它们相互较量,与它们相互包容。他从此便属于狐狸和小鹿,属于冷杉和云杉,必须与它们一起生存,与它们分享空气和阳光,与它们一起等待白天,与它们一起挨饿,成为它们的客人。
接着他就睡着了,梦到了动物和人,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熊,在与丽瑟亲热时把她吃了下去。深夜,他怀着深深的恐惧惊醒了,不明所以,只觉心中有无限不安,忍不住胡思乱想。他想起来,过去的两天都没做睡前祷告,于是起身跪在床铺旁,为昨日和今日分别做了两次晚祷。祷告后很快便又睡着。
清晨,他惊奇地看着周围的森林,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对森林的恐惧逐渐消退,他带着新奇的愉悦感适应了林中生活,朝着太阳的方向不断前行。某次他遇到一段完全平坦的森林,除了少量矮木,林中全是粗壮、古老、笔直的银冷杉。他在这些巨柱间行走了好一会儿,想起修院大教堂的石柱:就在那间教堂里,就在不久前,他的朋友纳尔齐斯消失在黑色大门后——那究竟是什么时候?时间真的才过去了两天吗?
又过了两天两夜,他总算走出森林,欣喜地发现附近有人类活动的痕迹:眼前是被开垦的耕地,一条条田畦里种着黑麦和燕麦,远处的草地上,一条窄窄的小路若隐若现。歌尔德蒙摘了些黑麦,放在口中咀嚼,人类生活的土地向他露出友好的面孔。经过漫长的野林生活,现在眼前的一切都使他感受到人情味和快乐:小路、燕麦、枯萎发白的麦仙翁。他又回到人类的世界了。短短一小时后,他经过一片田地。田边立着一个十字架,他俯身跪地祷告。绕过一片凸出的山壁,他忽然来到一棵枝繁叶茂的椴树下,陶醉地倾听泉井的流水声。泉水从木管流进一个长长的木槽,歌尔德蒙饮下冰凉清甜的泉水,欣喜地看到几片茅草屋顶从一片接骨木中伸出,接骨木的莓子已成熟发黑了。比这些可亲迹象更让他心动的是牛哞声,听起来如此幸福、温暖、温馨,像一句问候和欢迎。
他一边张望,一边接近那些茅草小屋,牛哞声正是从那边传来的。一个红头发、淡蓝色眼睛的小男孩坐在屋前的土上,身旁有个盛满水的陶罐。他正用泥巴与水和一个团子,裸露的腿上已沾满泥糊。他快活而严肃地捏着手中这团湿乎乎的脏东西,看着泥浆从指间冒出,再把泥浆搓成团子,捏成各种形状,连下巴都使上劲了。
“小子,你好啊。”歌尔德蒙十分友善地说,可这孩子一抬头看见这位陌生人,便吓得张大了小嘴,扭曲了肥脸,手脚并用,尖叫着跑回屋内。歌尔德蒙跟着他来到厨房。从晃眼的正午阳光下突然进入昏暗的厨房,他的眼睛很不适应,最开始什么也看不清。他想都没想就说出一句真诚的问候,无人作答,不过在小男孩可怕的尖叫声中,还渐渐多出一个老人虚弱的声音,安抚着小男孩。终于,阴影中走出一位身材矮小的老妪,她走近了,抬起一只手挡住刺眼的光,仰头看这位来客。琇書網
“您好,阿妈,”歌尔德蒙高声说道,“所有亲爱的圣人都该祝福您这张善良的脸,我这都三天三夜没见过人脸了。”
老妪用老花的眼睛愣愣地看着他。“你到底要什么?”她不安地问。
歌尔德蒙伸出手去,轻轻摸了一下她的手。
“我想说,愿神保佑您,小祖母,我还想在这儿歇一会儿,帮您在火边干点活。如果您愿意,请给我一小块面包,我也不客气了。不过,不着急。”
他看到墙边有一排木凳,便坐了上去,老妪给小男孩切了一块面包。小男孩现在是既兴奋又好奇,盯着这个陌生人,一副随时要哭出来并跑掉的神情。老妪又切了一块面包,把它递给歌尔德蒙。
“非常感谢,”他说,“神会保佑您的。”
“你肚子很空吗?”老妪问。
“不空,里面全是蓝莓。”
“那快吃吧!你从哪儿来?”
“从玛利亚布隆,从修院。”
“你是个修士?”
“不,只是个学生,在旅行。”
她看着他,神情半是讥嘲,半是呆傻。她摇了摇头,细细的脖颈上布满皱纹。她留了些面包供他咀嚼,又把孩子带到外面的阳光下去了。她再次回到屋中,好奇地问:“你知道什么新鲜事吗?”
“我知道得不多。你认识安塞尔姆神父吗?”
“不,他怎么了?”
