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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穿书后女配撩了魔尊大人>第六十三章 不是徒弟对师尊的喜欢
  苏锦落捂着自己的心脏,想到了刚刚自己遇见的那个人。

  那人一身白衣,衣袖间绣着的卷云纹,隐约闪着光泽,只用一支羊脂玉簪子束着长发,冠钗缀着的雪绡丝带。他广袖飞带,恍如谪仙,俊美绝伦,有风轻轻吹过,那雪绡丝带正与袍袖一起随风飘摆着。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凤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此时却紧紧的闭着,长而卷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道淡淡的阴影,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此时正绽放着令人目眩的笑容。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那个人很熟悉很熟悉。

  就像是等待了千万年那么的久,如今终于遇见了。

  明明是自己从未见过的人,为什么她的心脏那么那么的疼呢?

  “仙君,仙君,我看你好久了,你怎么都不理我呢?”

  “师尊,外面的海棠花开了呢?我第一次遇见师尊的时候,师尊便是站在海棠花树下……看起来最温柔……”

  “叶忘昔,你怎么总是学不乖呢?”君千策顿了顿,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容竟然有些疯癫。还是放开了叶忘昔。“还是师尊以为我不会对苏子玉他们做些什么了呢?师尊是小看了我,还是高估了你自己呢?本座记得告诉过师尊,那些人是死是活和本座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可是师尊就不一样了,师尊不是总对我们说什么众生为首己为末吗?”

  “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顺理成章,你知道为什么吗?”

  叶忘昔:“………………”

  “我很早就想要你。”君千策的手指没入叶忘昔如墨色的长发,“可是无论我做些什么,阿昔都看不到。”

  叶忘昔:“………………”

  君千策并没有宣布叶忘昔的生死,他把人带回了清风阁。

  彼时他已有了通天的灵力,自然可以保尸身永远不枯不朽——他就把叶忘昔的躯体存置于清风阁,他逼叶忘昔这样“活着”。

  要他承认他杀了世上最后一个挂念着他的人,太难了。

  更何况那个人还是自己那么那么……喜欢的人。

  只要叶忘昔的肉身一日不成灰烬,只要他还能每天瞧见她的样子。

  他就可以觉得叶忘昔没有死。

  他那疯狂的恨也好,扭曲的爱也罢,就都还有一个可以宣泄的地方,可以寄托的地方。魔君,终于彻头彻尾地疯魔了。

  叶忘昔宁走后,他每天都会前往清风阁看她的尸首,最初一段日子,他眼眶闪着恶毒的光泽,在那尸体前,不住地唾骂,他说:“叶忘昔,你活该。”

  “你渡尽天下人唯独不渡我,你伪善。”

  “你算什么师父?我当初瞎了眼才拜了你为师!混账!”

  再后来,他每天都会不厌其烦地问:“怎么睡这么久?什么时候醒?”

  “苏子玉我已经放过了,你也差不多可以了,给我起来。”

  “海棠花已经开了,你醒来,我带你去看,好不好?”

  可他等到的是漫长的沉默……

  那个时候,她只是一个虚影,连抱抱他都不可以。

  对于叶忘昔,他似乎总有一腔很饱满的情感,但那情感太复杂了,里头酸甜苦辣那么多,他也不知道自己对这个人是恨多一点,还是别的感情多了一点,他实在不知道该待这个人怎么样。

  他曾经告诉自己,留叶忘昔在身边,只是为了发泄仇恨,为了餍足私欲,可是后来叶忘昔死了,自己却留下了这具不可能再与之缠绵悱恻的尸身,坟冢都已立好,却不舍得埋葬。

  其实留着这冰冷的、不会动、不会说话的尸体,又有什么用呢?

  他大约自己也不清楚。

  经历的太多,最初那一点点干净的东西,已经彻底被淹没了。

  叶忘昔活着的时候,他两人极少有心平气和待在一起的日子。

  如今叶忘昔死了,死人与活人之间,倒生出些残忍的温和来,君千策常来看望他,拎着一壶梨花白,只是看着,话也不多。

  君千策忽然很想跟这具冰冷的尸身好好聊聊天,反正叶忘昔已是尸首一具,反抗不了,责骂不了,不管自己说什么,他都得乖乖地听着。

  可是他动了动嘴皮,喉头哽咽。

  到了最后,也只说出一句。

  “师尊,你理理我。”

  “不能再想了……”苏锦落重重的摇摇头,头突然好疼好疼,心脏也像是被人一刀一刀凌迟一样。

  她的回忆在一点一点变得完整,一点一点变得清晰,那些好像原本就属于她的记忆就像雨水汇入江河,最终奔向大海。

  一盏,两盏,三盏……黑夜之中,逐渐浮现出一阵如若白昼的光芒。

  那光是灯。

  如千万游鱼过江海,无数盏孔明灯缓缓升上天空,又不知道要飘到那里去。

  它们在黑夜之中闪闪发光,又熠熠生辉,如同瑰丽的梦,壮美至极,照亮了漆黑的人间。此般奇景,不可言喻,一时间只剩下凝固的呼吸和断断续续的言语。

  苏锦落怔怔望着那漫天的明灯,仿佛窒息,什么都听不见了,恍神了好一阵。才默默的在心里许下了心愿。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来到这个世界,只是……既来之则安之。

  惟愿诸事顺遂,无灾无难。

  苏锦落慢慢的睁开眼睛,看着漫天明灯,突然想到了一个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君千策一身白衣,衣袖间绣着的卷云纹,隐约闪着光泽,只用一支羊脂玉簪子束着长发,冠钗缀着的雪绡丝带。他广袖飞带,恍如谪仙,俊美绝伦,有风轻轻吹过,那雪绡丝带正与袍袖一起随风飘摆着。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凤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此时却紧紧的闭着,长而卷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道淡淡的阴影,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此时正绽放着令人目眩的笑容。

  “师尊,师尊,我看了你好久,你怎么都不理理我呢?”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师尊。”

  不是徒弟对师尊的喜欢,是我……胆大包天。

  可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意。

  却又害怕你知道了以后会厌恶我。

  你从来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的信仰。

  这便是苏锦落最后的记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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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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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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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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