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那时年少>第五章 恋爱细节
  如果青春是一首诗,

  那么童小语就是那最惊艳的一句话……

  如果青春是一场忏悔,

  那么童小语就是我无法原谅的证据……

  1

  还是说说和童小语恋爱时的一些细节吧,那是我惨淡日子里的光,温暖着、抚慰着我惶恐不安的灵魂。

  和所有恋人一样,当度过最初的热恋期后,我们之间开始吵嘴,当然并不严重,甚至成了不错的调剂,让我们的感情呈现出了层次丰富的味道。

  比如,童小语非常喜欢玩,对各种各样的新事物都感兴趣,哪里新开了家游乐场,她是一定要过去体验的,哪里新开了家商城,她也是一定要过去消费的,甚至哪里新开了家饭店,她都要赶过去尝尝。这对我而言完全不可理喻,我觉得这些都和我无关,没有道理在上面花费精力和金钱。我最喜欢的就是找个惬意的地方安静地看书,童小语对此也嗤之以鼻,说只有老人才会这么做。我劝童小语收收心,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童小语也劝我积极面对生活,与其死读书,不如好好从多姿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元素,否则迟早会被淘汰,而且活得也不精彩。

  我们谁都没有错,谁也说不服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我妥协,硬着头皮去陪她“浪费生命”,偶尔童小语也会照顾我的爱好,陪我一起去图书馆看书,虽然进去不超过五分钟,她肯定会睡着。

  童小语说在我的影响下,她简直越来越爱看书了。我惊愕地问:“有吗?”童小语很认真地回答:“当然有了,我和你好上后看的书比我前面十七年加起来都多呢。”

  虽然对此我深表怀疑,但还是习惯性地鼓励了她几句。结果她反问:“可是为什么你和我好上后,还是那么土呢?”

  2

  彼时我们已经不像开始那样小心翼翼,无论言谈还是举止,基本上都暴露出了本性和本心。我的品位一直深受童小语诟病,虽然我自认已经改善了很多,但她永远都不满足。童小语的心里其实对男朋友的形象气质始终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和想象,要想达到她的要求基本上这辈子都无望。等想明白这点后我干脆不折腾了。对此童小语虽然极度不满,却也没有办法,她说我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却说“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爱谁谁”。

  而除了经常嘲笑我太土太low外,我还有一点也经常遭到童小语的无情“打击”,那就是她比我高,而且高不少。本来这也没什么毛病,最多只能说明她太高,并不能证明我矮是不是?可这个小浑蛋总是依仗自己人高马大对我“百般嘲笑”。比如说有时候我俩玩得正开心时,童小语会突然沉默不语,然后长时间凝视我做思考状,认真的样子让我都不敢打扰她,过了好半天就听到她幽幽地发出一声感慨:“老公啊,你说为什么你就那么矮的啦?要不我给你买内增高鞋垫吧。”

  “不要,不舒服。”

  “可能让你变高啊!”

  “没必要,我现在挺好。”

  “当然有必要了,你高点我们就更般配啦!”童小语一脸认真地说,“内增高又没事的,别人看不见。”

  “别人是看不见,可我他妈能看见。”我粗着脖子对童小语喊,“嫌我矮你边上待着去。”

  那时的童小语早就习惯我的脾气了,她也不生气,而是哄我:“好了啦,逗你玩呢,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一样?”

  “反正以后不准拿我身高开玩笑了,听到没?”

  她老实回答:“知道了!”

  结果没过两天,我们手拉着手在路上走得好好的,童小语突然对着路边的台阶一指:“老公,要不你从上面走吧。”

  “干吗?”我一脸无奈,“噢,你是不是想看看我的平衡能力?”

  “不是啦,我是说你个子那么矮,从上面走能和我更搭一些。”

  “你……”

  “哈哈哈哈!”童小语看到我暴跳如雷的样子可开心了。

  3

  我曾经很认真地问过童小语:“为什么那么喜欢嘲讽我?”

  童小语的回答是:“好玩啊。”

  我又问:“你难道不怕总伤害我的自尊心会造成什么不可逆转的局面吗?”

  我特别强调了这个后果的严重性,想以此达到恐吓的目的,结果童小语不但不害怕反而振振有词:“不怕呀,因为我是女生呀,而且是你的女朋友,你应该让着我的。”

  “那万一我没忍住,不让着你呢?”

