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1976。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
仅仅活着就能让我喜不自胜,因为苏醒,因为新的一天到来,因为可以迎接旭日微风,甚至因为一顿热气腾腾的丰盛早餐和飘香的咖啡,若能感受到这一切,你绝不会想要离开。
——阿加莎·克里斯蒂
从来没有天生女王这回事
我这辈子看的第一部侦探小说,是《尼罗河上的惨案》。
大概是初中一二年级的某个寒假,我从妈妈厂里的图书馆借回一摞书,里面有一本就是《尼罗河上的惨案》。吸引我抱回它的是“尼罗河”三个字。当时生活的地方很闭塞,对异域风情自然满怀好奇和向往。
果然,书一翻开就手不释卷了,一边看得毛骨悚然,一边看得欲罢不能。之后,我便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她叫阿加莎·克里斯蒂。
作为20世纪最出名的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是位高产作家,从1920年出版第一部书,到1975年封笔,她足足创作了50多年,一生作品超过百部。
假如你认为高产势必影响质量,那么阿加莎可以用事实来辩驳你:看,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的作品依然一版再版,许多名作依然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话剧,风靡全球。
的确如此。阿加莎可以说是西方书籍发行史上最畅销的小说作家,她的书在100多个国家发行,图书销量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的作品。她的粉丝遍布世界各地,国内粉丝都亲昵地叫她阿婆。
初夏的某天,下班后我去新光悬疑剧场看话剧,是国内演员排演的阿加莎推理名剧《谋杀启事》。
我特别留意了一下观众,年轻人居多,但也夹杂着不少中老年人。两个多小时的戏没有中场休息,演员演得认真,观众看得投入,真是一场令人意犹未尽的话剧盛宴。
近些年来,上海话剧舞台持续着“阿婆热”,阿加莎的名字几乎等同于票房保证,每一部被搬上舞台的剧都得到了观众的认可,可见阿婆的市场影响力至今还是一等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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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柯南·道尔创造出福尔摩斯这个众人耳熟能详的侦探人物形象,阿加莎也用笔打造出一个著名的侦探家形象,那就是比利时侦探家赫尔克里·波洛先生。这个被国内粉丝唤为“菠萝”的虚构人物是阿加莎大部分侦探小说中的主角,也是继福尔摩斯之后最出名、最受欢迎的侦探人物。
波洛先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他是一个矮胖大叔,有特殊的洁癖,经常穿定制西装和名牌皮鞋,手执一根手杖,走路迈着企鹅般的小碎步,喜欢动用脑中所谓推理因子的灰色细胞。因为带有法国口音,又时不时爱冒出几句法语,所以,他总被人误以为是法国人。
1916年,阿加莎写出了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一开始这部作品并不被出版社认可,屡遭退稿,直到4年后的1920年才得以正式出版。
正是在这部小说中,波洛先生以一个半百之龄的有趣大叔形象登场。阿加莎是这么描述他的:“波洛的外貌十分特殊,身高不及五尺四寸,但是拥有极高贵的情操。他的头形仿若鸡蛋,总是倾向一侧。上唇留着笔直工整的八字胡。全身上下保持得一尘不染。我相信,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让身子挨颗子弹,也不愿衣服沾到脏灰。”
寥寥数句,刻画出一个特征明晰的形象。波洛年轻时为比利时警方工作,后来成为一名私家侦探,破了很多复杂的谋杀案。退休后待在乡下种花种树种南瓜,但他并不适应这种轻松的日子,于是又去了伦敦,重操旧业。这个操心了一辈子的老头子,享受着工作带来的无限快乐。
