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傍水而生,长途多以水路为主,木船趁夜色而行,三教九流汇集于此,说些庙宇与江湖间的异闻,又或是神鬼志异,坊巷传闻,以捱过这令人昏昏欲睡的漫漫长夜。几百年后,有位颇有个性的江南文人将这些学问故事集结成了册,题“夜航船”三字,流传甚广,我曾有幸拜读,只因京城几乎每个书摊子上,都垒了一摞。
如今忘川河上三日,倒很有这夜航船的感觉。
孟魄同我谈了许多自己的事,可惜只谈到第二日夜便无所可言,他便话锋一转,朝我介绍起这天上地下许多我不曾听过的风俗,譬如这孟婆汤,依他的话来说,该算是临时捡来的本职。他告诉我,这孟婆汤无色无味,饮下前尘尽忘,但实际上不同的人喝起来,应是有不同滋味。
“这得看你怎样看这死字。”他说,“倘若觉着是件坏事,那汤喝起来便苦涩无比,倘若觉着是件好事,那尝起来便是甘甜。”
“倘若不好不坏呢?”我问。
“那便回归本心。”他笑,“无色无味。”
“我曾遇见过一个中年男人,那汤苦得方圆十里都能闻见,乌漆嘛黑,他只尝了一口,就再咽不下去,皱眉头问我,可否掺些冰糖。”孟魄望着夜明珠搭建起的星空,回忆着,“那男人一身锦袍,模样也好,看着便是大富大贵之家才能养出的人物,真不知这心里究竟揣了什么事,能惦念至此,伤入骨髓。”
“后来呢?”我抱着膝坐在船头,轻轻问。
“后来啊。”他想了想,笑言,“我说有倒是有,但你得付些酬劳,金银财宝不稀奇,不妨将你那故事说来听听。”Χiυmъ.cοΜ
“他说了吗?”我问。
孟魄遗憾的摇头,“他二话不说,将那汤一饮而尽,看得我目瞪口呆,还未曾拦他,就一溜烟跑了,朝轮回台走,脚步还有点急。”他感慨,“我原以为像他这般执念深的人,要在我这磨蹭半天才肯走,我都做好听他大倒三日苦水的准备了,谁曾想一句话都没和我说,转眼便放下了,当真神奇。”
我跟着想,兴许就是为了跑得快些,还能在心里存点事,京城一带老一辈人有种说法,说是上山碰见狐媚子喊你名字莫要搭话,它便勾不走你的魂,要是开口同它聊上了,便要被夺了身子和记忆。那位兄台不知是否也是京城人士,情急之下举一反三,推敲出个这样的结果来,我只是乱想,没想到同孟魄说了后,他竟恍然大悟般的赞同。
“有理,有理。”他又有些懊丧的说,“哎,可也不必跑得那般快,我也是很讲道理的,说不定能给他偷倒掉半碗。”
“也兴许当真只是放下了。”我安慰道。
“人界当真是好有意思!”他赞叹,“等我得了空,定要去人界走一走。凡人,届时我去寻你,你可要投个好人家,不许忘了我。”
我答不上话,一时不知何者更加遥不可及,只在心里认定,倘若有一日孟魄寻回了他那一魂,重回天界,定然是这神仙里最爱夸奖凡人的一位,不知是否会被同僚们排挤,但到那时候,倒是可以去见一见我的两位旧友。
“对了,我还不曾问你。”他凑过来,好奇的问,“你那上一世,过得是好,还是不好?”
这是个挺难回答的问题,但在我字斟句酌的给出妥帖答案之前,苍渚的脸已经明晃晃的从我脑海中掠过,不仅是样貌,还有声音,恰恰定格在那句曾说出口的喜欢上,尽管我明白那并非真的喜欢,却还是忍不住心口一紧。该是没有遗憾的,我心想,同神相识一场,逢场作戏扮过爱侣不说,甚至我还曾欺神数次,如今也不过是英年早逝,还能好端端的投胎转世,想来也没什么不满足的。
转世是个简单的事情,全不费什么力气,再睁眼,又是崭新。我终究还是个凡人,哪怕曾同神仙有过一段交情,也总归是个凡人,是个凡人,那就得生生世世的在这轮回盘里打转,将同一道魂魄割裂成千万个全然不同的碎片,即便勉强合在一起,也绝不会完整。尘归尘,土归土,上辈子的事情便归上辈子,只是那航船的路途上偶得想起沐阳与絮娘,还会有些感伤。沐阳爱玩,常拉着我们一道泛舟,京城春色最是明媚,如今想起却已如隔世。
不知怎的,突然想起在十里桥听的第一个话本,那说书先生道,凡人才最是无情,当时我自然有百般的不赞同,但如今却有几分感慨,讲予孟魄听,他却浑不在意,只说,无非自保耳。
“此话怎讲?”我有些好奇,问。
“凡人的命太短了。”他说,“若是事事都记着,还怎么活?倘若往世前生都不会忘,睁眼便是,可偏偏有心无力,时日本就不多,又该如何自处?”