  “那也没事,因为我会让着你的。”

  童小语对自己的回答显然感到非常满意,也不管我是不是愿意接受就独自哼着小曲,扔下我一个人玩去了。

  4

  随着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浓烈,童小语对我的“侵犯”也逐渐升级,甚至开始“擦枪走火”。

  一开始吵嘴我还总和她辩论两句,久而久之就意识到和童小语讲道理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意义的一件事,所以后来无论她怎么说我都懒得回应。有一次她围着我又叫又闹了半天见我都没有反应,于是脱口就说:“真没劲,苏扬,你简直不是男人。”

  结果我真生气了,一把抓住她的辫子狠狠地说:“童小语,你说我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准说我不是男人。”

  童小语看着我怒发冲冠的样子显然害怕了,嘴里嘀咕:“真小气,说说都不可以啊。”

  我看到童小语那副可怜样心也就软了下来,于是立即松开手。没想到此消彼长,童小语见我这样反而来劲了,不但嘴里抓紧讽刺,还举起手对着我胸膛“啪”地就是一下。

  毫无疑问,这个动作是具有开创意义的,足可以写入我和童小语的恋爱史。因为她以前无非是嘴上说说,从来没真动过手,可是那次后似乎发现了打人的无穷乐趣,准确地表达应该是,发现了打我的无穷乐趣。从此说不到两句就拳脚相加,想打几下就打几下,想打哪里就打哪里,完全地“随心所欲”。而我不但不可以还手,甚至还要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否则她反而会生气,然后又说我“小气,不像男人”。

  后来她发现打我已经起不了什么作用了,于是改为用指甲掐,掐了一段日子后发现还不过瘾,最后干脆开始咬我。只要我有什么地方惹她不顺心,二话不说,上前就咬。她咬的地方也有讲究,一般是脖子,反正她的身高咬我脖子特合适,而如果我用手去护,那么她就改变攻击对象,因地制宜对准我的手就是一下。我疼痛难忍,“哇哇”大叫,看到我这个模样,她才心满意足,并狠狠地说:“以后对我不好,就咬死你。”

  导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要我看到她双眼发光,鼻翼扩张,我就晓得情况不妙,拔腿就跑,她在后面追,追两步没了力气,停步弯腰,等我上前,突然又朝我扑过来,并大叫:“咬啦咬啦,咬死你这个小气鬼。”

  再后来,无论她如何装腔作势,我都不会近身,因此她也改变了对策,总是温柔无限地对我说:“老公,来嘛,我和你商量一件事情。”

  我警惕:“干吗?”

  她哀求:“你就让我咬一口吧?”

  我摇头:“没门。”

  她发嗲:“就一口,人家想咬啦,咬你真的好舒服的啦!”

  看到她一脸痴情的样子我于心不忍,于是伸出胳膊,闭上眼睛,横下心说:“咬吧,记得要快点,别磨蹭。”

  等了半天还没有动静,于是偷偷睁开眼,发现童小语正冲我乐呢。

  我瞪他:“干吗还不咬?你不觉得这样很残忍吗?”

  “老公,你很可爱的,特别特别可爱。”童小语笑嘻嘻地说。

  “您才发现呀?得了,您甭管可不可爱了,您就快咬吧,快了之后神经反应不过来,就不痛了。”

  童小语把我胳膊放到嘴边,轻轻咬了一下,然后一头钻进我怀里,温柔无限地说:“老公啊,你对我真好,我满足了。”

  5

  童小语总爱说:“知道吗?我咬你是因为喜欢你。”

  我不服,说:“不知道,有你这么喜欢的吗?”

  “当然了,别人给我咬我都不要,我还嫌脏呢。”

  “那你什么时候也让我咬吧,也让我喜欢你一下。”

  我本以为童小语听了会暴打我一顿,却没想到她反而一脸兴奋,立即把胳膊放在我面前:“老公,你真有创意,好好玩。”

  我狐疑地看着她,心想这节奏我完全跟不上好不好。

  她还催:“你倒是快咬呀。”

  “算了吧,跟你说着玩呢。”我断定其中必定有诈。

  “我说真的呢。”

  “很疼的。”

  “没咬怎么知道?快呀。”她越来越兴奋,并把胳膊放到我嘴边。

  我很快闻到了她肌肤散发出的淡淡幽香,情不自禁地将牙齿放在上面轻轻地咬了一下,然后看了眼童小语。

  童小语说:“不疼,再咬一口。”

  我于是又轻轻咬了一口。童小语还是嫌不疼让再用力一点。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咬人欲望,这欲望让我头脑发热,无法自拔,于是不顾一切重重地咬了一大口。

  好爽啊——这下你该满足了吧?!

  结果可想而知,童小语尖叫一声并立即放声大哭跑掉了。

  这便是我和童小语恋爱史中重要的“咬人事件”。

  “咬人事件”发生后好几个星期童小语还一直耿耿于怀,动不动就拉着脸悲凄凄地对我说:“老公,你太残忍了,我胳膊到现在还疼呢。”

  我低眉顺眼:“是,都是我不好,我认错。”

  她特委屈:“认错有什么用啊?如果我把你杀了再向你认错,你愿意吗?”