有意思的是,最初阿加莎塑造波洛这个人物时,并没有想到有生之年她能写那么多年的书,所以,年老时,她颇为后悔把波洛设计老了,早知道就应该把波洛设计成年轻有为的侦探家。
1975年7月,阿加莎开始在报刊上连载一部新的侦探小说——《帷幕》。在这部小说里,她安排波洛先生回到最初的出场地斯泰尔斯庄园去破案,这个时候的波洛已经风烛残年,算起来已经是100多岁的高龄了,为了让这个虚拟人物更具真实性,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阿婆最终将波洛设计成死去,也因此,《帷幕》成了波洛的最后一案。
《帷幕》落下帷幕后,无数读者为波洛先生泪奔哀悼。
1975年8月6日,美国《纽约时报》甚至破天荒为波洛先生发了一则讣告:“赫尔克里·波洛,比利时籍名侦探,逝世了。”波洛由此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被《纽约时报》报道死讯的虚拟人物。琇書網
阿加莎用笔创造了波洛,也用笔杀死了波洛。波洛在斯泰尔斯庄园出场,也在那里离场,人生画了一个完美的圆。
和柯南·道尔只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个侦探形象不同,除了波洛先生,阿加莎还塑造出另外一个个性鲜明的侦探家形象——来自英国圣玛丽·米德村的马普尔小姐。
1930年,阿加莎发表了作品《寓所谜案》,在这部小说中,马普尔小姐闪亮出场。
她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乡村老太太,60多岁的样子,终身未婚,其貌不扬,穿着老气,常见的装束是粗呢外套搭配围巾,外加一顶小呢帽,喜欢提着个大袋子,总之就是个丢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普通老太太。
要是你质疑她的样子不像是个侦探,那就对了。阿婆把马普尔小姐设计成“平民”正是这样的用意。只有外表如此普通的老太太才会让人对她没有任何防范,从而有利于她的侦探工作的开展。
马普尔小姐破案的方式非常接地气。
她喜欢漫不经心地和别人八卦家长里短,有时候还边织毛衣边聊天。要是你以为她只是闲得没事做,像隔壁老奶奶一样啰里啰唆,那你就小瞧马普尔小姐了,其实她破案的线索大多便来自闲聊,在闲聊中找寻与案件息息相关的疑点。
敏锐的观察力是马普尔小姐破案的另一撒手锏。
这个老太太比小姑娘还要细致,她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也许她只是慢条斯理地朝你望了一眼,但就在这一望中,她已经记住了某些细节。是的,她的记性相当好,对罪犯既往的犯罪方式烂熟于心,一旦发现蛛丝马迹,马上会通过联想破案。当她发现某个端倪时,她就会露出像猫一样闪烁着狡黠的眼神。
这个生活上无比琐碎的老太太的最可爱之处在于,她并不以破案来谋利,也不奢望得到别人的赞扬,她只是做她觉得是对的事情,一半是出于兴趣,一半是为了维护正义。
和办案场地大多充满异域风情、喜欢旅行的波洛先生比较起来,老处女马普尔小姐的生活空间相对狭小闭塞,她的办案场地基本就锁定在乡村,锁定在她熟悉的范围内。她说过的一句名言是:“即使是再小的村落里,也总隐藏着一些肮脏的小阴谋。”
与波洛先生相比较,阿加莎似乎更偏爱马普尔小姐,因为她安排波洛最终死去,却没有让马普尔小姐有同样的结局,而是安排她在完成最后一案《神秘的别墅》后,让她开开心心回家安享晚年去了。
据说,马普尔小姐的原型是阿加莎的姨母,小时候,阿加莎经常去伦敦看望姨母,和姨母的关系非常好,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网开一面,对马普尔小姐笔下留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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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概念中,女性作家向来很少涉足“侦探”这个主题,它不但需要非凡的想象力去制造跌宕起伏的剧情,更需要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那么,阿加莎是如何走上写作道路,又为何独独喜欢编撰侦探类别的故事呢?
