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在她心中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是无可替代的,
但另一方面她的潜意识却是你心中只能拥有她一个。
前任是床前明月光,现任是心口朱砂痣
两个人如若因为种种不可抗拒的因素最终没能有幸配成双,那么,他们依然可以不被分开,但不能没有距离。
A君是个可爱率直的姑娘,率真到嘴有点损,并且,她还有着凤姐一样的自信心。
有一次,A君跟我抱怨前男友的现女友不咋地,并表示前男友显然有点饥不择食。
我不置可否,A君就将那位前男友的后来者的照片发了过来,要我品评一番。我只好说:“前男友已经跟你没有关系了,何况他现任的女朋友?那真是与你风马牛不相及了。”
A君不服气:“好歹……也是我曾经爱过的人啊!何况,他那现女友相当霸道,我曾有一次误点进了前男友QQ空间,顺道就看了一会儿,谁知道,下次再去就设置访问权限了。天!我既没有评论,也没有点赞,只是看看,凭什么啊?我敢说,前男友一定不会这么做,这事必定是他那小心眼的女朋友!”
我笑,原来是现女友宣示主权惹她不满意了。我不知道A君是怎么笃定她的前男友不会这么做,或许,他们之前有着别人看不透的心照不宣。那么,退一步说,就是现女友动手操作了这一步,A君的不满虽然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却没有了指责的资格。所谓前男友,“前”字亮堂地摆在那里,证明他的感情世界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了。
很显然,A君的偶尔“流连”对现任造成了不满和威胁,即使她什么也不说,只是去看看。现女友心塞,想要宣誓主权,干脆就封了她来的路,给她心里也添点堵。
有人总结说,前女友是世上最尴尬的词汇,让前男友或惦记或为难,让前男友的现任厌恶至极,如芒刺在背。万一前女友还是个不爱避嫌,喜欢时时去已有现任的前男友身边刷个存在感,对现任来说,实在是像一颗炸弹放在自己身边,她不炸,自己却要气炸了。所以,A君前男友的现女友这么做,完全不算过分。
A君坚持认为前男友的现任在他心里的分量远远没有自己重要,他们之间有太多的故事,用琼瑶阿姨的话说,那是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的人啊,哪是一个半道上杀出来的人所能比拟的?“她这么紧张,还不是因为心里知道不如我。”A君总结道。
我了解A君的自信,但也不得不说:“她紧张,是因为她在意男朋友,而不是在意你。况且,你是要去宣战吗?你现在也是有主儿的人了,反过来想想,假如你家那口子的前女友也常常跑到他朋友圈点点赞,你难道不担心、不恼怒、不心塞?”
“嘿嘿,他心里才没有什么前女友呢,现在的我才是他牵挂的。”A君又一次表现她的自信。
合着,她身为前女友的时候,前男友的后来者不如自己,她身为现任的时候,老公的前女友完全不值一提,反正魅力亮瞎宇宙的永远是她。
“你别说我太自恋,我相信任何一个女孩都是这样想的,都认为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人,只是我厚颜无耻地说出来了而已!”A君傲娇地说道。
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样。哪个神采奕奕的姑娘不是自信十足呢?但为了不让A君骄傲的尾巴翘出来打人,我郑重地说:“好好好,就属你最有魅力,你在前男友心中是床前明月光,在老公心里是心口朱砂痣。但是,咱也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也不希望你家那口子的前女友来勾搭他吧?那首先自己也要做到与关系带‘前’字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了。”
当然,我并非倡导所谓的“分手了就该老死不相往来”,这样太过绝对,也太偏激狭窄,但在明知对方已经重新获得幸福后,至少做到不去搞破坏,不管是否无心。我友说过,两个人如若因为种种不可抗拒的因素最终没能有幸配成双,那么,他们依然可以不被分开,但不能没有距离。
A君笑笑,可以不被分开,但是不能没有距离,getit!
没有安全感,就没有信任
爱是排他性的,它蛮横、霸道,恨不得占有一个人全副身心。
小霖和李晟是我大学时期的一对情侣,关于她俩分分合合的话题,贯穿了我们班四年的八卦史。
李晟是学校的社团红人,因为外貌清秀俊朗加上声音磁性有吸引力,因此经常参加话剧社团的演出和声乐社团的晚会主持,可以说在我们学校是知名度颇高的人气达人,他的仰慕者从同级的异性,更延伸到下面的学妹们。
小霖是标准的乖乖女,每天好好上课考级安心做学霸,心思敏感细腻。按理说,这俩人性格互补,不失为一对令人艳羡的校园情侣。
但事情却因为李晟的校园影响力增大悄然发生变化。李晟参加了学校的十佳歌手比赛,一举夺冠,成为了学校无数女生青睐的对象。再加上忙碌的社团活动,李晟在人人网上与他互动的异性越来越多,经常借口找他帮忙套近乎的女生也不少。
偏偏李晟个性开朗,也不太会对这些女生说不,多次接触后,他身边多了几个关系好的异性朋友。
这些都给李晟和小霖的恋情增加了不少隐患。小霖第一次感受到危机,是她在人人网上晒出了一张和李晟外出踏青的情侣合影,有人顺着李晟的人人网追踪到她的页面,言辞激烈冲她私信留言:“你长得这么普普通通,凭什么霸占着李晟。你不就是比我早认识他么!聪明点就快分手吧!”