  “您就是把我杀了不认错我也愿意。”

  “你说得好听,我胳膊上到现在还有乌青呢,过几天就是夏天了,你让我怎么见人啊?”

  “不会吧,这都多少天了,还有乌青?”

  “难道我会骗你吗?”童小语唰地把袖子一撩,“喏,你自己看,是不是有乌青?”

  我抱着童小语洁白的胳膊研究了足足十分钟,我对天发誓不要说乌青了,就连根汗毛都没有,可是这个时候我不能太诚实,我只能夸张地感叹:“哇,好大一块乌青啊!”

  童小语更加委屈了:“有你这样对自己女朋友的吗?一点不爱惜,还往死里咬。”童小语越说嗓门越大,路上行人已经频频回头,目露异色。

  “别叫!”我紧张地环顾四周,压低声音说,“家丑不可外扬。”

  童小语则完全没顾忌:“我就是要叫,让你以后再咬我,让你以后再家暴!”

  为了这块莫须有的“乌青”,我付出的最直接代价就是连续请童小语吃了不下十次肯德基,最后看在肯德基大爷的面上,乌青女童小语才不计前嫌地原谅了我,并与我和好如初。

  6

  天晓得童小语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肯德基,我曾经很认真地问过她这个问题,结果伊是这样回答我的:

  “还有人喜欢白粉呢!”

  “有你这样比喻的吗?”

  “反正我就是喜欢吃。”

  “我又没不让你吃。”

  “你就是不让,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每次都指桑骂槐,最坏了。”

  “这成语用得可不准确啊。”

  “你管我?我就要这样用,指桑骂槐、暗度陈仓、声东击西、李代桃僵,气死你。”

  “真行,还挺溜。”

  而每次吃肯德基时,童小语都要求我买和她不一样的汉堡,并事先说好各咬对方一口换个口味,可是每次她都要吃掉我至少一半的汉堡,等我提出要咬她的汉堡的时候,她总一脸不情愿地说:“我还没吃饱呢。”

  我说:“就一口。”

  童小语看着我,想了想,然后还是摇头。

  “一小口,我就尝下味道。”

  她还是摇头,并且紧握着汉堡,神态紧张。

  看得我都于心不忍,觉得自己太可恶了,一老爷们和女孩子抢东西吃,犯得着吗?直到我说“吃吧,不和你抢了”,她这才如获大赦,对我开怀一笑,开开心心吃她的汉堡了。

  7

  以上这些恋爱片段时隔多年回忆,依然无比鲜活美好,而我们的感情也在小打小闹中很快来到了最高潮——4月底我和童小语终于偷尝禁果,迎来了彼此人生的第一次。

  8

  我和童小语是2001年4月4日下午四点四十四分第一次做爱的。这个时刻如此意义重大,我将永远铭记于心。

  说到做爱,其实在和童小语谈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候我就向她提出过这个要求,结果童小语在听我支支吾吾说完后立马花容失色,然后疯狂摇头,边摇头边自言自语:“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最后更是义正词严地警告我:“这个你想也不要想。”

  童小语号称不等到结婚那一天是绝对不会发生性关系的。我问她什么时候结婚,她说最少要二十六岁。我说:“你现在才十八,还有小十年呢,你就那么肯定能忍住?”

  结果童小语白了我一眼,然后没好气地说:“反正现在不可能。”

  在谈了两个月后童小语再面对我这个要求时口气有所软化,她先是柔声细语地安慰了我一下,说“我知道你们男人有这方面的需要”,这也是人之常情,所以并不怪我,但是也希望我能理解她,毕竟这种事情对她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来说还显得非常可怕,童小语可怜兮兮地对我说:“最起码也得等我大学毕业后才可以吧。”

  而谈了三个月后这句话变成了:“老公,最起码要等到我成年以后吧。”

  彼时童小语说这话的时候不但完全不像以前那样紧张,反而神气活现的。这个臭丫头滔滔不绝地跟我分析她现在还不能和我做爱的N个理由,并且强调不是她不愿意,而是时机还不成熟,用童小语的话讲就是:“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姑娘呢,你就要我和你那个,忍心吗你?”

  说实话,其实我很忍心,但是我不敢这样说,我怕她会觉得我和她谈恋爱就是贪图她的身体,因为事实并不是那样。当然了,为了对我有所补偿,童小语会主动吻我,或者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上。童小语宽慰我:“老公,你就忍忍,我很快就长大啦!”