“他病了。”
“病了?他会死吗?”
“不知道,是腿疾,他没法好好走路。”
“他会死吗?”
“不知道,也许吧。”
“好吧,死就死吧。我得去做汤了。帮我砍点木块。”
她扔给他一块已在灶上烤干的冷杉木和一把刀。他劈起木块来,她要多少他就劈多少。只见她把木块埋进灰里,俯下身,急急忙忙地用嘴吹着,直到弄出火苗来。根据一种精准而机密的次序,她往火里添加木料,有冷杉和山毛榉,火苗在敞开的灶中闪着艳光,她将巨大的黑色烧水壶移到火上。烧水壶是挂在烟囱口被熏得发黑的挂钩上的。
歌尔德蒙被老妪支到泉边打水,又去撇了奶碗中的奶油,然后他坐在烟火弥漫的昏暗厨房里,看着火苗跳动,抬头便看到老人那张瘦骨嶙峋、布满皱纹的脸,在红色微光中浮现又消失。他还听见木板墙后的隔壁,有牛在饲槽内拱来拱去,他喜欢这声音。椴树、泉水、水壶下跳动的火焰,母牛进食发出的喘息声和磨牙声,以及它撞墙时发出的闷响。有桌有椅的昏暗房间,忙里忙外的矮小老妪,这一切都很美妙,散发着温饱和安稳、人类和烟火的气息,是故乡的气息。隔壁还有两只小羊,据老妪说,后面还有一个猪棚。老妪是这家农夫的祖母,也是那个小男孩的曾祖母。男孩名叫库诺,平日时不时会来这里,尽管他一言不发,目光胆怯,但没再哭了。
农夫和他的妻子一同过来了,他们没想到会在屋里碰到一个陌生人,大吃一惊。农夫几乎要开始骂人了,戒备地将这个少年拉到门口,要在日光下好好打量他的脸。然后他便笑了,和善地拍拍他的肩,邀他一同进餐。他们都坐下,每个人都把手中的面包放进牛奶碗中蘸一蘸,直到牛奶被蘸得差不多了,农夫便喝掉剩下的那一点。
歌尔德蒙问,能否在此留宿一夜,明日再走。不,那男人说,家里没有多余的地方给他。不过外面到处都是丰沛的干草,他肯定能找到一处过夜。
农妇身边有孩子,她没加入谈话;不过进餐时,她那双好奇的眼睛就一直盯住这个陌生的年轻人,他的魅力和眼神立刻就吸引了她的注意,接下来,她又欣悦地看到他那漂亮白皙的脖颈、高贵光滑的双手、灵动优雅的举止。这真是个高雅气派的陌生人啊,而且还这么年轻!可最吸引她,最令她爱慕的,还是这个陌生人的嗓音。它有种神秘的歌唱感,散发着暖光,轻柔而迷人,如同爱抚。她愿意久久聆听。
吃完饭,农夫便去马厩中忙活。歌尔德蒙也走出屋子,在泉水中洗了手,坐在低低的井沿上,乘着凉,听着水声。他犹豫不决地坐着,心想,虽然自己在此地一无所求,但离开还是会感到难过。此时,农妇从屋里走了出来,手中提着一个桶。她把桶放到水流下,让泉水灌满它。她压低一半音量说道:“你啊,如果今晚还在附近,我就给你拿吃的过来。你看,那片长长的大麦秆后面,有个干草垛,要等明天才收。你能在那儿过夜吗?”
