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46章
  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因而常常怀疑自己写下的这些东西。

  它们必定不会成为有意思的故事,故事是要给人看的,得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倘若再有个叫人拍案叫绝的结局便再好不过,不论悲喜,要的是那轰轰烈烈,不同凡响。这世上大多数人同我一样,是庸人,高不成低不就,即便苟活一世,衣食无忧,也数不出半点能拿出手的东西,稀里糊涂的便这样过去了,待到孟婆汤下肚,前尘皆忘,下辈子却还是这样过。最叫人叹息的是,我们瞧不见前面,也望不到后头,因而永远不会知道这件事,以为只是一时一刻的庸碌与挫败,殊不知早已轮了好几回,回回如此。

  神仙站在云上看人,人忙忙碌碌,却始终在兜圈子。

  凡人爱看神仙,妖怪,鬼魂,单单不爱瞧自己,因为不够稀奇。这六百年里,我追着苍渚,见了太多稀奇的东西,却依旧没什么长进,它们不属于我,我的人生仍逃不开因果,愚钝至厮,叫人汗颜。

  孟魄将我奇异的寿数称为诅咒,我却摇摇头,不甚赞成。诅咒是单方的,被诅咒的人挣不脱,可我分明逃得掉,归根结底还是一个贪字,大约对凡人来说,贪心便是最大的诅咒。遥想当年第一次倒孟婆汤的时候,我在心里说的是,倘若我活到了八十岁,便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第二次与苍渚分别后,我满脑子都是那杯带血的茶,不谈情意,只觉可惜,该有些更体面的方式,我想,总归不该是这样。

  后来我明白了,人永远学不会知足,得了寸必要进尺,根本没有哪辈子能做到真正的称心如意,从前我想神仙多看我一样,后来欺他情爱,而今竟奢言长久,可最开始我明明只想送他上京,满打满算三个月,不知不觉间,便到了今日。

  “切记。”我蘸了墨,提笔在纸上工工整整的写,“戒贪。”

  尽管多半是做不到的。

  写完后想收起来,墨没干,暂且搁在一旁。

  屋外雪大,纷纷扬扬的往下掉,这是个南方的镇子,原本不该下雪,但今年不知撞了什么大运,春节刚过,便飘了场鹅毛大雪,阵仗吓人,可镇子上的人都很开心,尤其是孩子们,未出阁的姑娘三两结伴出了门,水还没冻上,大雪里泛舟湖上,颇有些别样情趣。

  镇子里的人都在议论,雪落得那样大,湖面却不上冻,怪哉。

  风雪灌进来,把墨吹干了。

  “上神。”我咳嗽一声,偷偷将那纸揉成一团,揣进袖子里,“外头风雪大。”

  “在写什么?”他问。

  “账本。”我随口说。

  他盯着我看了片刻,又将目光挪开了。

  “当真是账本。”我重新提笔写字,念念有词,“红豆五两,槐花三两,蜜枣……”

  他只静静看着我,并不说话,我自觉噤了声,抬眼看看窗外,没头没脑的说了句,“下雪了。”

  “嗯。”他说。

  “我听镇上人说。”我思索几秒,还是说出了口,“天那样冷,湖水却还是未结起冰,他们都泛舟去了。”

  “上神可知这湖水为何不曾结冰?”我干巴巴的问。

  “此处居南。”他说,“偏暖。”

  “哦。”我清清嗓子,还没想好下一句废话,风雪便迎面扑来,他推开门,朝我说,“走吧。”

  我点头,将袖子里那团展平,手忙脚乱塞进书里,拎了件斗篷便追着出了门,我从不知道苍渚说的走是要走去哪里,但这从未妨碍我跟上他。

  在我的记忆里,我与他总是这样的。

  即便相处了将近六百年,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怎样看待我,更不用说他在想什么。我们从不追问彼此,话的末梢往往落空,就好像我从未告诉过他,我喜欢他那样静静的望着我,无需任何言语,可即便没能说出口,我想他也是知道的,只因我是个容易看穿的凡人。神仙要看穿凡人很容易,反过来却不成立。曾经在某些瞬间里,我觉得自己读懂了他,但我的时间太短暂,他的又太漫长,差值巨大,不过错觉。

  那是我们六百年来无比普通的一日,普通到我已经忘记了那个南方小镇的名字。

  可我还记得那场雪。

  在那场大雪里,我哆嗦在斗篷里问他,要不要一起泛舟?话说出口后了悔,却意外得了应允,那天他没有施法,我们租了条船荡在湖上,天寒地冻,谁也没有再说话。

  雪似乎下了很久,又也许早就停下。

  第二世结束的时候再见孟魄,我怀了极大的愧,后来我与他都渐渐习惯了这件事,常拿出来打趣一二,或者说他早在遇见我之前就习惯了,真正不习惯的人只有我一个。他比我看得开,只笑着说,凡人,没想到你还能带个名字回来,我早就做好你一无所获的准备了。