小霖心中满腹委屈,便把整件事情告诉了李晟。李晟也觉得有些过分,安慰了小霖一番。小霖还是不满意,便要求李晟在社交网站上公布她的恋人身份,晒出两个人的合照。李晟有些无奈,但是为了哄小霖,便按照她说的,在人人网上设置了小霖的好友身份,还发了条状态,放上两人的合照,说“这是我女朋友,希望大家留给我们更多的空间”。
也正是从这次开始,小霖像是扳回了一局一样的胜利,开始在社交网络上宣誓主权一般,三天两头在网上晒合照,发状态说两人之间的趣事,李晟怎么怎么对她好,两个人怎么怎么恩爱。如果当时有微信,那么我们的朋友圈里肯定少不了小霖的秀恩爱。
看上去两个人好像更加亲密了,实际上小霖和李晟之间的问题才逐渐开始暴露出来。小霖变得疑神疑鬼起来,总怀疑李晟身边有无数想挖墙脚的女生。李晟的行踪她一定要第一个知道,不管李晟告诉她是社团排练还是朋友聚会,她一定会要求李晟给她报备行踪,如果交代得模棱两可,便不依不饶起来。
因为这些事情,小霖和李晟之间没少吵架,最终不是李晟的妥协就是小霖的不了了之。
发展到后来,小霖还会去查看李晟手机里与其他人的聊天记录,看看李晟有没有背着她“跟其他人勾三搭四”。
这样失去了信任度的关系,让李晟感到头疼,他不止一次安慰小霖,说跟其他女生都是朋友关系,让她不要想太多。可是李晟这种对谁都一视同仁,让每个与他接触过对他心生好感的女生都有种错觉,以为李晟对自己有意思。
甚至连我们都能看出来,李晟身边有一两个和他关系很好的女生,对李晟的关心程度远超其他人,都是默默奉献希望“转正”的备胎型。或许是因为男生视角和女生视角不同,李晟始终觉得他喜欢的人就小霖一个,只是小霖太喜欢疑神疑鬼让他受不了,他需要一些私人空间。
“如果她喜欢我的话,不是应该连我身边的朋友一起也要接受吗?再说,如果真的那么多女孩子喜欢我,她不觉得很开心很光荣吗?”李晟的反应让我们也有些小失望。
结果这两人因为这些原因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大学期间不知道分分合合多少回。看到最后我们都替他们不再操心起来。
大学毕业,小霖去了北方的一座城市,因为学业优秀实习期间表现突出,一家世界500强的大公司录取了她。而李晟因为在学校的社团表现特别优异,也拿到了一个南方媒体机构的聘用书。
异地恋让小霖和李晟之间的矛盾加倍放大,本来趁着假期和周末,他们还能找时间小聚。可是工作开始忙碌起来后,两个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双方的摩擦和嫌隙也不断增加。最终,毕业不到一年,两人分手了。
一年后李晟结了婚,身边的新娘不再是我们熟悉的小霖,而是从在社团活动时便陪伴在李晟身边的一个女孩。李晟说,和小霖分手后觉得解脱了,也觉得很伤心。刚好发现另一个社团好友和他在一个城市,那个女孩陪他一起度过了失恋的沮丧期,之后觉得她和自己兴趣爱好相投,便和她在一起了。
故事传到我们班级里,大家都是少不了一阵唏嘘,“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这首歌简直是小霖和李晟两个人的真实写照。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无限洒脱又得意地说张爱玲倒是知道很多女子喜欢他,然而却是不介意的,不单是不介意,甚至是希望全天下的女子都喜欢他。
可是,爱是排他性的,它蛮横、霸道,恨不得占有一个人全副身心。那痴心爱着你的女子是巴不得全天下的女子都爱你,因为你在她心中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是无可替代的,但另一方面她的潜意识却是你心中只能拥有她一个。
不管斗转星移,山无棱,天地合,只是希望你心中存在着最重要的她。所以她能接受你的一切,却不能接受你的心中住进了另一个人。
胡兰成没看透,故而仓皇逃乱中,一路花开灿烂,甚至是当着张爱玲的面说,一边是你一边是小周护士,我不知如何选择。
她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局。
他没看到她当时心中“就此萎谢了”,他也没看到她听到他的话时泫然欲泣的模样,他更没看到貌似坚强的她在分别的码头哭得整个人都要瘫倒。
是谁当初说要“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可如今安稳在何处?那“爱如桐花万里,连朝语不歇”的情话如今该是呢喃在谁的耳边?
多年后,张爱玲被发现老死在异国他乡的一间租来的公寓中,无限寂寞。
古人喜欢说爱屋及乌,但实际上,你喜欢一个人,很难做到让他成为一个博爱的人。
爱屋及乌是说“因为爱一处房子,也爱那房顶上的乌鸦。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爱与他有关系的人或物”。
古代说什么三妻四妾算是平常,妻妾成群才是气派,然而,那些脂粉堆中,那些对其用情至深至浓的女子,难道真的可以做到因为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而相亲相爱起来?
名妓聂胜琼与李之问欢好,李临别之际,聂胜琼写就一首词:
????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
????尊前一唱阳关曲,别个人人第五程。
????寻好梦,梦难成。
????有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
无限深情哀婉,不料这首鹧鸪天为李妻子所看到,心有触动,便做主为李之问将聂胜琼赎身,纳回家中。
故事的结局是读者所期待的大团圆,这一家三口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与此类似的是,公元346年,桓温以摧枯拉朽的气势灭了李氏家族的地方割据政权,收复四川,并趁机将李氏公主纳为小妾,带回驻地。
被原配妻子南康公主发现后,南康公主带着侍卫,领着刀气势汹汹前来滋事。然而,李氏公主却安然未动,慢慢合上眼,道:“妾国破家亡,才无奈流落到此。今日若能一死,也算合了心意。”
望着这美丽动人的女子,长发及地,南康公主扔下手中的刀,抱住小公主说,这样的美人我见犹怜,何况老奴乎!
看起来,仿佛是做妻子的大度,容纳了丈夫身边的另一个女人。可是实际上呢,她们的这种大度,其实是建立在对那些女子的欣赏之上,或者才气,或者美色,任何一点,其实都与那个男人没有关系。
点点相思,无限深情,原来,她们竟是同类啊。
那些没有他的日子里,无尽的落寞,无限的孤单,无人诉说,原来这种感觉,还有人跟自己一样,不知该说是幸还是不幸。
想靠近这团和自己感觉相似的气氛,或许这样自己今后的日子不至太过孤单。她不是为了瓜分他心中自己的爱,只是奢求一份安稳罢了。
而不同的是,《聊斋志异》中那位著名的妒妇江城,对自己的丈夫实行严格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可是故事的最后,却因大师的瓶中水而顿悟,自此成为社会公认的贤妇,不吃醋不闹腾,只是安安静静温温柔柔地和丈夫、小妾过起了小日子。
可是,爱一个人,真的可以连带着爱他的妾吗?
那瓶中之水怕是忘情水吧,忘记前尘过往,忘记恩爱岁月,自此之后,便是友好的陌生人,自然可以亲手把喜欢他的妾给推到他跟前。
没有了情,那么他的任何都是跟自己没有关系了。
说回小霖和李晟,我们都担心小霖受不了李晟的婚讯。谁知道她知道后,却很释然,似乎已经彻底放下,还颇为自嘲地对我们说:“从前觉得他很重要,占据了我的大半部分生命,可是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段恋情中,尽管小霖有对李晟的猜疑,但感情是相互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给另一半足够感情上的安全感,那么两个人之间怎么会有信任感?
