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蔡澜旅行食记>我的吃牛经验
  小时吃牛肉,母亲到菜市场买个半斤,切片后炒蔬菜,肉质时硬时软,但牙齿好,什么都嚼得烂。

  长大后开始接触西餐,牛扒当然是第一道菜。一大块肉,煎它一煎,就用刀叉分开放进口,因为没试过这种吃法,觉得很过瘾,但一餐饭也只有这一种肉,也是单调。

  学了英文之后,才知道英国人的阶级观念不只在态度上有区分,连字眼也有严重的辨别,“BEEF”这个字是指牛肉中较好的部位;而下等的,则以“OX”称之,像“OX-TAIL”等。当然,那年代的英国菜是极粗糙的,牛尾做得好的话,比背脊之类的部位还要好吃。

  留学年代到了韩国,更欣赏他们的牛尾煮法,“KOM”“TANG”是将数十条牛尾洗净了,切块放进一个双人合抱的锅中去煮。除了清水,什么调味料都不加。牛肉在韩国最为高级,贵得只有皇帝高官才能享受,对这种近于神圣的肉类,当然愈少添加愈好。

  整大锅的牛尾煮了一夜,翌日装进大碗中,连汤热腾腾捧上来。桌面上另有一大碗粗盐和一大碗大葱,任客人随量加来吃。啊,是无上的美味。

  韩国人最会吃牛肉了,什么部位都吃得干干净净,上等肉刺身,切丝后加上雪梨、大蒜瓣、蜂蜜和一个生鸡蛋拌它一拌,不知比鞑靼牛肉好吃多少。

  鞑靼牛扒,传说是蒙古人行军时,把牛肉块放在马鞍下,就那么压着压着,将压碎的生肉吃进口。传到英国时加洋葱、酸豆和咸鱼,由侍者在你面前拌好,用小茶匙试一口,味道适合时才整份上桌。

  法国人吃生牛肉才不下那么多拌菜,就那么放进搅肉机弄碎了,加大蒜后淋上大量的橄榄油就吃将起来。曾经让女友那么做来让她两个孪生女儿吃,觉得有点不肯下功夫。

  牛扒大国非美国莫属。说到过瘾,没有比“PORTERHOUSESTEAK”(上等腰肉牛排)更厉害的了。整块牛扒,有中国的旧式铁皮月饼盒那么大那么厚。吃牛扒总得到德克萨斯州去,可以整只牛烧烤出来。老饕吃的,是一大碟的牛脑。

  但美国人到底是老粗,拌着牛扒吃的只有薯仔,不像法国人那么精致。法国人他们也是一块牛扒,不过旁边摆着像一个小杯子的东西,那是牛的大腿骨锯出来的,撒了盐焗,吃时用小匙把骨髓挖出淋在牛扒上,才不单调。

  牛骨髓可以说是整只牛最美味的部分,可惜每次都吃不够。匈牙利人用几十管牛骨熬汤,捞出来让客人任吸骨髓,这才叫满足。

  吃了牛脑、牛骨髓之后,当然得吃牛内脏。煎牛肝在西餐中最为普遍,意大利人拿手的是吃牛肚,去了翡冷翠(佛罗伦萨),非到广场的小贩摊吃卤牛肚不可。虽说卤,放的香料不多,近于盐水白烚。欧洲其他国家也吃牛肚,多数用西红柿来煮。Χiυmъ.cοΜ

  小牛腰是道高级的西菜,因不去尿腺,高手做起来才无异味。六个月大的,不吃草的才叫小牛(YEAL),肉白色,一开始啃草,就变红。

  除了这几个部分,洋人几乎不会吃其他内脏。他们喜欢的是“SWEET

  EAD”——和甜面包一点也搭不上关系,是小牛的胸腺或胰脏,这是我从来不了解的,也许是因为没有遇到一位妙手。我好奇心极重,什么食物都要试得喜欢为止,但就是不能欣赏此物,也许是缘分问题吧。

  其他内脏,到了广东人的卤牛师傅手上,都变成了佳肴,包括牛鞭,但他们就是不做牛胸腺,也许和我有共同点。崩沙腩和坑腩做得也出神入化,这个又带肥又带筋又带肉的部位最美味。洋人都忽略,他们也不会吃牛腿腱,更不知道什么叫金钱腱。

  说到神户,这是一个都市,没地方喂牛。每年有一个比赛,由周围的农场把牛送来,得到大奖的多为三田牛,所以在日本说吃神户牛,就知你是外行。日本牛最好的产区,除了三田之外,还有松阪牛和近江牛,其他地区是不入流的。不过他们只懂得烧烤,原因是肉好的话,尽量少用花样。

  花样层出不穷的还是要谈韩国人。我认为他们做的最好的是蒸牛肋(GARUBI-CHIM),用简单的红白萝卜、红枣和松子去红烧,差点失传的是加了墨鱼进去,鱼和肉永远是个好配搭,他们懂得。

  潮州算是一个爱吃牛肉的地方,潮州的牛肉丸一向做得出色,而当今的肥牛火锅也由潮州兴起。

  肥牛到底是什么部位?其实有肉眼肥牛,采用牛脊中部有肥瘦相间的肉,或是上脑肥牛,采用牛脊上面接近头部的肉。但不论什么部位,那头牛要是不肥的话,是找不到肥牛的。

  在汕头有一家做得非常出色的肥牛火锅,各地火锅店老板纷纷来求货,但供应当地人已经不够。日本人养牛也不过是这百多年的事,已能大量出口,中国有优良牛种,在这方面下功夫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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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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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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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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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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