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村里的‘死人咒’,很可能就和那个迁坟的人有关。”
老族长皱着眉头,努力回忆着:
“这件事大概也有二十多年了,应该是你父母去世的第四年,那时,你和你爷爷,已经从咱们村离开了。
咱们村那四年很不太平,有三对年轻人上吊,村里人都恨死你们家了,有一天夜里,村里两个人,要把你父母的坟挖开,然后把尸体扔到外面,你看多恨你们家。
我赶紧拦住了。
过了几天,来了个道士,那个道士很会看风水,说你父母葬的地方不好,要迁坟,村里才能消灾避难。m.xiumb.com
村里的人听他这么一说,就信了那道士,我也没办法,只能迁了,就迁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唉,没想到,那个道士竟然别有用心……”
“你还记得那个道士长什么模样吗?”
“记得,那个道士长得尖嘴猴腮的,手臂也比一般人的长,看上去像个猴子,嘴角上还有一块黑痣,黑痣上长着几根毛。
反正长得很特别,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他的长相,还记得很清楚,对了,还有,他声音哑哑的。”
县城里,郑鹏的办公室。
小程走进来:“郑总,这是申志婚宴的请柬。”
“什么?申志要结婚?还请我去?”
郑鹏吃了一惊。
“对啊,杜总也收到请柬了,咱们公司,就发了两张,你一张,杜总一张。”
“也请红梅了?他结婚关我们什么事?为什么会请我俩去呢?”
“在这个小城里,咱们公司是最大的,咱们公司和申家,本来就有商业合作的,现在董总病了,公司由你和杜总主持,当然会请你们去。”
“嗯,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也挺有道理的,不过我和申志有些私人恩怨……哎……这些事先不提了,既然给请柬了,那就去。”
旁边的婷婷有些闷闷不乐。
“婷婷,到时候哥带你一起去。”
郑鹏连忙说。
“鹏哥,人家又没给我喜帖,我就不去了吧,再说了,那种场合我不习惯。”
“那也好,其实我也不想去,可是没办法,他既然给我喜帖了,我不去不合适。”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郑鹏偷偷给秦蓝蓝打了个电话:
“蓝蓝,申志突然要结婚了,不是跟你吧?他居然还给我发了请帖!”
“哈,你个坏蛋,你巴不得新娘是我,是吧?……当然不是我,我也不知道新娘是谁,而且更扯的是,我也收到了喜帖。”
“啊?什么?你也收到喜帖?这个申志果然不按常理出牌啊。”
“是啊,如果仅仅是出于礼仪,其实他只要给我爸发喜帖就可以了,可他还专门给我了一张,到时候,我就和我爸一起去。”
“好吧,那咱们就在申志的婚礼上见。”
杜红梅的办公室里。
“郑鹏,我让人给你定做了一套西服,去参加申志的婚礼穿。”
“我有西服啊,不要再定制了吧,多浪费啊。”
“哎呀,你那套西服太土了,你现在代表的是公司形象,不能太随便,还是要讲究些。
我找的这个做西装的师傅,是城里最好的,做一套,要三万多呢,也许在大城市里,这价格不算高,但在咱们这里,算是可以了。”
“什么?做一套三万多?太贵了吧!浪费!”
“哎呀,你现在是公司的副总,以后很多商务场合,都需要你出席呢,应该有套像样的西服,这钱公司报销,不用你拿。”
申志的婚礼现场,在城西申家的一个庄园里,是一个很西式的婚礼,很低调,但又很奢华。
杜红梅和郑鹏盛装出席。
“哎呀,小伙子,又见面了。”
秦俊海见到郑鹏,一脸微笑,热情的过来打招呼,旁边的秦蓝蓝,也一脸微笑地看着郑鹏。
“秦总,您好,上次见面,还是在董总的办公室吧。”
“是啊,咱们俩也算不打不相识,没想到,你和蓝蓝……”
秦俊海刚要往下说,秦蓝蓝连忙拉了拉秦俊海,秦俊海看了看旁边的杜红梅,这才意识到,郑鹏和秦蓝蓝的交往,杜红梅还不知道。
便连忙转换话题:“红梅啊,你舅舅身体怎么样了?
我们俩虽然有很多误会,唉,毕竟也认识这么多年了,年龄越大,对过去的恩怨,就不像年轻时那么在意了。”
“谢谢秦总的关心,我舅舅还在医院呢,情况还是不太好。”
“看,新娘和新郎出来了!”
只见申志一身白礼服,挺拔的身姿,英俊的脸庞,一出来,就像是鹤立鸡群一样,显得很出众。
可当看到旁边的新娘时,郑鹏不由得楞了一下——
这个新娘的个头,模样,都和秦蓝蓝有些像,从外形到气质,和秦蓝蓝算是同一个类型。
郑鹏马上明白了,申志还是深爱着秦蓝蓝,在无法得到秦蓝蓝的情况下,就找了和秦蓝蓝有些像的女人。
郑鹏忽然心里有点感动,也有点心酸,这个富家公子,虽然有些横行霸道,但没想到如此痴情,而且还有些单纯和任性。
和他那个恶魔哥哥,完全不是同一类人。
“蓝蓝,这是我的妻子李倩倩,他是一名车模,我们算是一见钟情,认识没多久,我就决定和她结婚了。
倩倩,这是我的同学秦蓝蓝。”
秦蓝蓝尴尬地笑了笑,和新娘握了握手。
“哎呀,我发现蓝蓝和新娘有点像,看起来像是姐妹,看看,这眉眼之间,还有这身高,确实很像,都是大美女。”
一个来宾说到。
大家都连声附和:“对对,还真像。”
“是啊,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对姐妹呢!”
“连两个人的身高都差不多呢!”
申志又看了看郑鹏,对着郑鹏微笑着点了点头,郑鹏也微笑着点了点头。
但郑鹏能感受到申志内心深处的失落和痛苦。
申志忽然走到郑鹏的身边,在郑鹏耳边说了句:“好好照顾蓝蓝,她是个好姑娘”。
说完,眼圈有点发红,牵着新娘的手,快步走到舞台上。
“我这段时间,经历了很多……前几天,我父亲去世了,就差这么几天,他没能参加我的婚礼……,这让我很难过。
不过,我舅舅来了,我妈妈去世的早,大多数时间,都是舅舅照顾我,我心里也把他当成父亲了……”
听申志提到舅舅,郑鹏马上想到,申志的舅舅,就是敖因家族的族长,难道这个敖因家族的族长也来了吗?
郑鹏离开全神贯注看着台上。
就听申志接着说:“我舅舅平时很少出门,不过我的婚姻大事,他不能不来,下面就请我舅舅出来说两句……”
下面响起一阵掌声。
这时,从后台慢慢走出来一个老头。
只见这个老头也就一米五多,手臂却很长,几乎到了膝盖的位置,而且长得尖嘴猴腮的,看上去很像只猴子。
而且在老头的嘴边,还有一颗黑痣!
天哪,这不就是老族长说的那个道士吗?
原来就是这个敖因家的族长,冒充道士,把自己父母的坟,迁到了“养尸地”,让自己的父母死后,魂魄还受到可怕的煎熬。
郑鹏牙齿咬的咯咯直响!拳头不由得攥了起来,眼睛都充满了血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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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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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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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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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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