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34章
  孟魄手腕一翻,汤就洒进了忘川,动作之迅速,手法之熟练,让我不得不怀疑他是个惯犯。

  “想什么呢你。”他理直气壮的说,“我也是第一次。”

  我低头看,水面已经恢复了平静。

  “为何是我?”我问。

  “看你有缘。”他眨眨眼睛,我看着他,笑了,伸手接过那个绣的歪歪扭扭的香囊,一时却不知道该放去何处,同他说,他如梦初醒一样,显然刚刚不曾想到。

  “你们人间可有这种规矩?”他问,“天生带着个什么玩意降世的?”

  我脑海里只能想起话本里那口含宝玉出生的贵人,可这一替换,未免吓人了些,左思右想一阵,他说,“要不再过些年,我去人间一趟,亲自送给你。”

  孟魄告诉我,这孟婆汤虽是不喝了,但也只是确保我这世的记忆完完整整存着,暂且留在他这,这转世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人不能一夜长大,他怕我兜不住事,届时被天上地下发现了最是要命,提议我在人界等他,约定个日子,他将那记忆与香囊一同奉上,算是偷梁换柱,神不知鬼不觉。

  虽时机不对,但我不由得想起胡胖,那时在青龙村,他同他那帮小弟便是这样蹲在墙脚,偷摸着商量如何从学堂上逃开去隔壁村玩,我是从不参与的,没想到在今日等着。不过那时他们逃的是先生的戒尺,现今我与孟魄逃的却是天道与生死。

  一个死人和一只魄,我曾是凡人,他曾是神,我寻神,他找人。

  说到约定个什么日子,孟魄问我是何时同苍渚相识的,我言二十,他便一锤定音,那便二十年后,语罢,我沉默了一会,问,“倘若二十年后,你不再想寻那缕魂了呢?”

  若是如此,他便不会再来人间寻我,既不来人间寻我,我便也记不起要寻苍渚,对于一个凡人来说,二十年实在太长,不说沧海桑田,也已近乎我所经历的全部人生。

  “二十年于我而言算个什么。”孟魄不屑道,“倒是你,凡人,倘若二十年后你视我为疯野道人,直接将我扫地出门,再见面时可要向我赔不是!”

  我想了想那样的场景,譬如现今走在南山路上,有个人突然拦了我,硬要塞给我个绣得如此蹩脚的香囊,还说些前世未尽缘分之类的话,我大约匆匆掠过,只当是个江湖骗子,念及此,我也觉得有几分好笑,心说,倘若真不记得了,还赔哪门子的不是。

  “那好吧。”我说,“二十年。”

  我们对视一眼,笑了,都没有问对方更多的问题。

  实际上,我们能问的分明还有许多,倘若他不来,即便那碗被倒进忘川的孟婆汤哪日发了神通,叫我怅然一生,那我也无处可问,无迹可寻,倘若他来,可那时我已成了个彻头彻尾的新人,不愿再管上辈子的恩怨情仇,那他的香囊也无人可托,只能等着下一位入得了眼的有缘人。我与孟魄结识三日,远谈不上生死之交,可如今却相互委以重任,只能说既是执念,又是种变相的逃避。

  只有我与他同样不变,那么一切才会成立,二十年为限,前路渺茫。

  “再会,凡人。”他朝我挥手,笑靥如花。

  看着他的笑容,我突然明白,这只是我的逃避,而非他的。倘若没有我,他也定会去寻别的路子,而若没有他,我便就此作罢。我是凡人,也是庸人,庸人之所以是庸人,是因着拿不起,也放不下,陷落两难,实则贪而无胆,但孟魄并不是这样的,他痛痛快快的拿了起来,而那些毫无怨言辗转于轮回之中,享受着每一次崭新生命的人,今朝有酒今朝醉,果断放下。

  无论哪一种,在我看来都值得敬佩,可惜这世上庸人最多,我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上辈子活得再久一些,我想,那我绝不会同孟魄一起做这荒唐事。

  轮回台后来我走了许多次,但第一次走总归是不一样的,什么都想多看两眼。走之前,孟魄特意叮嘱我注意隐蔽,喝了孟婆汤的人会渐渐忘却前尘,许多人走到轮回台时便已忘得差不多,叫我莫要谈论前生,平白引人注目。我心里牢记着他的话,紧张得手心冒汗,等走到轮回台的时候,却发现不少人候在这,划拳喝酒,好不快活。

  “瞧你这手气!”有人大喊,“上辈子必是个讨债的!怎得回回都这么好运气!”

  “呸!那是你运气太他娘的背!”那人哈哈大笑,“不如少划两次!别到时候醉醺醺的落了地!”