自始至终,李晟都没有给小霖这种呵护和安全感,小霖在社交网站上近似于“宣誓主权”的秀恩爱方式,不过也是在努力增加自己的这种感情安全感罢了。
不被需要的爱是一种负担
这世上很多你觉得好的东西,其实别人并不一定跟你一样喜欢。你觉得对别人的好,其实不一定会换来同等的开心。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王菲在电影《孔子》中幽幽而唱,当时孔子周游列国,郁郁不得志,生活颠沛流离,路途中忽逢一丛兰花,下车解琴对兰而弹。“兰花为王者,今乃独茂,与众草为伍”,无限落寞蕴含其中。
然而,杜甫却说“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既然“芝兰生于庭中,不以无人而不芳”,那么又何必在乎兰花掩藏在这杂草丛中?说到底,不过是孔子借兰花来浇自己心中之块垒。
提到兰花,人们总是喜欢用各种各样的花来作对比,富贵如牡丹,妩媚如海棠,清丽如荷花,然而群花之中,却只有兰花称得上馨香曼妙,优雅高贵。
兰花是老爸最喜欢的花,可以说,从小到大,我对兰花最初的知识全部来自于老爹和家里那数十盆兰草以及一堆关于兰的书籍。
兰花分一鼻、一舌、五瓣花瓣,叶片如软剑出鞘,仿佛是古代佩剑的君子,既有十步杀一人的英气,也不乏温润如玉的气质。兰的叶片是断然不能碰的,小时候我不懂事碰一下是会被父亲责骂的——叶片经手一碰,便会发黄,那谦谦君子便这般萎谢了。
从小到大,因为父亲对兰花的亲近感,导致我对见到兰花,就有一种盈盈不敢亵玩的感觉。似乎折了一枝花朵,伤了一片长叶,都是天大的过错。
种兰草在我看来,和其他花卉相比要复杂得多,或者说让爸爸上心得多。先是得挑一个身姿完美的花盆,太胖者不要,太高者不要,太细的只能种些细小的兰草;塑料的不要,花坛更不能要,只能一盆一棵;上好的花盆觅不得,那就选随处可见的砖瓦花盆好了。
透气要好,盆底不是垫的瓦片,而是烧过的炭。细细捏碎置于盆中,以待填充。土壤是不能就这样轻易放下去的,还得用筛子细细地筛过,剔除里面大的颗粒——简直比做抹茶豆腐还麻烦。土还不能太黏,更不能太粗糙,我自己去山坡上挖来种茉莉木槿的泥土老爹是断然瞧不上眼的。即使是无土可用,蹭点我的花泥,他还不情不愿,好像是我盗了他的花泥一般,真是委屈。
嫌我挖来的泥太过粗糙,加点草木灰,慢慢阴干,还要保持着土里的水分,繁杂琐碎。
好不容易种上了,还要四处找来些碎木屑洒在土壤表面,找不到的时候就把剩下的炭块敲散放置在上面。
关于老爹这复杂的兰花护理工程,我唯一得过的一次表扬是闲来无聊,挖了一大堆青苔,“种”在兰草花盆的土壤面上,没想到后来这些青苔真的就依附在了这些土壤上面和它们成为了一体,这对于保持土壤的湿润度是很有好处的。
兰花不能多晒太阳,老爸特意在楼顶搭了个简易的花棚,其实里面全都放的是他心爱的兰草,我的茉莉花被他养的鸽子啄得遍体鳞伤他是不管不顾的。
深受老爸宝贝的兰草连为她们浇水的活儿都落不到我身上。一大瓢的淘米水如大碗喝酒般信手浇在茶花、栀子、芦荟身上老爸觉得是好方法。但是这样的浇水法要是被我用在他的兰草身上,老爸肯定是“我心忧伤”。兰草不能脱水,但更不能多浇水,否则烂根。于是老爸的方法是找了一个大的塑料桶,锯掉上半截,下半截灌上清水或者淘米水,再将花盆缓缓地浸入桶中,又缓缓扶出,如此反复几次便可。
老爸说兰被誉为是“香祖”,是花中最香的。每逢家中兰花绽放时节,便挑一盆最喜欢的放在屋里,以待花香散放。
对于家中盛开的各种花朵,我总是抱着满满的好奇心,希望能将其制作花馔,一品花朵的美味。所以说,即便是兰花在我家这么受重视,但它的滋味我并不是没有尝过的。
但是如果你问我兰花的味道,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最好别吃,生兰花很苦,煮汤的兰花更是涩口,用最近流行的黑暗饮料崂山白花蛇草水来比,恐怕也不相伯仲。
因此,造物主还真是公平,给了你好容貌,不一定给你好滋味。好比是平凡如你我,总喜欢自我安慰,没有一副逆天的好皮囊,只能靠后天的努力来弥补与旁人的差距。就像丰子恺说的,牡丹吃的是内脏之类做的肥料,开出大朵的鲜花,却连个香气都没有,更不能开花结果,而葡萄那么容易成活,且结籽造福人类,反而受种花人的轻贱。
在我看来,兰花也是如此。但如果你据此便认为我是我们家最暴殄天物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家真正靠着兰花当过一段时间早餐的人,不是我,而是我老妈。每当家中兰花盛开的时候,三天两头就能看见她皱着眉头吃着苦涩涩的兰花荷包蛋。目睹整个过程的我,只能对老妈报以万分同情。然而做这个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老爸。
这么说,也许你就奇怪了吧。为什么我家最宝贝兰花的老爸成了最暴殄天物之人?换作兰花爱好者的角度,真是用焚琴煮鹤来形容也不为过。
问及原因,老爸不以为意,随口道,兰花煮鸡蛋,滋阴润肺,对身体很好,你妈妈身体弱应该多补补。因此每当家里有绽放的兰花,还没在枝头绽放几时,便统统被摘了扔锅里,与鸡蛋作伴,煮成一锅荷包蛋兰花汤。
最悲惨的是,即便是加入了白糖,兰花的苦涩之味却早早渗入了鸡蛋和汤水中,而融化的白糖甜味又完全不能渗入兰花中,因此,这兰花鸡蛋糖水,有着吊诡的甜味和苦味,每次看老妈一脸不大情愿地吃这东西,我都抱着一种略带同情的眼光。那味道,我尝过一口,再也不想重温。
后来吃了几次,可能是妈妈觉得太难吃,而且没看到什么滋补的效果,这道奇怪的花馔就慢慢淡出了我的视线。
不知道妈妈是不是受了这古怪的兰花鸡蛋糖水的启发,从此在暗黑食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等到我渐渐长大,从小学升入初中、高中,临近高考,我的“高考家庭营养食谱”开始出现了诸如荷叶煮牛奶、生胡萝卜汁、小麦苗甜汤等一系列听起来就充满诡异气息的搭配,每当我露出这些东西真的是给人类吃的吗的表情时,还被老妈冠以学习压力大,耗脑力,需要补充多种维生素的名义威逼利诱让我喝下去。
乃至于现在朋友聚会,凑齐了东方树叶、崂山白花蛇草水等一系列黑暗饮料,全程挑战毫无压力如我。——你们完全想象不到与当年那些小麦苗甜汤比起来,这些饮料简直是战斗力弱到渣啊!
