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不大,屋内一共就四张桌子,但屋子中央燃着一个大大的炉子,炉火上的茶壶呜呜的响着,门外稀稀拉拉的小雪显得这里更加温馨。
胡蝶对这种小小的温馨的地方特别有感觉,尤其于老爷子说了要做东。
她一个穷鬼客气个毛啊,对这里就更有感觉了。
“你对做生意有兴趣?”她打量于良,发现这人有双桃花眼。
但于良身上过于温润的气质让本该邪魅的眼睛,只剩一潭温柔。
他对胡蝶的问话脸上一红。
旁边坐着的老爷子则是脸上一黑的道:“他读书要是有这一半用功,我可真是能瞑目了。”
逮这机会就会被教训的于良,当即朝远离老爷子的地方挪了挪,颇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着:“是有那么一些些的兴趣,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嘛。”
胡蝶:嗯,这话不是对我说的。
而且这父子俩的情况一眼就能看出个大概,无非是于老爷子是个成功人士,而作为他小儿子的于良,不怎么乐意按照老爸的方式生活。
而且,古代人信奉的三教九流中,下九流说的几乎全是行商者。
这么想,胡蝶对黑脸的老爷子就有那么点点意见了。
她不动声色的挑了下眉,冲哂笑的于良道:“销售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买与卖。但买卖之间也有很多方式。好比我与杂货铺老板的合作。”
见于良听的认真,胡蝶问了一个问题,道:“我没有铺面,也没有人,但又想把货物卖出去,这个时候怎么办?”
“走街串巷?”
不对。
要走街串巷她还找杂货铺掌柜作何?前面说过了,寄卖也不对。
“那该如何?”于良的肩膀朝着她微微的前倾,认真的表情更加认真。
在看于老爷子,对她的问题似乎也做了思考。
胡蝶收回打量的视线,沉吟了一下:“虽然是个小秘密,但是告诉你也无妨。”
她道:“我的办法是,既不需要杂货铺的掌柜拿本钱,他把我的货物卖掉我还给他钱。”
“啊?”
于良惊讶出声。
听着不发表意见的于老爷子:???
“不要本钱,又倒找给人家钱,这天底下哪有儿这样做生意的?”跟他们一起的大和跟看傻子一样。
抿着茶水的老王,咂嘴:“我初听到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想法。接着听就知道她打的什么注意了。”
于良的视线立马转向她:“你打的什么注意?”
“这不叫打主意,”胡蝶一本正经的做纠正,“白把货物给掌柜的,解决了我没有铺子的问题。为了让他把我的货卖的更好,分他们钱,又省了我找人帮工。郭掌柜这样既不用出本金,又顺带手把我的货卖了,怎么想都是我们双赢。”
她冲已经听明白的于良挑眉:“我的方法怎么样?”
“……不错。”
但是挑眉的话就有点……调戏他吗?
于良不好意思的把视线移开,耳根热热得了。
“咳!”
眼尖的老王,在桌子底下踢胡蝶一脚。
胡蝶:???
虽然是“商业机密”,但跟不是竞争对手的人说一下,不用紧张吧?
多个朋友多条路好不好?
胡蝶直接回老王一个白眼儿。
没看到这么多细节的于老爷子道:“你这丫头倒是精明厉害,可惜啊,满身的铜臭,是个男儿就好了。”
老爷子是真的惋惜。
他喜欢胡蝶的聪慧,喜欢她看待世道的犀利,生出想跟她对话的心思。但她对行商侃侃而谈真让他大失所望。
“老爷子,”胡蝶的双臂压叠放着,对他失望的表情有点想笑,张嘴怼他:“有言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那么钱财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是铜臭?”m.xiumb.com
说她铜臭,她竟然用行军之法反驳。
有这么反驳人的吗?
于老爷子的眼瞪起来了。
于良噗嗤一声,不给面子的抖着肩膀笑了。
于老爷子的表情那叫个精彩。
胡蝶猜,肯定没有多少人反驳过这老爷子,被人一反驳,找不到话反回来不说,脸上还挂不住了。
她笑嘻嘻的拿起桌上的点心:“这个好吃,我拿走了,老爷子你们慢慢喝茶。”
老王跟着站起来,道“告辞”。
本来就不熟,还有点唠不到一起,那还唠什么呀。
但胡蝶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来冲于良眨眼:“俗话说,银子不是万能的,但没银子是万万不能的。这世上的路也有千千万,不走一糟谁知道怎么回事儿?所以,想做生意就去做,别听你老爹的。”
“你这丫头!”
哪有人当面人家的面儿,让儿子别听爹的?
于老爷子都被她气笑了,摇着头骂她:“古怪精灵,白叫老夫对你刮目相看了。”
于良却瞬间被她的话击中。
他想:是啊,这世上的路也有千千万,不走一糟谁知道呢。
一句话令人心安,这小丫头真有意思。
是叫胡蝶吧?
…
…
离开茶馆的老王,朝后瞄了眼。
“蝶丫头。”
老王还是第一次这么亲切的叫她?好像以前老王都不直接称呼她来着,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吗?
胡蝶胡乱想着,眨巴眨巴自己的大眼。
老王倒是唬着一张脸:“有些话,我得跟你念叨念叨。你在怎么说也是叶家的人,随便同男人搭话便罢了,毕竟我也在场,但怎能跟其他男子挤眉弄眼?还有……”
行了。
胡蝶知道老家伙要说啥了。而且谁挤眉弄眼了?
她不耐烦的功夫看到不远处的人。
“哎~”
胡蝶一声喊,躲在附近的破小子立马看天看地看空气。
今天,袒护帮助这小子完全是因为这小子之前二话没说就帮了她。
不管那个忙帮的是大是小,人家帮了你就是帮了。
在加上他悲惨的身世,胡蝶不知道,没遇上也就算了,好死不死的遇上了,能帮,她做不到不帮一吧。
至于让他去取银子,一来是答应了要请于老爷子喝茶,二来也想看看这小子值不值得帮。
事实说明她帮对了,这品行不怎么端正的小子还算值得帮。
她走过去,对上别扭的小子:“猫在这儿是因为不放心?”
“谁不放心了?”破小子扯着嗓子犟嘴。
胡蝶觉得他这样儿还挺可爱,跟小狗儿一样,揉揉他的头:“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说话就说话,揉他脑袋干嘛?
破小子脸红红的别过头:“别人都喊我贼小子,你也这么喊算了,我没名字。”
“打从今天起,”胡蝶刚刚还揉搓他头顶的手,一下扭着破小子的下巴,抬起他的脸。
“打从今天起,你在偷别人一样东西,我打断你腿。贼小子也不准别人在喊。”
胡蝶冷酷的表情,无不在说她是认真的。
破小子被她弄愣,那只手又回到他头顶:“我既然帮了你,就要让周围的人看看我是不是多管闲事。先跟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多管闲事吗?
这世上还有人肯多管他的闲事。
破小子想笑,眼睛却热烘烘的不舒服,心口也堵厉害,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把他压倒了,让他的声音也低的不能再低的道:“我,我叫秦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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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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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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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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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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