  结果谈了四个月后,童小语对我的要求变成了:除了做爱,其他干什么都可以。

  而在“什么都可以”了之后,童小语已经完全不把做爱当成洪水猛兽了,虽然她还是不愿意和我做爱,但是会时不时主动和我探讨这个话题,童小语说这叫演习,这个可爱又可恨的小妖精有时候在大街上和我手拉着手走着走着就开始鬼笑,然后在我耳边挑逗地说:“老公,你又想和我做爱了,是?”

  9

  我问过童小语,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爱?做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结果童小语特别不屑地看着我,她觉得这个问题真的很白痴,因为她初二时就什么都知道了。童小语说她们女生在一起会经常讨论这个的,尺度还很大。再说了,陈菲儿早就和顾飞飞做爱了,陈菲儿每次都会把具体过程讲给她听的。

  童小语说完后往往会用一种明察秋毫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正气凛然地说:“你就别白费心机了,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旁敲侧击一点用都没有,我现在是绝对不会和你做的。”

  10

  我和童小语第一次做爱是在我宿舍。其实之前也没有什么特别计划,和之前一样,那天童小语来我学校找我玩,室友们也一如既往地回避,童小语玩游戏的时候我也照例从身后拥着她,轻轻爱抚她。和以前不一样的是,童小语很快就瘫倒在我的怀里,闭着眼睛似乎很享受。于是我将她抱上床,紧紧搂住她。我们先是拥吻了好一会儿,然后摸索着完成了整个过程,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和顺利。m.xiumb.com

  我清晰地记得由始至终童小语都呼吸急促,嘴唇冰冷,全身不停颤抖,那脆弱无助的样子让人怜爱万分。

  11

  童小语说她把一切都给了我,她的初恋,她的初吻,她的第一次,她十八岁青春年华里所有美丽的一切全部毫无保留地给了我。

  如果青春是一首诗,那么童小语就是那最惊艳的一句话;如果青春是一首歌,那么童小语就是最动听的那个音符;如果青春是一场忏悔,那么童小语就是我无法原谅的证据;如果青春是一场告别,那么童小语就是我身后永远无法抵达的岛屿。

  童小语,你是我的女神,是光,是电,是写不完的诗,是唱不尽的歌,是无法忏悔的忏悔,是永不告别的告别。

  童小语,究竟我要如何,才能忘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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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会有很多次。年轻的恋人们,大抵都如此。

  整个4月,我们就像两只精力旺盛的小兽,利用一切的机会去融进彼此的身体和灵魂。

  每次做爱后童小语都会无限感伤地对我说:“老公,抱抱。”于是我紧紧抱住童小语,任凭她用她的细腰和长腿犹如蛇一样将我紧紧缠绕。多年后的今天,我可以将所有的海誓山盟悉数遗忘,却永远忘不了这样的姿态和力度,童小语的长发横过我的眼,她的鼻息将我胸膛慢慢温暖,而我咬着她的耳垂,然后告诉她我会爱她直到地老天荒。

  也就是那一瞬,我突然对爱有了新的理解——在感动和激情之外,还有一种感情叫责任。

  13

  2001年4月对我着实意义非凡,除了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外,在熬过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罄竹难书的面试后,4月下旬我的工作总算尘埃落定——在一家大型制药公司做销售员,每月工资加上奖金差不多有一千五百元,另外公司还负责给我办理上海户口。

  4月底,我和班上其他几个找到工作的同学联合起来请全班同学以及班主任、辅导员一起到附近的火锅城狠狠撮了一顿,结果那天我们每个人都喝了很多的酒,喝到最后更是所有人都抱头痛哭,场面极其震撼。

  而那次只是一个开头,接下来我们不停地吃散伙饭,吃一次哭一次,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内藏有那么多的眼泪,就像我们不知道我们会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当离别近在咫尺,当分手就在眼前,我们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像想象中那么坚强和冷漠,即将消失的一切又是那样不舍和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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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时间将找到工作的事情告诉了童小语,特别强调了我很快就可以拥有上海市户口了。童小语知道后不要太高兴,当场修书一封给我,在信的最后认认真真用正楷写着:“恭喜老公,贺喜老公,你终于成为阿拉上海人啦!”