喝着能吐掉胡萝卜汁,我后知后觉地认为,这是当年嘲讽那碗兰花鸡蛋糖水惹得祸。
其实经过很多事情,才慢慢明白,这世上很多你觉得好的东西,其实别人并不一定跟你一样喜欢。你觉得对别人的好,其实不一定会换来同等的开心。
就像我想要的只是一碗白菜汤,你却给了我一杯小麦苗甜汤一样。
爱并不等于需要。
与其让妈妈皱着眉头吃掉一碗兰花鸡蛋甜水,还不如做其他可以带来同样效果的美食。美食的目的除了满足身体健康的需要,也是为了让食用的人心生欢喜。倘若心怀郁闷饮下这些倍感厌恶的食物,想来即便是身体有所滋补,心灵的缝隙反而会加大吧。
满足一个人的需要,便是给了她最基本的爱和理解。而给予她所不需要,自认为好的东西,对于她而言,不是爱,而是负担。
甚至想起庄子与惠子那段关于凤凰猫头鹰的故事一般,虽然并不那么恰当,但当中那种个人认为的好,却并不为别人所在意的内核却是相同的。惠施在梁国担任相位,庄子前往拜访。旁人就给惠施乱嚼舌根,说:“你看庄子那么有贤明才气的人来了,他肯定是要取代你担任相位的。”因此惠施感到非常恐惧,在国内搜捕了三天三夜,想方设法想把庄子赶走。
一脸无辜的庄子不由得觉得好笑,前去见惠施:“南方有鸟,名为鹓雏(即凤凰),你知道吗?鹓雏从南海飞往北海,一路上,不是竹子的果实不吃,不是甜美如醴的泉水不喝。当猫头鹰捡到一只腐烂的老鼠,鹓雏从它面前飞过时,猫头鹰还仰着头,发出呵斥声。如今你也想用你的梁国来威胁我吗?”
对于惠施来说,梁国的相位是一个对他来说至关重要又珍贵的身份,因此一旦发现对自己有威胁的庄子出现在梁国时,他便变得无比紧张。然而实际上,对他来说珍贵的东西,对于旁人来说未必如此。
你认为的好,旁人并不一定赞同;你对别人的好,并不一定能收回你预期的美好结果。乞浆得酒是意外惊喜,然而很多时候是求而不得,反生嫌隙。
后来老爸老妈估计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我们家的兰花每年幽香吐蕊,静静绽放于一隅,而我也早就告别那些生胡萝卜汁跟小麦苗甜汤了。
大学的时候搬了家,爸爸的那些兰花便暂时移植到了外婆家的院落里,过年回外婆家,看到那些青绿色的兰草,想起这段往事,便在心中暗暗忍不住发笑。
曾经有个人,向我表白过
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美好,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那是青春诗句记号,莫怪读了心还会跳……
记得上初二时,语英生、数理化、政史地……没有一个我喜欢的老师,因此,学习情绪低下的我成绩一路下降。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概早已看我不顺眼,于是,中间前三排的三好学生的位置再与我无缘,我被驱逐到了左边第三排。
屋漏偏逢连阴雨,落差巨大的我回过头环视四周,发现后桌居然坐着一个男生:非主流的头发,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吊儿郎当的态度,走起路来左右摇摆,俨然一个放荡的少年。那时我非常害怕,他会不会某天跟人打完架,带着一身血来上课?我想,我这一学年除了认真学习冲回好学生之列以外,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要与莲子比品格,出淤泥而不染,坚决与他这类的混混角色划清“阶级”界限。
让我松了一口气的是,混混先生每天总是上课铃声响了才会跑进教室,倒是没啥正面交集。
过了一个星期,一堂英语课上,我正襟危坐,忽觉背后有人用手指戳我背心,当我嫌弃地回过头时,发现混混先生手里举着一张小纸条,不收太没礼貌,我只好一把抢了过来,打开小纸条,上面写着:景小姐,你跟景某某是亲戚吧?
这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因为,从小到大,姓氏是我心里的一大骄傲。一方面是周围的人都清一色的姓,我这个罕有;一方面则因为,咱这个姓多好听啊,一道好风景。于是,我迅速地回了过去:那是当然,景某某是比还我大一岁的侄子,你跟他同过班?咱整个镇子上,除了我们一家,根本没人跟我们同姓。
那时候,我尚且没喜欢上历史,不知道景姓出自春秋战国时的楚国王族,否则,我保准又能天花乱坠一顿它的独特性和贵族气息。
不一会儿,后背又被手指戳了戳,我迅速回过头拿了“回信”:哟呵,说的多骄傲似的,你看小爷这个姓也不错吧?
他在小纸条上将自己的姓大大地写在上面。“盛”,他的姓。
我想了想,生活中确实也没遇到这个姓氏的人,于是,那一堂课,我的背被戳了24次,小纸条有时是从肩膀上传来,有时是丢在我的桌子底下,我们就彼此独特的姓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断定出:我们是两个独特的人,是稀罕的人,物以稀为贵,因此,我们是两个珍贵的人。
等回过神来,我才发现,整整一节课,我一点内容没有听进去,竟跟我看不起的混混长谈了45分钟!我懊恼自己的意志不坚定,又遗憾,那时候我尚且不喜欢历史,不知道红顶商人盛宣怀,否则,也可就此增加话题,讨论好一番。
有了这一次交集后,我彻底“自甘堕落”了。我后来才知道,原来班上盛行上课传小纸条,坐在混混先生后面的敏小姐也开始给我传纸条,我们顺其自然地成了好朋友。当然,敏小姐的小纸条只能通过混混先生之手才能传到我这里,于是,我的背心一天被戳无数次。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敏小姐的“鸿雁传书”,总会被中间的“大雁”过一遍,才能传到彼此的手中。因为,混混先生就我们讨论的问题进行点评了:我说,你们讨论的东西好幼稚。
我大怒,回小纸条,“你这个伪君子,居然偷看我们说话!”
混混先生,“有啥伪君子的?我冒着生命危险帮你们传小纸条,难道不该收取一点费用吗?咱们这叫正常交易。”
接着,两个人的传书,变成了三个人的混战。
我渐渐地发现,混混先生其实并不算真正的混混,他并不跟人打架,也不和学校那些真正打流的人混在一起;他即便上课睡觉,英语成绩也很好;他的画漫画水平一流,被班里同学抢着要……他撑死,就是有些特立独行罢了。
“看,小爷吃香吧?”语文课上,小纸条又传了过来。
我翻了个白眼,没打算回他。不一会儿,后背又被戳了几下,不知从何时起,我竟然开始期待后背被戳,天,我是不是受虐狂?
我回过头,发现并没有小纸条在肩膀上,低头看桌子底下也并没有。“笨,在我手里,从桌子底下传,快,手都酸了。”混混先生不耐烦地说。
我伸手去摸小纸条,很显然,必然触碰到了他的手,脸瞬间就变成了猪肝色,心脏也跟着不规律起来。我还没来得及回复,后背再次被戳:“咋的?小丫头占小爷我便宜啊,摸人家粉嫩小手。”
“不要鬼扯,我要认真上课了!”我义正辞严地回了一句。
不一会儿,小纸条一下传来两张,其中一张是敏小姐的。她坐在我后面的后面,因此,混混先生与我的纸条活动被她一览无遗,“你们在聊什么,这么热闹!”