这得从她的童年生活开始说起。
阿加莎有着幸福而快乐的童年。1890年秋天,她出生于英国德文郡,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她的哥哥姐姐先后被送去寄宿学校学习,轮到她时,母亲突发奇想没有送她去学校,而是把她留在了身边,对她采取了放养政策,理由是保护她的视力和大脑。
正是这样的放养生活让阿加莎得以无忧无虑地成长。
她无师自通学会了文字,大量的儿童读物阅读是她最初的知识供给。不必拘泥于课堂的制约,可以带着小狗溜达,坐在树下写诗,躺在草地上做梦……大自然的熏陶培养了她丰富的想象力。
她开始有事没事地编撰故事,因为空闲时间多,她又把编撰的故事写下来,作为消磨光阴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游戏。
只是,让人备感好奇的是,这个年轻姑娘既没有编织童话故事,也没有书写爱情故事,而是把写作范围锁定在小众的侦探世界里。她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在《大侦探波洛》里演了25年波洛的英国演员大卫·苏切特,同样对此怀有疑问。
2013年,大卫拍了一个纪录片——《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谜样人生》。片中,阿加莎的外孙交给大卫一本阿婆自传的手稿。手稿中揭开了谜底。
阿加莎说她小时候同其他女孩一样,有时候也会做噩梦,但她的噩梦情境与众不同:“我的噩梦,是关于我称其为枪手的人。梦一开始很普通,我和不同的人参加茶会或散步,通常是普通的节日聚会。突然,一丝不安涌上心头,之后我便看到他,或坐在茶桌旁,或沿海滩走来,加入了聚会。他灰蓝色的眼睛与我对视,我就会尖叫着惊醒。”
枪手出现在小女孩的梦境中,的确是比较罕见的,也许正是这样的梦境,为阿加莎打开了侦探世界之门。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谜样人生》里,我看到了阿加莎的家庭影像。阿婆的笑容实在太有感染力了,她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侦探女王,而更像是一个亲和、爽朗、有点胖的普通邻家大妈。
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的大妈躺在浴缸里边啃着苹果边构思小说,构思完毕,下笔神速,20万字的小说,只用2个月时间就完稿了,实在令人自叹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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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波洛先生和马普尔小姐都带有标签般的外在特征,阿加莎的作品也有着独特而鲜明的风格特色。
阿加莎的故乡德文郡是个风光迷人的地方,她在这里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对故乡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风土人情,她再熟悉不过,写作时可谓信手拈来。于是,她把很多故事的谋杀现场安排在故乡这个无比美丽、无比让人眷恋的地方,由此弱化了谋杀案件的残酷性,使得作品不是通篇充满了仇恨和死亡,也有美好和温暖。这成了她的小说的特色之一。她的著名作品《无人生还》中故事发生的地点就是德文郡的一个孤岛。
阿加莎11岁那年,父亲去世,家中失去了顶梁柱,生活水平一落千丈,经济捉襟见肘。也许正是深刻地体会到金钱的重要性,因此她将大多数小说中的谋杀动机设计为谋财害命。《阳光下的罪恶》中一对年轻夫妇为了钱财杀害了两条人命;《罗杰疑案》中凶手为了钱财不惜杀害自己的好朋友;《谋杀启事》中妹妹为了钱财假冒成姐姐,精心策划了一场谋杀案件……赤裸裸的“金钱至上观”既害了别人,也毁掉了自己。
一战期间,阿加莎去医院做了一名志愿工作者,她先后从事过护士和药剂师助理的工作。得天独厚的工作条件,使她得以对药品知识很熟悉,甚至对某些毒药的药性以及中毒后的症状也了如指掌,因此在她的大部分作品中,投毒便成为谋杀的主要手段。
