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神。”我下意识喊了一声。
“嗯。”他点点头,只看着我,不说话。
目光是有温度的,我感觉胸口一凉,衣襟散了,暗自倒抽一口凉气,原来有温度的不是神的目光,而是秋天的风。匆匆一瞥,把门关上,进去梳洗整齐,再开门时发现他竟还在外面,又是心里一惊,脑子跟着一抽,问,“用早膳了吗?”
问完尴尬,不等他反应,就兀自的说了下一句,“金鱼馄饨。”
“金鱼馄饨?”他跟着重复了一遍,我这才注意到他今天换了那件赤色的锦袍,看得我眼前一亮,当真英俊。那件衣裳自买回来就被压在箱底,不知他从哪里翻了出来,他留意到了我的目光,稳稳的落在他身上,问,“是你替我买的吗?”
啊,我想,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因为钱是你掏的。
“算是吧。”我模棱两可的说。
听罢,他竟笑了一下,只问,“如何?”
那一笑便把我晃得挪不开眼睛,我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躲开他的目光,说,“好看。”自从那日和月老聊过两句之后,我大概能揣摩出一点微妙心思,你家挂了一排黑的衣柜里突然多了件红的,还绣工精致,看起来就是特意买的,自然是要奇怪的。这么一想,他比我要有好奇心的多,可能是命长,不好奇白不好奇。
“金鱼馄饨?”他又说了一遍。
“啊,走吧。”我回了神,收拾好心情,领着他朝外走,“西市有家柴火烧的金鱼馄饨,好吃的很,一道去吧,等会秋宴开了,沐阳他们刚好在那里登楼。”
“那是何物?”他淡淡问。
“额……就是一种……”我在脑子里搜刮了半天,也没想出合适的形容,最后老老实实说,“一种好吃又好看的东西。”
他挑眉看看我,我心又乱跳了一下。
“就是有点烫。”我胡言乱语,“而且那家老板娘弄得好吃些,老板手不稳,常放多了盐。”
说完我自己也有些惊讶,恍惚之间,我竟已经对这京城如此熟悉了,那封未问归期的信又浮现在我眼前,青龙村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
苍渚看我,我不看他,过去颠倒过来,但总归都看得清路。
秋日天凉,柴火烧得旺,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端到面前,皮薄肉少,状似金鱼,游弋白瓷之中,撒了葱花虾皮,汤用猪油冲开,京城人不好辣,却偏爱在这碗上点些辣子。苍渚生得太过贵气,和这小摊格格不入,抬头一望,便是盛装的城楼,再过一刻,沐阳便要站在上面。
我吹了吹,见苍渚还在盯着面前那碗看,又是脑子一抽,直接把我的勺子递了过去。
“换吗?”我说,“我爱吃烫些的。”
勺子悬在半空,他握着我的手,直接咬了一口。
“咸了。”他说。
“啊。”我的脑子已经乱成了一团浆糊,“是吗。”
一碗馄饨稀里糊涂的吃完,我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他刚刚说了什么,瓷勺掉在地上,险险磕破一个角,老板娘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也不知道她怎么耳听六路,眼观八方的,我连看和听眼前这一个都顾不过来。
“哎唷!造孽!沈小公子!你可记得赔我勺啊!”
人声鼎沸,城楼下渐渐聚满了人,想必是吉时将到,马上就能一睹天颜,然而我脑子里嗡嗡嗡的只剩下两个字,咸了。
他说咸了。
“你……”我一句话堵在喉咙口,只吐出一个字。
“现在有现在做不到的。”他依旧平淡的说,“现在也有现在做得到的。”
“吉时到——”
“秋宴开——”
因缘际会,这是凡人最爱说的四个字,凡事讲求缘分和机遇。我是个庸人,本不该相信与奢求这些,现在却明白了,缘分和机遇不讲道理,又雨露均沾,无论是谁都无法避开,总归要遇上一些,即便是神也不例外。或许有些人一生都不会遇见那个让自己转变的契机,但有的人很早就能遇见,可抓住与不抓住又完全是两回事了。契机只是个中立的词汇,有好有坏,好的称为奇遇,坏的便是横祸,但好坏总不分明,位于好坏之间的往往最多。
我早就明白,对我而言,苍渚就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契机。我没有资格与能力去窥见苍渚的天机,更不敢妄言此时此刻是他生命里的重要转折。一棵桂花树,逆岁之术,一层接着一层的谎言与偶然,把我与他推到了如今的境地,他在好奇,我在迟疑。
我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并且与庸俗相安无事的共处了将近二十年,却突然在这一刻讨厌起自己的庸俗来。我想,换作其他任何人,都会有更加精彩的故事。或许我该让自己先成为个了不起的人物,才能撑得起这故事的骨架,但这样的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经不起任何打磨与淬炼。我甚至隐约期待他再这样过个五六十年,到我死了的时候再想起前因种种,到时我两眼一闭,死无对证,他找不到人,总不能掘坟鞭尸。