“别介啊,小爷有事问你。”这张是混混先生的。
我后来才知道,敏小姐喜欢混混先生。写完给敏小姐的回信,我没有像以往一样通过混混先生传回去,而是他旁边的另一位爱逗乐的“十三香”同学之手,“十三香”同样死不正经又不爱学习,很快也加入了纸条之战当中。
混混先生又戳了我两下,提醒我赶紧回复他。
一时间我变得十分忙碌,小纸条写不过来,唯有简单从速:“什么事?”
“你觉得小爷这人怎么样?”
“……不知道。”
“说嘛,听听女生的意见,而且你是小爷的好朋友啊。”
天知道那一刻我心跳得特别快,难道他要向我表白?可是,敏小姐显然喜欢他啊,我几乎已经在心里准备好了拒绝和同意的两套说辞了。却原来,我中了世界上三大错觉之一——以为他喜欢我。
混混先生看上了大家都看上的校花汪小姐,汪小姐是我小学的同学兼好友,家离得近,上课下课总赖在一起,升初中以后,不在一个班级,就没太多往来了。混混先生显然见过我与汪小姐同行,知道我们相识,赶紧请我帮他传递他画的漫画赠给汪小姐。
我第一次觉得心酸和难过,太扯淡了,我怎么会看上一个混混?
抱着满腔的不满和委屈,善良的我还是奋勇地为他们传递“小情书”。汪小姐收到我传送的漫画,打开看了看,点赞之后,随手揉成一团,装在了口袋里。大约,追她的小男生排成了一个连,簇拥之下,她已经只知道表现出高傲不屑的一面了。
我如实地将我所见所闻一一告诉了混混先生,没想到,他摩擦了几下手掌,贱贱地说:“太好了,我还怕她不会收呢。”
天,我原还担心他会因为汪小姐将他画作揉成一团而生气,没想到,这厮也有这么卑贱的一面。这让我彻底觉得,他太爱汪小姐了,可惜,我们的汪小姐早已名花有主。
我不禁感叹,为什么大家不能好好的两两相爱呢?为什么总要爱着一个人,又伤着另外一个人?大概是因为上天安排了一个从来没谈过恋爱的老头——月老做牵红线的神。一个没有恋爱经验的老头,生活在禁欲的天庭,哪里懂得世间凡人荡气回肠的爱恨啊?这种设置真是在报复社会!
再后来,我与混混先生的小纸条内容大多数时间都是围绕着汪小姐,为了感谢我为他传递消息,他也“大方”地“恩赐”了一张画作予我,并表示我是除汪小姐以外,第一个收到他画作的人。“留着十年后我成了世界闻名的大画家,能卖不少钱。”
再后来,模拟考以后,重新分配座位,我被调回了正中间的位置,与他隔了一条“银河”,再不方便传递小纸条,也再没有人在我后背写字叫我猜。
再后来,成绩起伏不定的我又被调到最右边的位置,从起初的隔着银河,变成了隔着宇宙。混混先生再没有找我说过话。当然,我也不曾去找他。我固然是因为心虚,而他因为什么?我并不知道。
他依然是每天上课铃声响了才回教室,现在,这变成了我唯一能够直视他的机会。
再后来,初中毕业,大家各奔东西。被酒莫惊春睡重,纸条传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啊。
我的毕业纪念册里,混混先生只简单地写了名字、身高、爱好和所谓的座右铭,还有一段被圆珠笔涂黑的部分,其余无一遗迹。我们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手机是奢侈品,QQ也尚未流行起来。唯一记得的是,他家住在我回家的必经之路。然而,这条必经之路在经过无数大型车辆的碾轧之后,变得残破不堪,新道开发起来后,它就变成了备用的选择。
讲完这段回忆,A君忽然发言:“没想到,你的情史也比较丰富。我觉得这个小混混对你有点意思,追校花只是个借口。会不会像狗血剧,其实他在别的地方给了你暗示了?或者,有没有可能纪念册上涂黑的地方是在向你表白?哈哈哈。”
我当即否决:“没这种可能,校花小姐白富美,人家哪看得上我?”
A君不依不饶:“别介,把你的纪念册拉出来溜溜。”
在A君三番四次的怂恿下,我们共同翻开了当年的毕业纪念册。别说,我们那个年代的纸张和圆珠笔质量还真好,被涂黑的地方至今认不出写了啥字。
“好吧,故事总得有点遗憾才显得荡气回肠,不能知道他写了什么,咱就单方面宣布他是表白了吧!这是你的情书纪念册!”A君大方地说。
我被A君惯有的自信逗笑。蓦然想起江美琪的《那年的情书》,仿佛说的就是我们——无意重读那年的情书,时光悠悠青春渐老。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美好,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那是青春诗句记号,莫怪读了心还会跳……
四姑娘的故事
一个女人最大的愿望不就是丈夫疼爱、子女平安孝顺吗?