  公司要求我立即参加实习,对此我求之不得,向院领导提出申请后很快获得同意。为了照顾我们这些在外实习的同学,院里特别予以大赦,不要求我们和在校生一样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只要到时候交一篇两万字的实习论文,并且参加最后的答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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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的实习,我觉得很有必要先介绍下那家国企的一些情况。

  那家公司是上海市一家著名化妆品集团兼并了郊县的一家药厂后成立的制药公司。或许是在化妆品行业取得了卓越成绩,新公司成立伊始就养成了“财大气粗”和“眼高手低”这两大恶习,一上来就把自己定位为国内一流高科技企业,号称要在三年内成为亚洲龙头制药机构,年销售额超过十亿美元。

  新公司的管理人员大多来自集团,因此颇有点遗老遗少的作风,事无巨细都讲究排场,铺张浪费也成了每个人的工作指导思想。总监级别以上通通配备小车和司机,出差住宿必定是五星级酒店,交通工具能坐飞机尽量不坐火车,平时动不动就组织什么“新马泰十日游”,还美其名曰增加员工凝聚力,简直比当年的网络公司还能烧钱。而为了从形式上更加具备国际一流企业的气质,公司培养了数量繁多的管理层级,光副总经理就有八个,总监更是不计其数。此外,公司没什么拿得上台面的企业文化,怪里怪气的规矩却有一大堆,比如说从集团过来的管理人员瞧不起从社会上招聘过来的管理人员,招聘过来的管理人员又瞧不起原来老药厂的管理人员,因此大家脸上都摆满了鄙夷和仇恨,造就了大量钩心斗角、争权夺利事件的滋生,每个人都把心思放在铺张浪费和沽名钓誉之上,而无暇顾及公司经营发展。公司第一年就亏损了差不多三千万。等看到财务报表时集团大领导这才慌了神,赶紧进行人员重组,辞了一批人,然后又招了一批人,号称流血放脓,结果却是治标不治本,新来的一批领导更加视金钱如粪土,结果第二年又亏了五千万,并且在此后的几年一直保持着这个亏损速度,绝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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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负责招聘我进去的人事部经理是一位不再年轻却依然貌美的中年女子,第一次面试我的时候我巧舌如簧地和她聊了足足半个小时,将她吹捧得不知所措。我用真挚的眼神凝视着她,然后用白痴一样的口吻问她是不是只有二十七八岁,结果她“哈哈”大笑说自己快四十了,然后我瞪大眼睛惊呼着“怎么可能”“实在太神奇了”之类的感叹句。或许是我炽热的赞美给了她足够的快感,她白皙的面庞上很快浮现两片红晕,而态度也从一开始的盛气凌人变成和蔼可亲,甚至最后有点冲我发嗲的意思。总之我顺利通过她的初试并且得到她向总经理室的大力推荐,她说我是新世纪不可多得的人才,把我招聘进来将会对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布局大有裨益。

  我一直相信在随后的几轮面试中我得以顺利过关和此人大有关系。而等我正式签约后她又违反公司原先的规定给我分配了一套公寓当宿舍,还许诺第一年不考核我的销售指标等N个优惠条件,一度让我认为我到这个公司除却吃喝玩乐似乎什么都不用考虑。

  只可惜好景不长,这位美丽善良的女人事经理很快因为和分管人事的副总之间的奸情被揭发而不得不离开了公司,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她的离去也结束了我醉生梦死的生活。临走前她把我叫到她办公室说我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去找她,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态有点悲伤,但语气绝对真诚。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她这么好做什么不行?偏偏当小三,真是白瞎这个人了。

  17

  我的实习主管是个皮肤黝黑、身材五短的中年男人,背地里我管此人叫黑子。凭借着自己的肤色和身材,黑子总是很容易就给别人老实牢靠的第一印象,正好和他的灵魂截然相反。

  和黑子交流绝对是一件让人崩溃的事情,当时我还听不太懂上海话,更何况黑子说的还是带有浓郁口音的南汇方言,而他的普通话说得比上海话更让我听不明白。基本上听他说话有一大半我都要靠猜,所以我们两个人说话的时候都要不停借助手势,远远看过去如同两个哑巴在交流。

  可就这样连口带手交流了两个星期我居然获得了黑子的信任。有一天晚上他让我请他喝酒,酒过三巡后他得意扬扬地告诉我他曾经贪污过公司的钱,而且数目不小。我听后佯装吃惊,然后问他害不害怕,他说一点都不怕,因为公司主管级以上的人几乎都在贪污,要死也是大家一起死,谁他妈也别想活。

  黑子这种亡命之徒的心态让我深深恐惧,我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也如此教导我的晚辈,然后像他一样其实就是个臭傻×。另外,他还告诉我他其实无比痛恨我们部门的女经理,侮辱她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臭婊子。对此我大为惊讶,因为平时看上去两人关系极好,好得让我怀疑他们是不是姘头关系。我说出了自己的疑惑,结果黑子哈哈大笑,然后说我很傻很天真。黑子一边剔着牙齿一边告诉我他和部门经理之间的斗争已趋白热化,当初如果不是那个女人暗中搞鬼,现在的部门经理肯定就是他,他虽然暂时败北,但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现在他已经成功勾结上一位主管业务的总监,用不了两个月那位女经理就会被扫地出门,届时他将统领部门,并许诺让我当主管,吓得我受宠若惊,赶紧又加了一瓶酒两个菜。

