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鹏想把自己父母魂魄的事情,告诉老族长和婷婷,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wWW.ΧìǔΜЬ.CǒΜ
他之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父母的魂魄,竟然被敖因家族养了起来,而他父母的死,现在依旧是迷雾重重。
“嗯,看来你是个好孩子,孝顺懂事。
唉,这人一老,就越离不开家了,在城里,虽然吃、穿、住、用的条件,是咱村里没法比的,但我还是住不习惯,故土难离啊,我还是舍不得我那个穷家。
出来这几天,就开始想家了。
明天咱们爷仨,一起回村吧,等给你父母烧完纸,你和婷婷再回城来,你们还年轻,需要在外面闯,老待在村里,也没啥出息,把婷婷交给你,我也放心。”
“你放心吧,族长爷爷,我会把婷婷当成亲妹妹一样照顾,你既然想家了,那就回村里住一阵子,等你想我们俩了,再来城里住,就这样,城里和村里轮换着住,怎么样?”
“哈哈,好啊,好啊,你待婷婷,就像待亲妹妹,我听着心里踏实,但可不要只把她当成亲妹妹,我还等着你们……”
“哎呀,爷爷,你这年纪越大,话就越多了,好了好了,鹏哥还有很多事要忙呢,有什么话,明天回村再说吧。”
婷婷满脸通红,赶紧打断老族长的话。
“哈,好好,那就以后再细说,反正你们年龄还都不大,不着急,不着急……”
第二天,三个人回到了村里。
那盏放在院子里的长明灯,依然亮着。
任凭刮风下雨,它的火焰都没熄灭。
到了凌晨时分,等所有人都睡着,郑鹏拿了把铁锹,带着那盏长明灯,往父母的坟地走去。
他要亲手挖开父母的坟,看看父母的尸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二十多年过去了,父母的尸体,应该变成了两具白骨。
今天夜里风很大,还是个阴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但在风里,那盏长明灯的火焰,一点也不摇晃。
坟地里,不时传来几声夜猫子的叫声。
郑鹏把长明灯放在旁边,开始挖父母的坟。父母的坟埋的很深,挖了好久,郑鹏累出了一身汗,才把棺材挖了出来。
虽然经过了二十多年,但棺材却仍然很新,一点也没腐烂,看来这口棺材,是选的上好的木料,棺材还上了很多层漆。
按规矩,夫妻应该埋在同一个坟里,这叫做“夫妻同穴”,但是要分两口棺材,两口棺材之间,还要用白布连起来。
可郑鹏的父母,却是一起死的,所以郑鹏的爷爷,就定制了一口大棺材,把郑鹏的父母放进了同一口棺材里。
这口大棺材,比普通两个棺材还宽。
郑鹏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把棺材盖撬开,用手电往棺材里照去,可当他看清楚棺材里的情景时,郑鹏不由得惊叫了一声——
在棺材里,并不是两具尸骨,而是两个黑黑的人形肉团!
那两个人形肉团,隐约还能看出人的形状——头,身子和四肢的基本轮廓还在。
但肉团上面,是黑黢黢的、疙疙瘩瘩、凹凸不平的肉,还散发着恶臭。
而且这两个人形肉团,还在慢慢的蠕动着,两个人形肉团的边缘,已经长在了一起。
郑鹏还从没看到过这么恶心的东西!
他忍不住哇哇大吐起来。
自己父母的尸体,变成了两团人形烂肉、臭肉!
郑鹏难过的放声痛哭起来。
他听爷爷说过,人死之后,最怕的不是尸体腐烂,也不怕尸体被老鼠、蛇、驱虫啃咬,而最怕的是尸体埋进了“养尸地”。
这种“养尸地”,有一种特殊的“尸气”,可以让尸体长成各种奇形怪状。
尸体一旦葬到了这种“养尸地”,人的魂魄就没办法再转世投胎了,只能变成孤魂野鬼游荡。
这种孤魂野鬼,一旦被养鬼人抓住,就会变成“鬼奴”,成了养鬼人的奴隶,没了任何自由。
这就是俗话说的“尸体不烂,魂魄不散”。
现在郑鹏父母的尸体,被“养尸地”滋养成了两团烂肉,这种“尸变”,对魂魄来说,是最可怕的刑罚。
这种刑罚,比阳间最可怕的刑罚,还要残酷一万倍。
因为无论阳间的刑罚多残酷,凌迟,五马分尸,或者活埋等,只要人一死,就能解脱了。
但人死后,如果尸体被葬在了“养尸地”,发生了这种“尸变”,那么魂魄就时时刻刻,接受最十八层地狱一样的煎熬,而且没有解脱的时候了。
郑鹏怎么也想不明白——爷爷是最厉害的葬把式,怎么会把儿子、儿媳葬在了这种“养尸地”?
郑鹏稍微冷静下来,猛的想到了什么,他连忙拿过那盏长明灯,把长明灯扔进棺材里、那两团烂肉上。
顿时,那两团黑肉被点着了,烧了起来。
在火焰中,只见那两团黑肉剧烈的扭动着,还发出一种像猫一样的哀嚎声,散发出强烈的焦臭味。
过了好大一会,那两团黑肉,才被烧成了灰烬,长明灯也熄灭了。
郑鹏心情这才稍微平静了些。
他跪在地上,流着泪说:
“爹,娘,怪孩儿不孝,不知道你们二老的尸体,被埋在了‘养尸地’,让你们这么多年来,魂魄受尽了煎熬。
我爷爷即使坏了葬把式的规矩,你们也已经用命做了补偿,可为什么死后还要受这样的罪?”
郑鹏越说越难受,趴在地上,呜呜地哭着。
“鹏哥,都过去了,你也不要太自责。”
忽然,在黑暗中,有人轻轻地拍了拍郑鹏的肩膀。
“谁?”郑鹏吓得浑身一激灵,立刻站了起来。
“是我。”
“婷婷?你怎么三更半夜的来这里了?吓我一跳。”
听出来是婷婷后,郑鹏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你忘了,我以前告诉过你,我喜欢来这个坟地,一到这里,我心情就非常平静。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我就会来这里。”
“刚才的事情,你也都看到了吧?”
“嗯,都看到了,真是太吓人了,你父母的尸体,怎么会变成那种怪物?”
“唉,我父母埋葬的地方,正好是‘养尸地’,这是埋尸体时的大忌。
只有和一个人有血海深仇时,才会把那人葬在‘养尸地’上。
一旦埋在‘养尸地’里,尸体就会长成各种奇形怪状,魂魄也就会时时刻刻,遭受地狱般的煎熬。
唉,我爷爷当时是糊涂了吗?
他可是最厉害的葬把式,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我好像听爷爷说过,你父母原来并不是埋在这里,是后来迁坟迁到这里的。”
婷婷的这句话,让郑鹏浑身一震:
“什么?原来不是埋在这里的?迁坟迁到这里的?谁迁的坟?”
“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爷爷随便说过这么一句,你要是想知道具体情况,还要去问爷爷。”
“好,我马上就去问族长爷爷——
我也觉得,我爷爷绝对不会把我父母葬在‘养尸地’的,果然是别人捣的鬼。
妈X,这人怎么这么坏?和我家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我父母死了,都不放过?
还要用如此狠毒的方法,让我父母死后也遭受煎熬!”
两个人连忙回到家里,把睡梦中的老族长叫醒,老族长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也惊得目瞪口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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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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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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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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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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