四姑娘其实不排行第四,据说,她在家中应当是老五,只是,一来真正的“四姑娘”(四姑娘前一个姐姐)刚出生即被送去别人抚养,我完全不认识;二来“五姑娘”这个词汇早被男同胞们赋予了其他含义,因此,我还是习惯性地称她四姑娘。
四姑娘出生在20世纪80年代末,那会儿计划生育政策虽已蔓延到了吾乡,但执行起来却不算利落。因此,四姑娘家一生就生了“一窝”,而且是清一色的“娘子军”——全家两代人加起来有八口之多,竟然七个是女性。论起姿色,四姑娘和她的三姐是家里的翘楚,也是村子里能排得上号的漂亮姑娘。但是,我们的四姑娘生于这样的家庭,却并不长于这个家庭——四姑娘和姐姐“老四”一样,因为家中想生儿子心切,又无力抚养一窝姑娘,四姑娘被送去给了隔壁未曾生养的邻居。
现在,隔壁邻居成了四姑娘的爹,亲生父母则成了四姑娘的隔壁邻居。
四姑娘到新家庭时年纪尚小,等长到差不多大的时候,后妈因为隔壁男人的经常埋怨和责难她不能生育而收拾东西不伺候了,因此,所有的家务事几乎都落到了四姑娘身上。
与此同时,四姑娘的亲生父母后来果然又生了一个孩子,但不巧的是,还是一个女孩,大概也认了命,他们终于不再生了,于是这个女儿就成了家里的幼女。四姑娘的亲生姐姐们早早地出去打工了,没有什么大开支的家里倒还宽裕,小女儿也一直像公主一样生活着。相较而言,四姑娘的生活则显得惨兮兮了一点,种田、讨野菜喂猪、洗衣、做饭,一家人的活儿全在她身上。
四姑娘知道自己并非隔壁男人亲生,但,亲生父母近在咫尺,他们却抛弃了她,说没有怨愤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哪怕亲生父母偶尔会塞一些东西给她,我们的四姑娘也是不会接受的。
我心里总是不由得感叹,四姑娘真是一个有骨气的好姑娘。但同时心里也有些胆怯,认为四姑娘的身世讳莫如深,不知道怎么跟她聊天,因此极少跟她相处。当然,四姑娘也没有那么多工夫像我们一样玩耍,印象里她总是温柔的、腼腆的、忙碌的。
我现存的记忆里唯一一次与四姑娘“单独相处”,还是上初中那会儿,早自习下课后预备去买早点,正巧天下雨,没有带伞的我走到校门口,看见四姑娘在对面小店的屋檐下也在躲雨,看见我后,她笑着对我招了招手,于是,那天早上的早餐我们一起吃了。
再后来,外出读书,各自走着各自的路,相见的机会就更少了。时至今日,我早已记不清,有多少年没有见过四姑娘。她清丽不施粉黛的脸,也已有些模糊。
前几年,听闻四姑娘出嫁了。等我和小伙伴见到四姑娘的“郎君”时,真是不由得倒抽一口气,那男人长得也太过磕碜了,三十多岁没结婚,还一脸络腮胡子。但,“络腮胡”家里答应,将他入赘四姑娘家,因此,四姑娘的爹兴高采烈地答应了。
四姑娘有没有反抗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她如期嫁给了那个“络腮胡”。我与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每每谈及此事时,总是忍不住长叹短嘘,为四姑娘不值。用“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我想,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不堪的皱褶,不是童话故事,灰姑娘总能遇到她的王子,从此过上没羞没臊的生活。
后来,我又亲眼见到了四姑娘那跑掉的“后妈”带着孩子来省亲,原来,不能生育的并不是女人,而是四姑娘的爹。听到这儿,我不禁有些心酸,如果不是隔壁男人不能生育,四姑娘或许不会被送出去吧?也或许,现在她所过的就是另外一种人生了。
我跟老妈讨论四姑娘时,不住地感叹她命苦,我那经历了大半场人生的妈却说:“命运的事情谁说得清呢?她除了嫁了这样一个男人,其余或许也没什么坏处,在她这个年纪就已经生了两个孩子,将来孩子如果发奋,能让她过上好日子也说不定。不要以你的人生准则来衡量别人想过的生活。”
我妈不愧是在世上打磨了一辈子、见惯了各种跌宕起伏的人,随口一段话,完全将我这套思想冲刷了一遍。是啊,不管是否人各有志,一个女人最大的愿望不就是丈夫疼爱、子女平安孝顺吗?四姑娘的丈夫长得磕碜,娶到了如花似玉的她,至少是懂得感恩和珍惜的吧?那么,四姑娘的日子也算是圆满了。再说,不能因为他长得粗犷,我就单方面认为他没有细腻的心思呀。再好的爱情,不还是从红烛夫妻,踏入一粥一饭,终其一生彼此仍能“好好说话”吗?
家给人足,虽不听管弦,乐在其中矣。
失恋,也是一次改变自己的契机
一段失败的恋情并不是说明我们人生的失败,它只是见证了我们人生的一部分旅程,而它也提供给我们一个契机改变自己,让自己焕然一新,迎来更加饱满的生活。
“今天在机场看到M君了。”蕊在微信上给我发来这样一句话。
我知道她肯定是想跟我分享她此刻的心情,便按了语音:“他跟你打招呼了?”
“嗯,是我先跟他打招呼的,”蕊在手机那端回复道,“说起来真好笑,他看到了第一眼还没有认出来,我告诉他时他还愣了两秒。”
“那当然,你现在可是气场女王,谁敢随随便便跟你打招呼。”我顺口调侃她,心里却埋下另一句话,你跟过去可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M能一眼认出你才怪了。
“嗯哪,不过现在看到他反而没什么感觉了,好像那种狂热的劲头已经消失了。特别是,”蕊还补刀一句,“我看他肚腩微微发福,心里感叹了岁月不饶人。”
“是啊,你们断了联系也是快两年了。真想不到读书那会儿你对他那么痴迷,现在见面打个招呼连约个饭的机会都不凑一个。”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感情突然就现在这样了,可能是真的放下了吧。不过真的要感谢M,如果不是他,恐怕也不会让我成为今天的自己。”
“别傻了,你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靠你自己的努力,跟M没有太大关系。”我安慰她。
“不,没有当初他给我那些虚幻的泡沫,我也不会强迫自己成长起来,变成今天的样子!”蕊却不赞同我的说法,“应该是感君赠我空欢喜。”
蕊与M之间,一段大学时代很多人都知道的暗恋故事。如果说M是学校里光彩照人的校园之星,那么蕊便是他身边的影子。从两人结识开始,随着一点一滴的相处,蕊逐渐喜欢上了阳光帅气的M,便主动对M发起告白,M没有明确拒绝,只是模棱两可表达对蕊的态度,换言之,他就是把蕊当作是一个“备胎”罢了。
私心上,M是没有那么喜欢蕊的。他一开始接受蕊在自己身边示好,不过是看她相貌清秀,为人温婉。
但蕊对M却越来越好,帮M整理课堂笔记,M打球给他送水,甚至在他懒得去食堂的时候给他打饭,连M的脏衣服她都要给他洗,甚至是在寒冬里蕊的生理期。
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不是对等的。
渐渐地,因为M开始在学校里崭露头角,受到更多女生的关注,M便开始对蕊横挑鼻子竖挑眼。今天嫌弃蕊不会化妆,明天说蕊连英语都说不好以后找不到好工作,再不然就是说蕊交往的朋友家境都一般,今后蕊也只能吃苦受穷。
在M的抱怨下,蕊一直是一步步妥协,甚至是听到M跟其他女生也同样关系暧昧的情况下,她依然还是一个劲对M好。因为她只会仰视M,觉得他太过优秀,跟自己在一起聊天已经是自己修来的福分,要好好珍惜这段缘分。
然而故事终于在M的一次聚餐爆发。夜里十点多了,蕊正在宿舍准备明天专业课一个至关重要的考试,却突然接到了M的电话,“是蕊吗?我是M的哥们儿,他跟我们一块喝酒喝多了,人好像有些不舒服,我们又联系不到他室友,看他手机最近的联系人就你,所以就找你过来看看。”
已经临近宿舍熄灯关寝室的时间,蕊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披了一件衣服急急忙忙出去。
结果等她一脸焦虑赶到时,却看到的是一桌笑得没心没肺的人——就是跟蕊打电话的男生在酒桌上言谈甚欢。
一脸发懵的蕊还没弄清楚什么状态,就听到旁边有人说:“你看,她果然来了,哈哈哈!”