  而当我毕业后回到公司正式上班时发现被扫地出门的人其实是黑子。很傻很天真的人也是他,因为女经理的靠山是分管销售的副总,黑子不知好歹不死才怪。这是我第一次目睹人事斗争的残忍和复杂,原来我们听到的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这样的职场让我感到深深的害怕。

  黑子走后我没有和他联系过,多日后有一次在四平天桥上我看到他夹着个包朝我迎面走来,那表情依然胸怀大志,忧国忧民。我赶紧冲他打招呼,他却毫无反应,就那样匆匆地和我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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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销售中心等级森严,在经理和副总之间还有一总监,据说是留洋博士,早年靠卖洋酒起家,人长得极为白净,说话基本上四分之一的普通话,四分之一的上海话,四分之一的英语,而剩下的那一部分到底是什么语言我到现在依然不得而知。为了表示对我的重视,公司特地安排他作为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对此我受宠若惊,一直等待总监的临幸教导,却没想到从头到尾和这哥们只谈过一次话,而且基本上都是废话。

  那是6月初的一天,我正为论文感到痛不欲生之际,他突然打电话约我相见,电话里此君说他日理万机刚从欧洲飞回来,终于能腾出几个小时来关心一下我的论文情况。我立即放下手中一切赶到指定地点,结果等了他一个多小时,最后才看到那哥们夹杂在一堆民工中间骑着辆破电动车呼啸而至。

  在附近的咖啡馆里,他唾液四溅地跟我讲述他在世界各地的见闻,颇为得意地告诉我这个地球除了南北极没去过,其他任何地方都留有他的足迹。作为我生平遇到的去过地方最多的人,我给予了他足够的奉承。而在谈话的最后我斗胆问他论文的事情,他才如梦方醒,然后从包里掏出了一本销售方面的书,说这是他的作品,我要的答案都在书里,自己回家翻去。

  我们告别时有乞丐上前乞讨,我刚想掏钱,结果他却把乞丐痛骂了一顿,他让乞丐去找邓小平要钞票而不是找我们,最后他告诫我宁可把钱买包子喂狗也不要给乞丐,我问为什么,他又指着他那破书说答案就在里面,说完就又骑着那破电动车绝尘而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深深感觉这哥们真是一怪人,不光是他,这家公司几乎所有人都是怪人。那天我在路边犹豫了很久,我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必要回去上班,我担心用不了多久,我也会成为里面的一员,每天奇怪地活着,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又到底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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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实习工作是终端产品促销员,就是通过拜访各大药店请营业员向顾客推荐我们的药品,顺便获取公司在各药店的库存。我负责的是整个黄浦区的药店,大大小小得有四十来家,公司规定每星期要拜访一轮,平均每天就是七八家,工作量之大,匪夷所思。

  药店的营业员大多是正处于更年期的上海妇女,一个个心浮气躁,欲望强盛,这种女人如果心情好了,看到你会热情地把你当儿子对待,你不说话她也会滔滔不绝和你聊天聊上个把钟头,直到你快崩溃了才罢休,而如果心情不好了,你就算把她当成你的白雪公主去欣赏去讴歌去赞美都无法引起她的兴趣,她们会用白眼看你,用沉默面对你,让你感到羞耻感到绝望。虽然我一直自诩对中年妇女的心态比较有研究,但是那一段实习的日子还是让我痛不欲生,因为我要面对的差不多是几百个这样的上海女人,招架她们让我很快疲惫不堪,无论身体还是灵魂。

  我的交通工具是一辆没有牌照的山地车,是我花五十块从火车站买来的,骑着这辆车我每天提心吊胆地在警察眼皮底下窜来窜去,频繁往返于各大药店之间,给那些老女人奉献甜蜜的笑容以及各类小礼品,然后从她们那里得到一些数据算作成功的拜访。在开头的两个星期内我还能保持一定的激情,而没有激情的时候也会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那几句鸡汤勉励自己,等过了两个星期后我实在心力交瘁,任凭自己如何安慰,麻痹,甚至自我欺骗都无济于事,每天睡觉前只要想到几个小时后又要骑车满黄浦区地乱跑就会头皮发麻,心跳加速,然后铁定失眠,就算幸运入睡也会做噩梦,梦里面我为了让药店的老女人推销我们的药品居然不惜出卖色相,真是可怕至极。

