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74章
  榴月和文举第一次见面是在九重天上。

  那时候榴月岁数不大,按凡人的年龄来换算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跟着魔尊来天界参加宴会,一不小心迷了路,撞见了正在弹琴的文举。我不知苍渚怎样看待这个故事的开头,但作为一个熟读凡间话本的凡人,这故事着实耳熟,在那些白纸黑字写就的故事里,所有的牵绊都从意外开始,没有谁能够预见今日遇着的这位未来会同自己产生怎样的干系,即便是神魔也不行,至少榴月不可以,文举也不行。

  榴月告诉我,那日由他上了九重天赴宴本身就是个意外,他是魔尊最不宠爱的小儿子,原本怎样轮也轮不到他,但是就在临行前一日,他的那些个兄弟姐妹全都莫名吃坏了肚子,只能由他跟着去了——这吃坏肚子的原因也怨不得旁人,魔尊赏赐了一批从西域运来的珍果,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偏漏掉了榴月。

  榴月知道这件事,却并不生气,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父亲对自己的忽视,朝好处想,至少这样自己就不必再卷入魔尊之位的争夺之中。他一向性子温和,爱笑,偏爱些新奇有趣的玩意,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凡间,因着那处有不少美食,全都是魔界不曾有的。除了吃之外,榴月最喜欢的便是听琴,这爱好放在人间是风雅,但若放在魔界,便有些格格不入的文气。

  不过他依然是自由的,因为有个更爱这些的父亲在上面顶着。

  听到前边,我便有些疑惑,神魔向来不两立,如何会有魔尊去天界赴宴这种事情,朝苍渚望了一眼,他察觉到我的目光,却没什么动作,我心道原来你也不知,便继续听榴月往下说,不知是否是错觉,自苍渚在我身边落座后,我喉咙里那原本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都淡了不少。

  魔族向来嗜杀,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天性,并非一字一句,念两声慈悲就能改变的,越是强大的魔,却遏制不住自己杀戮的欲望,是以神完全是魔的反面,他们大多清心寡欲,兼爱众生,是凡人与人界最好的守护者。但榴月的父亲却和一般的魔不太一样,他能力极强,天赋甚高,却是个骨子里极为温和的,不好战,喜欢的都是些风雅玩意,不少魔族都对他有些微词,但奈何真打不过,魔尊还是他当。

  榴月父亲在位的时候,更是开创了个史无前例的先河,他主动同天界交了好,得了当时那位天帝的首肯,两族缔了契约,约定平等相待,互不侵犯,因而才会有天界宴会邀请魔族这种事情。这自然是值得放在史书上大书特书的一段,尤其是对神仙们而言,但不知为何,苍渚对此似乎一无所知,但我想了想,该不是天界没记,只是他没兴趣看。

  所有人都说榴月像他的父亲,这是再准确不过的,但他和魔尊唯一的区别在战力,魔尊的天赋与能力半点没遗传给榴月,他不太能打,这也是全魔族都知道的。魔族素来崇尚强者,因而那些对魔尊颇有不满却又打不过的魔便将羞愤迁在了榴月身上,但榴月依然不在意,他活得不像魔,而像个凡人,成日游走人界,吃茶听曲,偶尔还做两件好事。

  但这一次,他很难得的对去天界这件事充满了期待。

  原因很简单,为了首佚散多年的琴曲,那曲子被记在凡间野史之中,如今只留下了极短的一段能够演奏,酒楼里三五成群吹牛的人说,那曲子不是咱们凡人能听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如听仙乐耳暂名,那是个只有神仙能弹出来的曲子!

  凡人说这种话多半是夸张,月老说,你们总把那些个不能解决的东西推到天上来,不管好的坏的,只要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的,全都归给神仙。

  但榴月信了,最要命的是,他一上九重天,就恰好遇见了正在弹这支曲子的神仙,那就是文举。榴月说,那是一棵很大的树,文举坐在树下抚琴,很随意,却叫人移不开眼,他在那一瞬间突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感觉,原来人们苦苦寻找了那么久的一样东西,可以如此轻易的出现,恰好文举回头看了一眼,撞断了一根琴弦。

  当然了,榴月笑着说,那时候他也很年轻,后来我才知道,那也是摆出来的样子。

  老文那馄饨摊浮现在我眼前,那盏永远点着的灯摇晃在风雨里,雾气氤氲,馄饨的香气冲进鼻腔,我想起他脸上那条伤痕和平日里的吆喝声,还有我梦境中他那双第一次泛起魔气的红色眼睛,时光交叠,这一切榴月描述的那个还在弹琴的少年神仙渐渐重合,分不出彼此你我。

  我突然感到很难过。

  “闭眼。”我听见苍渚的声音,毫不犹豫的闭上了眼睛。

  “你被他影响了。”苍渚淡淡的说,“他是会造梦的魔,他的情绪会影响所有梦里的人。”