  半是调侃,半是宽慰,孟魄总是如此,带着笑,活泼的很,似乎永远不会失望。他对我说,没有人天生是这样的,他也不例外,曾经有一次,孤身在某个古战场附近游荡了将近十年,只因感到了一丝微弱的呼应,最后依然什么都没找到,那时候他几近崩溃,软弱到了极点,竟落下了一滴泪。

  魄是没有眼泪的,他说,只有完整的人才能掉眼泪。

  看惯了他嬉皮笑脸云淡风轻的样子,我实在难以想象孟魄口中的曾经。阿继,阿继,阿继,他反复将那名字念了好几次,扬出个笑脸来,对我说,“就是他了。”

  “你不必如此安慰我。”我叹了口气。

  “谁安慰你了!”他顺手倒了那碗孟婆汤,嚷嚷,“当真是了!”

  “真的?”我将信将疑。

  “千真万确。”他说,“读上几遍我便知道了,定是他,没跑了。”

  “哦。”我点头,船在忘川上漂,“往后便是要寻这个名叫阿继的凡人?”

  “严谨点。”他有一搭没一搭的划船,“万一当年人家因着思我太甚,直接修仙去了呢?算算日子,说不定早就当了几百年神仙了。”

  我颇无语的望着他,船快靠岸了,他仍在喋喋不休说着自己的第一万种猜测,这回颇有些离谱,他说,凡人,你有没有想过,许当年不是我负了他,而是他负了我呢?你看看,或许我这个当神仙的爱他爱的很,他这个做凡人的却不拿正眼瞧我,最后我落个神魂聚散,他才幡然悔悟,哦,原来当年是爱我而不自知啊——

  本是胡说,我心里却咯噔一下,想起甘城那个颇不靠谱的故事来。

  “孟魄。”我无奈道,“少看些人间话本。”

  “这使不得。”他说,“这活太无聊了。”

  船靠岸了,他又感慨一句。

  “不过我也理解你,毕竟这世道向来都是神仙负了凡人的多。”他啧一声,颇有些痛心疾首的说,“哎,名声太差。”

  “走了。”他捏了个诀将我送上去,挥挥手,“二十年后见,凡人。”

  我们像这样告别了许多次,不是未曾想过为甚九浪都找上了门,天界的人还任由我们倒掉一碗又一碗的孟婆汤,孟魄懒得想,只说那群废物,定是不曾察觉,我与他都知道这不过是句玩笑话,却没有人再问下去。

  后来在那九重天上我们知道了所谓的原因。

  坐在高位上的男人神情倨傲,没正眼瞧我们一次,冷笑一声,说,放任尔等,不过也是劫中一环,你们当真以为自己有这般能耐,能左右得了天道命格?

  我还来不及反应,就听孟魄更大声的笑了出来,他定定的望着那人,嘲意更甚。

  “那你的命格有没有告诉过你。”利刃出鞘,“我今天要在这杀了你。”

  “还是说,这也是你劫中一环?”

  那条河我淌了许多次,孟魄倒了不知多少碗孟婆汤进去,我常有些愧疚,总觉着这忘川河的河水是因着我们而变黑的,虽然孟魄说这是因着凡人之间的情变少了,忘川水才浑了起来,可我总归还是有些不信的。

  有什么可不信的!孟魄不服,这忘川便是如此,情深义重则水清流净,虚伪周旋便污浊不堪,人间一时一变,清浊也是常事,咱们把这汤倒进去,还算是给它净化了呢!

  “情深义重。”他意味深长的说。

  “彼此彼此。”我回。

  我总在想一个很无关紧要的问题。

  不是命格,不是赌约,而是季节。

  我会在哪个季节同苍渚再遇见呢?年年投生的生辰不同,孟魄来寻我的日子便也随之变化,春夏秋冬,四时流变,到底哪个季节更好些?这实在是个颇无聊的问题,但实话实说,这是我想得最多的。诚然最后也遂了我的心愿,我与苍渚一次又一次的单方面重逢最终发生在了每个季节里,在此之中,我仍最流连于夏。

  可奇怪的是,留在我脑海最深处的却是冬日。

  那一次下了大雪,我在北边的风里一步一步走,看见了一条未冰封的河,就在那时,我突然明白,我已经找到了他。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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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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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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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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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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