  等做了一个月的样子我开始智慧起来,我发现其他的促销员并非都和我一样兢兢业业地在为公司卖命,由于我们公司的药品质量不好,价格还贵,所以基本上没什么销量,因此我们每个星期上报的数据也都八九不离十。发现这个真相后我欣喜若狂,第二天就向黑子讨来前两年的销售数据,然后做了一个曲线图。做好后的第二天我就到黄浦区图书馆办了张图书证,此后每天早上八点半开馆的时候准时进去看书,到下午五点左右出来准时“下班”。而每星期五的例会上我就按照这个曲线图来上报相关数据,居然从没引起领导的怀疑,或者说他们明明知道我在作假,但由于他们本身也在作假,所以大家都相安无事,只要在发言的时候慷慨激昂地喊几句口号,仿佛一切都很好一切充满希望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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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实习太忙,童小语约了我几次我都没能出来,对此童小语怨声载道,我劝她想开一点,说我在奋斗呢,我就要前途无量了,短暂的分别算不了什么。

  童小语听话地接受了我的安慰,结果等我能出来时,她反而不出来了。

  她不出来不是因为忙,也不是因为她妈妈不让,而是因为突然迷上了一款叫《传奇》的网游,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几乎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沉迷其中。电话里童小语总是用夸张的音调对我说:“啊啊啊!《传奇》实在太好玩啦,我一个星期只能玩一次,绝不能浪费,老公你好好工作赚钱,先不要管我啦,我会想你、爱你的,拜拜!”

  对此我颇为不满,多次抗议,结果每次都抗议无效。我要是再抱怨,她还不高兴了,酸溜溜地说:“好啦,你要见我不就是想做那事吗,多没劲啊!”

  我很生气,觉得她并不尊重我,也不理解我,又觉得她太贪玩了,简直玩物丧志,因此决定对她实施制裁——不再主动联系她,对她的电话和来信也都爱搭不理——我以为这样她会难受,会不安,会迷途知返,放下一切来哄我,向我求饶,讨我欢喜,可是完全没有,我在这里受苦受累她不知道,我在这里生着闷气她也不知道,她玩游戏高兴着呢。难受不安的人是我,而且越来越受不了,于是我很快偃旗息鼓,没过几天不但主动联系她,并且因为和她好好通了一次电话就觉得很开心很开心。

  如果说恋爱是两个人的角力,也就是那段时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童小语的关系已经发生对换,于她而言,对世界总是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好奇,也总是能够找到新的注意力,对我而言,她却慢慢成了全世界。

  21

  6月底,我实习结束回到学校,正好赶上班里组织的最后一次集体旅行,去苏州、无锡和南京玩。我问童小语能否和我同游,我实在太久没和她约会了,我太想和她在一起了,要是她可以一起过去的话简直完美。结果电话里童小语听后语气惊愕地大声说:“你疯啦,当然不可能了,要是被我妈知道了非打死我不可。”

  我想想也是,我实在太天真了,天真得可笑,天真得愚昧,天真得不可饶恕。

  旅游不过四五天,江南风景也确实漂亮,同学们兴致都很高,可我心中一直没着没落,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感觉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我的心中时时刻刻都在想念着童小语,每天晚上都会给她写长长的邮件,强作欢颜告诉她我的所见所闻。童小语却几乎从不回复,就连我呼她她也很少及时回电话,偶尔回一次也只会不耐烦地对我说她升级到了最关键的阶段,让我快别烦了。

  22

  在苏州,我给童小语买了把刺绣油布伞;在无锡,我给童小语买了对惠山泥人;在南京,我给童小语买了盒上品雨花石。我本以为童小语见到这些礼品后会很兴奋,这是她的一贯秉性,却没有想到她看到后立即皱起了眉头,然后很纳闷地问我:“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怎么拿回家呢?要是我妈妈问起来怎么回答?”

  童小语让我替她保管,说我的心意她收到了,等她什么时候想要了再从我这里拿。

  我答应了童小语。毕业后我搬了不下十次家,从上海的东部搬到西部,然后又搬回东部,从上海搬到苏州然后又搬回上海,生活完全可以用动荡不安来形容。一路之上我丢弃了很多东西,可送给童小语的这些礼物一直带在身边精心保存着,因为我总是记得那一句话:

  “放心吧,我肯定会跟你要的。”

  我真心希望那一天可以早日到来。

  虽然我也知道,那一天永远都不会到来。

  23

  旅游归来后我呕心沥血了一个多星期,查阅了大量专业书籍和网上资料,通过抄袭、吹牛、杜撰等不良手段完成了一篇两万多字的实习论文,这篇论文言语严谨,论证雄辩,有张有弛,看上去很美。

