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弟跟秦奋在一个屋打的地铺,一夜的功夫俩破小子竟然互相看顺眼了。
胡蝶刚起床,他俩就把饭做好了。
“我要粉色的。”
小花和小草在争新衣服。
小花把被妹妹抢走的抓在手里:“昨天你非得要蓝色,现在又抢我的粉色,我才不给你。”
“我要粉色。”
“不行。”
“呜呜~娘。”
“娘什么娘?姐——”
胡蝶正洗脸呢,胡乱擦了下:“来了来了,草儿别跟你二姐争,等会儿大姐在带你买。”
“姐!”小花跺脚,“你这样会把她惯坏的。”
小草还生气呢:“二姐坏。”
姐妹俩你一句我一句,还要打架。
胡蝶好不容易把她安抚好,揉着弟弟的头夸:“还是你最听话。给你梳两个羊角辫好不好?”
小弟乖巧的让她梳。
梳头发这种事,胡蝶已经练出来了,四个崽的头发全是她梳的。
穿衣服那会儿还打架的小花小草,这会儿互相摸着对方的发饰又和好了。
胡蝶都怀疑家里那位柔弱的娘,是怎么把他们几个带大得了。
她把老王昨天送来的旧衣裳拿出来收拾,研究了半天,觉得自己真不是这块料。
不知道从哪儿下手。
“胡蝶啊——”
翠儿来了。
胡蝶朝大门的方向探身:“这儿呢,嫂子今天没活儿?”
“别说我了。”
翠儿焦急的喊:“刚才我家那口子朝叶家送腊肉,敲门没人应,就自己进去了,结果看到你那个婆婆正在哭,好像是出事了。”
???
高氏在哭?
她儿子都好的活蹦乱跳了,她有什么可哭的?昨天不还带着女儿出去玩儿?
该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胡蝶把针线簸箩放下:“我去看看。”
走前她交代在家待着没跟秦奋一起出去疯跑的小弟,好好看家。
*
叶家门口停了辆马车,车夫在上面坐着,翠儿他男人提溜这一条腊肉蹲门口。
马车胡蝶看着眼熟。
她跟翠儿的男人说:“麻烦老哥你跑一趟衙门,把叶奉书叫回来吧。”
翠儿他男人跟媳妇互相看了看,“哎”了声,小跑着去了。
叶家。
穿着万字不断头,深酱色褙子的高氏,正在院子里同外人哭。
“‘就算我们离开老宅,我们也还是叶家的人’,这话是大哥当年亲口说的,怎到了今日忽然就这般对待我们。”
被她称作大哥的,是昨日才在叶家祖坟见过的叶大老爷。
他脸拉的巨长,呵斥:“寡妇家家的,这般同人哭哭啼啼,成何体统?”
“我不哭又能如何?”高氏的声音拔高,又哭起来,“我们小三房已经落到这个家破人亡的地步,大哥是想要逼死我吗。”
“若不是你儿子带那个女人对我不敬,丢我们叶家的脸,我又何必大动肝火?”
叶大老爷一双阴损的眼朝胡蝶猛瞪:“你们娶进门的好媳妇。”
“在外面抛头露面,不守妇道,顶撞长辈,粗鄙不堪,叶家的脸都让你们放到地上当人踩了!”
刚来的胡蝶:???
“她不是我们家的人,进门也不是奉书的媳妇,这点大哥你可以出去随便打听,这里的人都知道。”
高氏立马把她卖了。
叶锦儿也哭哭啼啼道:“大伯父不信的话我可以找人来当面跟您说,那个乡下女人真不是我们家的人。”
胡蝶知道,叶大老爷这逼是来让高氏把她休了的。
怎么不他妈的早来?
她进叶家门的时候就来搞事,不比现在香?
胡蝶干脆站在院子里看戏。
叶大老爷呲的一声冷笑:“娶进门把奉书的病冲好了,你们嫌弃那是个乡下人,不要了。”
“这样更不配做叶家人。没的让我们也跟着一起被戳脊梁骨。”
“立马把老三的坟迁走,多一天都不能忍你们。”
什么什么?
叶大老爷反对她这个乡下人跟叶奉书离婚?
还要迁坟!
反对离婚,胡蝶能猜到叶大老爷是怎么想的,但迁坟几个意思?
“我们也是叶家人,凭什么要我们把爹的坟迁走?”
叶锦儿不服的问出来了。
叶大老爷跟打靶子似的对上她:“凭十几年前你爹就让叶家丢人,十几年后又弄了个抛头露面的女人,继续让叶家丢人。”
“我……”
叶锦儿不知道是被吓得,还是什么,打了个哭隔:“都说了那个女人不是我们家的人。”
“胡蝶,你自己说。”
她说?
胡蝶觉得高氏跟叶锦儿两个绑一块儿都不是叶大老爷的对手。
这不,大老爷深深的看了胡蝶一眼,甩着袖子走了,走前放下话:“三天之内把坟迁走,要不然我就找人替你们迁。”琇書蛧
“天呐。”
高氏不能活了。
她骂胡蝶:“都是你,都是因为你个没规矩顶撞大房,才害的我们家连老爷的坟都保不住了。”
“老天爷啊,我的命好苦。”
“你赶紧把你那个破作坊给我关了。”
“什么福星,你就是我们家的祸害,老天爷啊,这可怎么办啊。”
高氏哭哭骂骂,怨天尤人。
至于怎么办?
你踏马凉拌去吧。
自己腰杆子不够硬,被人欺负,还赖到她身上?
胡蝶骂她都嫌脏自己的嘴。
赖得多看哭天抢地的高氏一眼,胡蝶转身走了。
“你干什么去?”
叶锦儿想拦住她,高氏又哭哭啼啼。吼了一嗓子也没追出来找事儿。
不放心躲在一边听了全程的翠儿,跟这胡蝶离开叶家。
她一脸的愁容:“没想到府城的叶家这么跋扈,竟然让你们这边迁坟!”
“迁坟可不是说迁就迁的,还就给三天时间。”
“都是叶家人,偏偏让你们把坟迁走,外面不定怎么揣测叶县丞。”
还能怎么揣测?
叶奉书好欺负呗。
十几年前被本家赶出来,现在连死去老爹的坟都保不住。
就像翠儿说的,都是叶家人,大房凭什么这么欺负人?
要是有人这么羞辱她,胡蝶不会善罢甘休。
他呢?
胡蝶回头朝叶家看,不知道叶奉书得到这个消息会是什么表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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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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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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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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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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