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出水这天,已经是腊月二十六了。
李胡氏把最近这几天置办的东西朝胡蝶怀里一塞,道:“走吧。”
“我走哪儿去?”
胡蝶连肩上的铁锹都还没放下呢。
“你说走哪儿去?”李胡氏连嗔带怪的道,“都腊月26了,你还不回婆家?幸亏你婆婆是个开明的,要不然仅凭这一点就可以把你休回家了。”
“赶紧回去准备过年。”
“谁家的媳妇哪儿跟你似的?”
“奉书你是个顶好的,就是太惯着她了。”
谁惯谁?
这哪儿跟哪儿?
胡蝶噘嘴,正要说话听到叶奉书轻笑了声,道:“我母亲那边无碍,娘不用担心。”
“那就好。”
李胡氏又高高兴兴得了。
胡蝶:“……”
因为没打算跟李胡氏他们说自己要离开叶家的事,所以这些天压根连提也没提。
被叶大老爷他们逼着迁坟那天,李胡氏跪着求他们不要休了她,胡蝶就对这位便宜娘怨不起来了。
但归家的事,还是她自己解决比较好。
“您这么迫不及待想我走的话,我就回去好了。”
胡蝶把沉甸甸的包袱抱怀里,撅噘嘴:“娘替我很小花他们说一声儿吧,剩的他们舍不得我。”
“你这丫头,娘巴不得你多住段日子。”
李胡氏问:“过年那几天你们打算初几回来?”
她看向叶奉书,又急忙道:“有事耽误晚几天来也行。”
“初三是回门日,我们初三回来。”
最近这段日子,叶奉书一直在督办治理盐碱地的事。
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矜贵的读书人,许多人亲力亲为的让人意想不到。村北那两口水井,是他跟打井人一块儿挖的,日日衣裳都脏半截。
知礼,懂节,关键是对胡蝶好,人也没架子,李胡氏越看他越喜欢,忙不迭的让他进门把衣裳换了在走。
年还没过呢,她就开始跟胡蝶商量回门那天给他们准备什么饭菜了。
说实话,胡蝶更想跟他们一起过年。
她圈住李胡氏的肩:“你们带着弟弟妹妹把年过好就成,不用想太多。”
说不好她年前就回来,跟他们一起过年了呢。
不过这会儿还得回叶家。
老王最近几天回城准备过年的事宜,没马车,胡二河跑了半个村儿借了辆驴车,让他们乘车回去。Χiυmъ.cοΜ
本来还想亲自送他们,胡蝶没让他费这个劲。
*
回县城的路上。
胡蝶的一只胳膊压在包袱上,身子朝身边的男人凑,小小声问他:“你什么时候给我写和离书?”
驴车上看书的人抬眸对上她。
她围着防风的东西,除了一个小脑袋之外,就露了爽星光水眸。
“过完年在说。”
叶奉书也不是没有期限,说了一个期限。
他道:“你能说服你爹娘让你归家,我就把和离书写给你。”
“开什么玩笑?”
胡蝶炸了,瞪着眼睛道:“我们的目的是和离,只要离了就好,不管我父母同不同意,我都有办法保全你的面子。”
找人假扮爹娘。
这种办法不用想叶奉书也猜得到。而且这种事普天下也就她敢做。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回叶家就回,不想回就不回,但我就一个条件。”
叶奉书神色清冷的跟她对视,道:“你我和离一事必须征得你爹娘同意。”
“为什么?”
胡蝶大声质问:“你是怕我爹娘后面找你麻烦?这个你大可放心,我自然有办法说服他们。”
“不是,”叶奉书罕见的拧了拧眉,视线也低垂了下去,一副没有商量的口吻道,“这是为人子女理应做的。你做的到,我自会答应你。”
胡蝶把身边的包袱朝旁边一扔,赌气的坐到车头那边去。
“小两口吵架了?”
赶车送他们的大叔笑吟吟的。
“没有。”
胡蝶的膝盖顶着胸口,声音闷闷的,一点儿也不想没有的样子。
她都跟尹村的霍老大说好了,年前找人假扮爹娘,帮她演一场戏。
都怪府城叶家的那几个货色。
要不是他们事多,她也不会折腾这么一大圈,现在好了,让她怎么去说服李胡氏跟胡二河?
现代离婚都不是意见容易事,在名节大过天的古代,和离坚持骇人听闻。
这可怎么办。
反过来用叶家祖坟的事,要挟叶奉书?
……这也太那啥了。
说好的事咋能说变就变?
啊啊啊啊,烦死了。
烦的胡蝶拿眼刀子杀他。
已经又把心思扑在书籍上的叶奉书,嘴角克制的扬了扬。
“哦。”
他想起来一事儿,道:“你爹跟我提及过于良,很婉转的告诉我你跟于良没什么事,我知道你跟他没什么,不过是走的近了些,但你爹娘很焦心。”
叶奉书有神又犀利的凤眼抬起来望向她:“你少跟他来往。”
胡蝶怎么不知道爹娘在背地里说起过于良?
家里的那几个小家伙可都是她的耳报神。
而且他这是在下命令吗?
口气可真硬啊。
胡蝶撇嘴:“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要你管。这是你自己说的。”
叶奉书珉珉唇:“这是为了你好。”
“呐,我最不喜欢这几个自以为是的字眼了。”
“是事实。”
“我不听,”胡蝶在心里骂他这是王八念经。
“和离的事咱们在商量商量吧?”
她耐不住烦躁,又眼巴巴的凑过来了。
叶奉书道:“不商量。你不想先好好的过个年吗?”
胡蝶幽幽的:“是你不想好好的过个年吧!”
她拉着脸进的家门。
家里的小可倒欢天喜地的迎了出来。
“胡蝶姐。”
小丫头贼高兴道:“你知道谁回来了吗?”
回来?
胡蝶眨眨眼:“谁回来了?”
“我爹!”
小可抓着她手臂,兴奋的跺脚:“我爹回来了胡蝶姐。”
小可的爹?
那岂不就是老王他儿砸?
隔壁老王的儿子……不是,一个三十多岁,看起来经历了世事沧桑的男人让胡蝶把发散的思维拉回来。
“少爷。”
小可的父亲王义,撩起自己的棉袍下摆朝着晚了一步,提着胡蝶包裹的叶奉书磕头。
“这是做什么?”
叶奉书一个箭步将他扶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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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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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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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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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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