  7月中旬我满怀信心地参加了毕业答辩,让我郁闷的是轮到我的时候五个老师走了两个又睡着了两个,只剩下一个老头还清醒着。这个老头也比较奇怪,从头到尾看都不看我的论文,只是问我实习跑药店的感受,后来又和我研究了一下现在药品价格是不是有点不合情理,最后还和我探讨了会儿社会制度和国际关系,就这样海阔天空对侃了一个多小时后老头宣布答辩结束并给了我一个优良的成绩,分别时还对我微笑,和我握手,祝我工作快乐。

  24

  答辩后就没什么事了,周末我们拍毕业照,我让童小语无论如何都要出来,好见证这神圣时刻,童小语虽然勉为其难,但还是过来了。毕业照拍完后同学们又相互合影留念,时间比计划的长了不少。结束后我和童小语到附近的公园玩,她一路上都拉着个脸,无论我和她说什么她都不怎么理睬。最后我急了,问她到底怎么了,结果她没好气地说:“你就不应该叫我过来,从头到尾你们有说有笑的,我就在一边站着像个傻瓜。”

  “不是也让你和我们拍照了吗?老马他们都特别希望和你合影,你又不肯。”

  “是你们拍毕业照好不好?我又不是你们的同学,我拍什么拍?”

  “好了,你就别作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我冷笑,“你不就是怪我把你喊出来,没让你在家玩游戏吗?”

  童小语急了:“我没有,你冤枉我。”

  “我会冤枉你?我冤枉谁都不会冤枉你。”我也急了,“我跟你说你玩游戏就快走火入魔了,我看以后你干脆和游戏谈恋爱算了。”

  憋了好多天的郁闷瞬间发泄了出来,好爽。

  童小语狠狠瞪了我一眼,没再反驳,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喊了两声,她没停步。

  我觉得自己并没有错,于是也转身离开。

  25

  记忆中,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吵架。

  因为是第一次,所以没经验,所以虽然我很后悔,但又碍于情面不愿意主动去找童小语和解,所以之后的几天我过得很痛苦很颓废。正好同学们开始陆续离校,于是我天天喝酒,顿顿买醉,喝醉后就会舒服不少,觉得人生就是告别和失去,无论友情还是爱情,都不可靠。

  可是等醒过来后又是无尽的惆怅,一遍遍看着呼机,上面永远空空荡荡,一次次凝视着宿舍一角的电话,它却永远安静沉默。

  童小语你在干什么?你也会难受吗?你是不是还在玩游戏?你会不会和游戏的玩家好上了?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有很多疑问,但是没有任何回答,所以只能继续求醉。

  老马他们都很奇怪,平时喝酒极其理性的我为何突然变得如此彪悍,对此我也不解释,因为解释了也没用。

  顾飞飞倒是知道原因,但他并没有劝我,因为知道劝了也没用。很多时候我们并不需要别人的安慰,酒精就是最好的朋友。

  一次酩酊大醉后,我做了很长很长的梦,梦到了童小语,梦到她离开了我,无论我怎么挽留,她都坚定要走。她说我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还说自己瞎了眼才会和我谈恋爱,是我欺骗了她天真无邪的感情,我应该遭到惩罚。她的话越来越难听,我不想听却怎么逃都逃不掉,最后生生把自己给急醒了。

  醒来后我就看到了童小语,她正对着我又哭又笑。

  我问:“这是在哪里?今天星期几?我是生还是死?”

  童小语说:“笨蛋老公,今天星期天,你在医院呢。昨晚你喝酒喝得酒精中毒,昏迷不醒。你同学把你送医院抢救了,顾飞飞让陈菲儿通知我,我就立即过来了。”

  我本想说些什么,童小语突然紧紧抱着我,哭泣着用检讨的口吻说她知道错了,和我吵架后的这几天她也很痛苦,反思了很多,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我比《传奇》更重要。

  我哭笑不得。

  童小语解释说她一直都很喜欢玩游戏,并不是最近才这样,让我不要那么小心眼了。以后她会注意,一定会优先考虑我的感受,不对我疏忽冷漠,让我放一万个心。

  总之童小语深明大义,通情达理,说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童小语最后总结陈词:“老公,你真的吓到我了,我还以为你会死呢,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童小语的这句话让我非常舒服,因为我可以确定她还深爱着我,就像我也深爱着她一样。

  26

  7月底,我拿到了一纸文凭,终于毕业了。

  毕业了就得离校,我的行李不多也不少,加上电脑不过五大包,所有的专业书籍都被我当废纸卖掉了,一共卖了三十块。当大众物流的小面包车载着我和大学四年所有家当缓缓从学校那条长得出奇的主干道往外行驶的时候,我情绪稳定,目光游移,我睁一会儿眼睛再闭一会儿眼睛,我看着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场景,并没有考虑到这将是最后的告别,只是始终有一种浅浅的忧伤在内心蔓延,无处可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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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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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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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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