  “他现在很难过吗?”我愣了愣,问苍渚。

  苍渚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过了一会,他挪开了覆在我眼睛上的手,我睁开眼睛,站在他身边,看梦境一点一点变成灰色,分崩离析。ωωω.χΙυΜЬ.Cǒm

  榴月的讲述断断续续,不光不受我们控制,实际上也并不受他自己的控制。

  苍渚说,榴月的魂魄正在逐渐消失,就好像老文灯里燃起的那一簇火,火灭了,一切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老文正身处何方,榴月告诉我,他需要我帮忙,骗一骗老文,不要让他知道事情的真相。

  最开始,我并不能理解榴月的意思,我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真相,他告诉我,就是我在梦境中所看到的,我的冷汗一下全流了下来,尽管在梦里我并不知道老文在九重天上究竟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一旦他明白榴月就是他那盏灯里的火,他就会疯掉。

  找了那么久的人就在身边,不仅浑然不觉,还用他的魂做了长明灯,每点一次,就削弱一分,光是说出这段话就耗了我极大的力气,任谁都会疯掉,无论神魔。榴月是能造梦的魔,梦境是折射,也是预言,折射着内心深处的恐惧与渴望,预言着或好或坏的结局。我问榴月,是不是我在梦境中看到的一切未来都会发生,他摇摇头,说,不一定。

  即便是造梦者,也无法控制梦境的全部,他那日拼尽最后的灵力将我带入梦境后便陷入了昏迷,是以我在梦境中独自面对了好几日,等到他灵力恢复了一些后,才将老文的未来折射进去,让我看见,还没来及多说两句,苍渚就在外面,打破了梦境的结界。

  “凡人。”榴月问,“你梦见什么了?”

  我沉默许久,说,“很不好的事情。”

  榴月是梦境的创造者,可怜他也分不清,究竟哪些是内心的恐惧,哪些是真正的未来。我问他,既然如此,为何能断定,那梦中所见,便是老文的未来,他笑着叹了口气,说,因为那是文举。

  “我是个不太厉害的魔。”他望着远方,“父亲能分清每个人的梦境,告诉他们哪里是恐惧,哪里是预言,许多厉害的大魔也可以,他们会利用这一点,颠倒这个人梦境的真假,让你以为那些坏事不过是一场梦,但实际上,它们很快就会发生。”

  “但我不行。”榴月笑,“我只能分得清和一个人有关的梦,幸好他以前是个神仙,不做梦。”

  伯牙子期,高山流水,一世知音。

  九重天一面,两人相见如故,立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榴月惊喜的发现,他和文举似乎有着永远都说不完的话题,他们那样相似,却又如此不同。文举喜欢弹琴,这天上地下的名篇他都会,榴月爱听,更会听,往往只要几个音出来,就能立马说出那曲子的名字。他们一个是神,一个是魔,却整日厮混在一处,榴月偷偷溜上天界,陪文举在学堂里听书,打扮成普通仙童模样,憋着笑在课堂上捣乱,文举也常去魔界,可他每次都大摇大摆的从大门进来,刚到了街上,在众目睽睽下大喊榴月的名字。可他们最喜欢去的还是人间,人间的山水总是那么美,东西也好吃,榴月过去虽就是个常去人间的主,但他一个人往往看不出东西,有了文举作伴后,才知晓这世上竟有那样多有意思的事情。

  也是在人间,文举给他取了这个名字,榴月。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和文举身上实在有太多巧合,注定了要让他们成为挚友。文举告诉他,他的父亲是一位上神,但和榴月一样,他也是那个最不受宠的幼子。

  “无妨!”榴月在风里笑着指了指,“你有琴,还有我。”

  他们没有御剑飞行,而是像两个一同长大的凡人少年,撒开了欢狂奔在旷野里,地在脚下,云在天上,这些是他们的来处,可好似都与他们无关。消息总比风传得更快,不久,他们两个的名字就从魔界传到了九重天上,不论神仙还是魔族,凑在一起谈天的时候总会提起他们两个,说是一段有意思的佳话。

  他们原本可以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直到一个凡人的出现,打破了所有平静。

  我曾和苍渚讨论过榴月和他的父亲,也就是那位神秘的魔尊。

  我的疑惑和榴月小时候的一模一样,既然他与父亲如此相像,那他的父亲又为什么对他不管不问,近乎放逐,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苍渚往往不说话,等到我全部都说完了,他才镇定的开口,说,“他不是厌恶榴月。”

  “啊?”我摸不着头脑。

  “他是厌恶自己。”苍渚淡淡的说。

  他厌恶身为魔族的自己,却又无法舍下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和他刻在骨血里的残暴一脉相承,无法分割,讽刺的是,又正是这种力量带给了他自由,让一个不好战的魔成为了魔尊,风花雪月化在掌心,等待遥远的回音。

  正是因为榴月和他很像,所以他才更不愿意看见这个孩子。但榴月又与他不同,他失去了魔族最引以为傲的力量本身,认识了一个九重天上的神仙,走上了另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违背天性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苍渚说。

  但许多珍贵的情感,都是在这种痛苦里发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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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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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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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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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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