有意思的是,一位粉丝研读完阿加莎的所有作品后,因为太过喜欢,特地建造了一座毒药花园向偶像致敬。园里种植的全是在阿婆作品中出现过的有毒植物,放眼望去,满园姹紫嫣红,美不胜收。但是,不要被它们美丽的模样欺骗了,它们都是有毒的,又美丽又狠毒。想象一下,若能身临这座毒药花园,一定又惊险又刺激。
阿加莎喜欢旅游,周游世界是她最浪漫的梦想。她一边旅行,一边不忘写作。她把大家向往的异国他乡当作谋杀案现场,让案发现场笼上一丝异国情调色彩,在这些风光如画的旖旎之地,发生一场骇人听闻的谋杀案,强烈的对比会造成感官上的最大冲突,以此来提升读者的阅读快感。比如《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谋杀现场便是一艘航行在尼罗河上的游轮,《阳光下的罪恶》中的案发地点是在美丽的小岛沙地河湾酒店……
阿婆作品的特色还在于她的开创性。她开创了独特的封闭背景模式,案件大部分发生在一个封闭的场地,如一栋乡间别墅、一艘船、一辆列车、一座孤岛……嫌疑人范围得以锁定,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因为人人都有嫌疑,小螺蛳壳里做文章。她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的案发现场就在英格尔索普太太的斯泰尔斯庄园,《谋杀启事》中的案发现场是奇平克莱格霍思村里的小围场,都是典型的乡村别墅案。
迄今为止,阿加莎销量最高的一部作品当属《无人生还》。这部小说中的谋杀案发生在一座封闭的孤岛上。在《无人生还》里,阿加莎又创造出一种新型的杀人模式——童谣杀人模式,把童谣当作预言穿插于谋杀案中,给惊悚阴森的谋杀案增添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感。
在阿婆的成名作《罗杰遗案》中,阿婆用第一人称“我”来写作,这样的叙事方式增强了读者的代入感,而最终的谋杀凶手,却出人意料是Ta,让读者惊呼一万个不可能。
很多人喜欢看侦探小说,就是因为它像一个猜不透谜底的游戏。看扑朔迷离的剧情像剥洋葱般一层层剥开来,这个过程很是有趣。
阿加莎是个特别会制造悬疑谜面的高手,她能设计出多条错综复杂的线索,疑云密布,一个个悬念环环相扣,就在读者以为水落石出时又峰回路转,给你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比如在她的《东方快车谋杀案》里,你是怎么也不会猜中最后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每次看到波洛把所有嫌疑人聚集在一起,故作神秘地分析案情,最终揭晓凶手这个谜底时,我都特别兴奋,也特别沮丧,因为我每次都猜不对结果,而每次的结果都让我大呼意外。
好玩的是,有次看金庸的一个访谈,他说他也特别爱看阿加莎的小说,还揶揄自己每次和阿婆的智力角力,他总以失败告终,看得我当时就忍不住笑了,感慨阿婆的粉丝团实在太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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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一生一共有过两段婚姻。
22岁那年,在一场舞会中,她结识了年轻的少尉阿尔奇·克里斯蒂。阿尔奇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帅哥,阿加莎被他深深吸引,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虽然她的母亲并不同意这门婚事,她还是坚持嫁给了他。从此,她由阿加莎·米勒改名为阿加莎·克里斯蒂。
只是令人遗憾的是,这段坚持而来的婚姻,最后并没能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也许是因为阿加莎写作太投入而忽略了丈夫,也许是因为她在写作上取得的成就让丈夫感到了压力,也许是因为婚后长久的相处让彼此看到了对方的不足,阿尔奇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他要求同阿加莎离婚。
祸不单行,疼爱阿加莎的母亲恰在那时去世了,这两个沉重的打击让阿加莎痛不欲生,抑郁不已。
1926年12月3日深夜,阿加莎独自驾车离家出走。
次日清晨,人们在一处遥远的荒凉之地发现了她的车,但车里已空无一人,阿加莎“失踪”了!