我沉默不语,明知他是对的,可蓦得又升腾起一丝不甘,他见我烦闷,好心安慰,“这世上有执念的毕竟还是少数,人也好神也罢,都算是少数。再者说了,这有甚好的,不如两眼一闭,逍遥快活去。”
我点头,却问,“那你干什么还要去寻你的魂?”
“我又与你不同!”他一怔,道,“我过往可是个神仙!”
我没懂这其中因果,他便好生解释,凡人命短,想要安稳度日,寻几分乐子,便要将不该记的东西都忘了,可神仙命长,多记得些东西又有什么关系,即便是受了几分伤,那也有千百万年的日子能叫他们消化,我暗自祈祷这是他们天界沿用了数百年的教化准则,最好写进天条,凡是个神仙,就须得遵守。
苍渚又该寻了哪个凡人,替他过这情劫呢?
我控制不住自己,又想了一遍,那时已是第三夜,明日一早,这木船便要靠岸,清辉映水波,轻笑一声,我摇头骂自己,当真是魔怔。
便是我想要寻他,又要去哪里寻,寻到了之后要说些做些什么,总不能费了劲站在他面前,说一句别来无恙吧?
天色渐亮,实际是夜明珠的光淡了下去。
“孟魄。”我问,“寻到你的魂之后,你准备怎么办?”
他很疑惑的看了我一眼。
“我还未曾寻到呢。”他说。
如果不是孟魄看到了那张纸,或许一切都会顺利的进行下去,我投胎,转世,轮到下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兴许还会再一次看见孟魄,他记得我,我却定然忘了他。再多一些,我会投生成一个对春雨,河流,茶汤颇有偏爱的人,这世间有水的地方委实太多,我既避不开,便也不想避开。后来我在京城遇见了那个嚎啕大哭的孩子,听他说那要从远方漂回的船,想明白即便是喜欢这两个字,不同的人说出来有不同的意思,年长者同年幼者说的,和年幼者自身所理解的,往往不同,而倒霉的是,人总爱以长辈自居,却忘了本身的命短。
眼泪也是水,我恍然大悟。
我袖子里抖落出一张纸,若不是孟魄说,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捡起来一看,是张腌咸菜的方子,字迹熟悉,但不是我抄的,是神仙抄的。
孟魄凑过来看,很是惊讶,问,“怎有你这样的凡人,死时都要带着腌咸菜的方子。”我还没说话,他又自己补上,“……真这般好吃?”
我岂止死时带上,我活着的每个时刻,也基本是揣在身上的。早些年冬天,我就着那缸旅人送来的咸菜研究了小半夜,最终琢磨出个方子来,潦草写在纸上,刚准备誊抄,再拿去给城里专门做腌菜的阿婶做,却临时被叫出去有了事,出门前正撞上苍渚,满脸的墨,很是尴尬,他未曾说话,但待我回来的时候,方子已经抄好了。
特意施了点法术,叫寻常凡人也能看得见。
结果我走到那腌菜摊子前,临时反悔,将它揣进心口,半月后来买了现成的回去,土地尝过我那咸菜,赞不绝口,直说方子地道,简直和京城最有名的那家腌菜一模一样,好吃得很。自此,那张纸便留在了我身边,护身符是个咸菜方子,也没甚丢人的。
“孟魄。”我深呼吸,问,“能给我也倒掉半碗吗?”
“这方子太珍贵了,写了好久。”我轻声说,“我怕我给忘了。”
他瞪圆了眼睛看我,我心里倒是平静,知道多半是不可能的,不料还没反应过来,他突然也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定睛一看,是个香囊,上面绣着的图案糊成一团,也许是个鸟——依照香囊一般的用途,我猜,是个鸳鸯——针脚戳的烂极了,一看便是亲手缝的。
“我给你全倒了。”他压低声音,小声道,“你帮我把这个带去人界呗,多走走,多看看。”
这回目瞪口呆的轮到我了。
我问,“这是……定情信物?”
“自然。”他有些得意,来回摆弄,展示到我跟前,“你瞧瞧,定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绣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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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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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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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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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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