因为担心M,连衣服都还没来得及换的蕊,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睡衣,披着外套,看上去特别狼狈。
想到回宿舍路上都没有人了,自己明天还得应付那么重要的考试,一切都是因为眼前这个还在取笑自己的男人。蕊突然觉得特别委屈,走出饭店门口,刚刚强忍住的眼泪掉了下来。
也就是从这件事开始,蕊跟M提了分手,终结了这段需要她时时刻刻仰首的恋情。分手后的蕊,开始一点点改变自己。
就像民国时期那位被徐志摩抛弃在异国他乡的张幼仪,遭遇了婚姻和爱情失败的双重打击,却一路坚强,将自己伤痕累累的人生过得色彩纷呈。
怀有身孕,丈夫却告诉自己从来没有爱过她,为了追求真爱逼她离婚,将她一个人留在离家千万里的欧洲自生自灭。
她考入柏林裴斯塔洛齐学院,专攻幼儿教育学;回国后担任云裳时装公司总经理,将公司经营得井井有条;战争期间,她囤积居奇,赢得人生一个又一个高峰。
与华丽转身的张幼仪一样,蕊再也不用仰头看M,而是重新走出自己的人生。她每天准时到图书馆报到,临毕业被保送到外省重点大学热门专业研究生;她开始学会了化妆,在一些重要的场合亮相,精致的妆容足以照亮全场;闲暇时她报了日语学习班,将日语口语练习得炉火纯青。
这样的她,站在我们面前,如同一朵耀眼的向日葵,明媚动人。
自尊、自信,张扬又谦逊美丽,让蕊身边每一个朋友与她相处都觉得如沐春风。那些曾经让蕊被M嫌弃的理由,全部成为了她的优点。
M看到她,差点没认出来,满眼都是惊喜,也是遗憾,仿佛在感叹为何错过了这个女孩?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无论何时看到蕊,她都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站在M身后的傻女孩。她阳光开朗,那段令人受伤的感情,反而成为了让她破茧成蝶的契机。
向日葵,朝天倾,一张笑脸,泛着最灿烂的色彩。
曾经以为这是多么热情洋溢的花朵,昂首挺胸,充满了生机和骄傲。然而,谁也不懂这笑靥背后的心酸吧?
追逐着心中的太阳,始终将一脸的笑靥朝向着他,让他看到自己的微笑,无论他去哪里,自己也就朝向哪里。
他东升,她望向东方;他偏南,她朝向南边;他西落,她凝眸西处。自始至终,始终不敢把头低下,只是那么卑微,卑微地仰望着他,努力地将最美丽的笑容呈现在他眼前。
他是她的天,是她的地,是她的一切。这高高在上的王子,目光却没有一刻停驻在她的笑脸上。
童话里说王子和灰姑娘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可是,如若王子第一眼看到的不是穿着水晶鞋,浑身珠光宝气的灰姑娘,而是那灶头旁灰头土脸的灰姑娘,他还会对她一见钟情吗?
一见钟情只是为了解上一世未了的缘分,然而倘若上一世只是擦肩而过,那么今生又如何能钟情?故而又有谁肯去爱那个去除外壳只剩下的本真的那棵小小的向日葵?
本以为“女为悦己者容”是小女人的幸福生活——心中有那么一个人可以每日想着念着,为他悉心打扮自己,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在他眼前。
然而,之后才发现这话的残忍:那么用心地装扮着自己,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在你面前,可是你喜欢的究竟是这层精致的面容,还是这颗为了你而卑微渺小的心?
更悲惨的是若这向日葵一般,这般千万倍喜欢他的心只是藏于心头的暗恋,无人诉说,无人知晓,只有自己一个人默默守着这份秘密。
仿佛是暗夜里绽放的花朵,有着无人欣赏的美丽。这份暗恋的心境,只能是悄悄不为人所知。说不出的爱,只能藏于心头。
他太过光芒万丈,连自己身上这层光彩都因他的照射而来,那么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将这小小的灿烂的笑容朝向着他,哪怕他丝毫都未能知晓。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略略加以改动,心悦君兮知不知?鼓足了所有的勇气才敢向他问出这么一句耗尽身心的话,太胆小,太害怕,他的一个眼神,一句不屑,便可以将自己的世界完全抹杀。
太多的暗恋只能是终结在山有木兮木有枝的过程中,担心一旦这“心悦君兮知不知”出口,连那层毫不带暧昧的温暖也会失去。那么,既然如此,就只能是继续微笑,将所有的哀伤藏在笑脸背后,只留给他快乐吧。
他每日里东升西落,只是为了见那一日一次擦肩而过的情人——月亮。一年365天,又多少个回眸那温柔的月亮可以看到?而又有多少次她这样卑微的仰望可以被他看到?
在不爱的那个人心底,永远都只是一个温暖的陌生人而已。再多的好他看不见,再多的爱他感受不到,只能这样绽放,而后又默默萎谢。
所幸的是,蕊终于走出了这种需要仰视的爱情模式,真正成为了一朵独立绽放在风中的花朵,让人看到她身上的美好,留给人无限向往。
一段失败的恋情并不是说明我们人生的失败,它只是见证了我们人生的一部分旅程,而它也提供给我们一个契机改变自己,让自己焕然一新,迎来更加饱满的生活。琇書網
感情中两个人都是平等的,如果双方对感情的评估一开始就不对等,那么这份感情的发展只能是趋向消失或者貌合神离。
终结一段恋情,恋爱中的另一方无论对错,都在这段共同的感情历程中提供了一段互相学习的机会,或者说激励了我们不断向前,不断美好。
年少轻狂的恋情,常常会留下无数的遗憾和不美好的记忆,当火热激情趋于平淡时,感情中的双方免不了互相苛责。但我们不需要活在另一个人的负面评价中,而是应该努力活出自己的精彩,大步向前。
好的朋友,双方都是受益者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人就会有动力,就会幸福感爆棚。
我有一位益友,她是有船君。
与有船君认识,主要是她坚持不懈的勾搭。她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在某个被我弃置已久的网站上看中了我很久以前写的一篇历史散文,她想将它刊载于他们杂志,于是凭借着网络强大的搜索功能找到了我的微博,私信索求更便捷的联系方式。你以为就这样勾搭上了?然而事实比这宛转,这封私信石沉大海,我根本就没收到。
与她相识是在QQ上,当她千方百计打听到我的QQ,并加为好友,说明目的时,我内心是喜悦的,因为,这意味着我又有零花钱赚了。
“嗨,我是××杂志社编辑,想和您约稿,×××至×××每千字!”这是她打招呼的第一句话,我一看稿费不算少,马上就回复了,于是俩人迅速勾搭了起来。
她接着抛出一句话:“我还以为你不会理我!”
我大惊,这怎么可能?我如此和蔼可亲、温柔体贴的人,怎么会不理人呢?即便偶尔遇到了二货,我也会礼貌性地回复一两句啊。总而言之,冷漠高傲的,一定不是我!