阿加莎到底去了哪里?她被人谋杀了吗?为什么她的车子在,而人却不见了?警方迅速介入了调查,甚至出动了上百条警犬、上万名警察以及飞机搜寻都未能找到她的踪迹。人们试图用她小说中的推理方式来推理她的失踪,但仍一筹莫展。
她的失踪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她因此上了报纸的头条新闻,激发了大众的无穷想象。
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原来阿加莎根本没有被人谋杀,而是用了一个化名,在某个小镇的酒店里大摇大摆住了10天。更为夸张的是,她登记用的化名正是介入她婚姻的第三者的名字,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是阿婆对出轨丈夫的一种报复。
没有人能够解释,阿加莎在丢弃车之后是如何做到不被人发现又顺利地抵达了酒店。要知道,她栖身的酒店和弃车之地并不邻近。她突然失踪了10天,这位著名侦探小说家的此次行为艺术像是她为自己的小说设计的一个戏剧化情节,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是没有谜底可揭的一道解不开的谜。
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她的这次行为直接将她与丈夫的关系推向了终点。阿加莎失踪后,记者纷纷来采访阿尔奇,他们两人的私生活被放大在公众眼皮底下。这促使他下定了离婚的决心,而她又会不会后悔这一时的冲动呢?
1928年,阿尔奇与阿加莎正式离婚。历时14年之久的婚姻解体了。
离婚后,阿加莎离开了令她伤心的英国,她乘着东方快车,远赴中东,翻开了人生新的篇章。
在伊拉克旅行的过程中,她迷上了考古,并认识了年轻的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共同的兴趣爱好让两个人的心紧紧靠拢在了一起。
这个不期而至的第二春成了阿加莎人生的重要转折点。
1930年9月,40岁的阿加莎再婚嫁给了26岁的马克斯。
婚后,她陪着他一起考古,户外艰苦的生活环境没有削弱阿加莎的写作能力,反而激发她创作出许多以考古为元素的侦探作品。就在这个阶段,她在作品中创造出新的侦探角色,那就是她笔下的二号侦探:老姑娘马普尔小姐。
阿加莎后来说,一开始,她并没有把作家当成自己的职业,她只是觉得写作是种消遣。直到阿尔奇出轨弃她而去后,她对家庭失去了念想,从此开始把写作当成一项事业。一方面她喜欢编撰侦探故事,另一方面是由于她性格颇为内向、保守拘谨,而“作为一个作家,最幸运的就是可以独处”。她对写作并没有野心,只是遵循天性去释放她的爱好。
1976年1月12日,86岁的阿婆在家中安然离世。
回望她的一生,这个侦探推理女王是幸福圆满的,既有成功的事业、相伴的爱人,还活到了高龄。
不过,你可别想当然地以为这是老天特别眷顾她。一个人纵使再有天资,不去努力,一切都只能是妄谈,因为这世上从来就没有天生女王这回事。
阿加莎身上最闪亮之处在于她对生命的热爱,她努力地过好每一天,真诚地感恩每一天。她曾经说:“仅仅活着就能让我喜不自胜,因为苏醒,因为新的一天到来,因为可以迎接旭日微风,甚至因为一顿热气腾腾的丰盛早餐和飘香的咖啡,若能感受到这一切,你绝不会想要离开。”
她带着对生活的激情,一生笔耕不辍,足足写了50多年。那个年代还没有电脑,写作得靠打字机,她打字速度并不快,只会用三个指头敲字。想想看,她得承受多少人后的寂寞、孤独、坚持和忍耐,才能写出如此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更多一些质感:
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就成功。成功是用无数的时间、精力、专注以及热情堆砌起来的。
我的一位女友,4年的时间出了3本书,我问她:怎么可以写出那么多、那么好的字?她答:每天至少写2000字。一句话,不疯魔不成活。
她把所有的碎片时间拿来做了同一件事。别人在看电视的时候,她在写字;别人周末出去玩耍的时候,她在读书充电;别人在微信群聊的时候,她在构思;甚至走路、乘车、烧饭做菜的时候,她都在思考、观察、搜集素材、捕捉灵感……
她的名言是:“一辈子做一件事就很好了。”意思是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这也想做那也想做,很可能最后一事无成,倒不如沉下心耐住寂寞着力于一件事情,深度热爱,持续努力,唯有这样,你才有可能在一直坚持和擅长的领域里成为一个女王,如阿加莎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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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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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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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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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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