  “这位姑娘,下辈子若还能遇见,你可莫要忘了小生啊。”

  “你这话同多少人说了?我看怕不是这桥头的都说了个遍吧?”

  “我看我上辈子运气必然不怎的,要不怎能瘦的这么皮包骨头?”

  “我也没个别的心愿,只求落在个普普通通的人家,无灾无难,平顺一生。”

  “嚯!你这可太没志气了些!我就想落个帝王家,过一把当皇帝的瘾!”

  “说不定你上辈子已经当过了!”

  “……”

  我正听得入神,被人从后面拍了下肩,扭头一看,是个中年模样的男子,面目不善,一道刀疤从左眼皮延伸至鼻梁,他瞥了我一眼,轻蔑一笑,问,“新来的?”

  我行了个礼,刚想自报家门,猛地想起孟魄的叮嘱,干脆抱歉一笑,说自己只记得姓沈,忘了名字,他挥手说无妨,他早就忘了。

  “若是想快些。”他指指左边的一条小路,“从这横穿过去,能省不少时间。”

  “若是想慢些呢。”他悠然一笑,指了指身后,“在那哭便是了。”

  我顺着他的指尖朝后看,那的确也聚了一帮人,男女老少都有,比起前边安静许多,他们无一例外的都在落泪,有人小声抽噎,有人大声嚎哭,看起来伤心极了,我内心动容,刚要说话,他便说,“无须多问,问了他们也不知道为甚要哭。”

  “正是因为不知道才哭的。”他说。

  我心口一阵刺痛,指指前面那帮笑语不断的人,问,“他们为何不走左边的路?”

  “那是偏偏想要耗着,耗到判官应了他们来生愿望的人。”他很是不屑,“死都死了,还和神比命长,一群蠢货。”

  轮回台许是众生相最丰富的地方之一,很有些意思,但我实打实的也只仔细看过这一些,往后每次几乎都是匆匆路过,直奔目标,后来每次路过的时候都能瞧见这个男人站在这指路,他不可能认出我,我却依旧记着他。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问他怎得不自己抄近道去轮回。

  “我不走。”他说,“还有事没办完呢。”

  哦,我心中暗想,这大哥看着粗犷,实则也是个心思细腻之人,也是有放不下的惦念,然而还没感触两声,他便皱了眉头,连连挥手,说,“你可莫要瞎想,我同他们不一样!”

  “人家为情。”他说,“我可是为钱。”

  我“啊”了一声,不明所以。

  “有人欠我钱。”他冷哼一声,指了指前面,那路口不知何时出现了另一黑袍男人,面无表情,却像心有灵犀,回头朝我们的方向望了一眼,换取了那人更大一声冷哼,提高音量,故意说给那人听,“堂堂判官——欠钱不还——”xiumb.com

  “负了我的情那不要紧。”他说,“关键是不能欠了我的钱。”

  那男子瞥了他一眼,见怪不怪的走了,理都没理。

  “咳。”我斟酌着开口,问,“判官大人……负了你的情?”

  “这倒没有。”他爽朗一笑,“不过听说他们做神仙的都很在乎名声?”

  “……”

  很快我来到了那个黑袍男人面前。

  他例行公事一样的问我,可还有什么心愿,我想了想,问,能不能叫我相貌不变,一如前世。他大概是听多了这样的要求,很快的回答我,不可。我心下有些遗憾,却也理解,只点了点头,又问,能否还让我姓沈?

  这是个不太难办的事情,他很快答应了,我心下一松,却又很快反应过来,即便他没让我姓沈,我也是不知道的,无从说理,千头万绪渐归平静,我脑海中的最后一个画面是雨,苍青的天,水中的岛,很大的雨。

  很快我就会知道,判官是个守信用的人,我依旧姓沈,落在了京城外的商贾之家,那是一个名叫东流镇的地方,盛产美酒琼浆,成日弥漫着浓厚的酒香。这一次,父母像是予我以厚望,取了个与沈凡人全然相反的名字,叫沈识君。父亲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好男儿志在四方行千里,不负所托。我只用了这个名字二十年,再往后的每个名字,我都只用了二十年,名字是最不值钱的身外物,到最后的时候,我甚至不再用心去记,不记得的不仅仅是名字,还有那些如云烟般掠过的亲人与朋友,不是他们有甚不好,只是我不愿再去记住他们。

  我以这样拙劣的方式对抗改变。

  沈识君这个名字,直到重新遇见苍渚的那天,才有了真正的意义。

  天下谁人不识君。

  可天下除了他以外,明明谁人都不识我。

  我是做不了沈识君的,只因我仍是沈凡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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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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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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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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