经我们仔细核对,原来,那会儿的微博私信经常收不到,两人不禁异口同声地说道:“还是QQ靠谱!”
当她说到要刊登那篇旧文时,我整个人都不好意思了起来——相信每一个作者都有这种感觉,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总觉得有些不堪入目。何况,那篇历史短文写于我极度“年少无知时”,除了故事稍有趣味,大概一点“文采”之类的亮点都找不到。我完全不抱希望地将那篇文章发给了她,顺便非常啰嗦地解释了几遍那是很多年前写的,再强调了几遍现在我的文笔不一样,希望即便那篇文章被他们领导枪毙,她也不至于对我写作技能全盘否认。
后来,那篇文章果然如期被主编大人毙了,我以为我与她也不会有什么后续联系,岂料,她并没有放弃我,而是继续向我约稿。终于,在她的坚持之下,我们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期为她所在的杂志供稿。
由于双方说话的语调都非常轻松、愉快,我们很快打成了一片,好到无话不谈。时至今日,我已经记不得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与她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从人生哲学,又转为“互吐衷肠”、吐槽不满、分享一切所感所悟……但我却永远记得这种无论你说什么,总能得到回应的惊喜。我的观点和吐槽,她时而附和赞扬,时而温和地反对,在交流中,大至仕途、人生大事,小至生活窘境,我们总能说出不一样的感悟。就连洗个脸,都能说得天花乱坠、地涌金莲。
有时候我负能量满满,不断吐槽遇到的糟心事,她既不批评,也不敷衍,只简短有力地说了一句: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我瞬间被开化似的,是啊,我应该把目光看远,不能停留在负面情绪上!自此以后,这两句诗在我心中变成了伟大领袖最好的作品。
我身处中国第一大都市,有一年,因任性辞了工作,又面临巨额房租。我随口与她抱怨房租太贵,当时尚未与我谋面的有船君竟说出了“如果钱不够,我给你打一些”的话。天,我的小心灵和小眼睛瞬间被感动得温润不已。在人心日渐冷漠的时候,在网络上骗子扎堆的时代,这种“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品格显得多么难能可贵啊。
在我生命中,除了父母,有四个人曾问过我钱够不够用,然而,其实我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生活窘迫到要外借钱款的迹象,因此,每每想起他们,暖意总能在心底洋溢好一阵。有船君便是这其中让我暖心的一位。虽然,我一个也没借过。
有船君所处的杂志社在河南郑州,那是我多年以来最想去的一个地方,我心目中最温柔的历史人物信陵君公子无忌就在那里生和死。于是,我时常自我念叨,我要去开封,抚摸一下大相国寺的柱子,据说那里曾是公子的故居,即便当年的开封城早已被洪水掩埋在地底下,我也能刻舟求剑式地想象出美好的情怀;我还要去踏一踏开封的路,兴许能踩着与两千年前公子一样的步伐……
终于,在一个炎热的端午节,我订好了飞往大河南的机票,有船君接驾。这是我们第一次会见,她却姗姗来迟。当然,和蔼可亲的我并没有抱怨。她在郑州是有住所的,当天晚上却陪着我开了一间酒店,害得我一阵娇羞:“好紧张啊!第一次见面就跟你睡觉!”
我与她一起游过了诗仙、诗圣所踏过的足迹,拜谒了北邙山上的历代皇帝,走过了传入中国的第一座佛寺,在农家庄园吃饭,拍下了最自然的花草……
2014年,我谈了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失恋后的我像灵魂被人抽走,整日失魂落魄。在我最无望,反复否认自己的那段最难熬的时间,有船君也不嫌弃我的絮絮叨叨,有问必回。
话唠的我恨不得化身为机器,难过的心情已经无法克制到见到朋友就想倾诉我的苦楚,虽然就像歌里唱的“找朋友交谈,其实全帮不上忙”,但好歹能听到点安慰的话啊。在众多朋友的安慰声中,我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以后都会好的!”
是啊,以后都会好的,我也十分笃定。毕竟我不可能在一段已经枯萎、没有光亮的感情里继续画地为牢吧。毕竟,我这么好的人品,值得以后有好人生啊!
所以,当我照葫芦画瓢,告诉有船君“以后一切都会好的”这句话时,有船君忽然一本正经地表示不认同。
我大惊:“难道你觉得我是个一挫就败,以后生活也好不起来的人吗?”
有船君平心静气地说:“不,你的以后当然会好的。但我的意思是,‘以后’也是‘现在’发展过去的,‘现在’自怨自艾,‘以后’凭什么给你笑脸?”
这就是有船君,总能从另一面给我上厚重的一课。她没有说很多励志加油的话,因为,她不是一个啰唆者,我也完全明白了她的意思。
可不就是这样吗?所有的“以后”,都是我们的“现在”发展过去的,如果现在不作为,等着彩票中奖么?未来是自己的,以后是自己现在堆积的成果,因此,没有现在的努力,哪得以后的好生活?我承认这样解说是有一些鸡汤,但是,这碗鸡汤我先干了。
当然,有船君也不全是如此智者的形象,那样她得成仙了。她也有自己的苦恼和哀愁,只是,她不像我一样,有着强烈的吐槽意愿,通常只有我问到“你最近咋样”的时候,她才开始倾吐苦水。
有一段时间,有船君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将来,仿佛眼前所工作的事业,以及周围的人,并不是她心之所向的圈子,她喜欢古典文化,而周围很多小丫头只爱看韩剧;她喜欢外国文学,而别人谈论的最多的是都教授。于是,她挣扎在未来的定位之上痛苦了许久。毕竟,一份干了多年的国企工作,还是多少足够自己现在以及将来都过得不错的。
当她说出确定想换一个环境时,我就自告奋勇为她介绍起了她心之所向的工作。联络了朋友,帮她做好简历之后,那边很快给出了面试笔试的邀请,我们的有船君凭借着强大的编辑功底,很快就被录取。她在离开老单位进入新工作之前,还特地跟我说,请继续向原来的杂志供稿。她将我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接手的编辑,当新编辑申请好友时,我不禁笑喷了——她叫有妞。
我以迅雷之势通过了好友,并发出一段话:“你们社是不是都是‘有’字辈?她叫有船,你叫有妞,你们领导叫有钱,社长叫有权?”
现在,有船君在自己的工作环境如鱼得水,虽然忙碌,但幸福感爆棚,因为,所有的事情都有了“喜欢”作为动力呀。
当然,忙碌也不能丢下看书,为了每个月能自主地看一些自己必须或喜爱阅读的书,我便与有船君约定,每天到点提醒她一起看书。我们在各自的生活空间里各看各的,虽然遥隔千里,但却在做同一件事——活着、成长。
遇上好的朋友,双方都是受益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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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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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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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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