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石+生石灰=碱石灰。
碱石灰+芒硝=纯碱。
纯碱在生成炉内进行二氧化碳碳化,在分离干燥,其最后成品才是小苏打。
而小苏打加上明矾,又制成了发酵粉。
这些合成操作并不复杂,但以现在的订单来说,在添加一倍的人手也不够。
开设小苏打的加工作坊迫在眉睫。
但胡蝶没想到于老爷子有把“小苏打”能改变人们餐桌的事上报给朝廷。
按照于良的说法,朝廷把她的“小苏打”配方征用了也有可能。
这不是开玩笑?
胡蝶直接用另一件能改变人们餐桌的事跟那老爷子做交换,于老爷子不把“小苏打”上报,且同意于良大张旗鼓的跟她合作,她就把另一件事告诉他,若不然的话,她就不说了。
那不是她主动提起来,约好了要告知的?
屁。
在利益面前她可以出尔反尔。总之,想发财胡蝶需要于家的这个保护伞。
于良现在大概已经把她的意思传达给那位老爷子了。
讲真,这种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让胡蝶很不爽。
以至于高氏询问她什么时候自请下堂时,胡蝶的脸臭的能不开口就骂人。
高氏炸毛:“我儿已经帮了你,你现在银子有了,名声也有了,想出尔反尔不成?”
我都快成富婆了,你儿子这样的,我要多少找不着?琇書蛧
胡蝶想怼她一脸,但看在高氏这几天废话很少的份儿上,就不呲哒她了。
她算了下:“马上就满七七四十九天了,为了庆祝你为叶奉书续命成功,我送你一份大礼怎么样?”
“什么大礼?”
其实高氏觉得她不搞一件大事就算好的。
胡蝶拍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当然是既不折损你家颜面,我跟叶奉书又能成功离婚的大礼。”
“离婚?”
高氏心说这词儿还挺新鲜,怪好懂的,乜斜这她:“你想怎么做?”
“不复杂。”
胡蝶让她把缩在房间里偷懒的叶锦儿叫出来,然后扶着高氏的胳膊出门。
“你这是干什么?”
高氏许久没出门了,而且平时也不怎么出来,这会儿竟然对家之外的地方感到陌生。
胡蝶扶着她笑声说话:“别管,跟我走就行。”
“胡蝶?”
从岔路口走过来的淑芬一行人看着高氏惊讶。
腊月办喜事的多,做喜馍馍的订单多的忙不过来,胡蝶就提议让淑芬几个拉上熟悉的人一块儿干。喜馍馍本没有特别多的技艺,全靠心灵手巧,稍微一琢磨就能做,这会儿被人学了去也没什么,抓紧时间把银子挣了才是真的。
淑芬,翠儿,折柳,还有大风娘她们,组成了几个五人小组,满世界帮人家做喜馍馍,收手工费。定制了过年用来祭祀的馍馍,已经在她们这里排成队了。
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会变成一种职业。
小苏打的风行有一大半是她们这样四处宣传的功劳。
但大家早出晚归,忙的很难遇到。可这会儿不但遇见了,还看到久违的高氏。
淑芬惊讶极了:“胡蝶怎么跟叶家太太……一起?”
她们是婆媳,一起没毛病。但高氏是谁?不露面就罢,一露面就跟谁欠她似的。这般高傲的高氏,跟胡蝶一起能不让人吃惊吗。
“……”
正要开口的高氏,手臂被拧了一把,拧的她差点喊出来。
胡蝶笑眯眯:“嫂子们今天去哪儿?”
“去行山村,那有个地主过寿,请我们过去做寿馍馍,”淑芬说着,不放心的问,“胡蝶你没什么事吧?你跟……你婆婆关系挺好哈。”
“不能这么称呼,”胡蝶把高氏的手臂放开,严肃又不是尊敬的望着她,“外人都说我是嫁到叶家冲喜的,其实我是来报恩的,等太太守命灯守满七七四十九天,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就能归家去了。”
胡蝶说着,看向一脸被雷劈的淑芬:“所以不能那么称呼,不合适。”
“归,归家?”
淑芬没听错吧?
她看到其他人也一脸满肚子话的表情,感觉自己没听错。
胡蝶对她们解释:“叶县丞救我一命,他病危,我来报恩,他病好了,我回家去。我们是恩人与报恩的关系,并没有拜堂成亲。叶县丞的病刚痊愈,我也不好跟大家伙说这些,害的大家伙都以为我是叶家的儿媳妇。等过段日子我父母接我回家,你们就都知道了。是把太太?”
谎话还能说成这样?
高氏忍着嘴巴打绊,才说出几个字:“的确,这般。”
“这……”
淑芬人都傻了,质问了一句:“真的假的?”
胡蝶好笑:“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
淑芬想,大家知道胡蝶是冲喜进的叶家,叶奉书的病也是因为她冲喜好的,理所当然胡蝶就是叶家的儿媳妇。
忽然说不是,包括淑芬在内的所有人,全部难以置信。
可是跟胡蝶相识,熟知,到跟着她挣银子,胡蝶都聪明,可爱,很有想法,看着就安心。
叶家有什么理由休弃她?
胡蝶自己也不是个吃亏的,莫非……真的只是来报恩的?可之前叶家的叶锦儿不是说过她是家里的儿媳妇,还在街上出过丑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淑芬脑子里有点乱。
胡蝶已经扶着高氏跟她们摆手道别,还叮嘱了一声:“过段日子我就回老家了,要是在有人说我是叶家的儿媳妇,麻烦你们帮我澄清一下。”
被她搀扶这的高氏,脑子里也乱的很。
她有点焦躁:“这么说真有人信?”
胡蝶沉吟一下:“这种程度当然还不够,但我要是指使那几位嫂子散播我不是叶家儿媳妇谣言的话,她们帮我把谎话说一百遍,其他人自然也就信了。”
“怎么样?还满意吗?”
高氏:“……”
她能说还可以吗?
破天荒的夸赞了胡蝶一句:“算你处理的得当。”
啊呸,胡蝶差点吐出来:“把前面几个字去掉,直接说“得当”就行。”
溜一圈,遇上熟人,传八卦的任务已经完成,很熟这种事儿就别装了,大家该干嘛干嘛去吧。
胡蝶跟她摆手:“自个回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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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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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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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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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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