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手巧,刀背断筋,将猪肉片片。另一边厢,舂碎苏打饼,加点糖,沾后油炸,食之不厌。
长大了,渐渐远离那些油炸物。因为油炸物都包了一层很厚的面粉,真正的肉类或海鲜不过是那么一点点,吃后满嘴是油,满口是糊,难吃到极点。
到了外国,才知道愈没有烹调水平的地方,愈喜欢把所有东西扔进油锅里面,炸完捞起算数,好不好吃是你家里的事。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英国的国食是炸鱼和薯条。中国南方人知道,新鲜的鱼,唯一做法是蒸,这门技巧他们不懂,又因为海鲜多是冰冻的,只有撒上厚厚的面粉去炸了。搭档的薯仔条炸得无味,令我对薯仔产生极坏的印象,认为喜欢此物的人,都是没有饮食文化的,讨厌得很。www.xiumb.com
到了日本,当留学生时只找最便宜的东西吃。当中有种叫克罗凯的炸面粉球,名字来自法文的“CROQUETTE”(可乐饼),用切薄的肉鱼或蔬菜,混大量粉浆,外层涂的面包碎,捏成球状,有的小如核桃,有的大如鸡蛋,再拿去油炸。学生吃的,馅中有些薯仔蓉而已。你说,怎会好吃?
炸虾也是包了很厚的面粉,再淋上又甜又酸的浓油来掩住冰冻味。我对油炸东西的讨厌程度,已达忍无可忍,见了就怕的了。
当然,这都是年轻时井底之蛙的言语,诸多尝试之后,才知道炸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而且世上高手如云,我还没有遇到而已。
当吃了上等的天妇罗,我惊叹怎么会如此美味?师傅说:“首先,要把‘炸’这个词搞清楚,在我们的心目中,不过是把生的食物变熟而已。我们用的虾,一定是活的,可当刺身。我们用的粉浆尽量地薄,沾到鲣鱼和萝卜蓉汁中,即刻溶化。”
“那么油呢?是不是用高级的初榨橄榄油?怎么可以炸得不感觉有油?”我问。
“用的是山茶花籽油,试过种种植物油之后,发觉这种油最好,橄榄油只适合生吃,不能接受高温。至于怎么可以炸得不觉有油,哈哈,那是数十年的功夫呀!”老师傅笑着回答。
后来,我在英国也吃过很好的炸鱼,但对薯仔条始终不感兴趣。到了法国,吃他们用鹅油炸出来的,才知道西方为什么要用“法国炸”这名字称之。用来送酒,是吃得下的。
美国的油炸食物,如果你不是美国土生土长的话,我想,再过一百年,也不会感到惊喜。
虽然可以欣赏名厨的炸物,也能享受街边煎炸小食,像中国各地的炸油条,都是我喜欢的。但是我始终对炸肉类已有过敏症,一吃到泰国那种炸得如薄纸的猪肉片,喉咙马上发炎,接着伤风感冒就来了。在南洋,小时候还爱吃的一种叫“GORENGPISANG”的炸香蕉,现在也不敢去碰。不过走到旺角街头,看见炸大肠,还是忍不住来几块。在炸猪油时,当然炸虾片,看到猪油渣,更非吃不可。病不病管得了那么许多!
爱吃的还有炸猪扒,用黑豚的“SIRLOIN”(外脊)炸出来,带脂肪的才好吃。但想念的猪扒,还是因为有那又酸又甜的浓酱,更吸引人的,是那一大堆椰菜(高丽菜),和猪扒酱特别配合得好。
中国菜之中,炸的不少,一般人的印象只是把食物放进一大锅中噼里啪啦乱炸算数。根据大连的董长作师傅说:“炸,是烹饪做法中的一大种类,有清炸、干炸、软炸、板炸、酥炸、卷炸、脆炸、松炸等等炸法,有的还要炸两次呢。什么食材什么炸法,绝对不可以一概而论。”
炸两次的还有印度尼西亚的炸锦鲤。在乡下的池塘养着人家当宝的五颜六色鲤鱼,旁边放着一个三人合抱的大油锅,抓到了锦鲤也不宰杀,就那么像手榴弹一样扔进去炸。炸完捞起,再炸一次,什么骨头都酥了,任何细菌都死了,蘸着用石臼桩出来的指天椒、大蒜、虾膏加青柠汁吃,天下美味也。
最讨厌当今的厨子把炸当做偷工减料的手段,什么食材都是拿来炸一下才去炒,这才节省时间呀,他们说。我一听就倒胃。像炒胡椒蟹,本来就应该斩件后从生炒到熟才好吃,当今的都是炸了算数。
在餐单上一看到椒盐两个字,我就不点。因为再怎么美名,也都是炸,任何的菜都炸,所有的菜都弄出同一个味道来,真是恐怖得紧。
还是在家里吃好,家里的菜很少炸,是因为家庭主妇寒酸,不肯用一大锅油去炸东西,多数只是煎一煎罢了。煎,我倒是不反对,而且爱吃得很。同样用油烹调,煎用的油少得多,而且用慢火来煎,味道始终较好,煎一个荷包蛋就知道了。
炸东西,还是留给餐厅去处理,在家炸了,那锅油循环用,总觉得会吃出毛病来。日本人更怕,他们买一包包的粉,炸完后,把那包粉倒进剩余的油中,即刻凝固成蜡,一二三倒进垃圾桶,干净得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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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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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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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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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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