他凝视着她那张布满雀斑的脸,看她用粗壮的胳膊挪动水桶,看她明亮的大眼露出温暖的目光。他朝她点点头,笑了笑,她便提着一满桶水大步走开了,消失在屋门后的昏暗中。他心怀感激,心满意足,坐着听水流声。随后,他走进屋里,找到农夫,与他还有老祖母握手告别,说了些感谢的话。小屋中弥漫着烟火、煤灰和牛奶的气味。就在刚才,这间小屋还是庇护所和故乡,转眼间便成了陌生之地。他客气地寒暄着,走出门来。
他在屋群的另一边,发现了一个小教堂,教堂旁有片漂亮的林子,长着一排坚实的老橡树,树下是短短的青草。他待在树荫下,在粗壮的树干间来回踱步。他想,女人和情爱是多么奇特啊,根本不需要语言;这个女子只需要说一句话,告知他幽会的地点,其余的一切也就无言地表明了。用什么呢?对,用眼睛,用略带沙哑的嗓音中的某个音调,还用点什么,也许是一种香味,一种肌肤的柔光,当一对男女相互渴慕,便能立刻从对方身上辨识出这些。多神奇啊,像一种精细的暗语,而他马上就学会了这门语言!他十分期待夜晚,满心好奇,想知道这个高大的金发女子会是什么样子,会有什么样的目光和声调,什么样的肢体、律动和亲吻——肯定与丽瑟很不同。丽瑟现在在哪儿呢?他想起她那黑油油的直发,她那棕色的皮肤,她那短促的呻吟。她被丈夫打了吗?她还在想我吗?还是已经找到了新的情人,就像自己今天找到一位新的女伴那样?一切过得多快啊,一路有多少乐趣啊,欢愉是多么热烈美妙啊,可惜转瞬即逝!那可是罪,是对婚姻的破坏,就在不久前,他还恨不得为这种罪自杀呢。没想到,转眼就有第二个女人在等着他,他的良知是坦然而安宁的。更准确地说,也许不完全安宁,但偶尔让他良心不安、心情沉重的,并非爱欲,也非破坏婚姻带来的内疚感,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他说不出来。他体会到一种罪,一种不需要人犯下,而是从出生起就带着的罪,或许这就是神学中所说的原罪?也许吧。对,生活本身就带有一种类似于罪的东西——不然,为什么像纳尔齐斯这样纯洁而智慧的人,却要像个犯人一样忏悔、苦修?或者说,为何我,歌尔德蒙,感觉正身处这种罪的深处?自己难道不快活吗?不年轻不健康吗?不是像空中的鸟儿一样自由吗?不是被女人们爱着的吗?能将自己在情爱中感受到的深深欢喜与她们分享,这难道不美妙吗?可为什么,他还没有完全快乐起来?为什么在他的青春快乐和在纳尔齐斯的美德智慧中,时不时总有这种怪异的苦痛,这种隐隐的恐惧,这种对于往事的悲叹压迫着?为什么有时还会苦思冥想,尽管心里清楚,自己并非一个思想者?
好吧,无论如何,活着就是美好的。他摘下草丛中的一朵小紫花,把它拿到眼前观赏,凝视它那小而紧致的花萼,只见上面游走着脉络和精细如发的橙色细丝,鲜活灵动。那儿有生命在震动,有渴望在颤抖,如在女人怀里,如在思想家脑中。哦,为什么人们意识不到这一点?为什么人们不能和一朵花交谈?当然,两个人类也可能根本不能真正交谈,真正的交谈需要一种幸运的巧合,一种特殊的友情和铺垫。不,爱不需要语言,这真是一种福分啊,不然的话,爱之中定会充满愚蠢误会。啊,丽瑟那半闭的双眼,在极致的狂喜中仿佛要碎了,眼睑颤抖着,缝隙中只露出眼白——千万种学术或诗意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这种感受!一切都不可言说,不可思索——尽管如此,人们却总有急切的渴望想要去描述它,总有永恒的冲动要去思索它!
他观察这一小株植物的叶子,它们围绕花茎排列着,美丽至极,精巧至极。维吉尔的诗行是美的,他爱它们,但维吉尔的一些诗句,竟还不及这些螺旋排列在花茎上的精巧小叶,达不到它们一半的澄澈与聪慧,美妙与深刻。人类若能创造出一朵这样的花,那会是多么大的享受,多么大的幸福,会是多么迷人、高贵而有意义的事情!可惜无人能做到。英雄或恺撒,教皇或圣人都做不到。
太阳西沉了,他站起身,找到农妇交代过的那处地方,等在那儿。这种等待还真是美妙啊,想象那个女子正在赶来的路上,带着纯粹的爱。
她来了,带着一个麻布包裹,里面包着一个面包和一片腌肉。她打开包裹,把食物放到他跟前。
“给你的,”她说,“吃吧!”
“稍后,”他说,“我不馋面包,我馋你。来,给我看看,你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
她所带来的要美妙得多:有力的饥渴的唇,强健的闪耀的牙齿,被阳光晒得红彤彤的强壮胳膊。但她脖子下的身体却是白嫩的。她会的词不多,但她的喉咙却吟唱出一种可爱迷人的音调。她感受到他双手的抚摸,如此柔嫩、温情、善感的手,是她不曾体会的,她的肌肤战栗着,嗓子发出猫呼噜一般的声响。她不擅长挑逗,懂的比丽瑟少,但惊人地健壮,她那样用力地抱他,像要把爱人的脖子扭断似的。她的爱是幼稚的、炽热的、纯粹的、全力以赴的,但同时也是羞怯的;歌尔德蒙和她在一起非常快乐。
然后她就得走了,她难过地强迫自己离开,因为留下是不可能的。歌尔德蒙独自留在原地,又喜又悲。过了很久,他才想起了面包和腌肉,独自吃下。夜色已深。
[3]Genoveva,德国传说中的圣洁女神。在丈夫参战期间被丈夫友人追求,她拒绝了追求并遭到此人报复。为了避难,她和孩子一起在森林的洞穴中住了六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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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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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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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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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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