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闲歉意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接过慢慢饮下,胃中一暖,全身不禁舒服多了。琇書蛧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然一只手向背后摸去,空无一物!
林静闲刹那慌了,想要下床起身,结果眼前一黑,身体向后栽去,不过幸好这少年扶住了他。
“我的剑?”林静闲急忙问道。
“剑?”
甄旭一脸郁闷,旋即明了,从屋子角落里拖出一只厚重的木匣,笑道:“原来这是个剑匣,怎么会有这么重的剑?”
看到木匣没有丢失后,林静闲这才放下心了,同时他也注意到了在屋子内的那个“不全乎”的老人。
为何不全乎,是因为那老人是个坡脚,行动不太利索。
甄旭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道:“他是我阿公。”
林静闲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锭雪花银交给他,道谢说道:“多谢阁下救命之恩,小小银两不成敬意,还请收下!”
不过甄旭摆摆手,将雪花银推了回去,并不打算接受他的道谢。
“救你是善心,又怎么肯要你的报酬,我不要!”甄旭义正言辞道。
林静闲执意要给他,可是少年再三推辞,他也就作罢,重新将那锭雪花银收入怀中。
一番交谈后,林静闲才知道了少年叫甄旭,是他从江岸边救了昏迷的自己。
当林静闲问及这里是否是守明山庄时,甄旭却摇摇头,说这里并不是守明山庄。
守明山庄还要再往南走上数里路,但也离得很近了。
不过在林静闲问及这个问题时,他清晰地捕捉到了甄旭眼中的一丝落魄。
这户人家好像有什么隐情不好说出口。
这时,那老人起身要去院子转转,但因为坡脚,行动缓慢,还是甄旭上前背起他帮忙去了院子。
林静闲默默看着。
甄旭不过是十四五岁,年纪比他还要小,却很熟悉地背起了老人,他看着心中很不是个滋味。
过了一会儿。
甄旭从屋门走了进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阿公年轻时是山庄上送信的急脚子,为抄近路老淌冷水,闹了病啊,不好治。”
林静闲愣住了,问道:“你阿公很早之前就这样了吗?”
“自打我记事起阿公就这样了,还是他告诉我脚是如何坡的,是有一天失了足摔坏了腿。”
他关于这件事至今记忆犹新。
曾经一个夏夜,坡脚的阿公背着他赶夜路,孩童时的甄旭问他为什么坡了脚,阿公不知为何就掉了眼泪说他该死,不兴自己喊苦...
总之,那是他第一次见自己阿公掉眼泪。
林静闲说道:“那真是辛苦你了。”
“呔...”
甄旭一副完全不在乎的样子。
“不打紧的,我背我阿公的时候,村里人都说,背得动爹,儿子就长成了,我背我阿公就像小时候我阿公背我。”
林静闲朝他竖起大拇指,抬眼之际从房梁上发现了一只小橘猫正冲他呲牙咧嘴。
甄旭扶额无奈道:“这只猫年幼的时候挺顽劣,争强好胜。”
林静闲笑了笑,想去屋外走动了走动,发现除了院子中的一颗半大不小的梨树,周围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
当林静闲问甄旭为何不带着他阿公去山庄上居住,毕竟那里的环境好一些。
他神情窘迫,说是阿公年轻时做了对不起山庄上百姓的事,被轰了出来,只好居此陋室。
不过,林静闲也打听了一些关于守明山庄上的一些事。
其中一件稀奇之事,便是守明山庄每年谷雨之际都会迎来一次天灾,说是会有洪水侵袭。
庄稼经不起洪水的摧残。
一夜之间,秧苗全都浮在了水面,颗粒无收,饿死的村民多不胜数。
后来,山庄上的百姓请了一位云游天下的年轻道士,占卜得出原来是走龙江中生活着一只大龙王。
脾性不太好,说之前发大水的罪魁祸首便是这龙王搞的鬼。
因为山庄上的人不曾拜祭过它,是对它的大不敬,于是就用洪水来惩罚山庄上的人。
拜祭一事好说。
守明山庄上的百姓人心惶惶,集资为走龙江的那位在庄子上修缮了一座龙王庙,逢年过节都会在神龛上摆放冷猪头等供品。
就当众人以为事情就这样过了时,当年的谷雨之际又迎来了洪水,依旧是颗粒无收,且淹死了人。
不过这次,有位身穿龙袍的头角峥嵘的中年人脚踏洪水拜访守明山庄,额头两只长角,妖气极盛。
行至龙王庙时一脚踹塌了拜祭神龛,说摆供这些东西是糟践鬼呢!
他要的是人的心头血,而且还必须得是刚刚满月的童男童女的心头血。
这话一出,所有人皆哗然,但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有人揣测这身穿龙袍的中年人便是居住在走龙江那位大龙王。
当晚,一户喜得龙凤胎的人家遭遇了不测,原来是那中年人将这一对童男童女抢夺手中,席卷着洪水想要返回走龙江。
期间,有守明山庄的炼气士大怒果断出手,结果被他轻飘飘一掌震得咳血,不久便身亡了。
有人哭,也有人喜,喜是因为多日不消的洪水终于退去了,这样庄稼又可及时翻种,来年就不会挨饿了。
至此,守明山庄上的百姓就懂得了大龙王要什么,也知道给什么。
每到谷雨来临之前,就会有人将一对刚刚满月的童男童女戴上长命锁放在供盘里,晚上就会有大龙王会来取“祭品”。
被选中的人家不愿意啊!
又哭又骂,但奈何不住山庄上同意的人多,拉拉扯扯中最后还是这户人家受的伤最多,也不讨好。
林静闲听闻后沉默良久,旋即会意。
这事情过于残忍,但其性质倒于当初在莲花镇发生的因埋种抵御年兽的法器而要摧毁那户人家的房屋大径相同。
因为伤害的不是旁人的利益,那么可能除了那家人,全庄的人都会同意。
所以这种时候,就得有个说了算的人站出来主持公道,这个人太重要了...
可惜的是,这守明山庄不像是莲花镇,并没有那个所谓“说了算的人”。
或许就算有这个人,可能不会为了弱者而坚持原则,顺水推舟也会同意将那户人家的子女献祭给大龙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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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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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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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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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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