便真是这样干了,也是无妨的,死都死了,还在乎躯壳。
神的五六十年不值钱,就好像人的五六个时辰,但人的五十六年是很值钱的,茫茫半生,悉数奉上。若老天有眼,垂怜于我,就叫我此生如此过活,他日梦醒,只当是镜花水月,总不算吃亏的。天界法术千千万,想忘掉我一个凡人还不容易吗,他继续当他的快活神仙,我该去哪里去哪里,总归不会再见,能快活一生便已经太够,我别无所求。
沐阳站在城楼上,衣着华丽,正笑盈盈挥手,她兄长站在身侧,当今圣上,天威卓绝,护着胞妹安危,俯视着呼唤雀跃的子民。目光一闪,偶然看见他目光聚焦的落点,觉梦楼也在秋宴搭了个点,絮娘一身华服,正翩翩起舞,这京城之中人人皆有故事,就连土地和月老两个神仙都不知在何方游走,不是云端,便是街巷,而我的故事正坐在眼前,似乎在等待着我说出答案,给予回应。
“沈小公子呐!勺子啊!可莫要忘了!我可是记得你家铺子的!”
老板娘的声音又穿透一切,飘到我的身边,我却在想,我太高估自己,哪里需要法术,他直接就可以把我忘了。
苍渚还在看我,我清清楚楚的知道,他只是在对自己的“变化”而好奇,可他现在错误的认为,我也是这个变化的一部分,不仅是一部分,还是至关重要的那一部分。尽管我不是,因为这个变化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我内心有个声音在问,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当然要犹豫。
若上天垂怜,可如果上天不垂怜于我呢?老天一向不站在我这头,但我的确完全没有理由要它站在我这头,它应当站在更值得的人那里,像天子,絮娘,沐阳,凡人不过帝王将相,佳人才子,至于神,就应该是苍渚。
它不必站在我这头,我盼望着它,去到他们身边。
秋宴很热闹,有吃有喝,整个京城都浸在桂花酿的甜香里,这是一种京城特产的美酒,承了江南人一贯的口味,清甜,甘冽,尝起来不像酒,似乎也并不醉人,一杯接着一杯,小半坛便空了。
我饮了酒,他没有饮。
闲逛了一天,河边两岸已经点了灯,悠悠的暖光,透过纸燃着亮,竟是连灯都透着花香的,隐约间撞了人,连声道歉,低头一看,是两枚落在地上的同心结。
“公子可喜欢?”那被撞的人摆摆手,浑不在意,是个挑着担子的小贩,他看见落后一步的苍渚,又问,“公子若是喜欢,最后两个,便宜点算便是,也当我讨个彩头。”
我只笑,替他把东西捡起来,还没塞回去,他仍在喋喋不休的推销着。
“我这同心结可有门道了。”他夸张的说,“有情之人共佩同心结,朝南而立,执手一刻钟,便能互听心声,促成好姻缘呐。”Χiυmъ.cοΜ
我心说哪两个差一层窗户纸的有情人手牵手站一刻钟还凑不出好姻缘的。
“十文钱。”他竖起一根手指,“现在,一对只要十文钱。”
我挥挥手,刚想把他打发走,就看见苍渚掏了钱,连钱是从哪里掏出来的我都没看清,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两个同心结已经永远的留在我手上了。我有点愣,又有点好笑,说,“那都是骗人的。“
他看看我,不说话。
我犹豫了一秒,便拽了他的手,安静的朝南面站着,南面是条河,河岸灯火闪烁,热闹依旧,一刻之后,我问,“你能听见吗?”
“不能。”他说。
我轻轻叹了口气,心想,当然不能,能就怪了。
可他下一句话却把我死死地钉在了原地,他问,为何听不见了。
我好想告诉他,不是听不见了,是从来就未曾听见,但那微弱的声音被更重的欲望淹没,河水暴涨,没过我的头顶,窒息之间,我又一次想起月老的话,他说,因为他正活着,无论三五日,还是三五年,那都是活着。
若上天垂怜,便给我五六十年。
若上天不怜,三五年,三五日,那也都是日子。
死了之后被拉出来鞭尸很惨,活着的时候谎言被拆穿也很惨,既然都很惨,那也就无所谓了。
后来我才知道,桂花酿虽看着无害,清甜甘冽,却是一等一的烈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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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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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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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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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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